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买书

代注恒为什么要保持这么低的恩格尔系数,他剩下的钱都用到其他什么地方去了呢?

不用于当时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大学生,他们也会省吃,节约出来的钱会用来打麻将或者追女生。

代注恒节约出来的200多的生活费并不是这些用途,他是用到了发展性消费之上。他需要书就有点像班上熟悉他的女生王琳说的像吸毒者需要毒品一样。王琳是班上的一个普通的女孩,属于乍一看很一般,仔细一看还是很一般的女生。在班上三十多个女生中几乎没有任何特点和突出之处。

这个女孩当时也算不上和代注恒有多熟悉多亲近,就是一次上课,几个女生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就说出了这么句话。

难不成这个女生一直比较关注代注恒欣赏他?

代注恒不知道,反正之前两年多时间里没有和几个班上的女生说过话,印象中也从未和这个王琳说过话,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大约也就是说过三四句话而已,人生的交点就是这么着,两个生命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出现了交汇,然后又分离而去,从此都不会再有任何交点。

大三下学期和大四代注恒和王琳说过三四句话可能都是因为他亲耳听到这个女生评价他的原因,当时他就在507教室两三排之外坐着看书。

代注恒听说过,女生们也会议论男生,尤其是帅哥尤其是富二代,他之所以被议论,主要是他的奇葩行为比较多,女生们当茶余饭后的谈资来找乐子。再就是,他居然摘了窦眷童这朵名贵的牡丹,让很多男生艳羡,其实也让女生们很惊讶。

窦眷童在当时的校园里绝对是白富美的存在。父亲既有行政级别,而且还有高额年薪,母亲也是公务员,也是有不小权力的国家干部。而他的其他亲属则非富即贵,不是老总就是长,不是主任就是主席的。

窦眷童就像长在御花园中的精贵牡丹一样,根本不是普通的大便可以滋养和亵渎的。

在21世纪初那两三年,大学生每月生活费不设置上限的学生可真的不多,一是很难有这么好的家世条件,二是很难有家长这么信任这么放纵,三是真有这样好条件的家庭的孩子怎么说也不会到一个中等城市来就读一个在专业领域里排名都不靠前的大学。

窦眷童就是不设上限的那种大学生。因此她一月花掉1000元也好,一天花掉1000元也好,都是存在的。

代注恒本来就已经小有点名气,加上和窦眷童四个月的恋爱和长达1年的纠葛,自然更加增长了他在校园内的名气。

其实,代注恒和窦眷童的爱情之所以不长久,也没有未来,归根结底还在于一个是心中没有自己的人,一个是心中几乎只有自己的人;一个是不太在乎自己感受的人,一个是不太在乎别人感受的人;一个是决定把自己的光和热发散出去造福人间的人,一个是决定让别人的光和热造福自己的人。

代注恒不觉得窦眷童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任何问题,他知道随着改革开放总是会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富起来的人既有可能富而知足、富而知进、富而有德,也有可能为富不仁、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甚至以怨报德,不但不懂得感恩回馈社会,反而利用权势地位欺压蹂躏社会。

窦眷童的优点是很明显的,她正直纯真善良,缺点同样明显,她娇贵小气爱使性子。

代注恒不愿意窦眷童跟着自己吃苦,自己奋斗的一身注定了多坎坷多曲折多烦恼,不论爱与不爱,都不希望窦眷童来吃这个苦头。窦眷童不希望代注恒这么执着这么固执这么倔强,她希望代注恒能够利用家族的各种有利条件,发挥聪明才智,直接减少白手起家的奋斗历程,成为家族中兴的力量。

与《大唐双龙传》的寇仲一样,代注恒不喜欢现成的果子吃,比较起来,他更加喜欢从无到有,无中生有的快乐。寇仲如果当初加入李世民的李阀,成为天策府的一名高级将领,整个《大唐双龙传》小说的篇幅起码减少85%,没有精彩的故事啦。如果后来寇仲接受杜伏威的江淮军,成为杜伏威的真正义子,小说篇幅也会减少40%,少了很多精彩。

代注恒有一种“钓胜鱼”的心态,有一种不在乎结果在乎沿途风景的思想。

成为窦家上门女婿,也许30岁就已经功成名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却不是代注恒的理想。虽然成名得利之后也很精彩,可是代注恒更追求这种奋斗求存挣扎求生的过程,那才是真精彩。

夕阳落上终于走到了目的地,这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如果早晨起来,目的地就到了,接下来漫长的一天多么空虚多么无聊。这个一整天的奋斗会有多少意想不到多少曲折坎坷,生命将会多么多姿多彩!

代注恒不知道窦眷童是否真的明白他的志向,也无法知道窦眷童是无法明白自己还是虽然明白却无法陪伴自己这么去折腾才黯然离去的。

窦眷童为代注恒做过很多事情,就算普通的女朋友都未必能够做到,这肯定能说明这个娇贵的女孩确实是真心的。

代注恒只能希望未来老了老了的时候,能够看到这个女孩仍然非常幸福非常快乐。他会在自己的一生中为她祈祷999个寺庙的神灵。

代注恒之无法和窦眷童同频的一个最现实最常见的矛盾就在于窦眷童花钱没有任何计划。

比较起来,代注恒也可以更加轻松的花钱,却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更好的约束自己变得非常“抠门”。

他真是像需要毒品一样无时无刻不需要书。

他不仅去图书馆看免费书,去书吧台式快餐店看免费书,也喜欢去租书店租书,更喜欢买书。毕竟买书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吧。

因为预算有限,代注恒为了能用有限的钱买更多的书,于是他在中学和大学阶段几乎买的书都是盗版书和旧书,正版新书的比例可能还不到5%。

窦眷童不喜欢买书,这是一个奇怪的事情。他甚至明明知道代注恒喜欢书却宁愿送吃食、饰品、工具、电器等等其他礼物却从来不送书。这个问题的答案代注恒希望自己80岁的时候能够亲自问问她,也不知道老天那里有没有这个安排。

代注恒买旧书从来不滑价,这一点和他的喜欢书的朋友不一样。岳博天总是滑价,他却觉得旧书本来已经很低价,再滑价就真正贬低了这本书的价值了。

曾经有一次他买了一本很便宜的盗版书,5元一本32开本400多页,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错别字太多,平均每页至少错误十几二十字。代注恒是边看书边修改,到最后看完这本书,他统计一下,自己总共修改了8998字,还有300多字无法确定是否用错或者是多义字。

同学们看过他这本名著《约翰·克里斯多夫》后,甚至一段时间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字典。

代注恒喜欢买书超越喜欢买其他任何物品。买什么东西都没有买书这么痛快这么爽。买了衣服,他觉得亏,就算很便宜的衣服,他都觉得亏,所以他更喜欢去捡亲戚们当中表哥堂哥姐夫干姐夫的旧装。狄更斯当年穿的鞋子大了5码,后来还是成为著名的作家了。

买什么都觉得亏,只有买书觉得不亏。

有钱的人有能力买新书买好书骨子里却未必喜欢书,代注恒见过不少这种人,他们买了书仅仅是用来装点书架。

代注恒其实内心里也有不安,总觉得买盗版书是违反法律规定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因此说,买旧书才是真正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不过盗版书还是有好处的。那个时代的盗版书盗版水平并不高,错别字率非常高。

这就带来了一个非常的好处,锻炼阅读者的语言文字功力。

也许有的人为了便宜买了盗版书,不管它里面有多少的错别字,只要马马虎虎看得懂只要的内容就行了,根本就不去计较什么字错了。然后看完就完,从此未必还会再看一遍。

代注恒却不同,他很认真仔细的看,一句一句的看,大多数错别字都能够看出来。少数错别字确实很难确定,他就会想方设法的去查字典查用法,甚至利用课余去正规的书店中查阅正版的书籍,然后回去给自己的盗版书改正。

他的这种行为被认为有强迫症,改不改错别字基本上也不影响大局,将就着看就行了,偏偏这个奇葩一定要逐字逐句的修改。

其实这个行为一方面能够加强代注恒对语言文字的基本运用能力,就像一直在做语文的纠错题一样。另外还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作用,就是可以一定程度限制代注恒购买盗版书的数量。

为什么呢?没有改完一本盗版书之前,他就不会再买另一本盗版书。只有改完之后才会再买,这么仔细的修改当然要花费时间,因此他不可能多买盗版书,这也就在一定程度算是对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致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