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
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是英国争霸海洋的先锋。
1588年,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一改昔日海上懦夫的形象,有了觊觎海洋的自信。很快,一群伦敦商人向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请愿,希望去印度洋碰碰运气。得到许可后,1591年,3艘英国船绕过非洲大陆南端的好望角,驶向阿拉伯海。其中一艘抵达印度洋西部的科摩罗群岛,以及东部的马来半岛,并于1594年回国。
1596年,3艘英国商船再度出海,据说带着英国女王致中国皇帝(时值万历年间)的国书,遗憾的是,后来下落不明。中国方面亦无来自英国的朝贡记录。
1600年12月31日,67岁的英国女王将一份皇家专利特许状授予坎伯兰伯爵(3rd Earl of Cumberland)及两百多名骑士、议员和商人,准许他们成立“伦敦官商对东印度贸易联合公司”,并以15年为期,赐予这家公司垄断英国与南非好望角以东、南美麦哲伦海峡以西所有国家进行贸易的特权。1609年,詹姆斯一世将垄断期限扩至永久。1698年,威廉三世又将一份类似的特许状授予“英国对东印度贸易公司”。1709年,这两家公司合并为“东印度商贸联合公司”。
其后100多年,在与荷兰、西班牙等国的竞争中,英国东印度公司不断扩大并巩固其在南亚次大陆的优势。
印度莫卧儿帝国(1526—1857)对欧洲商人持友好态度。至164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已在印度开设23家商馆,其中,孟加拉、孟买及马德拉斯等地商馆甚至筑有堡垒。1707年,莫卧儿帝国皇帝奥朗则布去世后,这个国家陷入长达150年的无政府状态。其影响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和法国东印度公司开始转变身份,由商业组织变为殖民先驱。
作为英法竞争史的一部分,从1756年开始,两国为争夺印度的控制权而开战。英国是最终的胜利者。1763年,法国拱手让出其在印度的主要据点。在之后接近200年的时间里,英国人是印度的统治者。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品最初主要是棉线、丝绸、靛青、硝石和茶。如前所述,1711年,它在广州设立了一家商馆。这个名为“印度公司”(The India Company)的分支机构,主要从中国大陆进口茶叶、丝绸和瓷器。其中,茶叶是最重要的商品。根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档案,公司第一次购入茶叶的时间是1664年。至18世纪末,茶叶已占到总贸易额的60%以上。
事实上,早在1672年,东印度公司就在台湾和越南北部设立了商馆。1676年,即康熙开放海禁之前,东印度公司的商人们已经在厦门、广州和舟山一带活动。但真正的活跃期始于1762年。正是在这一年,东印度公司常驻广州的管理会成立,第一任主席是菲茨休(Thomas Fitzhugh)。
18世纪,英国对华贸易呈现巨额逆差。为扭转这一局面,东印度公司大力推动鸦片贸易。1773年,公司垄断了孟加拉的鸦片种植与买卖。由于清政府禁止鸦片贸易,于是只能通过代理商(例如怡和控股公司)将鸦片经马六甲偷偷运至中国,大概平均每年900吨。1825年,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进口茶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都来自鸦片贸易。至1838年,鸦片走私量已经达到1400吨。
为了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准确判断市场风险,正确分析贸易伙伴的动向,东印度公司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情报网络。此情报网络要实现的目的或曰使命,借用《亚洲杂志》创刊号(1816年1月刊)卷首语上的话说,是让绝大部分英国公众及时了解并熟悉“我们的贸易进展,我们无法避免的战争,以及我们的政治交易”。
事实上,《亚洲杂志》正是东印度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分享情报的主要载体。显然,与强调机密的狭义上的情报不同,这些情报是阳光下的信息,经由作者及编辑的提炼与分析,最终成为影响高层决策的重要依据。
例如,翻开《亚洲杂志》创刊号,读者可以看到,第一部分内容是印度与英国之间的通信。例如,在印度的英国商人或公司职员致信杂志编辑甚至英国下院议员,就某项新法在海外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阐述自己的看法,以及牧师介绍基督教在印度的传播情况等;在写作者看来,他们提供的情报与意见符合印度与英国本土的利益。
接下来的内容类似于专栏或特稿。例如,一位写作者向读者介绍尼泊尔某个地区的地理、历史及人文情况;另一位写作者则见证了粤海(澳门)海关监督与公司高层之间的沟通障碍,他担心美国及欧洲敌国可能会想办法加强与中国的关系,从而挑战英国在亚洲的利益。这里补充一句,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即开海禁的次年,清朝设立了江海(云台山)、浙海(宁波)、闽海(漳州)、粤海(澳门)四海关,隶属户部。其长官为海关监督,满汉各一人,专司征收海泊货税,检查与监督进出国境之物品、行李、货币金银及运输工具。
接下来是人物特写。然后是介绍亚洲的文学,例如前文提到过的李渔的短篇小说《三与楼》,或者亚洲的趣闻轶事。然后是书评。
接下来刊登的是东印度公司伦敦董事会就一些重要议题的辩论内容,公司在亚洲地区的动态,英国本土要闻,以及商情、广告等。
关于东印度公司的情报工作,后文将有补叙,此处不再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以及《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都做过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撰稿人。1858年,公司被英国政府解散之后,其情报工作由英国外交部以及英国秘密情报局(SIS,又称英国陆军情报六局)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