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出石刻与唐代文学家族研究
- 胡可先
- 16724字
- 2020-07-09 15:23:10
第一节
新出墓志与韦氏逍遥公房家族文学
一、韦氏逍遥公房新出墓志检讨及世系梳理
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1],汉丞相韦贤徙京兆,生玄成,丞相。生宽。宽生育。育生浚,后汉尚书令。生豹,梓潼太守。生著,东海相。孙胄,魏詹事、安城侯。三子:潜、穆、愔。潜号“西眷”,穆号“东眷”。穆曾孙楷,晋长乐、清河二郡守。生逵,慕容垂大长秋卿。生阆。阆弟子真嘉为后魏侍中、冯翊传颂风二郡守。二子:旭、祉。旭,南幽州刺史、文惠公。二子夐、叔裕。夐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世康、洸、瓘、颐、仁基、艺、冲、约。据《周书·韦夐传》:“明帝即位,礼敬逾厚。乃为诗以贻之曰:‘六爻贞遁世,三辰光少微。颍阳让逾远,沧州去不归。香动秋兰佩,风飘莲叶衣。坐石窥仙洞,乘槎下钓矶。岭松千仞直,岩泉百丈飞。聊登平乐观,远望首阳薇。讵能同四隐,来参余万机。’敻答帝诗,愿时朝谒。帝大悦,敕有司日给河东酒一斗,号之曰逍遥公。”[2]即“逍遥公”称号之由来。本节首先将韦氏逍遥公房新出土墓志有关世系的记载胪列出来,然后再列出分支的族系。
(一)韦康一系出土墓志及世系
韦康,即韦世康,因避唐太宗讳有时省“世”字。新出土的韦康后裔墓志,笔者搜集到五方:
1. 《大唐故丰州永丰县令京兆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孝忠,字寡悔,京兆杜陵人也。……曾祖敬远,隐居不仕,号曰逍遥公。……祖康,隋吏部尚书、荆州总管、上庸公。父福奖,隋通事舍人、洛州司法。”[3]
2. 《唐故宣议郎行邛州火井县丞骁骑尉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瑱,字元琎,京兆杜陵人也。……曾祖世康,魏绛州刺史,随吏部尚书、荆州总管、上庸郡开国公。……烈祖福奖,随通事舍人。……显考寡悔,皇朝相州司兵参军、箕州和顺令、丰州永丰令。……子无逸等。”[4]
3. 《唐故华州司马韦府君(洄)墓志铭并序》:“君讳洄,字上流,皇吏部侍郎、赠太尉肇之孙,皇简州刺史纁之子。”[5]韦肇即韦康之后裔,该志题署:“堂弟翰林学士朝散大夫行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柱国澳撰。”末署:“表弟前乡贡进士李询古书。”
4. 《大唐故韦定郎之墓记》:“韦定郎,京兆杜陵人。后周逍遥公讳夐十代孙。年始弱冠,抱病而卒。曾祖讳旻,河南府参军,赠太常少卿。祖讳博,昭义军节度使、检校礼部尚书。烈考讳鲁,邠宁观察判官、殿中侍御史内供奉。先妣夫人河东裴氏。”[6]
5. 《唐故乡贡进士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君讳瓒,字义符,杜陵人也。皇相国赠司徒讳贯之之孙,皇前乡贡进士潾之子。”[7]
根据《元和姓纂》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参照新出墓志,列出《韦氏逍遥公房韦康一族世系表》(表二)如下:
表二 韦氏逍遥公房韦康一族世系表
(二)韦冲一系出土墓志及世系
韦冲,初仕北周,迁汾州刺史。入隋,进位开府,兼散骑常侍,拜石州刺史。历任南宁州总管,检校括州事,后任营州总管,拜民部尚书。他是唐朝宰相韦待价祖父。《旧唐书·韦待价传》载其事迹。韦冲一系出土墓志,笔者搜集到十三方,是在韦氏墓志当中搜集数量最多的支系。
1. 《于君妻韦耶书墓志》:“夫人讳(空二字),字耶书,京兆万年人也。……曾祖旭,司空公。祖夐,逍遥公。父世冲,上开府营州总管、民部尚书。”[8]
2. 《韦几墓志》:“韦几,原字敬舆,小字惠子,京兆杜陵人也。汉丞相贤廿一世孙。高祖旭,后魏司空、文惠公。曾祖夐,高尚其志,周明帝屡要不能屈,赐号逍遥公。祖世冲,隋民部尚书、义丰公。父挺,唐太常卿、扶阳男,出为象州刺史。”[9]
3. 《大唐故丰州永丰县令韦府君(孝忠)夫人杜氏(大德)墓志铭并序》:“子瑱,瞻堂靡诉,攀柏无依。”[10]此为韦孝忠妻,韦瑱母。
4. 《唐故邛州火井县丞韦君夫人杜氏墓志铭并序》,为韦瑱妻墓志,志云:“粤以大周长安二年岁次壬寅五月丁卯朔六日壬申,合葬于毕原韦君之旧茔,礼也。子拯等。”[11]
5. 《大唐故处士范阳卢府君故妻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夫人讳嘉娘,字贞休,京兆杜陵人也。……曾祖挺,皇朝吏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黄门侍郎,御史大夫,扶阳公。祖待价,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丞相,扶阳元公。父令仪,司门郎中,少府少监,银青光禄大夫,宗正少卿,褒州都督,扶阳肃公。夫人即第五女也。”[12]
6. 《故洺州司马陇西辛公夫人扶阳郡君韦氏(宪英)墓志铭并序》:“夫人讳宪英,字道韫,京兆杜陵人也。曾祖隋中书舍人福嗣,生烈祖唐刑部郎中璟。璟生烈考故徐州萧县令宾。”[13]
7. 《唐故德阳郡什邡县令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长卿,字长卿,京兆万年人也。……曾祖,皇朝银青光禄大夫、黄门侍郎、御史大夫、太常卿讳挺。……祖,故河南府渑池县令讳兴宗。……父,故蕲春郡黄梅县令讳令望。”[14]该志题署:“詹事府司直薛奇童撰。”
8. 《韦氏故夫人河东裴氏墓志》:“唐京兆韦氏,曾祖待价,皇朝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祖令仪,梁州刺史。父锜,京兆府兵曹参军。嗣子宣德郎、行大理评事端,娶河东裴氏。”[15]该志为韦端撰。
9. 《唐右补阙陇西李公(宗闵)之妻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夫人姓韦氏,京兆人也。七世祖敻,后周赐号逍遥公,有大名于时。曾祖令悌,泾州灵台令。祖咸,绛州稷山尉。父泛,江州刺史,娶陇西李氏。江州有男子四人,女子唯夫人而已。”[16]该志题署:“前进士崔蠡撰。”
10. 《唐故朝议郎行扬州大都督府法曹参军京兆韦府君(署)墓志文》:“府君讳署,字公致,其先京兆杜陵人也。曾祖兴宗,皇朝散大夫、司属寺长史。祖令裕,皇朝散大夫、尚书屯田员外郎。父传经,皇朝议郎、京兆府盩厔县尉。府君即盩厔第四子。”[17]
11. 《唐故京兆韦氏权厝墓记》:“公讳鍊,字柔明,任亳州鹿邑县尉。后周逍遥公夐九代孙,文昌左丞相待价六世孙,东都留守、刑部尚书弘景孙,河阳兖海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处仁第二男,义丰公主之出也,穆宗皇帝外孙。娶妻河东裴氏,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均孙女。”[18]
12. 《唐国子监主簿河东裴君亡妻京兆韦氏墓表》:“夫人讳韫中,京兆杜陵人,七代祖敻,弱冠应召,以其职非所好,因谢病去官。后累征辟,竟以天爵自高,飘然鸿举,放乎旷乎,弋者何慕。周太祖纵而不逼,待以客礼。至明帝,敕有司日给河东酒一?,以为常秩。世宗知道终不可屈,故赐号逍遥公。公生义丰公世冲,隋营州大总管、户部尚书,即夫人之六代祖也。五代祖扶阳郡公挺,皇朝黄门侍郎、御史大夫。高祖兴宗,河南府渑池令。大王父令谦,尚书屯田员外郎。王考传经,京兆府盩厔尉。烈考署扬州大都督府法曹参军。”墓志题署:“征事郎守国子监主簿裴处弼譔。”[19]
13. 《唐故右神策军盩厔镇遏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李公府君韦氏夫人墓志铭并序》:“夫人其先韦氏京兆郡杜陵人也。曾祖嗣立,皇任登仕郎、行太子司议郎。祖元规,皇任朝散大夫,赠婺州刺史、上柱国,赐绯鱼袋。父迁,皇不仕。”[20]
此外,韦应物家族的七方墓志,将会在下一节中专门论述。根据《元和姓纂》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参照新出墓志,列出《韦氏逍遥公房韦冲一族世系表》(表三)如下:
表三 韦氏逍遥公房韦冲一族世系表
(三)韦瓘一系出土墓志及世系
韦瓘为逍遥公韦夐八子之一,字世恭,随州刺史、达安公。新出土碑志见到韦瓘后裔墓志四方:
1. 《大唐故常州长史韦君墓志铭并序》:“公讳俊,字英彦,京兆人也。……曾祖敬远,雅好传古,尤精述作,脱略公卿,锱铢冠盖。周明帝征太常卿,不就。赠《招隐士诗》,号为逍遥公。祖瓘,隋安州总管府长史,稍迁随州刺史,封安平子,赠建安伯。……父仁基,隋清淇偃师二县令、济北郡丞,皇朝检校龙州刺史,赠宋州刺史。”[21]
2. 《大唐故益州大都督府成都县令韦府君墓志并序》:“君讳綝,京兆杜陵人也。……高祖夐,周号逍遥公。……曾祖瓘,周御正大夫、安州总管,随淮二州刺史。……祖万顷,随太子直阁祭酒、秘书丞,赠秘书监、开府仪同三司。……考元整,皇朝西府东阁祭酒、天策上将府铠曹参军事、通曹二州刺史、上柱国。”[22]
3. 《大唐故朝议郎行婺州司仓参军事柱国韦府君(晃)墓志铭并序》:“君讳晃,字重光,京兆杜陵人也。……五代祖夐,逍遥公。……高祖瓘,周工部尚书、建安公。曾祖万顷,隋秘书监、开府仪同三司。祖元整,唐太中大夫、通曹二州刺史。父绩,□散大夫、雍州奉天县令。”[23]
4. 《唐故武部常选韦府君(琼)墓志铭并序》:“曾祖元整,皇中大夫、使持节曹州刺史、上柱国。祖琳,皇益州成都县令。父景。”[24]
根据《元和姓纂》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参照新出墓志,列出《韦氏逍遥公房韦瓘一族世系表》(表四)如下:
表四 韦氏逍遥公房韦瓘一族世系表
(四)韦艺一系出土墓志及世系
韦艺为逍遥公韦夐八子之一,字世文,后周营州总管、魏兴怀公。新出土碑志可见韦艺后裔墓志五方:
1. 《唐故中大夫使持节原州诸军事检校原州都督群牧都副使赐紫金鱼袋赠太仆卿上柱国修武县开国男京兆韦府君(衡)墓志铭并序》:“公讳衡,字南岳,京兆杜陵人。……公即逍遥公之裔子,随齐州刺史讳彤之曾孙,皇苏州长史、修武县开国男讳彦方之孙,棣州蒲台县令、袭修武县开国男讳徵之子。”[25]该志题署:“左领军卫仓曹参军赵骅述。”
2. 《唐故中大夫平凉郡都督陇右群牧使赐紫金鱼袋上柱国修武县开国男赠太仆卿韦公(衡)墓志铭并序》:“公讳衡,周逍遥公夐之玄孙也。曾祖彤,随齐陵二州刺史。祖彦方,皇苏州长史、修武县开国男。父徵,皇棣州蒲台县令。妣和顺县主。”[26]
3. 《大唐故正议大夫殿中监闲厩使群牧都使贬南平郡司马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公讳衢,字藏之,京兆杜陵人也。其先逍遥公夐之玄孙。……曾祖彤,随齐陵随三州刺史。祖彦方,皇德兖二州司马、苏州长史、修武县开国男。……妣和顺县主。”[27]
4. 《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兼太府□□□□尚书上柱□□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京兆韦公墓志铭并序》:“公讳少华,字维翰,京兆万年人也。……六代祖敻,遁世无闷,高德独往。论道之任,不能屑其志;时主之慕,不能屈其交。周帝以逍遥目公,是全方外之美。五代祖世文,隋工部尚书。高祖彤,皇齐州刺史。曾祖彦方,皇朝散大夫,苏州长史,袭修武县男。祖同,皇通议大夫,洪州都督,赠光禄卿。父衎,皇郑州阳武尉,赠大理卿。公即大理府君之次子。”[28]
5. 《唐故试右领军卫兵曹参军韦公墓志铭并序》:“公讳应,字士荣,后周由处士封逍遥公敻七代孙。唐棣州蒲台令□曾孙。太子右赞善大夫衍之孙。升州司户参军交晏第二子。……有子四人:长曰集,次曰展,次曰謇,次曰□。”[29]
根据《元和姓纂》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参照新出墓志,列出《韦氏逍遥公房韦艺一族世系表》(表五)如下:
表五 韦氏逍遥公房韦艺一族世系表
按,韦艺族系,《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错漏甚多,根据新出土墓志,可以作多处订正。前引韩皋撰《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兼太府□□□□尚书上柱□□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京兆韦公墓志铭并序》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差异很大,按《新表》彤生彦师,彦师生承徽,承徽生彦方,乃祖孙同名,是一不合,据墓志,则彤生彦方,故此处参合墓志和《新表》,盖彦师、彦方应为并列兄弟。墓志称“五代祖世文”,按《新表》:“艺字世文,后周营州总管,魏兴怀公。”是世文即艺。
本族系墓志,值得注意者,还有关于婚姻与政治的关系问题。《大唐故正议大夫殿中监闲厩使群牧都使贬南平郡司马韦府君(衡)墓志铭并序》记载韦、杨联姻而因政治的关系受到牵连事:“昔继祖宗之福祉,配嗣子之姻亲,祸始潜来,衅由胎构。坐因新妇杨氏,即御史中丞慎矜之侄、洛阳令慎名之女亲累,贬南平郡司马。”[30]唐代前期,形成了李、武、韦、杨联合的婚姻集团,成为典型的政治格局,故韦衢与杨氏联姻,乃当时较为荣耀之事,但不久遭遇杨慎矜、杨慎名事件,韦衢受到贬谪。
二、韦应物家族墓志的探讨
韦应物家族的墓志,是近年出土的最为重要的唐代诗人墓志,也是近百年来唐代石刻文献最重要的收获之一,刚一出土就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2007年10月24日至26日,在西安举行的“纪念西安碑林920周年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这一组墓志首次披露,引起与会者的重视。在墓志公布于《文汇报》的同时,陈尚君、马骥等撰写了一组文章,对其价值进行了衡定与论证[31]。最近,韦应物之父韦銮墓志也已出土,为韦应物研究增添了新的资料,韦应物另一子韦仪恩墓志也已问世,但被怀疑为伪刻。本节就韦应物家族墓志的撰者与韦诗评价两个方面,再作进一步申述[32]。
(一)韦应物家族墓志撰者的考察
韦应物家族六方墓志之中,有四方墓志的撰者都是当时著名的人物,其中韦应物、丘丹、杨敬之都有诗歌传世。
1. 《韦应物墓志》题撰者:“守尚书祠部员外郎骑都尉赐绯鱼袋吴兴丘丹撰。”按,丘丹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并且也生于文学世家。《元和姓纂》卷五:“邱俊居吴兴乌程。松江太守邱灵鞠生迟,梁永嘉太守。五代孙仲升,唐武临尉。宋西卿侯邱道让,亦俊后。七代孙悦,岐王傅,昭文学。右常侍邱为,吴郡人;弟丹,仓部员外。”[33]《郎官石柱题名》仓部员外郎、祠部员外郎均有丘丹题名。《全唐诗》卷307《丘丹小传》:“丘丹,苏州嘉兴人,诸暨令,历尚书郎,隐临平山,与韦应物、鲍防、吕渭诸牧守往还,存诗十一首。”[34]其写给韦应物的赠还诗有:《和韦使君秋夜见寄》《奉酬韦苏州使君》《和韦使君听江笛送陈侍御》《奉酬韦使君送归山之作》《奉酬重送归山》。而韦应物赠还丘丹的诗则有:《秋夜寄丘二十二员外》《赠丘员外二首》《复理西斋寄丘员外》《送丘员外还山》《重送丘二十二还临平山居》《送丘员外归山居》。丘丹贞元十二年(796年)撰志时官职为“守尚书祠部员外郎骑都尉赐绯鱼袋”,亦可补《郎官石柱题名考》之缺。
2. 《故夫人河南元氏墓志铭》,题署:“朝请郎前京兆府功曹参军韦应物撰并书。”元氏葬于大历丙辰,即大历十一年(776年),其时韦应物在京兆府功曹参军任上。傅璇琮《韦应物系年考证》以韦应物大历九年至大历十二年为京兆府功曹[35],与墓志题署吻合。《元蘋墓志》出土,更值得珍视的一个方面是我们对于韦应物的书法有了更进一步了解。马骥说:“特别值得珍视的是,元蘋的墓志志文是韦应物亲自书写的,让我们首次欣赏到诗人工整自然、端庄凝重和带有明显魏碑风格的楷书作品。……诗人为唐代士族出身,其父又是知名画家,从小受到良好教育,而书翰之道又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训练。我们从墓志文字的用笔和结体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36]
3. 《唐故监察御史里行河东节度判官赐绯鱼袋韦府君墓志》,题署:“外生前乡贡进士杨敬之撰。”杨敬之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并在科举与文学两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新唐书·杨敬之传》:“敬之字茂孝,元和初,擢进士第,平判入等,迁右卫胄曹参军。累迁屯田、户部二郎中。坐李宗闵党,贬连州刺史。文宗尚儒术,以宰相郑覃兼国子祭酒,俄以敬之代。未几,兼太常少卿。是日,二子戎、戴登科,时号‘杨家三喜’。转大理卿,检校工部尚书,兼祭酒,卒。敬之尝为《华山赋》示韩愈,愈称之,士林一时传布,李德裕尤咨赏。敬之爱士类,得其文章,孜孜玩讽,人以为癖。雅爱项斯为诗,所至称之,繇是擢上第。”[37]据清徐松《登科记考》卷17:元和二年(807年)进士科,“杨敬之,《新书·杨凭传》:‘敬之元和初擢进士第,平判入等。’柳宗元《与杨京兆凭书》童宗说注:‘杨凌子敬之,字茂孝,常为《华山赋》,韩愈称之。中元和二年进士。’”[38]此志撰于元和四年,称“前乡贡进士”,则是及第后尚未释褐之时,已露出文学才华。杨氏自称关西杨震的后代,为名门之后,是颇有声名的文学家族,因此韦、杨相互为姻亲,也是唐代士族风尚的一种表现。
4. 《唐故河东节度判官监察御史京兆韦府君夫人闻喜县太君玄堂志》,题署:“孤子将仕郎前监察御史里行退之奉述。”韦退之是韦应物之孙,《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四上有著录,但未署官职,此称其为“监察御史里行”,是会昌六年(846年)撰志时的官职,可补史书不足。又其在墓志中自述:“小子以明经换进士第,受业皆不出门内。”也可补《登科记考》之缺。
5. 《大唐故宣城郡司法参军韦府君纪石》,志云:“元公遗训无铭,志唯纪年位而已,嗣子宰、膺、衮等,聿遵先旨,不敢加焉。”[39]由此可知,韦銮志文由其长子韦宰所撰。但韦宰其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并无著录,其事迹待考。
6. 《大唐故韦府君墓志文》,题署:“父洛阳丞应物撰。”志言韦仪恩永泰元年(765年)卒于洛阳官舍,年一十三。牛红广以为此志与韦应物所撰《元蘋墓志》年代有所不合,故疑为伪作[40]。
(二)韦应物家族墓志与韦应物世系
因为韦氏著房为逍遥公房,是北周逍遥公韦敻之后,故而《韦应物墓志》与《韦济墓志》均述及逍遥公。《韦济墓志》云:“君讳济,字济,京兆杜陵人,纳言、博昌公之孙,中书令、逍遥孝公第三子也。”逍遥孝公就是韦嗣立,可见此房人物,官高位隆者即可袭封为逍遥公,但属于小逍遥公房。在唐代,则逍遥公房和小逍遥公房各立一支。韦应物属于逍遥公房,近年来韦应物家族六方墓志的出土,成为唐代文学研究的大事。
从家族与文学的关系考虑,韦应物家族的这组墓志提供了韦应物世系的重要材料。丘丹撰《韦应物墓志》云:
君讳应物,字义博,京兆杜陵人也。其先高阳之孙,昌意之子,别封豕韦氏。汉初有韦孟者,孙贤为邹鲁大儒,累迁代蔡义为丞相。子玄成,学习父业,又代于定国为丞相。奕世继位,家于杜陵。后十七代至逍遥公敻,枕迹丘园,周明帝屡降玄纁之礼,竟不能屈,以全黄绮之志。公弟郧公孝宽,名著周隋,爵位崇显,备于国史。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皇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黄门侍郎、扶阳公,君之高祖。皇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待价,之曾祖。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皇宣州司法参军銮,君之烈考。君司法之第三子也。……嗣子庆复启举有时,方遂从夫人之礼。
韦应物撰《元蘋墓志》:
有唐京兆韦氏,曾祖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扶阳郡开国公讳待价,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讳令仪,父宣州司法参军讳銮,乃生小子前京兆府功曹参军曰应物。
新出土《韦銮墓志》:
君讳銮,字和声,京兆茂陵人也。五代祖周处士逍遥公敻,高祖隋民部尚书世冲,曾祖唐御史大夫挺,祖尚书右仆射扶阳元公待价,父梁州都督扶阳肃公令仪,君即肃公四第子也。……嗣子宰、膺、衮等。[41]
杨敬之撰《韦庆复墓志》:
皇朝梁州都督君讳令仪,生宣州司法参军讳銮,司法府君生左司郎中、苏州刺史讳应物,郎中府君娶河南元氏而生公。公讳庆复,字茂孙。
新出土《大唐故陇州司仓参军京兆韦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蓥,字伯明,京兆杜陵人也。……高祖世冲,随民部尚书。曾祖挺,皇御史大夫兼刑部尚书,赠润州刺史。祖待价,吏部尚书、右丞相、扶风元公,赠扬州大都督。父令仪,银青光禄大夫、少府监、宗正卿、褒州都督、扶阳肃公。……夫人元氏,嗣子阳、曦等。[42]
以《韦应物墓志》与传世文献参证,韦应物世系的记载有四处不同:其一,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韦应物墓志》载:“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夐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世康、洸、瓘、颐、仁基、艺、冲、约。”[43]“冲字世冲,隋户部尚书、义丰公。”[44]则逍遥公有六子与八子之别。又史籍为“冲,字世冲”,墓志为“世冲”,则推知韦冲当时以字行,而入唐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又称其名。其二,韦应物的高祖韦挺,志文云:“皇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黄门侍郎、扶阳公(挺),君之高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挺,象州刺史。”[45]据史籍记载,韦挺曾官刑部尚书,又因居官失职而被贬象州刺史。故墓志称其最高官,而《新表》著录其终官,二者体例不同。其三,韦应物的祖父韦令仪,《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令仪,宗正少卿。”[46]《元和姓纂》卷2:“令仪,司门郎中、梁州都督。”[47]宗正少卿,从四品上。司门郎中,从五品上。与梁州都督悬殊甚大。韦应物夫人元蘋墓志载:“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讳令仪。”《韦应物墓志》:“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再考吕温《唐故银青光禄大夫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赠吏部尚书京兆韦公(武)神道碑铭并序》:“曾祖皇朝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讳待价。……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讳令仪。”[48]知墓志所载正确。其四,韦应物的父亲韦銮,《元和姓纂》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均未载其官职,而韦应物、元蘋、韦庆复三方墓志均称韦銮官“宣州司法参军”,可补史料之阙。
新出土《韦銮墓志》载韦銮嗣子三人:“嗣子宰、膺、衮等,聿遵先旨。”但未见韦应物名。《韦应物墓志》则称“司法之第三子也”,所言与《韦銮墓志》有子三人吻合。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韦銮子仅韦应物一人,显然有缺漏。因为韦应物是韦銮的第三子,则应即是“韦衮”,由此推测“应物”应该是后来改名[49]。关于韦应物的取名,马骥说:“笔者联想到韦銮给儿子取名‘应物’二字的来由。作为知名画家的韦銮,对于‘谢赫六法’一定非常熟悉,‘六法’中就有一条‘应物象形’。我们现在虽然不能完全肯定韦应物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但笔者推测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否则,韦銮为何会给儿子取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名字。”[50]这一段推测可能有一些问题,因为韦銮去世时,还没有“韦应物”之名。
新出墓志与韦应物相关者,《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收录了《韦端夫人裴氏墓志》,末署“大理评事韦端□”,志云:“唐京兆韦氏,曾祖待价,皇朝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祖令仪,梁州刺史。父锜,京兆府兵曹参军。嗣子宣德郎、行大理评事端,娶河东裴氏。”[51]韦端是韦应物族人,参以新出土《韦应物墓志》:“皇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待价,之曾祖。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皇宣州司法参军銮,君之烈考。”“堂弟端,河南府功曹,以孝承家。”则韦端与韦应物是堂兄弟。韦应物诗中,赠与韦端的诗作有《休沐东还胄贵里示端》《九日沣上作寄崔和簿倬二李端系》《将往滁城恋新竹简崔都水示端》《闲居寄端及重阳》《岁日寄京师诸(李)端武等》《送端东行》《答端》等。这篇《裴氏墓志》,不仅证明韦端长于作文,而且说明一个文学家族对于造就韦应物文学成就的影响。再如《韦嘉娘墓志》:“五代祖敻,周处士,逍遥公。遗荣知足,乐道全真。志不屈于万乘,节独超于千古。曾祖挺,皇朝吏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黄门侍郎,御史大夫,扶阳公。祖待价,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丞相,扶阳元公。父令仪,司门郎中,少府少监,银青光禄大夫,宗正少卿,褒州都督,扶阳肃公。”[52]也是韦应物家世的重要材料。
(三)新出墓志与韦应物诗文评价
丘丹所撰《韦应物墓志》云:“所著诗赋、议论、铭颂、记序,凡六百余篇行于当时。”“公诗原于曹刘,参于鲍谢,加以变态,意凌丹霄,忽造佳境,别开户牖。”这一评价的内涵有两个主要方面:
其一是韦应物对诗词及议论、铭颂等各种文体多所擅长。而现存的《韦应物集》,存诗尚有六百余首,其文则大多失传了,仅《全唐文》卷375收其《冰赋》一篇。陶敏、王友胜所撰的《韦应物集校注》,仅辑得其《大唐故东平郡钜野县令顿丘李府君墓志铭并序》一篇。韦应物佚文笔者尚有《随故永嘉郡松阳县令宇文府君(弁才)墓志铭并序》,末署:“朝请郎、行河南府洛阳县丞韦应物撰并书,于永泰元年、岁次乙巳、十月丁酉朔、十三日己酉迁记。”[53]亦颇资于韦应物生平之考证。此外就是与《韦应物墓志》同时出土的韦应物所撰《故夫人河南元氏墓志铭》,弥足珍贵,这在下文有所论及。历代研究者对于韦诗颇为重视,而对韦文则知之甚少,今所见虽仅有三篇,难以窥见韦文之全豹,但对其文加以探讨,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其二是论述了韦应物的诗歌渊源。墓志称韦应物诗歌“原于曹刘,参于鲍谢”,这一评价是韦应物同时的文人兼其挚友的看法,很值得我们重视。这一表述,实则上是说其诗主要渊源于汉魏,又有融会晋宋的长处。对于韦应物诗歌的渊源,前人也有一定的认识,且表现出三种趋向,通过这些趋向的比照,有助于我们对于墓志的进一步解读:
第一,渊源于汉魏。唐人李肇《唐国史补》称:“韦应物立性高洁,鲜食寡欲,所坐焚香扫地而坐。其为诗驰骤建安以还,各得其风韵。”[54]明人陆时雍《唐诗镜》评《西郊燕集》诗:“此诗气格加遒,便可追踪邺下。”[55]张谦宜在《絸斋诗谈》中评《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莽苍中森秀郁郁,便近汉魏。”[56]
第二,渊源于晋宋。宋人包恢《敝帚稿略》言:“唐称韦、柳有晋宋高风,而柳实学陶者。”[57]元人倪瓒在《谢仲野诗序》中言:“韦柳冲淡萧散,皆得陶之旨趣,下此则王摩诘矣。”[58]清人叶矫然《龙性堂诗话续集》云:“韦诗古澹见致,本之陶令,人所知也。集中实有蓝本大谢者,或不之觉,特为拈出。……则依依晋宋诸公佳致矣。”[59]
第三,渊源于汉魏晋宋。这一方面,唐人也已有所认识,孟郊《赠苏州韦郎中使君》诗:“谢客吟一声,霜落群听清。文含元气柔,鼓动万物轻。嘉木依性植,曲枝亦不生。尘埃徐庾词,金玉曹刘名。章句作雅正,江山益鲜明。蘋萍一浪草,菰蒲片池荣。曾是康乐咏,如今搴其英。顾惟菲薄质,亦愿将此并。”[60]孟郊指出韦应物摄取曹(曹植)刘(刘桢)、徐(徐陵)庾(信)和谢灵运之长而融化之。明人顾璘评点《唐音》言:“韦公古诗当独步唐室,以其得汉魏之质也,其下者亦在晋宋之间。”[61]清人林昌彝《海天琴思续录》称:“汉魏晋人诗气息渊永,风骨醇茂,唐人诗拟之惟苏州。”[62]
韦应物墓志中丘丹的评价,说明韦诗是转益多师的,其高处在追溯汉魏,并非模拟六朝。更重要的是,他在曹、刘、鲍、谢的基础上,“加以变态,意凌丹霄,忽造佳境,别开户牖”,这样才使得自己在诗坛上独树一帜。墓志评韦诗虽寥寥数语,却将其渊源、风格,与其推动诗坛风气转变的作用,都作了精当的概括,无疑对我们现在研究唐代诗歌史,具有很大的启迪意义。此外,墓志中评论韦应物诗者,还有一则,可供参考:《唐代墓志汇编》咸通〇二一《唐故处州刺史赵府君(璜)墓志》:“先君韦氏之出,堂舅苏州刺史应物,道义相契,篇什相知,舅甥之善,近世少比。佐盐铁府,官至监察御史里行。”[63]
惟韦应物墓志中称其“参于鲍谢”,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鲍照和谢灵运的影响。而韦诗与鲍诗的传承关系,一直没有受到后世研究者的重视,故这里拟作申论。韦应物墓志之所以评述韦应物“参于鲍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鲍照和谢灵运在当时齐名,具有很高的诗坛地位,故而以之比拟韦应物;二是就山水诗而言,韦应物与鲍照、谢灵运也有共通之处。至于韦应物实受陶渊明的影响较大,而墓志中并没有提及,盖因为陶渊明在唐代以前,地位与影响并没有鲍、谢二人那样受到人们尊崇。
先就第一方面看,“鲍谢”都是元嘉诗坛领袖。当时“元嘉三大家”,即指鲍照、谢灵运和颜延之。他们的诗风虽不尽相同,但在描写山川景物与讲究清新华美方面,亦有一致之处。《诗人玉屑》评鲍谢诸诗:“为诗欲词格清美,当看鲍照、谢灵运。”[64]后人也往往将“鲍谢”并称,如杜甫《遣兴》诗:“赋诗何必多,往往凌鲍谢。”韩愈《荐士》诗:“逶迤抵晋宋,气象日凋耗。中间数鲍谢,比近最清奥。”鲍照和谢灵运各有特长。清人方东树《昭昧詹言》不仅将其并称,而且较其异同:“鲍、谢两雄并峙,难分优劣。谢之本领,名理境界,肃穆沉重,似稍胜之,然俊逸活泼亦不逮明远。作诗文者,能寻求作者未尽之长,引而伸之,以益吾短,于鲍、谢两家尤宜,观之杜公可见。又明远时似有不亮之句及冗剩语,康乐无之。”[65]
再从第二方面看,韦应物对鲍照也有承袭之处。其一是山水诗的继承。鲍照在晋宋之际“庄老告退,山水方滋”的诗坛背景之下,也是一位著名的山水诗人。钟嵘《诗品》云:“宋参军鲍照,其源出于二张,善制形状写物之词。得景阳之諔诡,含茂先之靡嫚。骨节强于谢混,驱迈疾于颜延。总四家而擅美,跨两代而孤出。”[66]其中称其“善制形状写物之词”,主要是就其山水诗而言。只是与陶相比,在平淡之中加上了奇崛的特点;与谢相比,在状物之外加上了瑰丽的风格。这与韦应物诗自有相通之处。其二是平淡风格以外的诗歌,韦应物和鲍照一致的地方更多。如鲍照的诗风奇崛俊逸,这方面的代表诗作如《拟行路难》是人所共知的。而韦应物的诗如《寄畅当》:“寇贼起东山,英俊方未闲。闻君新应募,籍籍动京关。出身文翰场,高步不可攀。青袍未及解,白羽插腰间。昔为琼树枝,今有风霜颜。秋郊细柳道,走马一夕还。丈夫当为国,破敌如摧山。何必事州府,坐使鬓毛班。”[67]《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郁郁杨柳枝,萧萧征马悲。送君灞陵岸,纠郡南海湄。名在翰墨场,群公正追随。如何从此去,千里万里期。大海吞东南,横岭隔地维。建邦临日域,温燠御四时。百国共臻奏,珍奇献京师。富豪虞兴戎,绳墨不易持。州伯荷天宠,还当翊丹墀。子为门下生,终始岂见遗。所愿酌贪泉,心不为磷缁。上将酬国士,下以报渴饥。”[68]其俊逸的情调和凌厉的气势,足以和鲍照的名篇媲美。
(四)《元蘋墓志》与韦应物悼亡诗
韦应物所撰的《元蘋墓志》,是韦应物的重要佚文。这篇墓志对于研究韦应物的诗文也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研究悼亡诗方面。陈尚君云:“《元蘋墓志》以平实细腻的文笔写出妻亡后的悲痛心情,是唐人墓志中难得的抒情佳作,与其悼亡诸诗颇可印证,可以进一步解读的内容很丰富。”[69]马骥云:“志文与悼亡诗可相互印证,是唐人墓志中难得的抒情佳作。”[70]
《韦应物集》卷6“感叹”类原注:“此后叹逝哀伤十九首,尽同德精舍旧居伤怀时所作。”[71]即悼亡诗,其题为:《伤逝》《往富平伤怀》《出还》《冬夜》《送终》《除日》《对芳树》《月夜》《叹杨花》《过昭国里故第》《夏日》《端居感怀》《悲纨扇》《闲斋对雨》《林园晚霁》《秋夜二首》《感梦》《同德精舍旧居伤怀》。这十九首诗,自《伤逝》至《除日》,孙望《韦应物诗集系年校笺》卷3均系于大历十二年(777年);自《对芳树》至《感梦》系于大历十三年;《同德精舍旧居伤怀》系于建中三年(782年)。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与孙望编年相同。今据《元蘋墓志》:“中以大历丙辰九月廿日癸时疾终于功曹东厅内院之官舍,永以即岁十一月五日祖载终于太平坊之假第,明日庚申巽时窆于万年县义善乡少陵原先茔外东之直南三百六十余步。”可知其卒于大历十一年九月廿日,祖载于十一月五日,葬于十一月六日。《送终》诗有“晨迁俯玄庐,临诀但遑遑”,“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语[72],玄庐、封树都是指坟墓,则为安葬时作,即十一月六日。此前数首为十一月六日前作。《除日》一首为大历十一年除夕作。《对芳树》至《感梦》则均为大历十二年所作。
对于韦应物的悼亡诗,前人给予很高的评价。刘克庄曰:“悼亡之作,前有潘骑省,后有韦苏州,又有李雁湖(璧),不可以复加矣。”[73]刘辰翁曰:“唐人诗气短,苏州诗气平,短与平甚悬绝。及其悼亡,自不能不短耳。短者,使人不欲再读。”[74]乔亿《剑溪说诗》又编曰:“古今悼亡之作,惟韦公应物十数篇,澹缓凄楚,真切动人,不必语语沉痛,而幽忧郁堙之气,直灌输其中,诚绝调也。潘安仁气自苍浑,是汉京余烈,而此题精蕴,实自韦发之。”[75]
《元蘋墓志》最感人之处,在于流露出作者的真情。而这种真情又是通过两个情节所表现的,一是其女儿的感受:“又可悲者,有小女年始五岁,以其惠淑,偏所恩爱,尝手教书札,口授《千文》。见余哀泣,亦复涕咽。试问知有所失,益不能胜。天乎忍此,夺去如弃。”二是韦应物自己的感受:“余年过强仕,晚而易伤。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又况生处贫约,殁无第宅,永以为负。日月行迈,云及大葬,虽百世之后,同归其穴,而先往之痛,玄泉一闭。”铭文又曰:“懵不知兮中忽乖,母远女幼兮男在怀。不得久留兮与世辞,路经本家兮车迟迟。少陵原上兮霜断肌,晨起践之兮送长归。释空庄梦兮心所知,百年同穴兮当何悲。”这些感情也可以通过他的悼亡诗得到印证。其悼亡诗《出还》一首云:“昔出喜还家,今还独伤意。入室掩无光,衔哀写虚位。凄凄动幽幔,寂寂惊寒吹。幼女复何知,时来庭下戏。咨嗟日复老,错莫身如寄。家人劝我餐,对案空垂泪。”[76]清人沈德潜评“幼女”二句:“因幼女之戏,而己之哀倍深。”又诗末评:“比安仁《悼亡》较真。”[77]再如《伤逝》诗:“染白一为黑,焚木尽成灰。念我室中人,逝去亦不回。结发二十载,宾敬如始来。提携属时屯,契阔忧患灾。柔素亮为表,礼章夙所该。仕公不及私,百事委令才。一旦入闺门,四屋满尘埃。斯人既已矣,触物但伤摧。单居移时节,泣涕抚婴孩。知妄谓当遣,临感要难裁。梦想忽如睹,惊起复徘徊。此心良无已,绕屋生蒿莱。”[78]明人袁宏道评曰:“读之增伉俪之重,安仁诗讵能胜此。”[79]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送终》诗之前五首,是元蘋之卒至于安葬之间的悼亡之作,与《元蘋墓志》作于同一时段。先看《送终》诗:
奄忽逾时节,日月获其良。萧萧车马悲,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日入乃云造,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临诀但遑遑。方当永潜翳,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即事犹苍卒,岁月始难忘。[80]
墓志言:“以大历丙辰九月廿日癸时疾终于功曹东厅内院之官舍,永以即岁十一月五日祖载终于太平坊之假第,明日庚申巽时窆于万年县义善乡少陵原先茔外东之直南三百六十余步。”是元蘋卒于大历十一年九月廿日,安葬之日是十一月六日,而安葬之前一日为“祖载”之日。诗言“日月获其良”“祖载发中堂”,指此。所谓中堂即指墓志所言之“假第”。“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即指灵车由假第向少陵原出发的过程,少陵原在长安城南,需出国都之门,故称。刘辰翁评此诗曰:“哀伤如此,岂有和声哉。而低黯条达,愈缓愈长。”[81]
[1] 《新唐书》卷74上,第3073页。
[2] 《周书》卷31,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545页。
[3] 故宫博物院、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叁下册,第15页。
[4]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第122页。
[5]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第130页。
[6]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第306页。
[7] 张蕴:《关于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初考(三)——逍遥公房和李夫人墓志》,《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1期,第58页。
[8] 故宫博物院、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叁下册,第8页。
[9]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第58页。
[10]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第299页。
[11] 故宫博物院、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叁下册,第23页。
[12]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444—445页。
[13]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5辑,第350页。
[14]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第170页。
[15]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658—659页。
[16] 同上书,第786—787页。
[17]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4辑,第99页。
[18] 中国文物研究所、千唐志斋博物馆编:《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第327页。
[19]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854—855页。
[20] 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1310页。
[21]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第81页。
[22] 余华青、张廷皓主编:《陕西碑石精华》,第75页。
[23]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5辑,第334页。
[24] 贺忠辉:《西安碑林藏唐墓志有关校补唐史之资料》,《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1期,第65页。
[25]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40—41页。
[26] 同上书,第67页。
[27] 乔栋、李献奇、史家珍编著:《洛阳新获墓志续编》,第148页。
[28]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697页。另有三方韦夐后裔墓志,因世系叙述不相衔接,不能确定为哪一族系,附录于此以待考:《唐故河南府偃师县主簿韦府君(河)墓铭并序》,载《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118页;《唐故密州莒县主簿京兆韦府君(友直)墓志铭并序》,载《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150页;《唐故华州下邽县尉韦府君故夫人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载《长安新出墓志》,第232页。
[29] 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1002页。
[30]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辑,第399页。
[31] 陈尚君《韦应物一家墓志的学术价值》,马骥《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简考》,均载《文汇报》2007年11月4日,第8版。马骥:《唐韦应物书〈元蘋墓志〉》,《书法丛刊》2007年第6期,第38—43页。
[32] 新出土《韦应物墓志》,笔者曾作较为详细的笺证,收入拙著《出土文献与唐代诗学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97—317页。可以参阅,本书不重录。
[33] 林宝:《元和姓纂》卷5,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707页。
[34] 《全唐诗》卷307,第3480页。按,丘丹诗,《全唐诗》卷883《补遗》二尚存其《奉使过石门瀑布》《秋夕宿石门馆》二首。又王勇辑录的《延历僧录》所载《淡海居士传》云:“居士又作《北山赋》,至长安。大理评事丘丹见赋,再三叹仰:‘曹子建之久事风云,失色不奇。日本亦有曹植耶。’自还使,便书兼诗曰:‘(五言)儒林称祭酒,文籍号先生。不谓辽东土,还成俗下名。十年当甘物,四海本同声。绝域不相识,因答达此情。’”丘丹此佚诗,不仅《全唐诗》失载,《全唐诗补编》亦失收。王勇称:“今据《淡海居士传》,可以确认布势清直一行入唐期间(779—781年),丘丹担任大理评事(从八品下),在长安与遣唐使有过交往,并与淡海三船隔海唱和,谱写了中日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唐代中日交流的新史料——〈延历僧录〉(淡海居士传)校读记》,《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第93—94页)故而丘丹事迹和诗作,尚可据出土文献和域外文献进行深入详细的考订与辑佚。如日僧布势清直入唐期间即大历十四年至建中二年(779—781年),丘丹在长安为大理评事,而贞元十二年丘丹为祠部员外郎。
[35] 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第301—306页。
[36] 马骥:《唐韦应物书元蘋墓志》,《书法丛刊》2007年第6期,第39页。
[37] 《新唐书》卷160,第4971—4972页。
[38] 徐松:《登科记考》卷17,第621页。
[39] 李亚平主编:《金石拓本题跋集萃》,河北美术出版社2012年版,第77页。
[40] 牛红广:《隋唐墓志伪刻辨析》,《文物鉴定与鉴赏》2014年第4期,第31—37页。
[41] 李亚平主编:《金石拓本题跋集萃》,第77页。
[42] 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613页。
[43] 《新唐书》卷74上,第3073页。
[44] 同上书,第3082页。
[45] 同上。
[46] 同上。
[47] 林宝:《元和姓纂》卷2,第138页。
[48] 陆心源编:《唐文拾遗》卷27,第134页。
[49] 赵生泉以为“嗣子乃有继承权的嫡子,即嫡长子”,进而以为“‘宰膺衮’当指一人,即名‘宰’而字‘膺衮’”。(《韦应物家世释疑》,《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6期,第114—121页)按,唐代墓志称“嗣子”者并非只有指嫡长子一人,所指多人者常见,今略举五例如下:《唐代墓志汇编》所载《故朝议郎行中书主书上柱国段府君(万顷)墓志铭并序》:“嗣子前乡贡明经良秀、前国子监明经良伯、将仕郎良□等。”(第1325页)《大唐故金紫光禄大夫行鄜州刺史赠户部尚书上柱国河东忠公杨府君(执一)墓志铭并序》:“嗣子濯、汪、泂、汲、汶等。”(第1338页)《唐故崔君(严)墓志铭并序》:“嗣子洪毅、洪爽、洪太、洪藏等。”(第1345页)《皇朝秘书丞摄侍御史朱公妻太原郡君王氏墓志并序》:“嗣子冀州阜城主簿自勖、自劝、自励、自勔等。”(第1403页)《大唐故可左监门卫将军上柱国白府君(知礼)墓志铭并序》:“嗣子万湜,右领军卫京兆府匡道别将;光玉,京太庙斋郎、吏部选;如玉,兵部选;奇玉,绛州长祚府别将;进玉,右武卫中候。”(第1443页)由此印证《韦銮墓志》之“宰膺衮等”,应为韦宰、韦膺、韦衮三人,如释为韦宰字膺衮则迂回不可通。
[50] 马骥:《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考》,《纪念西安碑林九百二十周年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300页。
[51]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658—659页。
[52] 同上书,第444—445页。
[53] 按该墓志2005年秋在洛阳邙山出土,载于《中国书法》2011年第4期,第124—125页。
[54] 李肇:《唐国史补》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55页。
[55] 陆时雍:《唐诗镜》,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11册,第609页。
[56] 张谦宜:《絸斋诗谈》卷5,《清诗话续编》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50页。
[57] 包恢:《敝帚稿略》卷2,民国宜秋馆校刊本,第2A页。
[58] 倪瓒:《清閟阁全集》卷10,《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第3B页。
[59] 叶矫然:《龙性堂诗话续集》,《清诗话续编》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008页。
[60] 孟郊:《孟东野诗集》卷6,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99页。
[61] 顾璘评点:《唐音评注》,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页。
[62] 林昌彝:《海天琴思续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35页。
[63] 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第2393—2394页。
[64] 魏庆之:《诗人玉屑》卷12,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50页。
[65] 方东树:《昭昧詹言》卷6,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169—170页。
[66] 陈延杰注:《诗品注》卷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47页。
[67]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3,第164页。
[68] 同上书卷4,第217页。
[69] 陈尚君:《韦应物一家墓志的学术价值》,《文汇报》2007年11月4日,第8版。
[70] 马骥:《唐韦应物书元蘋墓志》,《书法丛刊》2007年第6期,第39页。
[71]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396页。
[72] 同上书,第401页。
[73] 引自《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398页。
[74]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399页。
[75] 乔亿:《剑溪说诗》,《清诗话续编》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131页。
[76]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399页。
[77] 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3,第99页。
[78]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396页。
[79] 同上书,第398页。
[80] 同上书,第401页。
[81] 陶敏、王友胜:《韦应物集校注》卷6,第4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