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太阳照常升起(中英双语)(3)
- 海明威小说传世经典(Chinese-English bilinguals)(套装共八册)
- (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 2544字
- 2021-04-07 10:37:17
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了趟美国,一家相当不错的出版社接受了他的小说。听说他离开时造成了极不愉快的争吵,我认为弗朗西丝就是这样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有好几个女人对他不错,他回来时,变了很多。他比以前更加热衷于美国,也不再那么单纯和气。有几位出版商高度赞扬他的小说,这冲昏了他的头脑。又有几个女人费尽心机地对他好,这样一来他的眼界变了。四年来,他的眼界完全局限在他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者说差不多三年,他的眼里只有弗朗西丝。我确信他有生以来还没有恋爱过。
在大学时,他度过了一段糟糕的时光,心灰意懒之下就结婚了。当发现对他的第一任妻子来说,他并不是全部时,弗朗西丝又吃定了他。他还没有恋爱过,但他意识到他对女人有吸引力,一个女人关心他,并想跟他生活在一起并不仅仅是一种天赐的奇迹。这改变了他,因而跟他在一起就不那么愉快了。此外,与他的纽约熟人玩赌注很高的桥牌时,下的赌注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他应付自如,赢了几百美金。这让他对自己的桥牌技艺自视甚高,他说过好几次,如果迫不得已,一个男人总可以靠桥牌为生。
还有另一件事情。他一直在读威廉·亨利·哈德逊[1]的书。听起来像是无害的消遣,但科恩反复读《紫色大地》。如果人生中很晚才读《紫色大地》,这本书就是有害的。它描述了一个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片充满浪漫的土地上经历的富有想象力的风流历险,其景色描绘非常出色。对于一个三十四岁才拿起它的人来说,把它当作生活的指南,就很不安全了,好比同样年纪的人拿着一整套更实用的阿尔杰[2]的书,从法国修道院直接进入华尔街。科恩,我相信,他把《紫色大地》的每一个字,就像是罗伯特·格雷厄姆·邓恩[3]的报告那样当了真。你理解我的意思,他有所保留,但整体来说,这本书对他来说很有启发,促成了他想要出发的心思。我一开始不明白它对他的影响程度,直到有一天他走进我的办公室。
“你好,罗伯特,”我说,“你是来取悦我的吗?”
“你想去南美吗,杰克?”他问道。
“不想。”
“为什么不?”
“我不知道。我从没想过去那里。太贵了。反正在巴黎你也可以看到所有的南美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南美人。”
“对我来说,他们看上去特别真实。”
我一周的通讯稿必须赶港口联运列车发出,我才写了一半。
“你听到什么丑闻了吗?”我问。
“没有。”
“你那些显贵亲戚没人离婚吗?”
“没有。听着,杰克,如果我负担我们两人的开销,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南美吗?”
“为什么要拉上我?”
“你会讲西班牙语。并且两个人在一起会更有趣。”
“不,”我说,“我喜欢巴黎,夏天的时候我会去西班牙。”
“我这辈子一直想要一次这样的旅行,”科恩说,他坐了下来,“我怕还没去成,我就老了。”
“别傻了,”我说,“你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你有足够多的钱。”
“我知道,但我总是没法动身。”
“高兴点,”我说,“所有的国家看上去都像电影里那样。”
然而我为他感到惋惜。他感觉很糟糕。
“想到我的人生转瞬即逝,而我还没有真正活过,我就没法忍受。”
“除了斗牛士,没人能一直高歌猛进。”
“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种生活不正常。我想要去南美的乡间。我们会经历非常有意思的旅途。”
“你想过去英属东非打猎吗?”
“没有,我不喜欢。”
“我可以跟你一起去那里。”
“不,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那是因为你没读过相关的书。去读一本跟黑得发亮的美丽公主谈恋爱的书吧。”
“我想去南美。”
他有一种犹太人的不妥协的固执个性。
“下楼去喝一杯吧。”
“你不工作了吗?”
“不。”我说。我们到楼下底层的咖啡馆。我发现这是打发掉朋友的最好方式。一旦你喝了一杯,你只消说,“呃,我得回去发几份电讯”,事情就大功告成。在新闻行业,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是你应该显得从来没有在工作,找到这样得体的脱身方法非常重要,总之,我们下楼来到酒吧,喝了杯威士忌加苏打。科恩看了看墙边的一箱箱酒。“这是个好地方。”他说。
“有很多酒。”我赞同说。
“听着,杰克,”他往前靠在吧台上,“你难道没有这种感觉,你的人生匆匆而过,而你还没有享受过人生的乐趣吗?你没有意识到你已经度过了一半的生命吗?”
“是的,有时也想过。”
“你知道再过大约三十五年,我们就死了吗?”
“别瞎说,罗伯特,”我说,“瞎说什么!”
“我是认真的。”
“我从不为这件事操心。”我说。
“你应该操操心。”
“我现在有很多要操心的事情。我不想再操心了。”
“嗯,我想去南美。”
“听着,罗伯特,去另一个国家不会有任何区别。我试过。你不可能借由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逃避自己。于事无补。”
“可你从没去过南美。”
“让南美见鬼去吧!如果你去那里,你的感受与你在这里是完全一样的。巴黎是个不错的城市。为什么你不能在巴黎开始过你的生活?”
“我讨厌巴黎,我讨厌这个区。”
“那就离开这个区,自己四处转一转,看看会遇上什么事。”
“什么事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有天我一个人走了一整晚,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拦住我,要看我的证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好吗?”
“我不喜欢巴黎。”
问题就在这里。我为他感到惋惜,但这件事让你无能为力,因为马上你就会遇到两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南美可以解决他的问题,他不喜欢巴黎。他的第一个想法来自一本书,我猜第二个也来自一本书。
“好啦,”我说,“我得上楼去发几份电讯。”
“你真的要走吗?”
“是的,我得把这些电讯发了。”
“你介意我上楼,在你办公室坐一会儿吗?”
“不,上来吧。”
他坐在外面的房间看报纸和《编辑与出版人》,我紧张工作了两个小时。接着我把打字稿的正副本分开,在作者署名行盖上印章,把稿件放进几个大的马尼拉信封,叫来一个男孩,让他拿到圣拉扎尔车站。我走到外间,发现罗伯特·科恩在大椅子上睡着了,他的头放在胳膊上。我不想叫醒他,但我要锁住办公室关门走人。我把手放在他的肩头。他摇了摇头。“我做不到,”他说着,把头更深地埋进胳膊里,“我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罗伯特。”我说着,摇晃他的肩膀。他抬起头,笑着眨了眨眼。
“我刚刚说话了吗?”
“说了些,不过听不清楚。”
“老天,多么让人讨厌的梦!”
“打字机的声音让你睡着的吧?”
“我猜是的。我昨晚一夜没睡。”
“怎么了?”
“在说话。”他说。
我能想象出来。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喜欢想象朋友们在卧室里的情景。我们出门去那不勒斯咖啡馆喝了杯开胃酒,注视着晚上在林荫大道上散步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