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剂与耗材的管理

1.外部服务和供应的供应商或机构应当是注册合法、证件齐全,其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生产批准文号或进口注册证,检验科需保留这些复印件。

2.定量检验项目建议遵循制造商建议的最少校准周期进行校准,同时在试剂批号改变、失控处理涉及时、仪器重要部件更换后性能验证涉及时应做项目校准。建议每台仪器都应建立一本各检测项目校准时间的检查记录本,定期查看各个项目的校准情况,以防错过最少校准周期,特别是一些相对稳定的监测项目。

3.体液实验室大都会有部分自配试剂,试剂的配制方法、稳定性及瓶间差的评价方案均应在作业指导书中说明,同时在盛装的容器上需要注明名称、浓度、储存要求、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