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涛之城宫殿庭院数不胜数,一个贵族的府邸也至少有百十间屋子,所以哪怕是敞开了让人找,两天时间也看不完,何况是被藏匿起来的大活人,更棘手的是这玫瑰区的人哪个不是王公贵族,岂会让旁人随便出入?张显说两天之内找出聂无影和桑田,显然是死路一条。
墨獾对张显说道:“趁着他们守卫松懈,我们今晚就偷出城去吧?”
“那样不坐实了是我们干的?看来这位作案的人是非常会挑时间,趁着我们到来,正好把嫌疑扣在我们身上。”张显说完又看了一眼倌舍周围,对墨獾等人道:“这怒涛之城绝非是想走就走想来就来的地方,这里看上去商贾云集,来去自由,实际上一切都在巴王的掌握之中,这里看来是卧虎藏龙,就南宫虎南宫豹两大高手,我们恐怕都对付不了,何况还有那么多巴国守卫和明月手下的那么多门客,我们要硬闯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么说我们只能这样苟活两日了?”
“也不是,我们还是有机会将那两个人找出来。”
“我们该如何找,时间急迫,请大人即刻布置。”
“或许应该让他们来找我们。”张显说到这里,便将黑獾等人叫到身边来,然后细细做了安排,黑獾等人领命后便分头去准备了。
怒涛之城百货骈集,无奇不有,因为这里的人口袋里有大量的金子,所以总有天下列国的商贾来销售各种奇珍异宝,只要是好东西,这里就能很快地卖出好价钱。
今天这里又来了好东西,据说是一种来自海外仙岛的水粉胭脂,售卖的商贾大肆吹嘘,用了他的这种胭脂水粉,不但能使皮肤白嫩,还能去皱光洁,能让七十岁老妇变四十岁的熟妇,而四十岁的熟妇用了能回到二十岁,也就是女人最好的年纪。那几个商贾一身番邦打扮,他们沿街叫卖,很快就吸引了大批穿红戴绿的女人围上来,她们都想抢先买到这青春永驻的神奇化妆品。
大家都知道好东西都是很贵的,那些女人围住那几个商贾,非常豪爽地从身上摸出大块的金子,让商贾把那稀世胭脂给她们。哪知那几个商贾见到她们手中的金子并不动心,只说道:“姑娘们还没问这胭脂的价格,怎么买呢?”
这时一个穿着绫罗绸缎脸上敷着厚厚一层粉底的贵妇说道:“我买东西从不讨价还价,也从不需要找零,这些都给你,快把货都给我吧。”说罢就让侍女端出一升斗金珠。
那贵妇出手如此阔气,在场的其他女人都长大了嘴巴,这些金珠的价值别说这几盒胭脂了,就是把天下胭脂买断了,恐怕也还有盈余。其他女人见那贵妇想独吞,纷纷指责她财大气粗哄抬价格。
那几个商贾这时却没有伸手去接那一斗金珠,只是和气地对那贵妇道:“夫人弄错了,这可不是我们这仙岛胭脂的价格,我们这胭脂水粉要十斗金珠才能买一盒。”
“啊——!”听到这话,所有女人都尖叫起来,她们虽然都家财万贯,可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昂贵的胭脂,甚至也不是贵的问题了,这简直是个恶作剧,胭脂比国王的玉玺还贵,不是滑稽么。再看那几个商贾虽然也是番邦打扮,但却是中原口音,如此拙劣的骗局,连那些女人也看出来了,她们纷纷唾骂骗子、奸商、骗人的玩意儿。那几个商贾倒不动肝火,被那几个女人唾骂后也不辩白,只是继续在唾沫星子中叫卖,在玫瑰区的犄角旮旯转悠着。
很显然,蠢人是当不了骗子的,那几个商贾转了一天,最后连一个金币都没有骗到。
明月得到报告,张显一天没有离开那屋子,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不会坐以待毙,我们只要看住玫瑰区的每一个出口,就不怕他飞到天上去。”鲍驹说道。
“只要发现这事是秦国人干的,那么所有疑问都会有答案了,包括聂无影的雇主,袭击楚使的阴谋,如果与秦国联系起来,这一切就都是合理的。”明月说道。
鲍驹道:“公子英明,《般墨秘笈》天下人都在觊觎,楚国如此,秦国自然也不例外,如果巴楚爆发大战,秦国必定可以坐收渔利,所以张显一行这样也正好可以一举两得了。”
明月道:“秦国虽然强大,但有大山阻隔,其兵锋也不能加在我巴国之上,只要巴曼子将秘笈交割,两国签订了盟约,我巴国就安如泰山了。”
鲍驹道:“只希望桑先生没看错人才好。”
两人正在说着,外面突然来人禀报:“楚国那边有消息来了。”
明月和鲍驹闻言一惊,忙问道:“什么情况?”
那人道:“郢都刚刚传来消息,巴曼子被烧死了。”
鲍驹急忙道:“烧死了?快说说是怎么回事?”
那人道:“巴曼子道郢都后,在倌舍歇息,待楚王斋戒三日后才献上秘笈,楚国供奉美食美酒美人,巴曼子酒后失手,打翻了烛台,越发大火,最后把自个儿给烧死了。”
明月闻言大惊,问道:“那秘笈呢?”
那人道:“秘笈被一并烧毁了,包括那些美女和整个倌舍都被烧毁了。”
听到这话,明月和鲍驹都惊呆,半晌后鲍驹才问道:“那楚国有什么动向?”
那人道:“事情发生后,属下见楚国上下并没有动向,就赶紧回来向公子报告了。”
鲍驹点头感叹道:“看来巴曼子不仅救了巴国,还救了天下。”
明月道:“先生何出此言?”
鲍驹道:“巴曼子与秘笈俱焚,天下其它各国,尤其是秦国都应该安心了,巴曼子同时又是死在了楚国的倌舍里,也就是死在了楚国人的手里,责任就在楚国一方,楚国也就没有借口再发兵攻打我巴国了。”
明月听罢点头道:“你说得不错,只是没想到一个拉纤的苦力都可以舍身报国,这让争权夺利的巴国贵族王子们何其惭愧,也何其欣慰啊。”
见明月神情肃然,似有愧疚之色,鲍驹忙说道:“上下用命,这是巴国之福,现在楚国威胁既然已经消弭,如果再清除秦国的伎俩,那公子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正在这时,突然有随扈来报,张显见了一个黑鱼。
鲍驹思忖道:“他见黑鱼做什么,难道想找个门路逃跑?”
那随扈道:“他跑不了,我们的人随时都会盯着他。”
鲍驹道:“那黑鱼去了哪里?”
那随扈道:“去了苍山酒馆。”
“苍山酒馆。”鲍驹知道那不过是些苦力歇脚喝酒的地方,他实在不明白张显在搞什么名堂。
苍山酒馆的名字很大气,但店面实在不大气,一道窄窄的门脸对着大道,店内只有几张桌子,一个转角柜台上放着几个酒缸,这里并没有多少好酒好菜。苍山酒馆的生意不错,很多来怒涛之城的人都会在这里稍作歇息,因为这里就算是到了怒涛之城了。
因为这是介于怒涛之城与城外之间,所以在这里黑蟹可以与玫瑰们在一起喝酒,但等级的区别在哪里都有,无论是都市还是乡村,商场或战场,甚至在宣扬平等的道场也是如此。
唐雀这样的黑蟹虽然也能在苍山酒馆喝酒,但只能站着喝一碗烈酒,因为他们买不起上好的酒菜,只有那些富有的商贾才会在这里花钱坐着吃喝。
现在唐雀喝着一碗烈酒,感觉浑身舒服极了,于是决定再买一碗酒。“伙计,再来一碗酒。”他朝店里喊了一声,那店伙计屁颠屁颠地拎着酒瓮过来了,唐雀把酒碗支过去,那酒就咕嘟咕嘟地从瓮里倒出来,唐雀这时伸手在怀里摸着,却发现里面一个子儿也没有了。
自从巴曼子走后,唐雀的日子就越来越难过了。那伙计看出了唐雀的窘迫,一把扯过那酒碗,哼了一声说道:“没钱还想喝酒?”说罢就把那碗酒倒进了酒瓮,一扭头就回到店里去了。
这时店里的角落里有一个衣衫不整的食客正在盯着唐雀,那是一个脸颓废的汉子,虽然他也是坐着喝酒,但穿着打扮却不比黑蟹好多少,一身黑色土麻布上面油迹斑斑,脚上的靴子破了一个大洞,唯一能证明他不是黑蟹的是他的脸色很白,这是贵族才有的白,因为他们从不在太阳底下劳作,这一点连那些富有的商贾也做不到。那颓废汉子的面前只有一壶酒和一盘蚕豆,他的胃口似乎很差,只是偶尔抿一口酒,那蚕豆却一粒也没动。
唐雀又摸了一遍袖子和怀里,确信一个铜板也没有了,这才转身离去。就在这时,那颓废汉子起身走来一把拉住唐雀,说道:“兄弟为何急着要走?”
唐雀上下打量了一番那汉子,说道:“我要回去早点睡觉,明天一早就得去拉纤。”
“既然来了,为何不喝个痛快?”那汉子说着就举起酒瓮晃了晃,听声音里面还不少。
“你要请我喝酒?”唐雀有点不敢想象,因为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好事。
“喝完酒才好办事。”那汉子说完就拿碗给唐雀满上了。唐雀见此也不客气,端起碗来便大口大口地喝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