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无尽的阅读
1
我应该如何阅读一个旅人的故事才不会惊动早晨的阳光?
春天已经破冰了,当我这么想时,仿佛看到无边际的透明冰河上,一名瘦女子悠闲地散步,在她的步履起落之间,冰层脆声而裂,露出水,晃动云影天光。这样的想象当然超脱现实,但唯有如此才能形容今天早晨当我睁眼,看见窗玻璃被阳光髹成亮银色时的喜悦。好像人躺在巨大的时间转盘上,沿着刻度慢慢转动,终于从冷冬移至春分。被亮光穿透的感觉使我产生轻微的幸福感,小型啮齿动物轻咬的那种;尤其空气中有一股干燥的香气,接近刚成熟的柳橙掉在新鲜草地上的气味。我因此觉得世间一切事物都因季节更移而有了新的身份与面目,甚至兀自揣想,如果仔细找,说不定可以从棉被底下拖出自己昨晚蝉蜕的淡灰色皮膜。换了个人的感觉着实美妙,虽然过去两天,认床的老毛病使我连睡在自己的新床上都会神经质地失眠起来。
是的,从起床到发现那篇旅人故事以前,我都在阅读阳光。
一天之中,人的情绪起伏是无法掌控的,就像测不准原理所揭示,永远有看不见的孽贼藏在欢愉时光的毛细孔内,伺机发动偷袭,将你从峰顶推入谷底。如果,不是贪恋灿亮的阳光,我不会取消约会待在家里做点事,如果不待在家里,我当然不会上书房整理开箱上架但尚未归类的四五千本书,要不是得在书房耗很久,我就不会超量地煮一壶咖啡端上来喝。如果不把咖啡壶放在柜子上,当然不会失手打翻。接下来的连锁反应若以慢动作回放是这样的:装着黑色液体的玻璃壶自高处坠下,我本能地伸手承接,就在触地刹那,玻璃迸裂,划过我的手指,咖啡飞溅到我的衣服、一摞书、米色新沙发,然后像鼠疫一样滑过地板濡湿一叠乱七八糟的文件。同时,我看见指头流血了。
我很好奇别人碰到这种意外时的反应,“该死”“笨蛋”或咬牙切齿咒了声“干”,而我的反应真是上不了台面,居然发出卡通式的“欧——哦”并且急慌慌地摘下眼镜。我一面清理碎片一面骂自己“低能”,很奇怪,这一骂反而把气概逼出来,既然事情发生了,管它去死,那就发生吧!手指还在流血,我恣意抹在浅蓝棉T恤上,咖啡渍加上血印形成诡异的华丽,如龟裂的焦土高原忽然窜放红火鹤,飞向蓝天。我为这种离谱的念头感到好笑,干脆脱下T恤当抹布,擦拭那叠湿答答的文件,并且决定待会儿就把新咖啡壶拿出来再煮它一壶满满的咖啡端上来放在柜子上看事情会不会重演?我把文件、档案铺在楼梯上,让穿透半面玻璃砖墙的阳光烘干它们,于是,那只被黑蟑螂啃得不成体统的牛皮纸袋与我面对面了,袋上用签字笔写着粗黑大字:“未完成稿,暂存,一九八九。”
没错,是我的笔迹,但怎么也想不起七年前把没写完的稿子装入牛皮纸袋的事。这完全违反我的习惯,稿子没写完,表示失去热情,当然丢入垃圾桶干吗费事保存?我是不是该怀疑自己提早得了阿兹海默症,要不然怎么会觉得这只牛皮纸袋像被别人栽赃般愈看愈糊涂?当然,字迹是我的,那错不了。
我抽出里头的手稿,约莫三四十页,一股霉湿的气味冲入鼻腔,没写完的稿子像未瞑目的人,在时间的岸边磨磨蹭蹭,等着有人听他说罢遗言,才肯含笑离席。我神经质地捏着手稿一角用力抖松,赶蠹鱼;忽然一张纸片飘了下来,捡起一看,没头没脑写着:
或者,就这么坐在树下喝茶,看一阵野风吹过。吹落一两粒瘦小的柿子,滚到我的脚下。
或者,我就捡起最弱的那粒,举得高高的,跟天说:“瞧,我落了这么久,你也不捡我起来!”
2
我们对记忆了解多少?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自己与他人之间相互增删、蓄意霸占或秘密窥伺的记忆内容。我相信那是终年叆叇的云梦大泽,看起来像风景明信片般简单明了,当你试图跨越,却发现渺茫无边,而你贫穷得连半截浮木都没有。那么,我们终日挂在嘴边不断复述、宣扬的那套记忆,可能是基于自我防卫而自动删改、润饰过的,像风和日丽的景致,就算有瑕疵,也是小风小雨。我们躲在里面过日子,假装很幸福,久了,也变成真的。而真正的经验——那些以战栗手法逼迫我们见识生命疮孔的,却被我们驱赶到意识最底层、最阴冷的角落去,那儿杂树乱草,魑魅们四处漫游、相互斗殴。那些被埋入记忆坟场的经验,或许将永远不再骚扰我们的心灵,痛苦与惊惧就像别人家屋檐下晾晒的腊肉,下大雨没人收,也跟我们无关。
我坐在楼梯上审视这叠手稿,阳光瘦了下来,但还是亮得很大方。不远处有一两只啼鸟的声音,悠悠荡荡地,把空间叫宽了。刚搬来没几天,还抽不出空认识附近环境,只顾安顿室内什物,这些将与我日日厮磨、共织未来的器物若不理出秩序,我是没心思往外逛的。然而,此刻显得有点荒诞,我居然为一篇未完成稿而跌回往昔,试图钩沉记忆,阅读旧日。要命的是,溯洄的小径仿佛只随着鸟啼而短暂浮现,当我想跃入,路径又消逝于空中。莫名的怅惘令人无处着力,也因此,我放任自己的眼光从玻璃砖墙向外游走,院子边有两棵高大昂扬的木棉树,新叶初绽,花未褪尽。木棉花总让我想起壮士断腕,与生俱来的烈性容不下一点犹豫、怯懦,她浑身着火似的颜色,本来就不是为了自怜自艾,面对自己的生命,她也敢当刺客的。
正因为如此漫思,我忽生灵感,拿起纸片又看一遍,“……吹落一两粒瘦小的柿子”让我联想到眼前悬挂于高枝的木棉花,同样艳丽的颜色,同等粉身碎骨的气势。一股似有似无的熟悉感渐渐聚拢起来,在柿子与木棉花、旧日与现在之间,边界消融,意象相互渗透;我吃了一惊,那张纸片像是预言,过去的自己预言现在的自己会在特定的情境里发现什么或获得体悟的。纸片上有一抹干血,那是不久前印上的,手指的血已经止了,刚才的小灾难仿佛没发生。我决定煮一壶咖啡,到院子晒太阳。
一直到天暗下来,我几乎没离开院子,或者应该说,没离开那叠手稿。首页右上角,涂涂抹抹后写下两个字“雪夜……”,大概是构想中的题目,打算以“雪夜”做开头的吧。“我觉得有块墨在我雪白无垠的脑中磨开”,文章是这么开始的。
3
我觉得有块墨在我雪白无垠的脑中磨开,黑汪汪的一池,恶意的野猫在里头泡爪子,到处跳逗,那雪白活活地被玷污了。
半夜了吧,只有一两辆车疾驶而过,扰乱秋夜凉爽的气流,复归安静。我大约走了三小时,从东区某家旅馆开始,无目的行走,遇天桥则上、逢地下道则入,哪边绿灯就往那儿走,一切随缘。在城市混迹十来年,难得像今晚这么放心大胆,完全不理会单身女子走夜路会招致危险。事实上,我虽然看起来像个夜游者,然而心里只有自己,好像这么走着走着,可以走进自己温热的体内,寻觅失落甚久的某样东西或只是放松下来好好地歇息。正因为如此专神,日光灯闪灭的地下道内一名亢奋的暴露狂并没有令我却步,天桥上邀我做爱的穿西装无聊男子也没有使我不悦,我甚至跨过倒卧街角的流浪汉并且让路给几只从坟域奔窜而来的老鼠,就这样走到新旧交杂、死生共处的南区边界。脚酸了,找把椅子坐下来,旁边是一棵倾斜的黄槐,被不远处的路灯照得鬼里鬼气。暗夜阒寂,眼前的黑暗因掺了路灯的幽光而显出层次感,但一层比一层荒凉,像沉默的冢,新新旧旧躺的都是孤独人;声声虫唧、擦过树叶的风,把寂静拉得天宽地阔,使我倏然晕眩,恍如在海洋沉浮又被掷回陆地旋转。脚是真酸了,隐隐抽痛,凭着这一点知觉,我总算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意识仍然像孤魂野鬼又荡出去了,时而在海洋,时而在陆地,意象杂沓、断裂且零碎。蝴蝶跟风私奔。鱼在火炉上写传记。而我呢?盯着地上的黄槐落花,“从秋街的败叶里/清道夫扫出了/一张少女的小影”,不知怎的,想起卞之琳的诗,一只脚晃啊晃,踢着椅边的杂草。也许我只配幻想死亡的甜蜜。
原来这么走会走到南区。我笑起来,好久没这么笑过,算是暗夜里唯一的肯定句,要是有人恰巧经过,一定以为我痴疯了;然而,什么叫痴疯?只要我自己不觉得,当然可以放心大胆地笑下去。毕竟别人不能理解这种感受,好像小学时代试卷上有一道题不会做,闷了大半辈子,今晚终于想明白了,当然值得高兴。实则,我应该哭才对,又不知该从哪里哭起?要不是倦到一定程度,我不会没头没脑走三小时只为了得到“会走到哪里”的结论;然而,笑的纹路僵在脸上以至于无法更换表情,但我真是倦极了,把头埋入双掌,觉得无依无靠,而黑夜是唯一肯拥抱我、拍拍我肩膀的。
那人呢?我相信他已在旅馆里睡得滚瓜烂熟,做着梦。此刻,我坐在荒郊野外的黑夜里回想他,一股奇异的感触慢慢涌升,仿佛人浮在空中,可以俯瞰他、窥视他,进而把两人乱麻似的情事理出个形状,这是过去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想,过去太耽溺在两人构筑的井里,虽然现实上分隔南北,自己的神魂却与他同占一个时间、空间,从来不想跳出深井,探头审视井内的景致。我并非不明白耽溺的危险,但放纵自己规避,并且几近狂暴地说服自己继续这个实验,证明圣洁的爱情跟体制无关。
对面马路上,散着一顶布帽子,不远处还有一只鞋,是男人的。隔一段距离看着被丢弃的帽子与鞋,仿佛看懂了流离世间种种不得已的事。这路段常出车祸,那些东西说不定是某位出事者遗下的;那么事后,他的亲人挚友到现场来也只能找到一帽一鞋而已。人呢?如果人走了,他最亲的人如何透过遗物重塑完整的他?我想,世间里的缱绻情事,是不是到最后也只能得到衣冠冢而已?无所谓不朽的誓言,无所谓完整的爱,也无所谓三世一生。
一辆巡逻警车经过,顶灯像旋转的红花,没看见坐在路边的我。索性把鞋脱了,我盘腿坐在椅子上,如僧。秋夜的凉法像陌生人温和的搭讪,我觉得仿佛有个鬼搭在我背后,害羞地,想找人聊聊天。呼吸着秋夜清新的空气,谛听远远近近的天籁,我想,人也是可以走到跟神、人、鬼都无冤无仇的地步的。
现在,隔着距离,我可以阅读他的梦了。
一个中年男子的梦能跑多远?以前,我以为再怎么天高地厚,爱可以让人背上长出结实的翅膀,飞到无人能够追缉的国度,在山巅水湄砌筑两人的石屋。我靠着等这一天而撑下来,不断在等待中反刍内心世界的亮光——从幻想中一幢用坚固岩块砌成的石屋窗户透出来的。渐渐,我知道一旦青春被没收了,人只剩做梦的欲望,丧失践梦能力。一个中年男子就像厚海绵裁制的鸟,在池塘内泡了几天几夜,好不容易挣扎上岸,嘴巴说要御风而行,无奈全身被水分拖累,一举步还涎着泥巴浆,注定是拖泥带水的。我到现在才愿意承认,这么多年来等着他风干,一起乘风遨游,是平白无故自己哄自己而已。实则,没有人承诺我,是我对他的爱过量了,超过现实所能负荷的,以至于不得不造梦来储放;梦幻中,我自己替他做承诺让梦得以穿透时间阻力继续往前绵延。现在,我看清这一点,更加哑口无言。
而此刻,在旅馆酣眠的他,如果有梦,也许只是梦回南部的家吧!我闭眼,恍如侵入他的梦境,站在他背后看着:宽敞的客厅、意大利蓝皮沙发、装饰用壁炉上挂一帧年轻时代参加摄影比赛获得冠军名为“湍流”的作品,他对我描述过的——以前,我老喜欢叫他描述室内摆设,尤其做爱之后,我腻在他身上,半清醒半虚脱地要他从大门开始说起,带我走一遍:空间、位置、光线、色彩、气味、声音……我记得很仔细,连哪里最会长灰尘都知道,更随时修订实况,包括小茶几上一只花瓶打破后换上一盏灯。在肉体极尽奔腾、神魂幻游之际,我随着他的声音“回家”,脱离那张滋生病菌、无数尘世男女在上面分泌体液的旅馆床,回到“我们”的家,一起在松木双人床上入梦。是的,上楼左转第一道门就是卧室。
卧室门口墙上,挂一盏少女双手捧月似的灯,圆形灯罩,浅浅流出麻雀黄的光,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现在,我看着他进卧室。长期婚姻让人长出新本能,一个酩酊男人闭着眼睛也能摸进卧室,姿势无误地挨着妻子躺下。他说过他缺乏安全感,那个家固然有种种瑕疵,但置身其中没有困惑不必狐疑自己是谁,他清楚明白自己的角色、妻子的习惯、儿女的个性,虽然每天有不可预测的争执,但彼此交缠的根须已提前扎满尚未到来的时间。而我是什么?我是他每一两个月北上出差时固定会晤的旅馆情人,是他生命中意外的访客罢。当我无数次尾随他的声音,自以为像希腊神话中,善弹七弦琴的奥费斯以撼动鬼神的音乐自冥府带回他的爱妻般,我尾随他的声音脱离狼狈且焦躁的现实,回到绿树浓荫的花园。现在我弄懂了,他不厌其烦地描述自己的家,并非为了在无限自由的精神层面携我返家、视我为妻,只是一个创业有成但严重缺乏安全感的中年男子,在激越的官能活动后为了处置愧疚,乖乖地躺回妻子身边而已。
夜凉了,仿佛百足蜈蚣在我的膀子上散步。我仓皇地从他的梦境退出,不能承受自己竟然花了那么多时间依附在他的生活上,像个躲在后院的乞丐,捡拾别人家厨房抛出的剩菜残羹,还沾沾自喜今日的菜色比昨日丰盛。我在这一刻被自己击溃,男人可以不懂我的内心,不懂我何等企盼完整的爱,但我怎么可以蓄意忽略自己吞咽破碎的爱是何等割喉,转而依照他所剩无几的生活空间,活生生削砍自己对爱的梦想,以便能够塞入他的生活。小腿的抽痛延伸到心脏来,隐隐绞着,我不禁放声吼啸,像暗夜里遗失幼雏的母兽,我遗失了尊严,在爱的圣坛上原应被供奉起来的尊严。
而如今,少女老了,少女老了。
4
一口气读到这儿,的确不是一篇让人愉悦的文章。尤其,潜入一个女人的意识流域以侦测其心路转折,本来就不容易写得好,我猜当年一定写得很辛苦,手稿上涂改的痕迹布满每一页。
还是没想起怎会写它?一九八九,念了两遍,像闷在鼻腔内发痒但打不出来的一个喷嚏。
咖啡冷了,大约已到午餐时刻,肚子有点饿,但没什么食欲,不吃也是可以的。倒是阳光烈了些,把我的眼睛扎得不太舒服,干脆把躺椅挪到廊下,今天的太阳看样子是可以把八辈子的恩怨情仇都晒干似的。打电话叫了外送比萨,还是吃点东西尽人事罢。其实,比较想吃意大利肉酱面,还有蘑菇汤,当然,再来杯热咖啡就更完美了。挂了电话才这么觉得。
“那就给我意大利肉酱面,蘑菇汤,加一杯卡布奇诺!”突然,这句话浮出脑海,“吧嗒”一声扣上刚才想吃意大利肉酱面的念头,使得原本即将飘走的意念有了重量,具备不寻常的熟稔。我怔了几秒钟,那种感觉像碰到一个曾经很熟的人,可是一下子想不起他的名字,又相当自信没忘记,只不过不知把那该死的三个字放在脑袋哪个该死的角落,以至于陷入短暂的痴呆状态。接着,一些零碎、模糊的视觉印象渐次显影,伴随着瓷盘钢叉相碰的哐啷声、嗡嗡然人语、热腾腾的食物气味、咖啡香,以及轰炸敌营般的磨豆机的巨响。
是个餐厅,我想起来了。那天的情形立刻像沉在海底的陶罐被打捞起来:我到市区办事,路过那儿,干脆进去吃中餐。是个兼卖商业简餐的咖啡连锁店,里头坐满上班族。一个胖嘟嘟的女侍把我塞到最角落最见不得人的位置,急猴猴问我吃什么?我要求换到另一张空着的四人桌,她说对不起哦没办法,我们中午生意很好;果然,她的话才说完,另一位女侍带着四位饿鬼似的上班族填满那张空桌。我心里不太舒服,但生性懒散、怯懦又使我不愿另觅餐厅,所以连menu都没看,我怪腔怪调地说:“那就给我意大利肉酱面,蘑菇汤,加一杯卡布奇诺!”心里还嘀咕:这种店有什么好吃的?生意好成这样,台北的上班族真是没地方混了!
就在我用叉子很完美地把面条旋成一个小陀螺送进嘴里咀嚼时,一面吃东西一面四处乱瞟的坏习惯(通常是瞄别人盘子里的食物,怕自己错过什么精彩的)使我很快看到有人推门进来。叮铃铃,玻璃门上的铃铛响着;欢迎光临,恰巧经过的女侍说。是个女人,我对穿着摩登的女人会多看几眼。她约莫四十出头,中等高度,身材保持很好。头发齐肩,烫成细卷,定型液喷得恰到好处。淡妆,长得秀丽而含威,一看就知道是固定上美容中心做脸、指压的,皮肤颇具光泽。她穿一件麻纱藕色短袖长西装,配黑色荷叶浪剪裁的丝质短裙,姿态雍容,就这么笔直地从门口往我这方向走来。我一面品尝肉酱面的香味,一面盯牢在她胸前晃动的一块镶钻翡翠坠子,心里估算那种水幽幽的绿法大概十来万跑不掉时,忽然见她在我左前方那桌停下。接着发生的事情,我非常不愿意再复习一遍。
那是张双人桌,背对着我坐一位魁梧的男子,四十五岁左右,穿浅棕色水洗丝衬衫,像是商界人士;坐在他对面的是个小姐,没看清楚长相,大概三十岁不到。跟所有的客人一样,他们正在用餐。那位端庄高雅的藕色女士走到桌旁,啥话也没说,打开宝特瓶——这时我才看到她拎了只汽水瓶,以迅雷速度高高地举起,朝那位小姐胡乱泼洒,黄色的液体四处喷落,那两人被泼得一头一脸,那位小姐尤其浑身湿透。当男人夺下宝特瓶,抓住藕色女士的左手腕时,她那只右手比训练有素的警犬还敏捷,“啪!啪!”左右两声,掴在那位正用餐巾擦拭衣服的小姐脸上。
“你这个妓女,你想刨我的底啊!”藕色女士扯开嗓门骂,“休想,我不会离婚!”
我呆住了,嘴里含着的面条顿时像一大绺老鼠尾巴般令人作呕,我随即吐在餐巾上。
男人铁青着脸,强行将藕色女士拉出门外。所有的眼光像舔血的苍蝇盯着那位年轻小姐,她失了魂般站在那儿,双手机械式搓弄桃红色针织上衣,牛仔裤上一大块湿印子;她低着头,飘逸的长发自肩膀垂下,也是水淋淋的。
是的,她长得很清秀,没经过什么大风浪的寻常人家女儿;青春仍在她身上闪耀着,所以还可以睁着水灵灵的眼睛钻入爱情国度宣读自己一字一句珍藏的海誓山盟。当我们逐步走入枯槁年岁,眼睛除了布满世俗血丝已找不到无邪的水波;我们臃肿了,摊在床上大口咀嚼肉体的滋味,讥笑宛如百灵鸟般在高空鸣唱的恋歌;我们也变成精算家,懂得追求情感里的“利润”。
而她不是。也许谈过一两次失败的恋爱,但在欲望面前,她绝不是恣意宽衣解带的玩家。像她这样的女子,说不定从校园时代开始便在月夜下私密地编织理想的情爱世界,她会这么想吧:好比在一棵有风有雨的面包树底下,两个人各骑一匹马,持方天大戟分道奔蹄;以戟画地,驰骋出自己的疆土。分开看,各有各的绮丽山川,合并看,明明是完整的两人世界。平日各自砌筑王国,黄昏时高呼,也知道回到大树下厮守;无限宽广,却又窄得没有空隙让奸细藏身。
她这么想,也就这么寻觅,睁着惺忪的眼睛走一趟世间,要找那个可以跟她天宽地阔又同命共体的伴侣。她没有想到自己会一脚踩入别人家的庭园。
一名女侍过来清理桌面,另一名擒着拖把、嘟着嘴拖地。年轻小姐如梦初醒,提起皮包正要离去。咖啡店的音乐照常播放,客人照常用餐,语声照常嘤嘤嗡嗡偶尔露出几声哼笑,众人的眼光像白刀子挑断年轻小姐的衣扣,剥光衣服,恣意强暴、讪笑。就在她往门口走的时候,那位发怒的藕色女士自门外冲进来,又是清脆的两巴掌甩在年轻小姐脸上,继而对追上来的男士厉声宣告:“你打我,我就打她;你逼我死,我一样要她死!”
这绝不是爱情。爱情里怎么可以有伤害、残破、仇恨、罪恶与污秽?如果爱情里有这些,寻觅它的人跟翻垃圾箱的饿鼠又有什么差别?
是的,藕色女士的宝特瓶里装的是尿。
●
比萨送来了。真后悔想起这些不愉快的浮生俗事,搞得自己一点胃口也没,勉强咬了几口,即塞入冰箱。沏了一壶花果茶,回到廊下时,野风吹翻手稿,有几页飘到木棉树下。
仰首从两棵木棉纠缠不清的枝条间望天,觉得天空是没办法修复的破镜,扔也扔不掉的;你照着,每一片碎面都忠实地现影,却无法拼出完整的你。
记忆也是如此吧。七年前,目睹那一出情爱荒谬剧,我想我一定潜入那位年轻女子的意识纤维,跟随她沉浮于那一笔千疮百孔的情债里,浮的时候以为快熬出头了,沉的时候如在炼狱。或者,换个角度看,也可以说那位陌生女子将她的痛苦植入我的脑里;当餐厅内的客人以观看免费工地透明秀的亢奋表情睥睨她,而她所付托的男子无法为她解围时,我不忍逃避地承接她当下的羞辱与痛楚。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坐在她附近的我,怎么看都是一脸懦弱相的。
存在于她与七年前的我之间的,或许可以称作意念的附身吧。我幻化成她,去体验她的无助与狼狈,去目睹原本纯洁如早春百合的爱,如何被粗暴的世间力量斫断,弃置于污秽的阴沟内。藕色女士自然是有伤的,可以大锅大铲炒热她的伤,那男子也说得出一箩一筐的无奈,唯独她只能沉默,无处容身。
正因为心疼她走了艰险的路,七年前的我才会钻入她的运途,与她一起匍匐吧!难怪现在怎么回想都想不起那年夏天以后,关于我自己的生活内容。
离开那家咖啡店后,那位穿桃红针织衫的女子到哪里去了?像通俗剧一样哭泣、割腕、住院吗?还是洗了澡后睡一觉?她知道在浮世荒漠里,有个路过的陌生女子在刹那间对她心生怜惜吗?而这种怜惜,在她那宿命纠葛、俗世课业里,或许不会有人愿意给她。
我猜,当年一定差点在她的意识湍流里灭顶,因为接下来十多页的手稿内容不仅晦涩、错乱,而且低调得简直像临终遗言。不过,这一大段后来用红笔划掉了,显然当时自己也极度挣扎,不知如何收尾,才会搁笔让它变成“未完成稿”吧!
手稿的最后几页,涂涂改改的,能辨认的部分是这么写的。
5
我逼迫自己回想三小时以前的事。在这样枯寂的夜,如果生命要继续,就必须先把自己弄痛、弄麻了,才有气力往下走。
三小时以前,我从旅馆出走时,他刚睡着。我站在床前看他,那张脸曾经是我眼底唯一的风景;然而刹那间,我的体内仿佛充满浮冰,被遥远的冰河召唤着以至于颤动起来,有个声音在耳边说:不是他,走吧,不是他!
如果能够拨回时间,我情愿回到三小时以前替他消掉那几句话。人,能自欺下去也是一桩小幸福,怕就怕走了泰半的路却被拆穿,回不了头,也没力气走下去。
我原以为我与他可以在无人叨扰的精神世界里偕老,纯粹且静好,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彼此的一生编织起来。我以为我已经完完整整地占据他的心、盈满他的记忆,如同他完完整整地盘绕在我的白昼与黑夜。只有如此,我才有方寸之地容身,站得稳稳地,继续跟现实战斗,无视于周遭的嘲讽。
然而,三小时以前,他在我面前打开记忆锦箧。我从他缓缓叙述、语调忧伤的声音中,仿佛看见这只锦箧一直埋在瀑布湍流下的深渊,用水草捆着、石头压着;而他无数次潜入渊底,摩挲它、审视它,深情地追忆往日年华。他看着我,实则,通过我望向遥远的过去;他只是借着我的形体——一个女人的形体做支撑,让锁在记忆锦箧内的另一段恋情,另一名女子现影。像善乐的奥费斯坐在旷野,对着任何一个路过的妇人或任何一棵枯树弹奏七弦琴,吟唱他历尽艰险自冥府带回亡妻,却在即将步入阳世时违反与冥王的约定,回头看了妻子一眼以至于永远失去妻子的悔恨。失妻的奥费斯沉浸在自己的情涛内,路过的妇女只是路过的妇女,枯树也只是枯树,任凭他盯着它们百千遍,也是不相干的存在。
我才明白,现实里,那个时有争端的家是他泊靠的港;形而上,那只锦箧才是他藏身的秘所。我是什么?我是路过的妇人,是一棵无花无果的瘦树。
“你……你想她吗?”我存心这么问,也到了听真心话的时候。
“是。她是个让人难忘的女人,我永远没办法忘记她……”
此刻,如果他有梦中梦,是梦回南部的家躺在妻子身旁而后安心地梦见难忘的情人吧!被摒弃在梦之外,我把自己拎到这荒郊野外来,觉得心被极地的冰岩封住了,仿佛有块墨在我的脑中磨开,黑汪汪的一池,浸污了我曾经信仰的雪白……
6
“未完”,文稿的最后一页标示着。
阅读这样的旧稿,真像死了几十年后,魂魄飘回葬岗,给自己的枯骨残骸做考古研究,时间不对,心境也不对。然而,既然发现它,又不能假装没这回事,“未完”的意思就是不管好坏,等你给它一个结论。
我想,最擅长抽丝剥茧的人也没办法给人生一个结论吧!遇合之人、离散之事,同时是因也同时是果;人在其间走走停停,做个认真的旅行者罢了。把此地收获的好种子携至彼地播植,再把彼地的好阳光剪几尺带在身边,要是走到天昏地暗的城镇,把那亮光舍了出去,如此而已。
当然,文章还是得收尾的。阳光被黄昏收走了,我信步走到木棉树下,拾几朵完好的花打算放在陶盘里欣赏,顺便推敲文章的收法。
也许,把这篇未完成稿定为《雪夜日出》,今晚就潜回七年前,带回那名在浮世红尘里寻觅完整的爱的年轻女子,及搁浅在她的意识流域内的我自己。
结尾就这么写吧:
“我知道穿过这座坟茔山峦就能看见回家的路,闪闪烁烁的不管是春天的草萤还是冥域鬼眼,至少回家之路不是漆黑。我也知道冰雪已在我体内积累,封锁原本百合盛放的原野,囚禁了季节。
我知道离日出的时间还很遥远,但这世间总有一次日出是为我而跃升的吧,为了不愿错过,这雪夜再怎么冷,我也必须现在就启程。”
一九九六年七月 联合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