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动荡的根源在于人们不懂逻辑
荀子构建的逻辑体系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荀子·正名》
以正对奇
孔子是“正名”的最早提出者,孔子所讲的“正名”是一种政治诉求,即按周礼使每个人都能各得其名、各安其所,以达到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环境安稳的目的。荀子的“正名”思想在承接了孔子理念的同时,也对之进行了扩充,使之成为一种哲学层面的逻辑思想。
荀子将“正名”的对象从个人身份推至更广泛的事物上。荀子认为“正名”就是名实相符,即每一种概念必须有其明确的所指对象。如果名实不相符,那么人在交流时使用的语言概念就会出现混乱,这样就会导致人们思想意识不统一,进而引发社会动乱。联系荀子所处的时代,众说纷起,荀子称之为“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为达到“率民而一”的政治目的,辟奇辞、正名实就成了荀子必为之事,而荀子也由此建立起他的逻辑理论。
明晰概念
荀子首先论证了人对于相同事物可以产生统一概念的原因。荀子以人的感官自然地对应不同的客观事物为根据,认为“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如目能辨色、耳能辨声、口能辨味、鼻能辨气、体能辨触、心能辨情。既然感官对象具有相似的客观性,那么人由感官而得来的关于外在事物的感性印象也具有相似性,以此构成概念,这种概念就具有统一性。
在统一名实关系后,由于事物与事物之间具有客观的分别,概念与概念之间也要有所区分以避免混乱,因此荀子提出“单”“兼”“共”“别”的原则。“单”是指一个概念就能指代,“兼”是指需要一个以上的概念指代,“共”是指同类概念,“别”是指异类概念。相同或不同种类的概念在确定下来后,人的言行有了统一标准,如此“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社会便能安定下来。
概念与推理
尽管目的是政治性的,但是荀子的“正名”理论对于先秦儒家哲学而言还是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它一方面是孔子“正名”思想的理论化与哲学化,另一方面也填补了先秦儒家哲学中逻辑思想的不足。
概念的种类
荀子认为确立概念要遵照两个原则:一是“稽实定数”,即概念要以其所指事物的实际状况为标准,事物性质是第一性的,概念是第二性的;二是“约定俗成”,即概念是众人约定而成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习惯性,个人不能随意改动。
如何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