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租用农村集体土地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问 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租用了一块农村集体土地,已经向村委会交了租金。但是,当地地税局通知我公司,此地段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占用集体土地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样征税是否合理?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称“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你公司所租用的集体土地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之内,按租期征收你公司土地使用税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