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编写指南(第2版)
- 庄俊华
- 9字
- 2020-08-28 15:39:26
第二十六章 结果报告
第一节 标准描述
每一项检验结果均应准确、清晰、明确并依据检验程序的特定说明报告。
实验室应规定报告的格式和介质(即电子或纸质)及其从实验室发出的方式。
实验室应制定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正确转录。
报告应包括解释检验结果所必需的信息。
当检验延误可能影响患者医疗时,实验室应有通知检验申请者的方法。
实验室应确保下述报告特性能够有效表述检验结果并满足用户要求:
a)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样品质量的评估;
b)按样品接受/拒收标准得出的样品适宜性的评估;
c)危急值(适用时);
d)结果解释,适用时可包括最终报告中对自动选择和报告结果的解释的验证(见5.9.2)。
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清晰明确的检验项目识别,适当时,还包括检验程序;
b)发布报告的实验室的识别;
c)所有由受委托实验室完成的检验的识别;
d)每页都有患者的识别和地点;
e)检验申请者姓名或其他唯一识别号和申请者的详细联系信息;
f)原始样品采集的日期,当可获得并与患者有关时,还应有采集时间;
g)原始样品类型;
h)测量程序(适当时);
i)以SI单位或可溯源至SI单位,或其他适用单位报告的检验结果;
j)生物参考区间、临床决定值,或支持临床决定值的直方图/列线图(诺谟图),适用时;
注:在某些情况下,将生物参考区间清单或表格在取报告处发给所有实验室服务用户可能是适当的。
k)结果解释(适当时);
注:结果的完整解释需要临床背景信息,而这些信息实验室不一定可获取。
l)其他警示性或解释性注释(例如: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原始样品的品质或量、受委托实验室的结果/解释、使用研发中的程序);
m)作为研发计划的一部分而开展的,尚无明确的测量性能声明的检验项目识别;
n)复核结果和授权发布报告者的识别(如未包含在报告中,则在需要时随时可用);
o)报告及发布的日期和时间(如未包含在报告中,在需要时应可提供);
p)页数和总页数(例如:第1页共5页、第2页共5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