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外英语语言文学研究前沿(2015)
- 张旭春
- 9821字
- 2020-07-09 18:36:24
再现的主体性——《华兹华斯、伦敦及其现实性》一文述评[36]
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文一茗
华兹华斯《序曲》第七章《寄居伦敦》聚焦的都市场景,常让人联想到女性特色。华氏将伦敦与性别差异并置起来,使得浪漫主义性别批判研究发生关键的转向:从充满火药味的“第一批”女性主义者,逐渐转向浪漫主义女性主义。后者对前者程式化的二元对立论提出明确的质疑。[37]韩国学者孙贤在其文《华兹华斯、伦敦及其现实性》[38]一文中回应了新近的浪漫主义都市文化观,[39]为华氏在诗作中体现的性别差异提出一种新的解读,可以尽力克服两波女性主义批评之局限。
首先,孙贤回溯了第一波女性批评。他分析了第一波思潮的重要性,即第二波的到来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克服了前者;而恰恰是,第二波在没有置换第一波的同时,对其进行补充。孙贤的一个核心论点是,这两波思潮的逻辑不稳之处,恰恰是寻找新路径之线索所在(Sohn, p.36)。他指出,这两波思潮的理论立场,会将之导向对华氏更为激进的阅读心态,但在实际的批评中,结果就会在不经意间将不同性别规范化。由此,孙贤提议,在一种新的视域中来解读华氏诗作,即在“现实性”(the re-al)的维度中(Sohn, p.36)。
值得注意的是,当第一波思潮的批评家将华氏诗作中的性别描述为一种二元对立时,他们并不只是将之还原为差异的程式化表述。其基本的策略是解构。这些批评家们结合了后现代的立场(包括诸如解构主义、心理分析、后结构主义的批评话语),大量参考了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德曼(Paul de Man)、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拉康(Jacques Lacan)的观点,所以,他们深知,主体性是再现建构的一种效果(比如写作的效果),并因此受到话语机制自身所局限。语言的示意过程被视作一种结构,其中,每一个单元自身并不具有有意义的存在,而必须通过与他者之间的差异来获取价值。符号文本永远不可能做到自给自足,示意是一个逼近完整,却永远受到内在阻断的过程。[40]这就是皮尔斯(C.S.Peirce)所说的,任何一个文本都是无限衍义的过程。当一个文本生成时,它不是自动源发式地写好的;而是在相关文本和在写作过程中所指涉的无尽文本网络关联中形成的。示意/写作过程构成了建构主体性之再现的过程,任何认为主体是自足、统一的观点都是理想化的。
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一方面,这些批评家们明白要确定统一、自足的身份具有内在固有的问题;可最后他们却将性别差异确定为稳固身份的基础,并因此允许主体可以将实际上是威胁整体的障碍进行内化。孙贤以雅各布斯(Mary Jacobus)为例:后者认为性别差异置换了涉及男性诗意身份等问题,因为诸如“男性”和“女性”等术语,考虑到了对固定差异(either/or)的论断。而与之相反的是,在时间上先行的无差异化整体之(neither/nor)结构,却只能被再现为沉默、缺席的月亮,“在四天中隐入她那度假的天洞”[41]。
在此,雅各布斯并不只是将性别差异的示意功能描述为既定不变;而是承认差异表达法的任意性。应该说,她的立场是反本质主义的。但是当雅各布斯承认其表达的任意性时,却也同时赋予华氏以稳定、统一的身份。并且认为,性别差异成为男性主体统一性的基础,这一观点在孙贤看来却显得十分压抑,正如她读出的华氏本人的形象也十分压抑。
华氏诗作具有明显的自反性,这构成了另一个问题。第一波思潮意识到华氏本人(尽管十分不确定)充分意识到其自身语言毫无根据。因此,赫茨(Neil Hertz)将第七章视为“观景之诗,戏剧性之符,辞藻华丽之作,作秀之作,而非只是大众之作”(Sohn, pp.37-38)。这意味着华氏通过运用赎罪式的仪式来欺骗自己。也就是说,娼妓场景让他想起比喻意义上对偶(能指与所指的对偶)的原罪,这种罪隐含在其诗化过程中,但他用比喻的方式将罪投射于一个妓女,从而假装单纯无罪。华氏既想到了这种对偶关系,又通过运用修辞将之赎罪,于是成为既有负罪感又得到救赎之人。或许这两种情况可以在内心得到加倍强化,但若将这种加倍强化阐释为统一或分裂的一个符号,就是另一码事。如果华氏被理解为一个统一的主体,那批评家认为诗人所具有的,是一种压抑效果,但或许也可以认为是其先前的批评性假设所具有的效果。
当第二波思潮的批评家出现时,他们的语言激活了许多在第一波思潮中被压制的东西。孙贤重点论述了伍尔夫森(Susan Wolfson)的观点,后者将性别差异重新定义为“区别化的交叉”,让两性彼此互视并持续协商(Sohn, p.38),并且,这种交叉是由“任意、流动、容易变革的符号系统”所塑造的——而这也正是雅各布斯评论中插入性别的阶段。根据性别立场的这种多重性,伍尔夫森观察出,《序曲》中存在“高雅”诗句奇特的女性化色彩,以及灵魂所拥有的变化的性别、生命,从“抗争的女性生命”变为去女性化,并充溢着自我构成性的省略符(Sohn, p.38)。与之类似,当赫茨谈到“互惠性”的兄妹关系时,他指的是华氏性别的性质是多变的,或可变的,并且曾经雌雄同体的小孩从男性化的青少年,因为其妹妹的在场,变为女性化的成年男子。麦克高文(James McGawran)指出,在华氏与大自然的性别关系中,有一种多形态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总是“母亲大自然”(mother Nature),也是“爸爸大自然”(daddy Nature)(p.38)。并且,在高度紧张时,成为“狂野大自然”(wild Nature)。无独有偶,诸如艾莉森(Julie Ellison),福尔福德(Tim Fulford)等批评家,都有兴趣解读男子气概本身的不稳定性和异质性,都在浪漫主义诗歌中看到了负罪感及其伴随的焦虑。而其他持不同观点的声音,则认为华氏再现的性别中具有某种颠覆的潜能。所以,可以认定,两波女性主义浪潮都有助于形成华氏的性别研究,不管它们对于能指任意性而言,是拒绝或是回应。
然而,正如孙贤所指出,从第一波到第二波的转变,并不一定构成有意义的进展。人们不能仅凭消除赋予第一波的压抑性机制,而矫正重新解决的能指功能。
孙贤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预设一种机制,可以抑制对示意过程中的障碍。两波思潮都精神一致地将华氏主体性还原为意识形态的领域——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是指压抑构成的关于统一主体性的叙述,对维系社会共存而言,是一种假象或掩饰,第一波思潮倾向于解构,解开被社会认定的成为再现策略之法则,因而其论点起了作用,产生了效应。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论点必须首先根据法则预设主体。主体是如何被构建为一个历史中的实体。那么,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柯普伊克(Joan Copjec)指出:通过间接或明显地设定,正是通过(由批评所构建的)她的“欲望”(Sohn, pp.39-40)。以这种方式,它们将心理领域与社会领域结合起来。其实,第二波思潮也是如此。所以,一方面,两次思潮都提供了话语程序,意识形态如何作用于每个个体。如果我们能观察到,这些批评家都认为伦敦中的华氏有一种独特的异化——分别为寄居的异化和自我的异化——是由于他们的语言从范畴上都受限于意识形态领域,并且都没有确切地传达每个个体生活中的具体真实性。
重新解读华氏性别,需要超越这种意识形态还原,回归语言的不可能性,这种不可能性是不可还原的,因此,在生活中留下真实的肉体上的效果。孙贤运用了拉康的真实域(the real)——这个概念从本质上不同于象征域(symbolic),但只能通过与之相互指涉,才可以界定(拉康称象征为语言域的意识形态的公式化维度)。根据拉康,我们不可能用语言来统一主体性,因为语言永远是游离于真实左右的。当然,这不是说为了获取主体的稳定性,就得清除语言的障碍。而是说,只要人接受了(包括能指的压抑整合过程在内的)语言的整体示意系统,语言就可以通过使菲勒斯(phallus)的地位(沿着无尽的能指交换链条),从而产生意义。就此而言,雅各布斯将主体性描述为一种逻辑飞跃,确实有些道理。但是,尽管雅各布斯指出,这种整合及意识形态效果是主体性之终结,却最好将之理解为主体性的前提,拉康所说的“父亲的象征法则”,它与“是否出生”这一问题有关。象征法则为费力编写故事的作者(通过死亡)之诞生指定了一个地方。要相信法则的终结性,哪怕只是暂时地,就得被其集体、调节功能所欺骗。语言所固有的局限(即语言的不稳定性)作为一个特征,是源于再现菲勒斯能指是任意的——不仅是指它在历史偶然性中获得其能指地位;更是指,它最终是一个空洞的位置。诚如孙贤指出,菲勒斯一个能指,旨在“从整体上表明有一个能指的效果”。它就是一个名字,其功能或许是将面纱从一个所指上揭开,但其所扮演的角色却只是“披着面纱的角色”(Sohn, p.41)。菲勒斯(就其功能而言)涉及一个悖论,因为它将主体置于潜在的可能性和实际的局限性之间的状态。诞生就意味着诞生于这些使语言失效的条件中,必须被理解为永恒之梦想。充分和实现这一梦想之不可能之间所无法回避的辩证学。这种困难不仅扰乱了统一的主体性,还成为主体性不可还原/构成性的条件(Sohn, p.41)。孙贤借鉴了真实域这一观点,将华氏主体性及其被削弱的困难进行重新描述。
与此同时,孙贤却发现华氏诗歌具有一种对新女性的欲望,即在俄狄浦斯世界中被重新发现的女性。借此,孙希望将华氏从其认定的伦敦异化中解救出来。首先,孙贤认为,不管是作为一个地方的伦敦,还是作为一个人物的伦敦,华氏确实喜爱伦敦。关于这一点,孙贤做了细腻的梳理:作为一个地方,伦敦使华氏(这个“美德的私生子”)有可能搭建一座“流浪”的帐篷。甚至,伦敦是“我青春的愉悦”。讽刺的是,当他从哥斯拉返回时,对他在伦敦住所的感觉一致。华氏感到“抛出城市的高墙,唤醒万物的轻风将我迎接”。中间“那段不长的间歇时间,完全由我支配”。
作为一个人物,伦敦所起的作用和其他在乡间所发现的,并且激发强烈情感的华氏客体,所起的作用一样。当诗人投入到“几乎放荡的景观细节时”(Sohn, p.43),我们并不确定如何将粗俗的喜悦和轻佻的福祉区分开来。所以,诗人在童年中感受到的大自然的同居者说道,伦敦是“世间忙碌的原野上一个巨大的蚁丘”,就像在诗人心中绽放的水仙花成为“孤寂的福祉”(《我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与赫茨所言相反的是,华氏并没有被“现象学式解读”所阻断(这种解读在《序言》其他地方似乎相当适合),在伦敦,华氏依然展现出华氏风格,依然执行“观看、凝视、聆听、追忆、感知”的田园行为。
华氏在伦敦感到的慰藉,可被视为源自诗人童年所体验到的差距感——他所想象的伦敦和别人体验到的伦敦之间的差距感。就像任何小孩那样,在亲身居住之前,华氏是通过基于“言词”的想象推断而认知伦敦的。诗人想象中与伦敦的爱恋在于,他曾相信(后来却大失所望),伦敦可以治愈曾被召唤至此的一个跛脚朋友。他所钟爱的想象和伦敦的真实之间的差距,留给他的回忆,并没有像人们想的那样,使诗人憎恨这个城市,而是让他进一步陷入不可避免的对伦敦的理想破灭中。正是这种想象的失望感,并且对此的承认,使得伦敦“这片现实的场景”成为诗人的想象。
诗人这才发现自己在面对面遭遇这一宏伟象征时,根本没有注意到任何东西,而想象的危机就此发生。华氏深谙想象是“不合法的,不正当的,是一种没有根源的官能”(Sohn, p.44)。故此,他不再单纯地迷恋于都市的美好。他也没有感觉伦敦有多么令人失望,因为即使他知道想象是非法的,却是唯一能将诗人带入存在的力量:想象的“荣光”在于,它是一种强制力,能够一下子占领并丰富世界(Sohn, p.44)。如果华氏对此有所保留(沉默寡言),那是由于它将之视作不言而喻的,一种“尽管如此”,而非“由于如此”的问题。因此,他所关注的,是如何与父亲未树立的权威共存,或如何向其屈服。但是,华氏对此事的坚持掩饰了他外表的妥协:臣服,却狂傲的果敢;失望,却怀有暗自的欢乐;诗人对伦敦的整体态度是中性的或者“中间人式的”,正如私生子常常将自己幻想为大自然中的孤儿,怀揣着一份负罪感却也有轻佻的愉悦(Sohn, p.45)。
华氏针对象征功能法则的屈服姿态,使得我们无法对第七章做还原式的解读。柯林斯(David Collins)曾言:“华兹华斯无法构想出一个基于任何其他东西而非父亲的社会。”(p.45)这一立场使文本传达出充满再现意象的伦敦。也就是说,当华氏面对伦敦的现实性时,倾向于十分消极被动地将伦敦的某部分混杂的意象描述为一种拟人化的方式。伦敦盛行的意识形态通过比喻将自身再现的喧闹或奸情置换为某个女性对象,并从而得以维系。既然华氏在其作品中占用了伦敦形象,对此过程的普遍理解是:诗人用自我的他我(alter-ego)来制作那些形象,并认同伦敦的性别区分化意识形态。然而,正如柯普伊克所述,在象征结构中来判断一个人的主体立场时,必须将想象域和真实域区分开,因为象征域涉及压抑过程,即将符号系统中极端的他性整合进想象域的双重自反性。虽然意识形态可以(通过将形象建立于固定感官之上)混合两种维度;但运用形象并不能保证人们会认同象征域的示意功能。
对城市风光的广角度视角,使伦敦的看点变成“可见的、只是可感知的世界,其独有的自主独立恰恰体现于其可描述性中”(Sohn, p.46)。一个对象的“可见的”,而非幻影的再现,对主体而言,恰恰会形成一种打破镇定,甚至释放的效果,因为这种再现“将感知从意识形态功能霸权和包容中拯救出来”。用拉康的话来讲,从而阻止了象征吸收。正如约翰斯顿(Johnston)注意到了,再现占用的欢乐在描述中成为纯粹的自我沉迷。华氏与象征过程的脱离,引发了来自批评家们的不同反应:约翰斯顿认为不负责任或逆向而行。赫茨认为攻击性或看似可怕;贾柏林认为几乎无法与人文主义者的华兹华斯相协调(Sohn, pp.46-47)。但是,问题涉及从哪个角度来理解华氏主体性的双重性。华氏的镜像主义是一种中介,借此,他变得既顺从又抵御他所栖息于其中的象征系统,他藏匿于形象中从而保持以自我为中心,但这种中心主义并不意味着认同象征固定性的立场,而是通过用形象来展现这种固定性,并从而保持与这种立场的距离。
当诗人自觉地屈服时,通过想象自己被他人观望,而展现某种舞台意识。孙贤借取了拉康详细论述的这种取位,来说明双重性的固有性:双重视角不是华氏所独有的,而是人们看待世界方式的真实,也是愉悦本身的源泉。人们都知道,我知道我是一个演员。但是,我并不在于我乃一个演员之所在,而在于知道我是一个演员——即华氏的自反性之所在——能意识到自我意识(being aware of the awareness of self)。所以,当我看待这个世界时,我的幻影在我以自我为中心的视角(我作为一个演员)所看到的,和以“外界”,知识之所在为媒介所看到的之间,分裂开来。诚如华氏所理解的,眼睛的分离,而我通过他人想象出的“凝视,就是人们如何与象征过程保持结构性的距离”。
进而,孙贤着重分析了第七章中的两个高潮场景——因为它们揭示出诗人作为一个分裂的主体,是如何不停地渴求“自我充实,但又最终规避了永恒失去的欲望对象。
首先,当华氏在人群中迷失后,邂逅伦敦的一个乞丐时,诗歌达到了高潮”。固定性是这次邂逅的关键点。乞丐由于固定而无法予以象征地解读。对象身上的这种僵硬恰好提示了主体的自恋,尤其考虑到这种僵硬是主体以自觉的方式所感知的。面临一个客体对象,一个盲目的能指抵御着相互性,诗人在分裂的幻影中观看他的景观影像,在这幻影中,他明白:“从我看你的位置,你从不会看我。”
此外,诗人的舞台意识拓展到自我问答形式的层面。通过目光与对象单独相遇,诗人正在将其占用的观看这一行为戏剧化,而不是涉及任何表意。更确切地讲,当不再作为一名看客时,诗人对其自身的景观形象而言,是在扮演一名看客。所以,以一种循环的方式,诗人的观看行为成为一种并非被占有,而是由其自身所感知的一种对象。正因为示意在此僵化,所以,诗人在此达到的固定点就是结晶的分化点,这是俄狄浦斯情节的原处场景,其中,人们可以既看见象征过程的危险,也看到其吸引力。诗人积极主动地将眼睛的功能异化,正是为了回视自身,认同“另一世界”之凝视。甚至是当闲散的观看行为戛然而止,诗人满足于对其观看行为的纯粹自我反思,并满足于他对自己语言的结构或任意属性的理解。诚如他所言,这是“思维为自身构筑的一个结构”(Sohn, p.49),诗人没有将结构概念化,只是呈现了结构的画面,并且将自己作为结构的一部分。正如德曼评价华氏语言的精髓:同时抓住了“逝去的动作”和“保留的条件”(Sohn, p.50)。诗人依然具有男性气质,因为,从未放弃过父亲的语言;但他言说的模式却是女性化的,因为他的语言以一种负面的方式起作用,从而解构了其功能的套话。所以,“他回过神来,应被理解为一种矫正或甚至是责备,而非一种征服”(Sohn, p.50)。
当诗人——叙述者在伦敦遇到妓女时,诗歌达到另一个高潮。雅各布斯尤其主张将这一场景解读为浪漫主义所特有的姿态,即用菲勒斯来掌控一个女性客体。孙贤解释道:诗人说:为纯洁灵魂默哀,不会感觉到是老生常谈,如果是用依然关注“世界罪恶与疾苦”的心来感受的话,这颗心也必定会理解世界的真实性。根据行为的防御口吻,孙认为,诗人似乎是指,他的默哀不是伤感,而是为玛丽的失落而感到的沉痛的悲愁(Sohn, p.51)。诗人希望将他的真实感传递开来,通过讲述他人的故事(可能发生在玛丽真实生活中的故事)。通过邪恶,人能更好地理解世界的美好,诗人将玛丽的形象和妓女的形象混合为一体,以实现基于失落的真实性理念。
诗人碰见妓女无耻的性行为,同样体现了去势的威胁。此外,诗人将她的娼妓行为说成“公开的耻辱”时,还体现出了其厌女症情节。然而,这并不是这段行文的核心。首先,诗人感觉到的困惑,“巨大的效果”,并不是语义上的,而是情感上的,是一种“激情的忧愁”,并因此,使诗的进展停止。其次,诗人在这一刻,深深地感到一种“痛”。正如这次相遇是诗人不停回忆的一部分,痛也肯定是一种上瘾的元素。
当诗人后来意识到这种分裂后,它就不再是性别意义上的区分了:如果分裂是指性别差异,那么,诗人所指的是现实和外在之间的分裂,它是主体性的现实性,痛苦地承认:分裂的东西部可能被任何象征置换所排除,因为现在他是从其物性来看待分裂之物的:妓女将自己呈现为与“灵魂之美”相分裂的人形,而诗人则哀叹她的存在中痛苦的撕裂行为。在这段行文中,诗人强化的被动型,显示出他主动将分裂视为其自身的分裂。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必要追问,诗人自我毁灭的反应在何种程度上消解了他的身份感:尽管诗人突然放弃了分裂的主题,但他又重新闲散地探索城市。
全面讨论华氏在此刻的心理位置,必定会包含对其受虐症的主体的分析,尤其是贝尔萨尼(Leo Bersani)将之阐述为为保存(性别所固有的)进攻型,而采取的一种心理策略。贝尔萨尼认为从根本上讲就是受虐者心态,因为它会产生“某种心理的粉碎性震颤”,并且“我们不仅尝试着摆脱这种震颤带来的压力,还想重复,甚至增加它”。文明要求放弃这种破坏性领域(通过将之从生理领域转向美学领域)。自我没有放任毁灭性的欲望,直接与物理世界相连,并因此只有通过死亡才能得到满足;相反,自我将之转为(在幻想中)反思的对象,用某种内在性取代外在世界。也就是说,正是通过幻想,性别才得以脱离其物性,回到作为自我自反意识之客体的自我,尼采将这一过程称为“人的内化”(internalization of man)(Sohn, p.53)。俄狄浦斯框架是这一幻想过程的高潮。后俄狄浦斯的超我将前俄狄浦斯的攻击性合法化:它将对象缺失转化为对象禁止,并由此让我们永远为那些使欲望对象成为惩罚主体的意识活动而感到愧疚。受虐症将欲望转变为自我阻碍的过程,从而使主体得以继续“对世界的模仿占用”,并且不要求真正破坏其任何部分。就性别的这种审美化而言,受虐症情节在凝视结构中作为起监督作用的他性的自淫(autoerotism)来源。
将受虐情节理解为攻击性的迂回过程,修正了父亲在俄狄浦斯情节中的内容。只要将受虐情节视作尝试着用心理控制人的原初状况,其所有心理策略都因自我在幻想过程中放弃赤裸裸的性而位居其后。不管受虐情节是必然的发明(因为自我承认自己对外在世界的有效力取决于最初的事实,正如华氏所言“孩子是成人之父”)。根据俄狄浦斯叙述,父亲是孩子最原始的幻象,并且命令抑制孩子欲望。因此,他使自身缺席,但对于孩子而言,依然是关键的,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能动主体。如此,俄狄浦斯概念中的父亲从思想上是有望实现的,但事实上,他讽刺性地允许世界以孩子自我放弃爱的沉淀而继续。
“语言意义的”母亲与儿子的联盟,被德勒兹(Gilles Dellenze)认为是受虐情节的典型性政治,并且根据父亲善变的功能,同样是貌似合理的。德勒兹认为,语言意义上的母亲既滋养也会带来死亡,不仅将之处于与俄狄浦斯式母亲相对立的位置(因为后者与作为受害者的俄狄浦斯式父亲是同谋关系),并且还与“母系的”母亲相对立(后者属于前俄狄浦斯世界)。语言母亲的功能是双重的:她在驯化孩子的同时,也爱着孩子。前者是让孩子接触痛苦的生活体验,后者是让孩子确信会有一次新生。所以,受虐情节不仅通过能指的可互换性,还有每个能指指定的性别功能,向孩子示意表达父亲法则的否认,是图式化的不同性别。
受虐情节式的自我惩罚模式,正是华氏与妓女/乞丐相遇时,享受高潮般的满足。华氏通过其自我异化的凝视,来观看这个世界,因而与自身的攻击性性别拉开一段受虐症的心理距离(Sohn, p.55)。他是世界的被动观察者,在这种位置中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所以,当被动的立场开始感到陈腐时,诗人允许自己体验一种矛盾而艰难的经历——迷失于人群(或不同叙述)中。这些困难标志着稳定法则的缺失。由于他们的生存是荒诞的(他们的美丽从社会意义上是低贱的),这些对象明显证明了法则的缺失,而这一法则界定了他们社会身份之基。厌女情节用女人而非男人揭示了问题,这个问题指向相同社会实践的意识形态贞洁。华氏希望将妓女,一个女人与其女性特色区分开来,当他与她感同身受,孙认为,娼妓是运用女性特征来服务男性异性需求的最高社会罪恶。所以,华氏期待她不同的象征繁殖。想象这种官能是用以理解语言域(不包含在权威能指中的),是华氏所理解的人的境遇。
所以,妓女和乞丐因爱恋并惩罚诗人的双重功能,而成为受虐情节的理念人物。他们通过教会诗人人生之痛苦,而惩罚诗人;将之导向势不可挡的受虐情节中,让诗人不再是一位看客,而是主动地将自己与令人震惊的场景联系起来,并试图放弃自身。惩罚同样是他们爱诗人的方式,因为正是通过惩罚,他们才能允诺诗人得到重生。他们的理念包含在失落和复得的重复形式中,在这种形式中,诗人作为私生子,通过自我放弃的苦难回到原点,四处流散,带着从零开始的意志重新开始。诗人的全部行为,都和父亲的法则正确地拴在一起,但是,在法则下将负罪之压作为自己的担子扛起,并因此对法则的虚无构成威胁,他超越了父亲。在其受虐情节幻想中,华氏另一个迷恋的对象是伦敦这个城市本身。伦敦通过正午的喧闹执行惩罚功能,并在晚上反射出其理想的美、爱之形象。伦敦越来越不真实,因为诗人诉诸父亲的语言,应该拾回的,不是诗人的男性特征(这一点他从未丢失过),而是承受苦难的意志,将之赋予伦敦作为其现实的真正的女性特色——而这,尚未通过历史得以现实。
孙贤提出了一种新的解读思路:人是以“再现”的方式存活于世,主体不是直接存在着,而是通过他物作为中介而间接地存在;而这一“他物”,主要是指语言。由此,孙贤剖析了华氏如何将世界对象化,将之理解为中介化的在场;并且,又是如何与性别身份产生联系(尤其当性别差异是由某种再现得以操控时)。孙贤希望借性别与主体性之差异这一新路径,来重审华氏的这首经典诗作,认为性别差异浓缩了华氏的一种策略,它可以形成“男性诗人”的统一主体性。通过再现的主体性,我们沿着符号文本的能指之链滑向示意的更深处,从而尽力克服两波女性主义批评之局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