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实在的事物和观念(或幻想):造物主在我们感官上所印的各种观念就叫做实在的事物,至于在想象中所刺激起的那些观念,则比较不规则,不活跃,不固定,因此,它们可以叫做观念事物的影像,因为它们是摹拟事物、表象事物的。不过我们的实在感觉虽然十分活跃,十分清晰,它们仍只是一些观念,那就是说,它们是在心中存在的,是为心所感知的,正和它自己所造的观念一样。我们自然承认,感觉观念比人心灵的产物有较大的实在性,而且较为强烈,较为有序,较为连贯,不过这并不足以证明,它们是在心外存在的。它们自然比较少依赖于能感知它们的那个精神或能思想的实体,因为它们是为另一个较有力的精神的意志所刺激起来的。不过它们依然只是观念,而观念呢,不论强弱,都是不能于能感知它的心外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