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第2版)
- 赵莉 秦国华
- 2905字
- 2021-04-28 12:05:00
第二节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前提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前提
会计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的基本假设,它是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首先需要确定会计核算的范围,明确哪些经济业务应当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哪些不应当包括在核算的范围内,即确定会计主体。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包括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各级行政单位、各类事业单位以及各种民间非营利组织。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各级财政机关,因为财政预算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是各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各级财政机关只是代表政府执行预算、管理财政收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及各类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
(二)持续运行
持续运行是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活动将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它要求会计人员以单位持续、正常的经济业务活动为前提进行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指出:“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事实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建立在持续运行前提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一个会计主体通常是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作为前提去处理数据、加工并传递信息的。若没有持续经济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无法采用,单位也就不能按照正常的会计原则、正常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把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运行过程划分为较短的相对等距的会计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分期结算账目,按期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地向有关方面提供反映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的会计信息,满足有关方面的需要。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会计期间的划分有着重要的意义。有了会计分期,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只有正确地划分会计期间,才能准确地提供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的资料,才能进行会计信息的对比。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运营情况。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需要指出的是,货币本身也有价值,它是通过货币的购买力或物价水平表现出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的价值也在发生变动,币值不太稳定,甚至有些国家出现了恶性通货膨胀,对货币计量提出了挑战。因此,在确定货币计量假设时,必须同时确定币值稳定假设,假设币值是稳定的,不会有大的波动,或前后波动能够被抵消。但是,如果发生恶性通货膨胀,就需要采用特殊的会计原则,如物价变动会计原则来处理有关的经济业务。
会计假设虽然是人为确定的,但完全是出于客观的需要,有充分的客观必然性,否则,会计核算工作就无法进行。这四个假设缺一不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共同为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主要目的之一是向广大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要求会计信息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称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标准。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和实质重于形式。
(一)可靠性
可靠性也称客观性、真实性,是指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按照这一要求,首先,会计核算的对象应该是客观的,即单位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且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书面凭证;其次,会计核算过程应当客观真实;最后,作为会计核算成果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可靠,不能弄虚作假。
可靠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财务报告提供的各种信息是出资者、债权人、政府、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单位内部管理者进行决策的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单位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实际情况,势必无法满足有关方面进行决策的需要,甚至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
(二)全面性
全面性是指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三)相关性
相关性也称有用性,是指会计主体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具有预测价值和确证价值。当信息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或预测未来的事项,通过确证或纠正使用者过去的评价,影响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也就是说,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相关,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四)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核算在持续运作的过程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经济业务发生,及时性要求在业务活动发生或完成时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这就要求财会人员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对于各项经济活动应判断其性质,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会计系统,并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凭证;二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及时进行处理,依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账簿,并按规定时日编报财务报告,不得拖延和积压;三是将编制完毕的财务报告及时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以提高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五)可比性
可比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和同类会计主体在同一时期的横向可比。《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要求,同一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确保政府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也称明晰性,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要使用就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明确会计信息的内容,否则就谈不上对决策有用。信息能否被使用者理解,既取决于信息本身是否清晰易懂,也取决于使用者理解信息的能力。因此,可理解性不仅是信息的一种质量标准,也是一个与信息使用者有关的质量标准。会计人员应尽可能传递、表达容易被人理解的会计信息,而使用者也应设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以增强理解会计信息的能力。
(七)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不限于以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里所讲的形式是指法律形式,实质是指经济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