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欠发达国家传统医学发展现状

一、印度传统医学
(一)印度传统医学的发展现状
印度传统医学主要包括阿育吠陀(ayurveda)、尤纳尼(unani)、西达(siddha)、瑜伽(yoga)和自然疗法。与中医药一样,印度传统医学强调整体医疗,视身、心、灵为一个整体,人类通过与自然界和谐共存而达到肉体、心灵和情绪上的健康。
印度卫生与家庭福利部是管理传统医学的行政单位,近年来,印度政府采取鼓励传统医学与主流医学融合的政策并制定了有关规划。按照相应的国会法,继1970年成立印度医学中央学会后,1973年印度顺势疗法中央学会建立,负责制定相应行业的教育、临床和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所有合法注册的传统医学在印度大学中设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印度草药学和顺势疗法。大学本科是4年半的课程教育加上6~12个月的临床实习,合格的毕业生与其他高等院校毕业生享有在政府机构、医院和诊所工作的同等权力。印度各邦也建有相应的分会,各分会也有权力授予保健和其他法律所认可的传统医生执照。为保证传统医学教育、生产原材料和产品质量以及传统医药研究质量,1995年印度政府成立了隶属于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的印度医学和顺势疗法局,阿育吠陀、尤纳尼、西达、瑜伽和自然疗法各自有相应的司进行管理。
传统医学最高研究机构是印度阿育吠陀中央理事会、西达中央理事会、尤纳尼研究中央理事会、瑜伽和自然疗法研究中央理事会。印度药典委员会和实验室委员会进行印度传统医学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工作,并专门组织编印传统医药药典——《传统印度医药药典》,而且目前正在推出一套管理传统药物的印度医药体系(ISM)的措施。
1.医疗发展
在印度,西医和传统医学为完全独立的两个体系。在现代综合医院中,极少设有传统医学科室。绝大多数西医医生都没有接受过传统医学的训练,西医医师也不能开具传统药物的处方。传统医药医院一般不使用西医疗法,传统医院医生不能开西药。印度传统医学在农村广泛流行,具有疗效好、不良反应小和价格便宜的优势,且印度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支持传统医药发展,并致力于推动印度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结合。印度政府还特别重视应用传统医药治疗热带病、疟疾、麻风病等印度常见病,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传统医学和药学的研究院、中心、所和实验室。
2.科学研究
目前,阿育吠陀的研究通过多角度开展,包括基础研究、文献研究、药物研究以及临床研究。对于临床研究,印度政府强调要重点研究传统医学理论,同时要求科研人员既懂得印度传统医学,又要懂得西医。政府组建了阿育吠陀研究院,促进阿育吠陀的学术研究。印度传统医学部基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以及阿育吠陀医学的优势,设定了如下重点研究领域:呼吸疾病、肠胃疾病、老年医学和免疫疗法、代谢疾病、肝病、疟疾等。印度传统医药的科研和开发工作主要集中在印度科技部和卫生部所属的研究部门,由于受人力和财力的限制,还没有全面开展传统医药学历史文献资料的研究和整理。在对传统医药的现代研究中,主要是按照西药研究的方式方法,从单味药中分离有效成分,进行提纯、活性筛选,合成或半合成,制成单一成分的药物。在对复方传统药物的研究中,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阐明传统医药理论和方法的较少,但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就。
3.知识产权保护
(1)印度《专利法》对传统医药的保护:
2004年12月26日印度修正的《专利法》规定了如果申请专利的产品所使用传统知识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或是没有获得知识来源当地居民或集体的知情同意,就等同于对知识的非法占有。此外,该法还作出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保护方面的修改和补充,目的是为了防止“生物剽窃”下的错误专利的发生。
(2)《生物多样性法》对传统医药的保护:
2002年12月11日印度上院联邦院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法》。该法规定:任何人基于印度的生物资源或相关的传统知识得到的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必须首先获得印度国家生物多样性管理局的批准。为了保障更好的实施惠益共享机制,之后印度于2004年又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惠益的数额应与当地机构和权利相关者协商。印度根据《生物多样性法》建立了三级分权体制,即国家生物多样性总局、邦生物多样性管理局以及生物多样性管理委员会。以国家生物多样性总局为例,国家生物多样性总局负责处理所有非印度公民、非印度法人、组织基于在印度获得的生物资源的任何信息而产生的任何发明提出的相关请求,未经总局批准,不得在国内外申请知识产权。
(3)建立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
2001年印度开发建立了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即TKDL),首期工作已于2003年8月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印度政府已授权联合国、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局使用这一数据库,当有人向上述部门提出与印度本国传统知识相关的专利申请时,专利审查人员可以通过此数据库的检索,检测提出的专利申请是否不同于印度已存在的传统知识。TKDL使散落的印度传统医药知识以可国际化检索的方式与现今的经济发展间建立了直观的联系,使印度在对抗传统知识非法使用行为,尤其是跨国医药公司的霸权和垄断性掠夺有了一件有效的抗衡工具。
4.政府重视传统医药
印度独立后,为了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印度政府改变了独立前的政策,于1970年承认阿育吠陀以及其他医学体系。1983年,印度发布了《国家卫生政策》,中央政府提出要发挥和加强传统医学在国家卫生保健体系中作用的政策目标,并强调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发挥各种医疗系统在国家卫生保健体系中的作用,鼓励印度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结合。2002年,为进一步发挥印度传统医学在国家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印度政府颁布了《国家传统医学及顺势疗法国家政策》。在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2002—2007)中,印度政府再次提出了将传统医学纳入现代医学的主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国家卫生体系中作用的计划目标和具体措施。2005年,印度政府针对农村卫生事业落后状况,推出了国家农村健康计划,目的是促进印度传统医学整合到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之中。按照相应的国会法,继1970年成立印度医学中央学会后,1973年印度顺势疗法中央学会建立,负责制定相应行业的教育、临床和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
(二)印度传统医学发展面临的问题
1.中央卫生预算对传统医药系统支持不足,使传统医药的发展举步维艰。中央政府的卫生预算应该分配给传统医药系统一定比例,但目前传统医药系统仅仅占预算的4.8%,几乎所有使用传统医药系统的医院资金均由地区即局部政府支付。这种缺乏中央的支持已经使传统医药系统从卫生医疗的主流中分离出来,如果不很快解决的话,他们的发展会更加困难。
2.传统医药的应用和社会支持不足。在农村的公众健康服务中应用传统医药的比例不高;在所有的西方医学院和教学医院的课程中,传统医药部分内容的不足;传统医药系统的专家地位不高;以及在国家医学会议和国际医学会议对印度传统医药学院和传统医药宣传不够等等,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传统医药的发展。
二、越南传统医学
越南传统医学有四千多年的发展历史,在生活劳动与疾病战斗过程中,越南人祖先早已学会使用周围的草木作为药材治疗和防治疾病,如用萎叶、槟榔和熟石灰防治疟疾;用榴根、紫梗或五倍子染牙防治牙病等,可以看出越南人的祖先已知道利用大自然环境中现有可以利用的资源,尝试并使用药物防治疾病。在这漫长的实践认识过程中,他们积累了丰富的防治疾病的经验,又加上各邻国传统医药知识和经验的影响,尤其是受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医药的影响,越南传统医学(又称东医)才不断得以发展、完善,成为越南医学守护人类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越南传统医学发展现状
1.质优价廉的药用植物资源
越南拥有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现共有10 650种植物,其中经研究可用于草药类的植物有3850种。近年来,越南很多草药公司运用现代化手段研发了大量的优质东医药品,如青蒿素、参三七晶等。一些专门为传统医学服务的医疗设备,如针灸针、电针机、煎药机、制药机等也被广泛研究及生产。可见,越南传统医学从诊断、治病、药材生产、加工炮制等各领域都结合了现代医学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使传统医学在治疗疾病方面拥有更好疗效,从而保证了传统医学在医疗、保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深受广大民众的喜爱和信任。近年来,政府积极发动国家各地民众寻找及收集越南草药,通过努力全国共收集了1863类药材,包括238类植物,收集了8000种标本属1296类草药。同时还收集了从国外进口的几百类草药,大约70类已移植成功。在越南,由于患者对传统医学的逐步认识和了解,草药被广泛使用,平均每年30 000多吨的草药被使用,供给50多家传统医院、30 000个私人门诊。另外,还有20 000多吨的草药供给药厂作为原料药。
2.管理系统和医疗体系
越南政府在2014年11月30日颁布的关于越南传统医学发展计划中明确了越南传统医学2020年发展目标:越南所有部级、省级及县级大科医院(大科医院是指综合性的医院,包含很多科且以西医为主的医院)都设立东医科,即越南传统医药科;所有省区、县区、甚至村区医疗机构或行政部门都需设立越南传统医药的管理部门,由东医专业的医师、药师负责管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的传统医药医院、大科医院到传统医药大学、学院、专科学校,都须建立传统医药药材种植基地或建设药材标本;越南政府提出了选择用传统医学看病的患者人数比例(患者选择传统医学人数/总患者人数):2015年省级15%、县级20%、村级30%;到2020年实现省级达到20%、县级达到25%、村级达到40%的目标。此外,为从城市到乡村扩大传统医学医疗机构及药材种植,越南政府还积极鼓励相关组织、团体或个人成立传统医学医疗机构种植药材、开办药厂等,并提出了很多优惠政策及相应补助。
3.以现代化为发展方向
越南政府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颁布法令并明确提出要发展传统医药,并要求发展传统医药不仅要继承还要不断创新,要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来发展传统医学。还明确了在西医学机构中必须有传统医学,提倡传统医学和西医学相结合。现代传统医学是指运用先进知识、设备、研究方法、科学理论及先进技术来证明传统医学理论及治疗方法的科学性。越南政府在2000—2010年政府决议报告中关于越南人民健康战略中提出:“越南传统医学是民族文化的遗产,要充分加以保护、继承和发展。开展传统医学现代化应用研究,结合现代医学但不忽略越南传统医学的原则”。
(二)越南传统医学发展存在的问题
越南传统医学在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法深入使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相结合,使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同等重要。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原有的传统医药组织机构存在困难,导致传统医药发展没有更全面的保障。
3.传统医药发展停滞不前,不能对传统医药进行更好的保护、传承及发展,缺乏有经验的专门人才。
三、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
(一)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概况
埃塞俄比亚至少有72个有着自己传统的民族,传统医学因民族而异,因地区而异。传统医学体系之间长期相互影响,不同种族相互接触,虽然现代医学较为欠缺,但该国有着良好的传统医学体系。目前,有80%的国民选择传统医学作为其保健手段,通常优先选择与自己有相近文化背景的医生。
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有悠久的历史,其不仅注重治疗疾病本身,更重视人体精神健康的维护。当地人们认为行医者的医学知识是由上帝赐予的,行医者通过口述将治病方法传授给最爱的孩子,通常是儿子。因此,几乎每个家族都会有自己的祖传秘方。行医者最常使用的药材是草药,其次是动物药和矿物质药,药物被制成液体、膏剂、粉剂和片剂,通过局部外敷、口服和鼻腔吸入等进入人体。未用完的药物被储存在瓶子里,包在纸和布里,或者放置在牛角中。
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认为健康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精神健康和身体健康无法分开,甚至精神健康更重要。健康被认为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保持对上帝的信仰有助于维持健康。因此,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埃塞俄比亚人笃信超自然的力量。他们认为疾病是由魔鬼而起,而上帝为他们提供治疗方法。在人们找不到病因、疾病久治难愈时,他们就会虔诚地向上帝祷告,祈求其将健康赐回。医生根据宗教信仰可分为基督教医生(Debteras)和伊斯兰教医生(Kalichas)。Debteras的治病方法多为祷告、使用圣水和驱魔仪式;Kalichas的治病方法为护身符和驱魔仪式。从现代医学的角度看,灵医的治疗方法大多利用了安慰剂效应,使人们提高战胜疾病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快疾病康复。此外,点燃具有挥发性成分的药材,有效成分可通过患者口鼻吸入,也可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
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中与现代外科医学相似的治疗方法包括正骨术、膀肌切除术、包皮环切术、放血拔罐、拔牙等。其中正骨术是最常用的治疗手段,需要有一定临床经验的行医者进行,在当地被称为“Wogesha”。Wogesha的行医条件通常达不到无菌水准,有时需要应用草药防止感染。此外,助产是传统医学行医者最常从事的职业之一,在当地被称为“Yelmid Awalajs”,大多数Yelmid Awalajs都是女人。在Derg政权期间,约11 500名Yelmid Awalajs接受正规医学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利用其助产知识,提高新生儿存活率。
(二)埃塞俄比亚传统医学政策
1942年,埃塞俄比亚政府首次正式承认传统医学的地位。埃塞俄比亚刑法和国会法中规定了传统医学行医者规范,但其中未提到医生注册事宜。1950年,政府才提出行医者需要先注册,拿到行医执照。1970—1980年,Derg执政期间,国家将重心转移到农村地区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方面。1978年,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出台后,传统医学得到空前重视。1979年,传统医学协调办公室成立。该办公室迅速开展大量传统医学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大量传统药材的现代药理学研究,发表了一批科研论文;注册了6000多名传统医学行医者;编撰了一本包含260种传统药材使用指南的工具书。一些民间组织也相继成立,但大都缺乏资金支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DACA)负责制定传统药材的质量标准,并对其进行临床前和临床药理研究,同时,审核行医者的资格,发放医师资格证。埃塞俄比亚健康营养研究协会药物研究所同时进行现代药物和传统药物的研究。此外,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中心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以期保护传统医药秘方。
埃塞俄比亚政府全力支持传统医学成为本国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一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但这还远远不够。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传统医学行医者仍飘摇在规范管理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基层人民的生命健康。政府今后应加强人力物力,培养传统医学行医者,为其制定行医规范,发布传统药材使用指南,并健全奖励措施,鼓励传统药材现代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