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9年
- 肖和平
- 1504字
- 2021-03-31 13:50:59
五、耐药结核病实施化学治疗的基础
耐药结核病实施化学治疗的基础(条件)包括:①需要具备有质量保证的实验室提供的DST结果及本地区耐药检测资料,作为方案制订和药物选择的依据;②可靠的分子生物学药敏检测试剂盒和技术;③掌握本地区既往用药情况和患者既往用药史,了解患者既往各种抗结核药物应用总量及联合用药情况,便于选择用药;④充分评估本地区耐药患者的数量、类型和发展趋势,以及二线抗结核药物使用的种类、频度,以便有把握地挑选用于耐药结核病治疗的药物品种;⑤每一例耐药结核病患者必须有一线抗结核药尤其是异烟肼和利福平的DST结果,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开展对二线抗结核药物的DST,以确定耐药的种类,为制订合理的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提供依据;⑥具备提供充足药物的资金和渠道;⑦具备制订合理化学治疗方案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的能力。
(一)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实施的条件
1.需具备开展抗结核药物敏感试验并有质量保证的实验室,能提供MTB耐药检测结果(传统固体药物敏感试验、液体药物敏感试验和分子生物学核酸耐药检测方法均可),作为方案制订和药物选择的依据。
2.掌握既往本地区用药情况和患者既往用药史,了解患者既往各种抗结核药物应用总量及联合用药情况,便于选择用药。
3.掌握本地区耐药监测资料,充分评估本地区耐药患者的数量、类型和发展趋势,以及非一线抗结核药物使用的种类、频度,以便有把握地挑选用于耐药结核病治疗的药物品种。
4.每一例耐药结核病患者必须有利福平的DST结果,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开展对其他一线药物和非一线抗结核药物的DST,以确定耐药的种类,为制订合理的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5.具有独立设置且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感染控制要求的耐药门诊、病房、药房等硬件条件,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6.具备提供充足药物的资金和渠道,建立抗结核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7.具备耐药肺结核治疗前检查项目和主要的监测项目的检验能力,包括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电解质(钾、钠),胸片,促甲状腺激素(TSH),听力,视野、色觉和视力以及体重等,并具备制订合理化学治疗方案的能力。
8.具备监测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的能力,减少治疗中断的危险性,并预防由于严重不良反应造成的病死率增加。
(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的方式
治疗方式分为标准治疗方案和个体化治疗方案两种,其中标准治疗方案包括长疗程标准治疗方案和短程标准治疗方案。
1.标准化治疗
依据国家或本地区耐药结核病检测资料、针对不同耐药类型群体设计统一的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该治疗方案将涵盖绝大多数患者。根据不同的用药种类、适用对象和用药时间长短还可分为长疗程标准治疗方案(18~24个月)和短程标准治疗方案(9~12个月)两种。本指南所提供的各种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可供中国各地针对耐药结核病实施标准化治疗时参考。
2.个体化治疗
依据结核病患者临床分离菌株的DST结果、既往用药史、耐药结核病接触史和患者的依从性进行综合考虑后实施的治疗方法。由于部分一线和大部分二线抗结核药物DST的可靠性及其临床应用价值尚未完全确定,DST不能100%预测药物的有效或无效,例如链霉素、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环丝氨酸、丙硫异烟胺等药物。因此,WHO建议不应完全依据这些药物的DST结果设计个体化治疗方案。异烟肼、利福平、氟喹诺酮类和二线注射剂的DST结果准确性高、重复性好,如果这些药物的DST结果是从质量得到保障的实验室中获得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可以基于这些药物的DST结果进行设计。
在治疗方式的具体选择上,如患者符合使用短程治疗方案的条件,优先选择使用短程标准治疗方案治疗,其次选择长疗程标准治疗方案;如不符合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化治疗方案失败,则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