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町幕府

幕府机构

1368年,10岁的足利义满任幕府将军,最初由细川赖之辅助,后亲掌大权并采取诸多措施,在强化将军权力的基础上巩固了幕府的统治。1378年,义满在京都室町建成称为“花之御所”的豪华住宅,“室町幕府”由此得名。

室町幕府的统治机构在足利义满时期逐渐完善。辅助将军执掌幕政的人称为“管领”,由斯波、细川及畠山三个家族的守护轮流担任,俗称“三管领”。三个家族均与足利家族有血缘关系。管领统辖侍所、政所、问注所等机构,同时传达幕府将军的命令给各国守护。掌管京都守卫及诉讼的侍所长官“所司”通常由山名、赤松、京极、一色四家族的守护轮流担任,俗称“四职”。

在掌管幕府财政以及行政事务的政所,虽然有长官“执事”,但具体事务由直属将军的家臣“奉行人”担任。问注所的权限也大大缩减,仅负责保管幕府的文书或审理诉讼等事务。因此,虽然也设置了“评定众”或“引付众”等机构,但其作用逐渐减小。

足利义满将足利家族的家臣、担任守护的家族成员、地方有实力的武士编成直辖于将军的军队,称为“奉公众”。奉公众除定期率家臣到京都守卫幕府外,还被任命为将军直辖地的管理者—“代官”,以部分“年贡”为其俸禄,并负有监督守护的使命。奉公众被编为五支军队,足利义满依靠这支实力较强的军队,陆续打败了那些不听从幕府命令的守护,将全日本统一起来。

1390年,义满率军征讨管辖美浓、尾张、伊势三国的守护土歧康行,将其变为美浓一国的守护,此役史称“土歧氏之乱”;1391年,义满再次率军征讨山阴地方(西日本面向日本海地区)的山名家族。该家族原追随足利直义,担任11国的守护,其领土相当于全日本的六分之一。义满利用山名家族的内乱,灭山名氏清等有实力的武士,将其余山名家族成员转为管辖三国的守护,史称“明德之乱”;1394年,义满把将军职务让给其子义持,自己任朝廷的太政大臣职务,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统治者;1399年,义满再次率领大军征讨周防的大内义弘,最后消灭了这位掌握对外贸易的守护,史称“应永之乱”。

在稳定全日本统治的基础上,地方机构也陆续健全。除在各国设守护外,还专门在镰仓设“镰仓府”,其长官“镰仓公方”由第二代将军足利义诠之弟足利基氏及其子孙世袭,管辖关东10国。辅助镰仓公方的管领称“关东管领”,由上杉家族世袭。镰仓府下设机构与幕府机构相同,有政所、侍所、问注所、评定众等,俗称“第二幕府”。另外,幕府分别在九州、东北东部、东北西部设九州探题、奥州探题和出羽探题,统辖那里的军事与民政。无论守护还是探题,均由足利家族成员或将军的亲信担任。近畿地区及其附近的守护大多在京都幕府机构任职,因而多由其代理人—“守护代”对其任职国进行治理。

在室町时代,特别是足利义满任将军之后,公武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朝廷拥有的许多权限转移到幕府手中,例如确认领地所有权、审判领地纠纷、皇室重大仪式时的临时课税权、京都的警察权、对都市商人征税、外交权限等。同时,过去将军在朝廷的官职仅到二位,权大纳言,但从足利义满开始可升为最高的太政大臣,将摄关家族以下的公卿贵族均视为臣下。因此,天皇朝廷失去了作为政权存在的意义,镰仓时代以来的公家政治、武家政治并存的二元政治体制已基本转化为武家政治。其变化的经济基础是庄园制崩溃过程中形成的守护领国制。

室町幕府的财政结构特征是取自流通领域的税收比例增加,这反映了货币经济发展的状况。将军的直辖地称为“御料所”,大多为足利家族的旧领地以及南北朝动乱时期得到的领地,规模不大,且分散在全日本各地,大约有200处。直辖地大多由奉公众管理,上缴部分税收给“政所”;除守护以各种名目征收的赋税外,建造宫殿或者皇位继承时征收临时货币赋税,如按“段”征收的土地税—“段钱”;按“间”征收的房屋税,称“栋别钱”;另外还有对仓库业者和金融业者征收的“(土)仓役”,对酒店、高利贷者征收“酒屋役”,在通往京都的主要道路设“关所”,征收“关钱”,征收的港口使用费称为“津料”,对明贸易征收一成的税,称为“抽分钱”。

在室町时代,农业呈现出多元化、集约化的趋势,即在米、麦双季作普及的基础上,畿内地区出现了米、麦、荞麦三季作以及早稻、中稻、晚稻,并因水车、农家肥、草木灰的普及使用,单位产量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在近畿地区,桑、麻、茶等经济作物普遍栽培,推动了以此为原料的手工业的发展。其中以铸造出口刀剑、炊具为主的冶金业较为发达,从明朝进口生丝也推动了以“西阵织”为中心的丝绸业。

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也兴盛起来。每月举行六次的六斋市、从事批发行业的“问屋”、工商领域的行会组织“座”等纷纷出现。因输入铜钱不足,劣质的“私铸钱”盛行,但其币值较低,幕府屡次颁布禁止不等价交换的“撰钱令”,促进货币流通。由于货币经济的发展,经营借贷业务的土仓、酒屋逐渐增多,仅在京都一地就有350家。由于各地交易频繁,由从事沿海运输的船业者、出租车马的租赁业者、从事工商业者构成的新兴城市—“城下町”也发展起来。

社会动乱

在整个室町幕府240年间,前后共有15代将军,但除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执政时期有过短暂的社会稳定外,其余时间均处在动乱之中。尤其是进入15世纪后,在庄园制逐渐瓦解造成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社会及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下,社会愈发混乱,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守护大名的崛起和下层人民的反抗。

室町幕府的统治基础并不是镰仓幕府时期御家人那种主从关系很强的家臣,而是各国的守护。1336年的《建武式目》中明确规定,“委任守护之本意,为治国安民也”,各国的守护大多出自足利家族。为加强守护的权力,1346年规定除镰仓时期守护已拥有的三项职责外,增加可以调查处理有关领地纠纷或领地继承,以及执行幕府诉讼案件裁决的权力;1352年,幕府又颁布《半济法》,规定守护有权以“兵粮米”的名义征收公家领地、庄园和寺院领地的半数年贡。开始时仅为战事较为频繁的近江、美浓、尾张三国,而且限期一年,但后来在守护的要求下,逐渐扩展到全日本,并成为永久性权力;1368年,幕府再次颁布《半济令》,规定守护可获得任职国的半数土地,庄园、公家领地也成为蚕食的对象,庄园制经济不可避免地趋于解体。

后来守护一职逐渐世袭化,由于他们经常住在京都参加幕政,因而委托“守护代”管理任职国。同时,守护又获得了承包其任职国内上缴幕府的年贡,以及在其管辖区域内征收土地税、房税和其他赋税的权力,称为“守护请”。守护利用这些权限,拖延甚至侵吞应上缴庄园主乃至幕府的年贡,插手庄园事务并将其所有者培养成自己的家臣,收编任职国内大大小小的武士,并与他们结成主从关系。尽管被称为“国人”的在乡武士对其进行反抗,但进入15世纪后,守护完全确立了对任职国的统治权,成为割据一方的大领主。

当时这种守护称为“守护大名”,其任职国称为“领国”或“分国”,这种统治体制称为“守护领国制”。因此,室町幕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守护大名的联合体。面对尾大不掉的守护,15世纪中期以后的幕府将军也曾试图像足利义满那样削弱其实力,但没有取得多大实效,幕府内部、幕府与守护大名、守护大名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在上述变化过程中,社会主要生产者—农民—不仅时刻处在不稳定状态,而且承担了所有的经济负担,“公事课役重叠,年贡难以按约缴纳”。因此,室町时代后期农民斗争的目标主要是减免年贡和繁杂的赋税、劳役,而且这一时期出现了由自然村落组成的自治组织。被称为“惣”“惣村”“惣庄”“惣乡”的这些自治组织有自己的领导人物、议事规则和裁决方式,农民大多以其为单位,或集体请愿,或集体起义、逃亡。

1428年,京都爆发要求取消债务的起义。1429年,播磨国爆发要求解除该国守护的起义。1441年,京都地区再次爆发要求减免债务的大规模起义,幕府被迫颁布减免债务的《德政令》。1446年,上久世村的农民集体请愿,并坚持了30个昼夜。1457年,河内国的农民及脚夫起义,反抗沉重的赋税,一连捣毁了六百余处税卡、关所。1462年,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近畿地区的农民被迫揭竿而起,围攻京都达10天之久。室町时代这些持续不断的农民起义或暴乱被称为“德政一揆”或“土一揆”。

与此同时,幕府内部的矛盾也激化起来。尽管继足利义满任将军的足利义持尚能维持实力大名之间的平衡,但在1416年仍然爆发了关东管领上杉氏宪的叛乱。1423年,四代将军义持让位给其子义量,但义量因嗜酒而早逝,重新担任将军职务的义持亦很快去世,由其四个弟弟抽签决定将军人选,结果已出家为僧的义教成为六代将军。义教试图加强将军的专制统治,引起各国守护的不满。1438年,任镰仓公方的足利持氏图谋将军职位,并与关东管领上杉宪实产生对立,义教乘机出兵关东,打败持氏;1440年,义教设计谋杀了实力守护一色义贯、土歧持赖,结果引起其他守护的恐慌;1441年,义教被播磨国的守护赤松满潟杀死,赤松也被幕府军镇压。

1443年任八代将军的义政沉迷享乐,不理政事,其妻日野富子玩弄大权,本来内定义政之弟义视为下一代将军,但日野富子生子义尚后推翻先前决定,立义尚为下一代将军。掌握幕府实权的细川胜元、山名宗全因双方矛盾而分别支持一方,明争暗斗,其他幕府高级官员和各国守护也因家族内外矛盾卷入其中,最后形成两大武装集团,终于在1467年5月爆发了称为“应仁之乱”的大规模内战。

细川胜元率领的东军共有24国、16万兵力,山名宗全率领的西军共有20国、11万兵力。最初战事对拥护足利义政的东军有利,之后得到援助的西军逐渐占上风,并拥立足利义视为将军,形成两个幕府对立的局面。但此后战事处于胶着状态,作为主要战场的京都大部分地区化为灰烬,同时战事向地方蔓延。1473年,细川胜元、山名宗全相继死去,厌战的双方终于在1477年握手言和。尽管此次战乱最终未见胜负,但幕府权威却一落千丈,沦落为只能控制京都及其周边领地的地区性政权,各国守护大名却发展成为拥兵自重、雄霸一方的实力者。因此,从“应仁之乱”开始的1467年,日本历史进入战国时代,原来的守护大名也变为与幕府对立的“战国大名”。

正当守护大名们在京都忙于战事时,其领国的实权逐渐转移到守护代和有实力的国人手中,这些国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经常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称为“国人一揆”。1485年,在山城国国人的集体压力下,畠山家族内战双方军队被迫撤离山城国。其后山城国组成36人的代表机构,制定相关法规,召开集会决定重要事项,推举人员处理日常政务等。这种自治状态持续了8年,类似的现象在其他地区也可以看到,史称“下克上”。1488年加贺国发生一向宗起义,信徒和国人联合推翻守护富樫政亲的统治,自治长达近一个世纪。

对外关系

元军征日失败后,尽管日本与元朝没有建立邦交关系,但民间贸易依然频繁。镰仓幕府为修缮建长寺在1325年派遣建长寺船到中国进行贸易,室町幕府的创始人足利尊氏为建造天龙寺也从1342年开始派遣天龙寺船数次到中国进行贸易。其后,两国间贸易受到倭寇的严重骚扰。

因镰仓时代末期与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混乱,日本西南沿海地区许多生活没有着落的武士和农民组成武装集团,以对马岛、壹歧岛、北九州的松浦为根据地,侵扰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掠夺财富,转卖人口,这些海盗史称“倭寇”。从14世纪到16世纪,倭寇横行三百余年,但14世纪的倭寇主要以日本人为主,其后以中国人为主。

实际上,倭寇从13世纪中期就出现在朝鲜半岛沿海,镰仓幕府灭亡后骤然增加,其主要掠夺对象也是朝鲜半岛。在14世纪,有记录的倭寇对朝鲜半岛的骚扰就有400件。这些海盗不仅蹂躏半岛南部沿海地区,而且深入内地,“妇女婴孩,屠杀无遗”,“掳我人民,焚荡我府库,千里萧然”,成为高丽王朝的重大灾难。高丽曾派使节前往日本要求禁止倭寇,但处在南北朝混乱时期的幕府无能为力,猖獗的倭寇成为高丽王朝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倭寇也不断骚扰中国沿海地区。

1368年明朝建立,第二年便因邦交和倭寇问题派使节赴日交涉,当时控制九州地区的是后醍醐天皇之子、征西将军怀良亲王。但因正值南北朝对立时期,怀良亲王对明朝也不了解,不仅态度较为消极,还杀死了几名使节。1372年,明太祖派遣的使节见到幕府将军足利义满,但也因南北朝尚未统一,没有达到目的。

南北朝统一后,经济上利用对明贸易可充实幕府财政,政治上亦可借助明帝国的声望巩固将军地位,因而在1401年,足利义满派使节赴明朝,约定以明朝属国的名义进行朝贡贸易。1406年,双方签订协议,规定“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三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当年明成祖派使节赴日本,带去永乐年号“勘合”一百道,并赐足利义满“日本国王”金印一枚。双方进行贸易时,须出示各持一半的勘合加以验证,因而称为“勘合贸易”。日本船只首先到宁波进行验证,然后到北京进行贸易。

1408年,义满去世后,继任将军的义持反对向明称臣,中断贸易。1248年足利义教任将军后,迫于财政上的困难,通过琉球国王的斡旋,再开勘合贸易。1404年到1547年,日本共派遣17次贸易船到明朝。因在中国大陆的逗留费、搬运费均由明朝承担,因而日本获利甚大。

除幕府外,有实力的守护和寺院也参加勘合贸易。本来规定每次朝贡贸易有三艘船只参加,但有时会达到10艘。“应仁之乱”后,幕府实力大为衰退,贸易的主导权转移到以堺市商人为基础的细川家族和以博多商人为基础的大内家族手中。双方竞争激烈,1523年在中国宁波发生冲突,细川家族的人员被杀,船只被焚,史称“宁波之乱”。其后大内家族垄断对明贸易,直到1551年该家族灭亡。

从日明贸易的商品看,日本向明朝出口铜、硫黄、刀剑等,从明朝进口生丝、铜钱、瓷器、书籍、字画等。其结果不仅对室町文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且铜钱的大量进口也进一步推动了日本国内的货币流通。

在朝鲜半岛,1392年,在打击倭寇中卓有声望的武将李成桂推翻高丽王朝,建立李氏王朝,同时派遣使节到日本,要求禁止倭寇,恢复邦交。1404年,两国恢复了终止六百多年的邦交,同时开展贸易。1419年,朝鲜为彻底消灭倭寇,派大军袭击对马岛,称为“应永外寇”的此次军事行动使日朝贸易一度中断,但很快又恢复。

朝鲜开设富山浦(今釜山)、乃而浦(今齐浦)、盐浦(今蔚山)三个港口允许日本商人从事两国贸易,史称“三浦贸易”。朝鲜在三浦和首都设倭馆,接待日本使节及其商人。15世纪末住在三浦的日本商人达到三千余人,1510年曾因贸易纠纷发生暴动,史称“三浦之乱”,其后日朝贸易逐渐衰落。

日本除向朝鲜出口铜、硫黄外,还经营东南亚地区出产的胡椒、药材、香木等商品。日本从朝鲜半岛进口纺织品,其中棉制品为多。这对日本人的生产及生活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372年明朝派遣杨戴出使琉球三国,太祖派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到琉球,允许其一年一次朝贡,但琉球往往一年数贡,“天朝虽厌其烦,不能却也”。琉球将明朝的产品贩卖到东北亚、东南亚各地,遂在15世纪形成以其为中心的东亚跨海域贸易圈。

1429年,琉球群岛建立琉球王国,同大陆明朝和日本均建立邦交关系,并积极进行海外贸易。琉球船只往返于东南亚和东北亚各国,那霸港口充斥了各国的特产,由此形成了以琉球为中转地的东亚多角贸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