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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康德法哲学中的公民概念
一
二
三
市民、公民、资产阶级及其精神[1]——欧洲关于德国式特殊道路的讨论
一、矛盾
二、三种含义
三、在19和20世纪发生的变化
四、有一条德国式的特殊道路吗?
五、现状如何?
“汉诺威学派”的市民观及其历史意义[1]
一、汉诺威学派
二、契约论的市民观
三、“汉诺威学派”的历史意义:以历史法学派为例
德意志中间等级与纳粹主义
一、作为“老中间等级”的“独立经营者集团”
二、作为“新中间等级”的“职员集团”
三、作为“普遍阶层”的“官员集团”
四、作为“知识分子”的“学者阶层”
五、德意志中间等级的共同特点
六、德意志中间等级与纳粹主义
普鲁士改革中的乡镇自治与市民社会的培养——一个德国的模式
一
二
三
四
五
德国历史哲学视角下的公民社会
一、当代德国历史学家对公民社会的定义
二、对德国公民社会理论的思想元素或原理的历史考察
三、我们对公民社会的理解与定义
19世纪下半叶德国天主教会对公民社会讨论的参与
一、引入:社会、公众社会、公民社会
二、理论基点:公正或正义概念
三、历史背景:世俗化及前工业化贫困
四、讨论进程:从天主教浪漫派到冯·凯特勒
五、弗兰斯·尤瑟夫·冯·布思(Franz Joseph von Buss),德国第一位社会政治家
六、莱辛斯伯尔格兄弟及社会天主教之社会理念
七、威廉姆·依玛努埃·冯·凯特勒:《工人问题与基督宗教》
八、可能性的结语
从宪法角度看社会行动者对国家决定的影响
一、前言
二、关于三个概念的解释
三、国家和社会在概念上分离的起源
四、《基本法》与国家和社会的分离
五、社会行动者对国家决定影响的种类与形式
六、机会与风险
浅析西方市民社会的形成[1]
一、引言
二、市民阶级的概念界定
三、西方市民阶层形成的途径
四、结语:中国建设市民社会?
论德国刑法中行为概念的发展与公民权的保护
一、意义
二、概念
三、保障
义务、权利、美德——德国早期启蒙运动中市民的法哲学构成
一、生平简介
二、义务和权利
三、国家和家庭
从市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对19、20世纪德国社会责任承担者的思考
一、“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概念
二、19世纪以来德国市民性和公民性的代表者
三、从市民社会到公民社会:不同视角下的研究范例和代表阶层
政治社区和具有公民社会特征的市民团体——关于地方政区和团体的两种面相
一、基层团体及城市“政治—社会双重结构”的历史回顾
二、近期和当前的发展
三、市民政治角色和社会角色的紧密结合——重要的行动可能?
拉伯小说对德意志市民性的悖论性认识及多元化叙事视角[1]
一
二
三
四
“代表性的公共领域”?——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近代早期的市民与文学交流的问题
此“贵族”非彼“贵族”——中德“贵族”观念的跨文化考察[1]
一、从莱辛说起
二、中德“贵族”观念的比较
《布登勃洛克一家》:市民阶级的心灵史[1]
一
二
三
更新时间:2020-06-04 1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