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不同观点与价值整合

现代立法活动(包括法律规范的立、改、废、释)不仅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形成和集中的过程,而且是各种社会集团和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不仅是各种观点相互激荡和碰撞的过程,而且是各种价值的折冲和整合的过程。立法中不同思想的交锋、不同观点的表达、不同主张的竞争,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状态;相反,没有任何交锋、碰撞和竞争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往往是肤浅的,或者往往剑走偏锋。2014年11月1日通过的《全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的形成,同样也充满了各种观点的交锋和各种主张的竞争,透过这些交锋和竞争,我们会发现不同机关组织所秉持的基本立场和不同价值追求、不同学者所坚持的不同的正义观念和学说体系;而立法者最终的选择也反映出立法者整合不同价值的观念、水平和能力。正是这种交锋和竞争,形成了各利益关联组织的共识或最大公约数,使行政诉讼法更加接近基本理性和具体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