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病所属脏腑初探
在我们学习《伤寒论》的过程中,经常遇见六经病与脏腑所属的关系,尤其是三阳之首的“太阳病”所属脏腑是膀胱还是别的脏腑。带着这一问题,我把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分叙于下,请同道斧正。
任何疾病的发生,都是病邪侵犯人体后,引起机体脏腑、经络生理功能紊乱而处于病理状态。临床表现的症状,则是这种疾病的病理变化的客观反映。《伤寒论》中的证,是疾病发展过程中一定阶段上的病理变化所表现的具体形式,如桂枝汤证的“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若是头痛,无汗那就不是桂枝证。这绝非简单的病证加减,而是由于无汗与有汗的病理机制不同所致。《伤寒论》第一条“太阳病”的脉证提纲,既是“太阳病”的必然反映,也是“太阳病”的病机所在。所以“太阳病”的脉证提纲与桂枝汤证、麻黄汤证及大小青龙汤证等相比,是理论上更进一步的升华,其概括性强,相对后者又比较好理解。但是“太阳病”与何脏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呢?宋钱闻礼曰:“且伤寒传六经,一曰足太阳膀胱经,二曰足阳明胃经。”李中梓曰:“足太阳为三阳之表,而脉连风府,故伤寒者多以太阳始,太阳之经从头项下。”南京中医学院编著的《伤寒论释义》曰:“太阳经行人体后面……所以太阳病见头项痛、腰脊强。”综观古今医籍,自成无己以后,“太阳病”多从足太阳膀胱经来立论,而陈修园又将“太阳”分为“太阳经证”和“太阳腑证”。为了充分说明“太阳病”是否应从足太阳膀胱经立论,兹分别从脏象、经络、用药等几方面加以讨论。
一、从经络方面
六经辨证是不同于经络主病的,二者虽然有所联系,但古今医籍已经提出:太阳病就是指膀胱经的主病。故从太阳膀胱经病来看,《灵枢·经脉》篇曰:“膀胱足太阳之脉……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脱,项如拨,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腘如结,踹如裂,是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疟,狂癫疾,头囟项痛,目黄,泪出,鼽衄。”而从经络角度来看,足太阳经脉内属膀胱,外布体表,其在走行上虽然上绕颠顶,下络足趾,夹脊而行,贯穿上下,因而似有统表之势。如《素问·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这就说明了十二经脉皆循行于体表外部。但从本病来看,邪在外而不在内,何况经脉仅是病邪出入的途径呢?只有脏腑的气血阴阳失调,才是外感疾病发生的关键所在,而膀胱属水府,主贮藏津液和排泄小便,是人体水液代谢的主要器官,可谓既无通调表里之功能,又无调节营卫阴阳之作用。而手太阴肺经“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气喘喝,烦心胸满……气盛有余,则肩背痛,风寒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尤在泾曰:“盖太阳居三阳之表,而其脉上额交颠,络入脑,还出别下项。”《温病条辨》指出:“手太阴为华盖,三才之天,由上流下,亦由外以内,亦主营卫阴阳。”根据经络循行和经络主病来看,足太阳膀胱经诸病,是不需要使用解表发汗、调和营卫的法则来治疗的,只有肺经诸疾才用此法。在《伤寒论》中,由于六经分属于相应的脏腑,所以各经的病变在其相应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累及脏腑,并反映出该脏腑的证候。所以“太阳病”所累及的脏腑是肺。临床表现自然为营卫不和之外感表证,而不应是太阳膀胱的气化失职之“下焦”里证。
二、从脏象学说方面
《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说明其主要生理功能是贮存津液,气化行水。病理变化主要为气化失职。临床表现为小便不利、频数、癃闭、失禁等。又曰:“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其病变主要表现为气机升降出入之失常,肺为娇脏,不耐寒热,主气,主皮毛,司呼吸,为呼吸之孔道,外邪最易侵袭。故临床表现为鼻塞多嚏、流清涕、头痛恶寒,继则引起咳嗽、咽痒或痛、寒热,重则四肢疼痛等。如《素问·调经论》曰:“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邪独留于外,故寒栗。”又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由上可知,恶寒发热的产生是上焦肺卫被风寒所束,失其宣发的结果。《注解伤寒论》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肺病也。”至于无汗而喘、脉浮紧等症,稍加分析,一目了然,则知风寒之邪袭人,当肺卫受邪,而非膀胱受邪。
三、从治则方药方面
《伤寒论》第13条曰:“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李中梓曰:“用麻黄汤开发腠理以散风寒,得汗而愈……用桂枝汤充塞腠理以散风,止汗而愈。”根据李氏所述,麻黄汤是祛寒邪、开腠理、发汗峻剂,而桂枝汤为伤寒群方之冠,治太阳表虚证,为解肌发汗、调和营卫之方。虽然太阴病之理中汤、少阴病之四逆汤等,都是以“寒病用热药”的原则而立方,但在《伤寒论》中,麻黄汤、桂枝汤的加减应用更为广泛。伤寒病是由感受外来之邪而引起的,寒为阴邪,最易伤人阳气,所以《伤寒论》在治法上以祛散寒邪、保护阳气为主。而风寒外袭,最易由皮毛而入,皮毛者肺之合也。肺主卫气,包罗一身,天之象也。肺受风寒之邪,才用麻、桂辛温之品发汗祛邪。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麻黄条中指出:“麻黄乃肺经专药,故治肺病多用之。”故仲景在《伤寒论》112方中,独冠其首为桂枝汤,次则麻黄汤,可见太阳病的病机主要是营卫不和,且肌表正是营卫所会之处,内外相接之所,人体之前哨,咽喉要道,一旦外邪侵袭,首当其冲,法宗仲景,调和营卫,解肌法邪。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太阳病与脏腑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肺而不是膀胱。细观《伤寒论》太阳篇各条,仲景也没把太阳病和膀胱经画等号,只是历代诸家注解时误解原意而已。但为什么会以足太阳而立论呢?笔者认为,可能由于两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其一是“头项”二字。成无己曰:“太阳别脉,下项夹脊,项为之强,是太阳表证也,必发散而解之。”沈金鳌曰:“太阳经脉营于头,会于项,故头连项而强痛者,为太阳也。”成都中医学院编著的《伤寒释义》曰:“太阳病亦称表病。”“风寒外束,太阳之气运行受阻。邪正交争于太阳经的头顶部分,所以见头项强痛。”因此产生“风寒之邪由皮毛而入,邪袭太阳膀胱经”。其二是“太阳病”中有“蓄水”和“蓄血”二证,这也许是后世医者将“太阳病”以膀胱经立论的根据。在太阳篇中可以看到,“太阳病”不愈可传少阳,或传阳明,是正不胜邪,病进的表现(包括循经传、越经传、直中)。而“太阳病”热不解,热与水结可发生烦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小便不利的“蓄水证”;热与血结则发生少腹急结或硬满、发狂、小便自行的“蓄血证”。而治则,一为化气利水,一则攻破瘀血,故二证当属于“太阳病”的变证或继发证,此为太阳表证的特殊变证,而不应成为太阳病必传之证。若是必传之证,理当此经不愈传下经。同样,在“少阴篇”第293条也有“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就说明不是太阳病专属膀胱。少阴病,或其他邪气伤及膀胱,不论在何阶段,都可以产生膀胱病变。
四、从六经方面
所谓六经,最早见于《素问·热论》:“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又曰:“伤寒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曰已矣。”其中《热论》之“六经”是指经络而言,而《伤寒论》六经,实指六个证候群。如方中行曾曰:“伤寒六经之经与经络之经不同……犹言部也。”说明仲景根据外感热病的临床表现,按病因、病位总结出六大类,所以只要见到发热、恶寒、头痛、有汗或无汗、脉浮者,就可以统称为太阳病。正如柯韵伯曰:“太阳只重在表证、表脉,不在经络主病。”程郊倩曰:“凡云太阳病,便知为皮肤受邪,病在腠理营卫之间。”又曰:“太阳之见证,莫确于头痛恶寒,故首揭之,使后人一遇杂病,不问何气之发,而且兼此脉此证,便可作太阳病处治。……虽病已多日,不问其经过已未,而尚见此脉此证,仍可作太阳病处治。”
综上所述,结合临床,太阳病,病因是风寒外袭,病位是皮毛腠理,病机是营卫失调,病程是初起阶段,主症是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主脉是浮或浮缓,脏腑是属于肺脏,治则为调和营卫。以上是个人学习《伤寒论》后的一点粗浅认识,有关太阳病脏腑所属的某些论述是很不全面的,也可能有误解仲景原意之处,恳请同道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