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市民社会到公民社会:理解“市民—公民”概念的维度
- 韩水法 黄燎宇
- 525字
- 2020-07-09 15:33:24
德意志中间等级与纳粹主义
武汉大学历史系 李工真
德意志中间等级泛指处于以工业大资产者、农业大地产主、贵族权力精英为代表的社会上层与以工人为代表的社会下层之间的社会中间层,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中间阶层”。1929至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期间,德意志中间等级各职业集团对纳粹党的参与都超出它们各自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例如,1930年9月大选前,在纳粹党的39.8万党员中,城市独立经营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9%)占21%,小农(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10%)占14%,职员(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12%)占26%,官员和教员(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5%)占8%,他们(在总人口中共占36%)总共占纳粹党全部成员的69%。[1]三年后纳粹党膨胀十倍,人数达390万人时,中间等级成员的超比率优势仍然保持在62%以上的水平。这些党员中的62.2%充任纳粹党各级领导。[2]至于最高层成员,更是清一色的来自中间等级家庭。因此,人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中间等级是纳粹党的“载体阶层”与“中坚力量”。
如何理解德意志中间等级与纳粹主义之间的这种亲和性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首先认识德意志中间等级各职业集团的基本特点,它们在德国现代化进程中呈现出来的共同点,以及在危机状态下的意识倾向与纳粹主义的联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