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既有文献梳理与评价

既有文献是本研究的重要基础,对既有文献开展研究是大部分研究的必经阶段,因为每一个研究者在开展研究时都应该非常清楚目前的研究处于什么阶段、什么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自己的研究出发点,明确自己研究的重点,这是一种了解相关研究现状的重要研究方法。[15]因此,笔者尽可能充分收集已经公开发表的与本研究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文献,如期刊论文、图书资料、网络资料。具体而言,本研究主要查阅和分析了四类文献。(1)学术研究文献。主要是国内外罪犯群体犯罪与重新犯罪相关的各种文献资料。(2)上海市犯罪矫正机构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机构提供的不涉密的各类工作规程、工作总结。这类文献可以帮助笔者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以及主要运作机制。(3)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本。(4)新闻媒体的各类报道。

二、深度访谈与文本分析

深度访谈是定性研究的主要资料收集方法,是获得丰富的、有深层次意义资料的重要方法。本研究收集深度访谈资料与分析深度访谈资料的目的有两个:(1)呈现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过程资料,让感兴趣者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过程有直观的认识;(2)为进一步理解定量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提供丰富的、深层次的材料。本研究采用深度访谈方法收集丰富的谈话材料,该方法可以用来搜集被访谈对象各方面深层次的信息,与问卷的浅层次信息相比,深度访谈更适用于用来搜集行为与态度背后的原因。与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不同,深度访谈搜集的丰富的语言文字能够更加深刻地反映有过犯罪经历人员各方面的情况,有利于掌握他们态度、行为变化的种种轨迹。深度访谈的缺点在于样本量不可能太大,因此,很难从整体的层面把握有过犯罪经历人员的面貌,也无法从数理统计方面探讨有过犯罪经历人员各种态度与行为的因果关系,因此将深度访谈与问卷调查结合起来收集有过犯罪经历人员的种种信息将会得到最全面的资料。

三、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

深度访谈与文本分析是本研究的辅助研究方法,而问卷调查与数据统计分析则是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式,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属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库恩认为:“范式是常规科学研究的理念基础和实践规范,包括基本理论、观点、方法、共有的信念等。”[16]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范式有较多的分类方法,主流范式包括四个类别即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阐释主义。其中实证主义与阐释主义是比较流行的两种范式。实证主义研究者主要是实验的/操作的方法论取向,多采取数学与统计学方法。实证主义要求对假设进行验证、证伪或证实,主要使用调查统计分析方法。而阐释主义则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注重对人的意义建构的解释性理解,注重挖掘当事人的经历、故事、态度与行为的变化过程。本研究将采用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从而挖掘影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显著性原因。

本研究采用的实证研究范式,对应的研究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研究方法是指将社会现象转化为数据材料,进行收集、分析与提出相关研究结论的研究方法的总称。笔者主要使用问卷调查方法,深入上海市监狱系统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机构进行了实地的问卷调查。在调查现场,笔者得到了相关监狱民警与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大力协助,在他们的协助下,刑满释放人员在现场填答问卷,答完问卷之后才可以离开,因此,保证了很高的问卷回收率。

在调查研究阶段,笔者首先需要考虑选择哪些研究地点和研究对象。(1)关于研究地点。上海市共有16个区,每个区都有相关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机构,这些安置帮教机构均属于各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除了区域面积很大的浦东新区和奉贤区拥有2家社区矫正中心之外,每个区都有一家社区矫正中心,每家社区矫正中心都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区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指导。因为上海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负责人认为在全市各区县的安置帮教系统建议抽取其中的6个区的安置帮教机构作为调查地点。因此,笔者采纳上海市司法局建议,随机抽取了6个区作为调查地点,具体的区名称尊重上海市司法局的建议,采取匿名处理,不对外公开。(2)关于调查对象。为了顺利开展调查研究,首先要明确调查对象。本研究的主要调查对象是是否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包括两类群体,一是上海市有过监狱服刑经历在刑满释放之后五年之内没有重新犯罪的人员,笔者在上海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领导的支持下抽取得到这部分未重新犯罪的人员。最终,笔者从上海市6个区县找到了251名未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样本。二是上海市有过监狱服刑经历在刑满释放之后五年重新犯罪的人员,笔者在上海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的支持下抽取得到这部分重新犯罪的人员,最终在上海市9家监狱中找到258名有过监狱服刑经历的重新犯罪人员的样本。在研究中,本书将对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和未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对比分析,使用ROC曲线分析方法分析检验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不同之处。

具体来说,本书以是否重新犯罪作为因变量,其中“重新犯罪=1,未重新犯罪=0”。由于是否重新犯罪属于二分变量,因此,本书使用二元ROC曲线分析作为统计分析方法。表2.4.1是因变量的具体分布。表格显示,在509名接受调查的刑满释放人员中,有251人没有重新犯罪,占总体的49.3%,有258人重新犯罪,占总体的50.7%。重新犯罪群体与未重新犯罪群体之间的人数差异非常小,这样可以提高两个群体之间差异比较的准确度。

表2.4.1 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人员与未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人员频数统计

本研究中的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板块的研究方式属于采用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这种研究范式也是本研究中最重要、最主要的研究范式。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范式有较多的分类方法,主流范式包括四个类别即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阐释主义。其中实证主义与阐释主义是比较流行的两种范式。实证主义研究者主要是实验的/操作的方法论取向,多采取数学与统计学方法。实证主义要求对假设进行验证、证伪或证实,主要使用调查统计分析方法。而阐释主义则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注重对人的意义建构的解释性理解,注重挖掘当事人的经历、故事、态度与行为的变化过程。本研究将采用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影响因素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从而挖掘导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

本研究采用的实证研究范式,对应的研究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研究方法是指将社会现象转化为数量材料,进行收集、分析与提出相关研究结论的研究方法的总称。此处的定量研究方法的指导思想是运用自然科学中的数学、统计学分析社会现象。定量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查与分析、实验调查与分析、内容分析等方法。本研究将开展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笔者主要使用问卷调查方法,深入上海市安置帮教系统与监狱系统进行实地的问卷调查。在安置帮教调查现场,笔者得到了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大力协助,在他们的协助下,刑满释放人员在现场填答问卷,答完问卷之后才可以离开,因此,保证了很高的问卷回收率。在监狱调查现场,笔者得到了监狱警察的大力协助,在监狱警察和课题组成员的共同指导下,调查对象现场填答问卷,答完问卷之后才可以离开,因此,同样保证了很高的问卷回收率。根据问卷调查方法的规则,笔者在下文报告本研究的整个实地调查过程:

在上海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笔者得到了全体重新犯罪与未重新犯罪人员的花名册,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笔者采取了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样本。简单随机抽样的步骤如下:第一步,将上海市16个区县编制成花名册,得到关于上海市区县的抽样框,然后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中抽取了6个区县。同时,将上海市的15家监狱编制成花名册,得到关于上海市监狱的抽样框,然后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中抽取了9家监狱。第二步,笔者从上海市司法局得到了上海市6个区县中近五年来所有未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的花名册;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得到了这9家监狱近五年来在五年期间重新犯罪后重新进入监狱服刑的所有人员的花名册与基本信息。由于上海市司法局要求不公开这些重新犯罪与未重新犯罪人员的总数,为了尊重上海市司法局的意愿,笔者很遗憾在此没能报告抽样总体。第三步,笔者以两份花名册为基础,为每个姓名编号,编制成抽样框。然后,笔者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了相关的重新犯罪与未重新犯罪的对象。最终在上海市9家监狱中找到251名未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从上海市6个区县找到了258名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在研究中,本书将对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和未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对比研究。

在对象隐私保护方式方面,因为上海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对研究资料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匿名性的重视,即如果在调查中遵循对调查对象隐私的保护,将有助于调查对象消除疑虑与担忧,从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因此,本研究将能够反映出接受调查的机构、个人的基本特征信息,如区县、街道名称,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资料隐去。这一原则笔者在第一次与受访者见面时就首先明确。遵守这样的匿名性原则不仅是获取真实而全面的资料的保证,更是对受访者的尊重。在上海市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领导的帮助下,笔者顺利地联系到了符合笔者要求的机构、研究对象。

在开展资料分析方面,具体过程首先是资料审核。调查结束后,笔者将对问卷资料进行审核,去除信息不完整、错误的问卷,保证问卷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其次是对资料进行编码。笔者将对每一份问卷进行编号,按照被访者的顺序对被访者进行排序编号,以保证不遗漏资料。最后对资料进行分类。在定量研究中,资料分类工作在问卷设计的时候就已经解决。对于问卷调查资料,本研究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问卷调查数据的录入,并且使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自变量与因变量关系的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