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考研真题(含典型题)详解

一、名词解释

1客体(重庆工商大学2007年研)

答: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他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他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主客体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2本质与现象(南开大学2015年研)

答:(1)现象与本质的含义

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任何事物都具有现象与本质两个方面。本质是类的本质,即一类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的东西,因此它是普遍性、共性,但并非共性都是本质。由于事物的种类是分层次的,本质也是分层次的,根据深浅层次的不同而分为多极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具体表现,即该事物的各种个性、特殊性、具体性的总和。本质是内容,但现象不一定是形式,内容也不一定都是本质。

(2)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

二者相互区别

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只能间接地被认识。

两者也相互依存

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它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

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其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本质变现象只能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现象变本质应理解为现象表现本质,现象越丰富,表明事物的本质也越深刻。同时,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是复杂的。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现象。

(3)方法论意义

正确把握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科学的任务就在于辨别真象与假象,并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要掌握大量的现象,尽可能全面观察;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从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3实践的中介(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研)

答:实践的中介是指人类实践活动必须借助的各种形式的工具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工具是适应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实物构成来看,实践的工具可以分成两类:

(1)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

从手工工具、畜力到机器系统和动力系统,都属于这种实践工具。这一部分实践工具的共同特点,是强化了人的某一方面的体力,放大了人的某一方面的功能,从而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和导体而发挥作用。

(2)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

从传统的望远镜、显微镜到现代的自动探测器、遥感装置,从机械计算器到电子计算机系统等,属于这类实践工具。这一类工具是人的感官和大脑的放大,对它们的使用突破了人的感官和大脑的自然界限,极大地提高了主体接收、处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

(3)评述

作为实践活动的工具系统并不是互相外在的,而是在人类实践中互相交织,共同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中介系统。实践活动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客体为基本框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二、简答题

1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处于什么样的观点与地位?(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研)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实践概念的完备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的伟大变革的关键。实践的观点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它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统一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的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它也就必然具备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的理论特征。

(1)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不仅它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先在性,即肯定了人周围的自然界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前提,而且更在于它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关系即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以往历史观的根本错误恰恰在于它忽视了这一历史的现实基础,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排除于历史之外,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并由此而陷入了历史的唯心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视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把物质生产实践视为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

实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

旧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陷入唯心主义,主要的就是由于它缺乏实践的观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因而也就不能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受动性和能动性之统一的实践概念为基础,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社会历史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基础性的实践活动则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因此,人类历史在本质上也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历史。

实践是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的认识本身就是实践过程的一个方面或一个环节,是实践过程的内化。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则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或象征性把握。这两种把握活动应当是彼此一致且互为前提的。但认识归根到底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源泉,而且是认识的真理性、客观性的标准;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必须回到实践。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获得了统一。

实践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基础

在以往的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这两种传统基本上是彼此分离的。古代唯物论之中尚包含着某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近代的唯物论则把自身抽象化了。与此相反,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则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发展了辩证法,把辩证法理解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立或相互否定,并最终走向扬弃对立即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性的运动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局限于观念或精神的领域之内的。显然,这两种哲学传统在以往不仅是分离的,而且是对立的。但它们都包含着各自的合理性,只是在现有的形式上无法把它们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物质实践活动来规定人的本质,这就为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实践是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基础

以实践概念为基础去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理解为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现实的历史过程,揭示了人的实践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的本质,也就逻辑必然地要将唯物主义的原则贯彻于社会历史的领域,使哲学唯物主义彻底化,成为完备的唯物主义。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的批判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特征,不仅在于它公开申明自己服务于无产阶级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人类解放事业,而且更在于这种哲学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革命性、批判性的规定。实践作为人类的基本存在方式,是人对于外部自然的一种否定性关系。人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而是以自身的活动否定自然的直接存在状态,赋予它以合乎人类目的或需要的形式。物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构成了全部人类活动的基础。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内含否定性、革命性规定的实践概念作为自身的基础,便从根本上决定了它的革命的批判的本质。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完整严密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与革命性都是它的内在的本质规定,二者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的统一。正因为马克思丰义哲学是在实践中产生并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客观真理性的科学理论。它才能够成为无产阶级指导实践、变革现实的武器,才能在实践中充分展示它的革命的、批判的本质;也正因为这个哲学的实践的本性要求它超出思想理论的主观范畴,化为群众批判现实、变革现实的革命实践,它才谈得上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自己,才能获得并保持自己的客观真理性、科学性。

(4)评述

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核心、最基础的范畴。只是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超越了以往的全部哲学,构成了一个唯物论与辩证法相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相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

2实践与真理的之间的关系。(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研)

答:(1)实践

实践是指人们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

实践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

实践把人的目的、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属人的对象世界;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其三种基本形式是物质生产实践、社会交往实践以及科学实验。

(2)真理

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客观性是其本质规定。它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从相对逐渐走向绝对,是它的一般发展过程。它来源于实践,随实践发展而发展。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它是具体的,不存在抽象的真理。它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3)关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真理的本性

真理的内容包含思想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的相互关系。要判定主观思想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不可能从这种关系的任何单独的一方得到回答。在主观范围里是无法解决的,而单凭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世界也不能将主观和客观直接加以对照。只有依靠主观与客观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形式,才能检验主观与客观是否相符合。

实践的特点

a.实践的性质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的过程是把人的主观目的加以物化,实践的结果就是物化了的主观目的,由此检验出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实践不仅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还具有直接现实性和普遍性,这是实践成为真理标准的内在根据。

b.实践标准

第一,从它的客观性和唯一性来说,是绝对的;

第二,从它是在历史上产生和发展的、是有条件的来说,则是相对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当时的一切认识。

实践标准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这反映了真理标准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3从哲学的角度看,物质形态的同构性有哪些特点?(重庆工商大学2007年研)

答:关于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结构的同构性,从哲学角度分析,大体说来有三大特点:

(1)任何结构都具有不均匀的共同特征,即有核心与非核心的构成。任何结构的形成都是对“熵增加”所体现的均匀性的克服,就是说,事物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必定不是绝对均匀的,有稀密简繁之别,较密集复杂处是其结构核部分,较稀散简单处则是其非结构核部分。原子有原子核,细胞有细胞核,银河系有银河核,太阳是太阳系的核心,彗星有彗核,地球有地核,人脑则是人的核心部位,社会的构成中也有其内在的核。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信息与熵的矛盾,正是结构非均匀性的内在矛盾,它是物质形态结构中的普遍矛盾。

(2)任何结构都具有旋转(周期、节奏)的共同特征。宏观世界的星系、恒星、行星、卫星、微观世界的电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都具有自旋和他旋或兼而有之的特征。

(3)任何结构的有序态的维持都具有某种“力”的共同特征。当然,这里所说的“力”,并非只是指物理学、化学中所讲的“力”,而是使诸要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力。当代科学证明,自然界存在着引力、磁力、强力、弱力四种相互作用力,前两种是存在于宏观世界中的强相互作用力,后两种是存在于微观世界中的弱相互作用力。生命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力更为复杂,但任何结构的有序态必定以各种要素之间的结构力作为存在的基础,这是物质形态不同层次的结构的同构性的又一体现。

4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础。(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研)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以实践的观点为基础,合理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以及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也强调了自己的任务不仅在于科学地解释世界,而且更在于现实地改变世界,是革命性、批判性和科学性的高度统一。

(1)实践观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统一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克服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经验概念的缺陷,把实践理解为一种客观的活动,一种能动的现实存在。以实践概念为基础去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理解为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现实的历史过程,揭示了人的实践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的本质。因此,辩证法就被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成为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或辩证的唯物主义。

(2)实践观是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并不是脱离开对于自然的唯物主义理解的。它不仅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先在性,而且更在于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关系即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自然的唯物主义理解也不是脱离开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的。它把实践视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把物质生产实践视为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实践的观点,揭示了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相互制约关系,从而使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起来。

(3)实践观是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则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而对于现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或象征性把握,这两种把握活动应当是彼此一致且互为前提的。而且,认识归根到底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源泉,而且是认识的真理性、客观性的标准;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必须回到实践。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获得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