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市场化改革与市场社会的扩张及失序

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是以市场化改革为起点的。大量的文献或研究曾较深入地描述了市场化改革的复杂进程、阐释了其重要内涵。[3]从理想型的认知角度来看,1978年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总体性社会[4],国家通过诸如户籍制度、阶级分类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单位制等将中国社会塑造为“井然有序”的格局,实现了国家力量对社会生活的高度控制[5]。但是,这种总体性社会在1978年后开始逐渐松动,党和国家开始理性地推动中国社会朝理性化的方向发展。其中,市场化就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核心关键词。市场化首先是就经济体制的变革而言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垄断了各种资源的配置。一切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原材料、资源、福利等的分配都基于国家的行政计划指令。国家通过统收统支和统拨统调来掌控全国的财政与物资供给,以分配代替了自由交换,以调拨代替了市场流通。[6]而市场化改革则主要是要消解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对经济资源配置的负面影响,逐渐引入和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历史地看,以市场化为特征的变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体现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从凤阳小岗村的包干到户,到国家正式承认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的放开,标志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合法性。之后连续五年,国家都通过一号文件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乡镇企业的繁荣兴起意味着市场制度开始在农村扎根。[7]另一方面,国家也大力推动以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城市经济综合改革试点为重点的变革。[8]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有研究指出,从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股份制改革正式试点,再到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及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国家在不触及原有企业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放权让利”的非产权改革方式调整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试行经济责任制、两步利改税、承包制等形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之后,国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9],又进一步展开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改革更是进入以宏观所有制结构改革为重点的阶段,国家开始进一步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比如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等变革要求[10]。到20世纪末,国有经济改革明确了方向并取得了较大进展。就在国有企业不断改革的同时,国家也在土地、劳动力、资本、公共事业乃至社会生活多领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建立在供求关系、价格机制、竞争原则等基础上的市场原则开始成为通行的基本行动逻辑或社会共识。[11]

市场化改革使中国社会发生了积极的变化。相较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僵化封闭,市场化改革给社会成员带来了更多的可自由行动的空间和自由流动的资源[12],无论是在劳动力市场,还是在生产、消费等领域,社会成员行动的自由度与福利满足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之前,社会成员普遍能够从市场化改革中获益,市场化改革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效应。比如,在劳动力市场流动领域,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之后,城市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开始吸纳大量的自由劳动力进入城市经济生产体系。正如陆学艺[13]教授曾描述的那样: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比较利益的推动、高收入的刺激,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镇、东南沿海及发达地区流动,出现了当代中国独有的“民工潮”现象。到80年代末,约有3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类似地,吴晓刚教授的研究也发现,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城市中的个体工商业与私营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变得非常活跃。私有部门的兴起改变了劳动力市场中的机会结构,建立在再分配制度基础上的劳动力配置格局不断被侵蚀。特别是1992年之后,出现了大量自雇就业的人,甚至有许多干部放弃了在城市体制内的位置下海经商。到1996年时,自雇就业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占到了13%,这一比例在改革之初仅为2%。[14]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化改革情境下中国公民的社会身份与社会阶层的变化。市场化的发展推动了人们从等级身份向契约身份转变。单位制逐步被打破,使得人们不再受限于干部、工人和农民三大身份区隔。先赋性身份逐渐被自致性身份取代,即: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地打破了各种身份壁垒,促进了平等契约型利益关系和开放型阶层结构的形成,人们的市场地位逐渐取代之前的政治地位和身份地位。[15]人们可以在不同区域、单位、职业间自由流动。[16]在个人消费领域,市场和价格机制开始成为人们获得消费满足的最主要的途径。[17]

总体上,市场化改革之后,中国社会的活力日益增强。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也为社会自主性的萌发和社会主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有观点认为:以市场化为取向的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包含着社会流动的大量增加。市场化改变了人们的社会价值观,物质主义成为社会交换行动准则的主要部分。传统意识形态的弱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给予部分知识分子更多的社会话语权与影响力,人们的社会参与意识、公平意识和权利意识也得到较大的提高。[18]比如,1993年后,听证制度开始引入关涉公民利益的重大决策。在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公共事务管理等多领域,听证制度成为公民参与的重要渠道。[19]也有研究者以社会组织的发展为例,考察了市场化背景下社会自主性的增长。其观点认为,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打造了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乃至观念性条件。一方面,市场化改革终结了社会泛政治化的样态,促使国家从“全能主义体制”向“权威体制”转变,营造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从而使社会活力得到释放;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催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领域,此领域集中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为社会领域的形成和分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此外,市场机制取代国家的计划经济手段成为权力和资源配置的主导性机制,通过斩断“国家办单位、单位办社会”的逻辑链条,改变了国家与社会之间板结的关系状态,处于国家完全掌控下的社会力量逐步得到释放,逐渐成长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结构性领域。市场机制对传统的社会生活领域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原先基于血缘关系的宗法伦理秩序,使传统社会形态出现碎片化的趋势,从而也蕴含了以新的联结机制再组织社会的可能。[20]经验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组织获得了快速的发展。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有18万多个;1999年,民办非企业单位有70多万个。[21]

然而,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市场原则逐渐从狭义的经济领域进入更为广泛的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市场原则一旦无限扩展必将给社会生活、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和挑战。如同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所警示的那样:市场社会的兴起彻底改变了市场与社会、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市场社会的出现意味着社会的运转开始从属于市场,与经济嵌入社会关系相反,社会关系嵌入了经济体系之中。[22]在波兰尼那里,市场经济是一个由诸多市场组成的自发调节系统,它有一个内在的弊端:尽管这种以自发调节为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它对人类、自然和社会本身却有着致命的破坏作用。如果允许市场机制成为人的命运、自然环境,乃至人的购买力的数量和用途的唯一主宰,那么它将导致社会的毁灭。“如若被剥夺了文化制度的保护层,人类成员就会在由此而来的社会暴露中消亡;他们将死于邪恶、堕落、犯罪和饥荒所造成的社会混乱。自然界将被化约为她的基本元素,邻里关系和乡间风景将被损毁,军事安全将会受到威胁,事物和原材料的生产能力也将被破坏殆尽。最后,对购买力的市场控制将周期性地肃清扼杀商业企业,因为对后者而言,货币供给的涨落不定将产生如同洪水与干旱之于原始社会的巨大灾难。”“任何社会都无法承受这样一种粗陋虚构的体系所造成的影响,哪怕只是片刻之间。除非人类的和自然的实体以及商业组织都能得到保护,能够与这个撒旦的磨坊相对抗。”[23]

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化的逻辑或市场机制被引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基层民众的相对剥夺感日益凸显,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不断高涨。[24]比如1992年之后,国家开启了医疗市场化、教育产业化改革,1994年又开始了城镇住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到1998年基本完成住房的私有化进程。市场机制的高度扩张,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加剧了不同阶层之间、城乡之间、职业之间、干群之间的社会区隔和利益分化。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造成大量的城市工人下岗失业[25],他们同进城的农民一起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26]。对此,有学者指出,市场化改革开启之后,为了追求效率或整体经济增长速度的最大化,似乎其他的一切都要让步。基于新自由主义的涓滴效应(trickling down effect),只要经济能够持续增长,其他的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27]因此,在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渗透的逻辑非常明显。在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开放之前,卫生总费用中,政府预算支出和社会支出(公费医疗和劳动保险)占80%以上,患者自付部分低于20%。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医疗开支中的政府预算支出和社会支出占比急剧下降。2002年,两类支出的比重降到41.66%。而民众个人承担的医疗支出节节攀升,比重高达60%,[28]一度出现了所谓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住房领域的市场化扩张也带来了类似的问题。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确立了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改革方向。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停止福利分房。住房的商品化产生了较重大的社会影响。住房价格的不断上涨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的程度。[29]

更为严重的是,市场机制的扩张在加剧社会分化、利益分配不合理现象的同时,导致社会认同危机和社会心态的失衡。GDP的高速增长并没有让所有的阶层都能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实惠;相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日益严峻。世界银行1997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20世纪末的基尼系数高达0.458。[30]同时,贫富分化的加剧又导致利益受损群体享受不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实惠,甚至认为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糟了。“在1995年以前的十年里,有百分之八十六的中国人觉得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好了,仅有百分之四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变差了,可是从那以后直到20世纪结束的六年里,认定今不如昔的人忽然多了起来。在城市中,大约六分之一的人感觉生活水平提高不大,另外六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人感觉生活水平下降;在乡村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接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另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生活水平不如从前。”[31]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共识的破裂。[32]

市场机制的扩张引发了社会的自我保护。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利益格局不均衡,潜在的社会矛盾不断被激化,并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也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中国社会治理不断遭遇社会转型带来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