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前文选
由组织本位至个人本位的嬗变
钱茂伟
谈及公众史学,必然让人联想到美国的“公共史学”,甚至是台湾提出的“大众史学”。我们之所以不用“公共史学”“大众史学”而使用了“公众史学”,有着特定的考虑。这不是简单的名称翻译问题,而是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公共”是空间层面的概念,即“私域”之外的“公域”:“大众”是人群内部的划分,是相对“小众”而言的。那么,“公众”是什么呢?它的反义词是什么呢?在《通论》中,笔者仅提出“公众是以人为本位的概念”,但“公众”对应什么,仍回答不上。近来通过再思考,笔者已经可以明确地说,“公众”对应“组织”。为什么说“公众”对应“组织”?这是颇让人费解的,这必须从国家与社会二分理论入手来思考。
从外在的服务对象来说,史学要思考的理论问题无非是“史学”与“人世”间的关联性问题。苏基朗提出的“史学关联性”,“意指一种史学其内容和其成果展示对象间有强烈的相关性”,这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学术命题。从国家与社会二元划分来观察“人世”,无非是“国家与民间”或“政府与民众”。如果以史学为中心来思考,会有两大方向的联想,一是与政府相关联,一是与公众相关联。两者不同的排列组合,会产生两种不同形态的史学。史学服务于国家、政府,形成“国家/政府史学”,简称“君史”;史学服务于民间、民众,形成“民间/民众史学”,简称“民史”。不同史学框架有着不同的内容,会放大或缩小不同的事实,从而呈现出来的历史建构的面貌也不同。
“君史”“民史”概念是梁启超首先提出的。据研究,梁启超早在1895年的《变法通议》中已经提出“君史”“民史”概念。“言事者之所重,在一朝一姓兴亡之所由,谓之君史;言政者之所重,在一城一乡教养之所起,谓之民史”。受其影响,其他人也有类似的表达,如《新民丛报》编辑赵必振(1873—1956)就认为:“史之体有三,有神权之世,则有神代史;君权之世,则为君史;民权发达之世,则为民史。”这套理论是建立在西方的“国家”“社会”二元划分理论上的,同时又借用了中国已有的“君”“民”二分术语,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君权”“民权”与“君史”“民史”二元划分理论。“君史”“民史”概念,是今日治梁启超史学研究者经常提及的,然而往往将其当作过气的史学思想资源来看,而鲜有人将之当作考察中国史学形态嬗变的理论使用。从更深层眼光来看,“君史”“民史”理论实际上涉及了一个中国史学形态建构的问题。“形态”是事物的基本形式与状态,国家有形态建构问题,史学也有形态建构问题。而且事物外在的形态是由内在的权力结构决定的,“国家形态”决定“史学形态”。从大国家理念来看,政府与民间是国家内部两大基本政治力量。根据其力量升降的不同,可将国家形态区分为“政府型国家”与“社会型国家”两大类型。前者的特点是“君权”主导政府,后者的特点是“民权”主导政府。从历史来看,现实社会的权力中心往往就是历史书写的中心。如此,“君权”时代产生“君史”,“民权”时代产生“民史”。
“君史”与“民史”有不同?梁启超称有四大不同:“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由此可知,“朝廷”“个人”“陈迹”“事实”是“君史”的基本特征,而“国家”“群体”“今务”“理想”是“民史”的基本特征。梁氏对“君史”“民史”类型的四大异同分析,今日可以作进一步的解读。“朝廷”是传统“小国家”,“国家”是现代“大国家”。“个人”是普通臣民个体,“群体”是“社会”意义上的人群。“陈迹”即过往事迹,“今务”就是现实,要求由现实回溯历史、古今结合。“理想”就是“理论”,“事实”是“材料”。后两条是中西史学比较,前两条是两种史学形态的比较。只有抓住了史学的基本特征,才能厘清其他支流现象。
从国家与社会来看,“君史”的本质特征是“组织本位”或“集体本位”。“组织本位”是由“帝王本位”“国家本位”推演而来的。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进入人类社会以后,组织是人类最基本的人群建构单位。组织就像一条大船,可以使个体更好地在大海里航行;离开组织的个体,随时会面临别的族群攻击的危险。之所以不用“国家本位”,而用“组织本位”,是为了呈现“国家”的代表——“政府”更为本质的“组织”特征。刘志伟说:“在古代,史本来就是一个国家范畴,从一开始,史官记录的就是国家的活动,为国家的行为提供一种认知、一套说辞。所以,(中国)历史本来是一套从国家的角度出发的知识。”“国家”是人间拥有最高权威的政治组织。古代中国的国家形态是由“国”“家”上下两种基本组织构成的“家国同构”体,空间是组织的空间,个人是组织的一分子。传统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世俗社会,在世俗社会中,人的保护能力有限,不可能达到无限保护的程度,只能实行有限保护。家、国,是人类探索出来的覆盖范围大小不等的两种有限责任保护单位。传统中国史学是在服务国家、政府过程中产生的,所以史学在相当长时间内是“国家/政府史学”。“组织本位”的“君史”,是人类进入国家时代以后发明的一种基本历史建构单位。君指“国君”,“君史”就是以帝王将相为代表的上层国家史。“组织本位”的视野是由上而下或由大而小来观察的,体现出较强的整体性。“组织本位”的长处是视野宽,关注面广,记载的多是宏观大事,短处是民间的历史、民众的历史容易藐小化。古代的历史编纂,本质上是政治权力的历史,所以离权力越近越容易成为历史书写对象,反之离权力越远越难成为历史书写的对象。从建构单位的等级来说,越往上越受人注意,越往下越不受人注意;从建构单位的空间来说,越大越受人注意,越小越不受人注意。“组织本位”是一种传统史学中最基本的建构单位,以“二十四史”为首的综合体国史最为典型。其他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章体、实录体等类型的国史也是“组织本位”的,地方志是以地方政府为建构单位的载体,甚至体现地方同姓宗族自治组织的宗谱也有“组织本位”的痕迹。在这种“组织本位”框架中,往往只有大人物没有小人物,多政府官员事迹而少民间平民事迹,只有部分得到朝廷奖励与认可的特殊民众(如受政府表彰的部分“忠孝节义”之人)可以进入国史。受“组织本位”影响,其传记形态往往是短篇传记,人称“史传”。在“组织本位”框架中,个人是组织的零部件,看到的多是公生活而少有私生活。
20世纪以后的中国近代史学,传统的“君史”被抛弃,新兴的“民史”进入实践领域。这一时期中国史学既是“民史”,又是学术史学。它秉承“组织本位”传统,表现为“王朝兴衰、社会形态演进、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模式与阐述框架”,偏重国家的组织史、制度史、事件史、思想史、学术史研究。从形式来说,多是通史、断代史、专门史。近代的学术史学何以偏重通史、断代史、专门史?这与民国以来的“人群”书写意识有关。梁启超所谓的“民”指“国民”,如“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民史”即“国民史”,即以国民为主体的国家史。梁启超的“民史”定义仍较宽泛模糊,但到邓实时已经十分明确,“夫民者何?群物也”,“舍人群不能成历史”。由此可知,“民”指“群体”,“国民史”实际是“人群史”。这样的“民史”怎么写?邓实设计的“民史”,是12种专门性人群史,如种族史、言语文字史、风俗史、宗教史、学术史、教育史、地理史、户口史、实业史、人物史、民政史、交通史。“人群史”的代表是各类“专家”,于是专门史成为各种精英传记群谱。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讲《中国历史研究法》时,凸显的就是各类专史的写法。王云五主持的《中国文化史丛书》,可以说实践了梁氏的人群专史理念。20世纪40年代以后,“人群”又多被置换成“人民”,“人民”使用频率大增,如此“人群史”变成“人民史”。张舜徽《中华人民通史》分为地理、社会、创造、制度、学艺、人物六编,正是按这种“人群”理念编纂出来的“人民通史”。20世纪90年代以后,此类专门史、通史、断代史数量更多,不胜枚举。20世纪的“民史”之所以被想象成“人群史”“人民史”,有较强的“群体本位”特征,这与近代学术研究的群体性、专题性有关。群体性、专题性考察,是现代中国学术史学的基本特征。这种“群体本位”的学术性“民史”,更适合学者、政治家阅读。即便如此,刘志伟仍认为:“现代史学虽然受近代以来的社会科学很大影响,但在基本的范式上,并没有走出以国家作为历史主体的套路。虽然五四以后的知识分子热切地走向民间,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坚称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近年方兴未艾的社会史研究把眼光转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历史,但仍然没有真正走出从国家出发演绎或解释历史的逻辑。”
另一个方面,20世纪以来中国的国家形态进入了由国家到社会的嬗变历程,民间力量在强大,个体的相对独立性越来越显眼。源于西方的“国家”“社会”二元划分术语的广泛使用,是20世纪以来的事。“方今国体变更,新说朋兴,或有且侈言同胞,而忘其同姓,高谈保国而不知保家,社会之论行,家族之义破。”由此可知,“家国同构”与“国家社会”,正是中西国家形态的不同特点所在。以个体为基本单元、统一的而没有内外差异的“大团体”,完全是一个西方宗教文化概念。基督教提倡人们超越人间的血缘组织(家族)甚至行政组织(国家),人人直接对教会负责,在至上的上帝支撑下,人人以个体的力量自强自立,这可以称为“独立责任体制”。同时又强调横向的异姓的人与人间是兄弟姐妹的教友关系,这是一种大空间的分工协作体制,这就是慈善观念的来源所在。如此,“人间”是由无数个体汇集而成的以独立为主而以互助为辅的“异姓大群体”,这完全不同于中国家族式的“同姓小群体”。近代以后民族国家兴起,中世纪的“天上与人间”关系被置换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百年多来,因西方话语的强势,源自西方宗教文化的“社会”概念也逐步成为现代中国的“社会”概念。在这种背景下,“社会”的“个人本位”特征越来越凸现,布迪厄认为“个人性即社会性”。“个人本位”就是主张由个体出发观察群体,“个人”既是人间认知的观察单位,也是历史的建构单位。它提出了两大新的史学要求:一是在历史研究上强调以人为主体,“从人的行为及其交往关系出发去建立历史解释的逻辑”;二在历史记录上,强调以个体为单位来书写历史,提倡写个人史,内容重在人文色彩很浓的日常生活史。“提倡人民的历史、民众的历史,强调的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个人本位”视野是通过个体来观察历史的,是由下而上、由小而大的。个人史是一种独立的历史建构单位,其形式多为传记,其内容既有公生活又有私生活,能全面展示个人一生各方面的活动。20世纪以来中国长篇传记得到蓬勃发展,正是这种观念强化的结果。
“组织本位”“群体本位”与“个人本位”,均是生活世界存在的建构单位与观察视野。生活世界的历史,既可作组织的建构,也可作人群的划分。人类的核心是个人,于是有了个人史;个人被组合进不同的组织中,于是有了组织史(集体史)、群体史。人类历史,既是组织的历史,更是个体的历史。这样的思考,也让我们对“大众”与“公众”概念的区分有了全新的理解。前人使用了“大众”与“公众”概念,但显然没有解决“大众”与“公众”内涵差异性的辨析问题。“公众”是对应“组织”而产生的一个现代“人群”概念,公众是一个人人集合的概念,是由无数公民主体组合而成的群体概念,是一个不否认单数存在的复数概念。“个人”的集合即为“公众”,所以“个人本位”是“公众本位”的基本特征。“公众”内部包含不同社会层次的公民,“大众”对应“小众、精英”,是“公众”人群内部的进一步细分。如此来说,“公众”范围大,“大众”范围小。“公众”对应“组织”,使用“公众”可以建构起更为清晰的“个人本位”的公众史学体系。
将19世纪以前“君史”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组织本位”,20世纪以来“民史”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群体本位”,这样高度的抽象归纳肯定是不太周延的,可能一时无法让人接受,会提出很多的例外来反驳。不过从学术研究来说,这样泾渭分明的清晰提炼是需要的,它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历史认知高度。“组织本位”“群体本位”特征的提炼,让人们看到了原有“君史”“民史”系统的长处及其不足。现代世界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必须由更有广阔发展前途的“个人本位”系统来填补。在传统的“组织本位”“群体本位”史学系统之外,另建一个“个人本位”的公众史学系统以求成建制地共同发展,这样的复杂景象当然是21世纪以来公众社会才会有的。由国家历史到公众历史,这就是本课题关注重心所在。近几十年的中国书店里,通史、断代史、专题史的位置越来越边缘化,而长篇传记、通俗史学作品的位置越来越中心化,数量越来越多,正是当代中国史学不断转型、公众史学领地在扩大的表现。
把史学还给人民
——关于创建“公共史学”学科的若干想法
王希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教授
近年来,史学界开始再度关注“公共史学”(公众史学),不仅有论文的发表和专题会议的召开,一些大学还建立了研究中心,开启了课程建设和人才培训。这些对于推动公共史学的学科建设无疑是有帮助的,但公共史学能否成为一个新的史学领域,或能否展现其应有的意义,尚需长期、艰苦和富有创造性的努力,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史学界的接纳与支持。《史学理论研究》就此组织专题讨论,颇具一种前瞻性的眼光。
笔谈的组织者希望我介绍一下美国公共史学的成就与问题,并由此引申讨论中国的公共史学的建构与发展倾向。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已在近期的两篇文章中做过较为详尽的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很方便地找来一读。借这个机会补充两点相关的内容,一是美国公共史学的起源时间,二是西方学界针对公共史学(public history)与专业史学(academic history)的关系的讨论。后者也许对我们思考中国公共史学的建设有所启发。
一
关于美国公共史学的起源,我们通常会指向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一连串事件,包括1976年罗伯特·凯利和韦斯利·约翰逊两人在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开创的公共史学硕士项目、1978年《公共历史学家》(The Public Historian)期刊的出版以及1980年“全美公共史学学会”(National Council on Public History, NCPH)的成立等。正是这些事带来了该领域作为学科的诞生,赋予其“公共史学”的名称,并开启了以此为基础的大规模的研究生专业教育。从学科规范建构的角度来看,这种指向并没有错。
需要补充的是,如果我们把“公共史学”界定为“史学”(包括思想和技能)在公共领域内的运用的话,那么公共史学的实践早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就开始了。20世纪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项“公共史学”实践是1936—1938年进行的前奴隶口述史项目。该项目由罗斯福“新政”创立的联邦公用事业振兴署推动,由联邦政府出资,招聘专业历史学者,深入南部各州,对尚在人世的最后一代前奴隶大约2300多人做访谈,记录他们对19世纪奴隶制及奴隶生活的回忆。这些访谈材料后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和保存,成为研究美国奴隶制史和奴隶文化的重要史料。20世纪40年代末,在历史学家艾伦·内文斯(Allan Nevins)的主持下,哥伦比亚大学创建了口述历史的新领域,该校口述史办公室的研究者利用录音机技术,有计划地对历史名人进行访谈,然后将访谈资料整理成文字作为史料保存,并按规定适时向研究者开放。这是第一个依托大学体制创建和实施的“公共史学”项目(按今天的标准,“口述史”也属于“公共史学”的范畴),规模很大,其收藏也包括了“中华民国”的一些重要人物(如顾维钧等)的访谈。大致同一时代,在联邦政府“历史资料普查”(Historical Records Survey)项目的支持下,美国各地的城镇历史和家谱学会(Historical and Genealogical Societies)得以创立或充实,致力于收集和整理地方史料,为家族史、地方史、地域史、州史和国家历史的研究奠定了非常扎实的史料基础。这些活动也推动了“全美州与地方历史学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and Local History, AASLH)的成立。该组织原为美国历史学会(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AHA)的一个分支,但在1940年决定退出AHA,自立门户,在某种意义上,象征着在“公共领域”内从事史学实践的人与在大学供职的专业历史学家之间的分离(尽管当时尚没有使用“公共史学”的概念)。1980年后,NCPH与AASLH之间展开频繁的合作,可被视为学院派专业历史学家向“公共领域”的一种回归。
虽然20世纪70年代史学人才的就业危机与当代公共史学学科体系的出现有直接的联系,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和新社会史学(new social history)却是推动公共史学兴起的深层动力。民权运动是一场弱势群体争取平等权利的政治运动,但它也引发了史学研究和写作上的革命。传统史学建构的美国价值观在民权运动所揭露的种族歧视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历史学家被迫重新思考如何呈现更完整的国家历史,被“消声”的群体也要求找回自己在美国历史中的位置。此刻也正是新社会史作为一种史学方法在大西洋两岸的学界兴起的时候。新社会史强调“自下而上”的研究,注重使用非传统的史料,与公共史学对史学研究中的“公共参与”的追求不谋而合,及时地为新的历史诉求和写作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平台,也推动一大批专业历史学家把眼光投向公共领域,并肩负起创建当代公共史学的责任。
美国公共史学在过去40多年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在影响力方面,它将历史知识和历史分析的方法带入公共领域的许多方面,以新的知识结构改变了公众对美国历史的认知。在研究方面,它拓展了美国史的研究方法和史料的种类,促成了史学与其他学科(包括博物馆学、考古学、城市规划、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的结合与借鉴,将史学从文本研究的单一模式中解放出来,赋予其新的活力和潜力。当然,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成果是,它通过创造新的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为史学人才开辟了新的就业途径,拯救了相当一批曾经面临淘汰的大学历史系。
虽然如今公共史学已经成为美国史学的一个名正言顺的领域和富有活力的学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受质疑或不面临挑战。事实上,对公共史学的质疑主要来自历史学界内部。史学界的质疑(或担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史学家的身份认同,二是公共史学作品的学术性。一些传统的专业历史学家认为,公共史学实践者的队伍过于庞杂,同时包含了受过严格专业训练并拥有史学学位的历史学家和一大批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对历史充满兴趣的人(即所谓的“history enthusiasts”)或业余爱好者,如果不能对公共史学的从业者建立起清晰可辨的身份认同,这个领域的学术标准很难建立。对于公共史学的作品,他们担心,公共历史学家因必须与学术圈子之外的各种“特殊利益”进行周旋和谈判而不可能具备最终的学术话语权,公共史学的作品也因此无法具备专业史学作品那种高屋建瓴的视野和鞭辟入里的分析深度。这些质疑当然包含着专业史学对公共史学的不信任,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它们也反映出两者对一个根本问题的认知上的分歧,即谁拥有生产史学知识的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或者说,谁有权拥有“历史”和“历史学”。
没有历史学家会否认史学研究对于记忆建构的重要性,但关键的问题是,在众多的“过去”(pasts)中,谁的过去可以变为“史学”(history),并通过权力体制的安排进入民族的集体记忆之中,成为公众知识结构的指定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历史学家是有分歧的。对于公共历史学家来说,史学知识的生产应该是一个民主的过程,应该允许和鼓励更大范围的公众的参与。一些公共史学家之所以提出“参与性史学文化”(participatory historical culture)的思想,正是希望挑战传统的权威体制对史学知识制作的控制和垄断,无论这种权威是来自毫不掩饰的官方意志,还是来自貌似与官方意志保持距离但实则通过官僚程序而掌控了话语权的专业学者群体。正如公共史学家阿奇波尔德(Robert Archibald)在他的社区史研究著作中所说,如果一部关于社区历史的作品,在其制作过程中将当地的人民排除在外,它对该社区的人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迈克·弗莱希(Michael Frisch)的名言“共享的权威”(shared authority)之所以备受欢迎,实在是因为它精准地表达了公共史学家力图追求的哲学境界:历史知识的生产是历史学家与其研究的对象进行对话和合作的结果。
至于将公共史学视为“另类史学”的看法,公共历史学家认为这是传统专业史学拥有的一种极为自私也极不诚实的偏见。几乎从这个领域的诞生开始,凯利等公共史学的发起人都始终坚持,公共史学不是异类,而是专业史学的一种,它在史学人才的专业训练方面与专业史学的训练并无二致,都强调对史学研究的最基本的技能的训练,包括研究能力(如何寻找、识别和收集史料)、分析能力(如何对不同种类的史料进行筛选、提炼和综合)以及表达能力(如何对史料进行有史学意义的和有感染力的解读与表现)。与传统专业史学相比,公共史学的训练更强调史料的开放性和多样性,更强调史学与公众的密切联系,更强调跨学科的借鉴与合作,更强调史学知识在传播方面的感染力,而这一切都是传统的专业史学极为缺乏的,是十分需要弥补和加强的。传统的专业史学信誓旦旦地要坚守的史学创造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其实并不存在,而这种坚持往往掩盖了史学界内部的“学术教派”(academic sectarianism)活动。公共史学家与专业史学家的唯一区别是他们工作的场所不同,受众不同,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完全是一样的。
这里涉及公共史学家的一种政治追求:他们将史学的目的看成是构建共同的社会记忆,为此普通人的记忆必须得到重视和研究,因为共同社会记忆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个人记忆。正如历史学家勒弗勒和布伦特所指出的,如果一个社会的历史记忆是残缺的,社会成员采取共同行动的能力也将受到损害。我认为,这种意义上的公共史学包含了一种发人深省并激动人心的哲学观:如果历史是人民创造的,难道历史学家不应该把史学还给人民吗?
二
如何建构中国的公共史学?这是一个大问题,而且也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它涉及学科建设的许多“硬件”问题,需要一种包括历史学家、教育部门的决策者、学生等许多人的共同讨论。我曾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初步讨论过几个相关的问题,包括公共史学的概念、该学科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以及公共历史学家的素质等。我在这里想谈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一个是史学界的支持,另一个是起步阶段的目标和工作。
首先,如果公共史学要想在中国学界立足,专业史学界的支持是关键之关键。无论我们如何界定它,公共史学必须首先是一种学问,需要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地位,在史学研究和教学的体制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是公共史学作为一个学科或一种学术领域获得发展的必备条件(除非专业历史学界拒绝承认它有存在的必要)。美国公共史学得以建立是因为许多大学的历史系愿意为它提供体制平台。此外,公共历史学家还拥有自己的专业组织,并定期出版本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研究成果。这些对于美国公共史学的成长至关重要。英国的公共史学走过的路不同,但也有自己的体制和学术平台。史学界内部一定要取得一种大致的共识,中国历史学会也应该考虑接受公共史学学会作为一个团体会员。从学科设置上,从教育部到大学的主管机构需要为公共史学提供生存和生长的空间。具体讲,就是在历史科目的学位方向设置中,将“公共史学”设置为一个学科或学位方向,这是中国高教体制的现实所限定的。此外,还需要有一些敢于“吃螃蟹”的学校或历史学科院系来率先开设公共史学的课程,摸索经验,编写教材,设计出一种既结合中国史学传统,又充满创新意义的公共史学教学法和课程体系。在这方面,政府和民间企业都是大有可为的。两者都应该考虑通过建立专项基金的方式来支持公共史学项目的创建和实施。
与之相关的是,学科创建还应该有效地利用现有的“体制基础”。中国的史学传统源远流长,大众对历史的热爱和敏感浸透在中国人的日常文化之中,历史学家应该考虑如何调动公众对历史的热情,并将其转化为开展公共史学的群众基础。事实上,中国一直都有“公共史学”的实践,也拥有“公共史学”的基础和资源,尤其是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历史遗址以及遍布各地的地方志办公室等。这些资源如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可以有力地推动公共史学学科的起步。事实上,在公民意识不断增强的时代,大众对历史知识的需求明显增加,包括电视和网络在内的各类大众媒体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公共史学”的领域中,回忆录的书写和出版市场也来势迅猛,成为不可小觑的新兴文化产业。专业历史学家还需要在公众之外徘徊多长时间呢?
在起步阶段,可率先考虑利用现有的教学体制开拓“公共史学”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学界的因地制宜的做法,根据本校师资和学校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出有不同侧重的公共史学项目。譬如,加州大学圣塔巴巴拉分校的公共史学研究生项目从一开始就定向为培养政策咨询式的人才,注重对学生的通用能力的培养,所安排的实习机会也都是相关的政府部门。亚利桑那大学等则将公共史学研究生项目与档案管理、出版编辑、文博专业等结合起来。纽约大学地处大城市,电影制作专业非常发达,该校的公共史学则利用这个优势,注重培养历史纪录片制作方面的人才。与此同时,公共史学的成功与社会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公共史学的人才必须要有“出口”(exits),要做到学以致用。为此,公共史学项目还需要帮助自己打开就业市场,扩展供公共史学人才施展才能的“公共领域”。一个最起码的建议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重要的国有和私营大型企业,都应该考虑设立“历史学家”的职位。历史学的严格训练会教会他们收集和整理史料、撰写富有史学价值的政策咨询报告。
另外一个可以有效利用的平台是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档案馆和地方志办公室。在这方面,我尤其觉得档案管理是目前公共史学人才培养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方向。高校图书馆可以考虑建设具有特藏性质的“手稿文献部”(Department of Manuscripts),负责征集和收集重要的个人和集体历史档案。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是公共记忆工程的重要内容,其设计和管理都需要专业历史学家的眼光和技能。与此同时,电子化或数据化出版业也在推动史料收藏、整理和呈现的现代化。图书馆和档案馆的功能也在发生变化,不再只是保留史料和信息的地方,而更迅速地成为展示信息、提供公共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平台,公共历史学人才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可以做出许多原创性的贡献。这方面的例子很多,随手拈来的例子包括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美利坚的记忆》文献档案网和弗吉尼亚图书馆与弗吉尼亚人文基金联合出版《弗吉尼亚百科全书》(The Encyclopedia Virginia)的网络版。后者尤其代表了数据化时代学术出版的新趋势:集研究性写作、图像、数据和其他信息为一体,设置有便捷的检索和链接功能,专业历史学家负责写作词条,内容根据史料的更新而更新等。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国内还没有看到一个以城市或社区的历史为基础的公共史学网络平台,而这方面的潜力是非常大的,不光是立体式地收集和呈现关于城市或地区的历史信息,还可以改变历史研究的方式,构建前所未有的社区认同感。
口述史研究——尤其是关于近代和当代历史事件的访谈——也是可以利用现有体制进行的公共史学项目。有些题目也许受制于目前的政治环境,无法出版或对外开放,但口述史料的收集和整理则是有可能进行的。但这个领域的实践需要建立起一种法律上和学术规范的规则,以保证所获取的口述史料具有价值,并能得到安全而有效的使用。这里涉及公共史学内部的体制和规范建设,而这些工作必须通过专业组织来完成。
(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