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第二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1]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2]生子咳,[3]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4]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5]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6]恣其所欲,宜诫[7]翻奖,[8]应诃[9]反笑,[10]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11]慢已习,方复[12]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13]忿怒日隆而增怨,[14]逮于成长,终为败德。[15]孔子云[16]“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1]  【元注】一本作“倾”。

[2]  《大戴礼·保傅篇》:“青史氏之记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卢辩注:“王后以七月就宴室,夫人妇嫔即以三月就其侧室。”又云:“周后妃任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独处而不倨,虽怒而不詈,胎教之谓也。”又云:“素成胎教之道,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补】《列女传》:“太任由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出傲言。”

[3]  【元注】《说文》:“咳,小儿笑也。,号也。”一本作“孩提”。【案】《说文》本作“嗁”。《集韵》:“,田黎切,与‘嗁’同。”

[4]  《汉书·贾谊传》:“昔者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此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故乃孩提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谊以导习之矣。”【案】俗间本正文作“仁智礼义”,宋本作“仁孝礼义”,注云:一本作“孝礼仁义”。今从《汉书》改。

[5]  【补】比,必利切。省,所景切。笞,丑之切,捶击也,轻者曰笞,笞所以明耻也。

[6]  【补】运为,即云为。《管子·戒篇注》:“云,运也。”

[7]  【元注】一本作“训”。

[8]  【补】《说文》:“奖,嗾犬厉之也,从犬,将省声。”《玉篇》:“不省,云助也,成也,欲也,誉也。今作。”

[9]  【补】《说文》:“大言而怒也。从言可声。虎何切。”

[10]  【元注】一本作“嗤”。【补】《说文》本阙“笑”字。徐铉等案孙愐《唐韵》引《说文》云:“喜也,从竹从夭。”李阳冰谓竹得风,其体夭屈,如人之笑。今案《玉篇》作“”,亦作“咲”。《汉书》有“关”字,李说近凿,今不从。又《玉篇》:“嗤,尺之切,笑兒。”

[11]  【元注】一作“憍”。

[12]  【元注】一本作“乃”。【补】复,扶富切。

[13]  【元注】一本云“而无改悔”。

[14]  【元注】一本云“增怨懊”。

[15]  【补】长,知丈切。

[16]  【补】少,诗照切。【补注】《汉书·贾谊传》引。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1]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鍼艾救之哉?[2]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1]  【补】楚挞,痛挞也。

[2]  【补】鍼,所以刺,亦作“箴”,俗作“针”。艾,所以炙。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1]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2]梁元帝时,[3]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冀其自改。[4]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釁鼓云。[5]

[1]  【补】〈将〉,子亮切。

[2]  《梁书·王僧辩传》:“僧辩字君才,右卫将军神念之子也,世祖以僧辩为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长宁县公。承圣三年,加太尉、车骑大将军。顷之,丁母太夫人忧,策谥曰‘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性甚安和,善于绥接,家门内外莫不怀之。及僧辩克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恒自谦损,不以富贵骄物,朝野咸共称之,谓为明哲妇人也。”《寻阳记》:“晋武太康十年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成帝咸和元年移湓城,即今郡是。”

[3]  《梁书·元帝纪》:“世祖孝元皇帝讳绎,字世诚,小字七符,高祖第七子也。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即皇帝位于江陵。”

[4]  【补】文亦饰也。《集韵》:文运切。

[5]  【补】周逖无考,唯《陈书》有《周迪传》。梁元帝授迪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刺史,封临汝县侯。始与周敷相结,后绐敷害之。其人强暴无信义,宜有斯事,但未知此学士何人耳。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1]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2]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3]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衺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4]

[1]  《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2]  同上:“子事父母,妇事舅姑,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又曰:“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鄉;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悬衾、箧枕,敛簟而襡之。

[3]  【补】亢,音刚。远,于万切。

[4]  【元注】其意见《白虎通》。【案】《白虎通·辟雍篇》:“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其渫渎也。又授受之道,当极说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以父子相教也。”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1]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2]及太子即位,[3]王居别宫,[4]礼数优僭,[5]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6]常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7]还索不得,[8]遂大怒,訽曰:[9]“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率皆如此。[10]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11]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12]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13]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14]

[1]  《北齐书·武成纪》:“世祖武成皇帝讳湛,神武第九子也。”《武成十二王传》:“明皇后生后主及琅琊王俨。”

[2]  《北齐书·琅琊王俨传》:“俨字仁威,武成第三子也。初封东平王,武成崩,改封琅琊。”【补】《方言》一:“自关而东赵魏之间谓慧为黠。”

[3]  《北齐书·后主纪》:“后主纬,字仁纲,大宁二年立为皇太子。河清四年武成禅位于帝。夏四月景子,皇帝即位于晋阳宫,大赦,改元天统。”

[4]  《俨传》:“俨恒在宫中,坐含光殿以视事,和士开、骆提婆忌之。武平二年出俨居北宫。”

[5]  【补】僭,疑当是“借”字,言优假之也。下文始言其僭。

[6]  【补】乘,食证切。《独断》:“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则当乘车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

[7]  《隋书·百官志》:“中尚食局典御二人,总知御膳事。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统平准、太仓、钩盾等署令丞,而钩盾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

[8]  【补】索,山戟切。

[9]   訽,呼寇切。《说文》:“同‘诟’。”《左氏·襄十七年传》杜《注》:“訽,骂也。”

[10]  【补】分,扶问切。齐,在诸切。

[11]  见《左氏》隐元、三两年传。

[12]  《俨传》:“俨以和士开、骆提婆等奢姿,盛修第宅,意甚不平,谓侍中冯子琮曰:‘士开罪重,兒欲杀之。’子琮赞成其事。俨乃令子宜表弹士开,请付禁推。子琮杂以他文书奏之。后主不审省而可之。俨诳领军库狄伏连曰:‘奉敕令领军收士开。’伏连信之,伏五十人于神兽门外,诘旦,执士开,送御史。俨使冯永就台斩之。”《后主纪》:“武平二年七月,太尉、琅琊王俨矫诏杀录尚书事和士开于南台。”

[13]  《俨传》:“俨率京畿军士三千余人屯千秋门。”

[14]  《俨传》:“帝率宿卫者授甲,将出战,斛律光曰:‘至尊宜自至千秋门,琅琊必不敢动。’从之。光强引以前,请帝曰:‘琅琊王年少,长大自不复然,愿宽其罪。’良久,乃释之。何洪珍与士开素善,陆令萱、祖珽并请杀之。九月下旬,帝请太后,欲与出猎。是夜四更,帝召俨。至永巷,刘桃枝反接其手,出至大明宫,拉杀之,时年十四。”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1]赵王之戮,父实使之。[2]刘表之倾宗覆族,[3]袁绍之地裂兵亡,[4]可为灵龟明鉴也。[5]

[1]  见《左氏·隐元年传》。共,音恭。

[2]  《史记·吕后纪》:“高祖得戚姬,生赵隐王如意。戚姬日夜啼泣,欲立其子代太子,赖大臣及留侯计得毋废。高祖崩,吕后乃令永巷囚戚夫人,而召赵王,鸩之。赵王死,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使居厕中,曰‘人彘’。”

[3]  《后汉书·刘表传》:“表字景升,山阳高平人,为镇南将军、荆州牧,二子琦、琮。表初以琦貌类己,甚爱之,后为琮娶后妻蔡氏之姪。蔡氏遂爱琮而恶琦,毁誉日闻,表每信受。妻弟蔡瑁及外甥张允并得幸于表,又睦于琮,琦不自宁,求出位江夏太守。表病,琦归省疾,允等遏于户外,不使得见,琦流涕而去,遂以琮为嗣。琮以侯印授琦,琦怒投之地,将因丧作难。会曹操军至新野,琦走江南,琮后举州降操。”【补】覆,芳服切。

[4]  《后汉书·袁绍传》:“绍字本初,汝南汝阳人,领冀州牧,有三子:谭,字显思;熙,字显雍;尚,字显甫。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后妻刘氏有宠而偏爱尚,绍乃以谭继兄后,出为青州刺史,中子熙为幽州刺史。官度之败,绍发病死,未及定嗣。逢纪、审配夙以骄侈为谭所病,辛评、郭图皆比于谭,而与配、纪有隙,众以谭长,欲立之,配等恐谭立而评等为害,遂矫绍遗命,奉尚为嗣。谭自称车骑将军,军黎阳。曹操渡河攻谭,尚救谭,败,退还邺,操进军,尚逆击破操。谭欲及其未济,出兵掩之,尚疑而不许,谭怒,引兵攻尚,败,还南皮。尚复攻谭,谭大败,尚围之急,谭遣辛毗诣操求救,操渡河,尚乃释平原还邺。操进攻邺,尚弃中山。操之围邺也,谭背之略取甘陵、安平等处,攻尚于中山。尚走故安,从熙。明年,操讨谭,谭堕马见杀。熙、尚为其将张纲所攻,奔辽西乌桓。操击乌桓,熙、尚败,乃奔公孙康于辽东,康斩送之。”

[5]  【补】龟可以占事,鉴可以照形,故以此为比。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1]教其鲜卑语[2]及弹琵琶,[3]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4]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5]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6]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1]  【补】〈疏〉,所助切,记也。《晋书·陶侃传》:“远近书疏,莫不手答。”

[2]  《隋书·经籍志》:“《鲜卑语》五卷,又十卷。”

[3]  《风俗通·声音篇》:“琵琶长三尺五寸,象三才五行;四弦象四时。”《释名》作“批把”,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取其鼓时,因以为名也。

[4]  【补】伏,与“服”同。

[5]  【补】俛,与“俯”同。

[6]  【元注】一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