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生产性服务业研究回顾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生产性服务业定义为“Producer services are intermediate inputs to further production activities that are sold to other firms”,即作为中间性投入提供给其他企业生产活动的服务。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国内外学者在相关研究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但关于非均衡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路径的研究较少。如对生产性服务业概念、内涵及本质等的研究,麦克鲁普(Machlup,1962)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就是知识型产业,是知识产出的产业。拜尔斯和林达尔(Byers and Lindahl,1996)指出,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主要提供专业性、科学性和技术性服务的产业。布朗宁和辛格尔曼(Browning and Singleman,1975)对服务业进行功能性分类时,最早提出了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包括金融、保险、法律等为企业(顾客)提供专业性服务的行业,与“生活服务业”相对应。生产性服务业专业领域是消费性服务业以外的服务范围(Hubbard and Nutter,1982),其不是直接用来消费、直接可以产生效用的,它是一种经济中的中间投入,用来生产其他的产品或服务(Noyelle and Staback,1984)。作为中间投入而非最终产出,生产性服务业扮演一个中间连接的重要角色。格鲁布尔和沃克(Gruble and Walker,1989)指出,生产性服务能够促进生产专业化,扩大资本与知识密集型生产,提高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率。托伊沃伦(Toivonen,2004)进一步指出,生产性服务业的中间需求性是它与其他服务业之间的最基本区别。希利和伊尔伯里(Healy and Ilbery,1990)区分了生产性服务与消费性服务的概念,认为生产性服务为其他产业提供服务,而消费性服务则直接为消费者或家庭提供服务。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货物生产或其他服务的投入发挥着中间功能。它们提高了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产出价值和运行效率,包括上游的活动(如研发)和下游的活动(如市场)。从行业角度来看,伦德奎斯特、奥兰德和斯文森(Lundquist,Olander and Svensson,2008)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应包括以下行业: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营销、广告、设计和其他咨询、科研、证券服务、机械设备相关租赁业、金融和法律服务、技术和工程咨询、工业批发等。埃斯瓦朗和科特沃尔(Eswaran and Kotwal,2002)则指出,生产性服务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制造成本。随着研究的深入,在与其他研究领域交叉、渗透的过程中,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基尔伊斯皮尔和格林(Gill Espie and Green,1987)提出了生产性服务业布局行为的逆大都市化趋势。萨森(Sassen,1991)认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在地理上并非相互依赖,生产性服务业并不必然集中在制造业周围,尤其是高级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满足金融和商业流通的需要,并不以制造业为中心。乔·康达姆普利(Jay Kandampully,2001)指出,“当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包括城市在内)在寻求竞争优势时,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在内的服务业集聚可能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生产性服务业是大都市经济支配力产生的基础”。发达城市往往是生产性服务业高度集中的区域,许多研究已阐述了生产性服务业在空间上的不均衡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普遍倾向于在大都市区布局,而不是非大都市区,甚至较小的大都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则处于相对的劣势(Coffey,2000)。沃纳和夏普(Werner and Sharpe,2003)分析得出,高度定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并非可随意定位,其区位选择受到政治、经济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趋向定位于产业专业化程度高的区域。吉奥(Geo)指出,制造业企业的内部技术缺陷促使企业对相关服务的需求必须通过外部购买来实现,从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弗朗科伊斯、迪亚斯(Francois,Diaz)指出,技术变化引起的“垂直分离”促使服务在新的社会地域分工中独立出来,增强了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相互依赖。

埃斯沃姆和科特瓦(Eswarn and Kotwa,2001)认为,服务业的发展可以增加制造业部门的收益,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是制造业生产率得以提高的前提和基础。哈林顿(Harrington,1995)指出,影响生产性服务业区位的两个重要因子是:可能顾客的当前区位和多样劳动力的成本与获取。伊勒里斯(Illeris,1996)认为,家庭服务业和部分生产性服务业主要考虑接近客户,由于区域市场可以提供足够的收益,生产性服务业趋于分散化。

王晓玉(2006)从产出、服务对象、服务类型和服务活动四个角度分别对其进行了界定。钟韵、闫小培(2005)认为,生产性服务业是为生产、商务活动和政府管理提供而非直接向消费的个体使用者提供的服务,它不直接参与生产或者物质转化,但却是任何工业生产环节中不可缺少的活动。李宋庆(2011)从地理学视角对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布局进行了研究。郭文慧、刘琴琴从生产性服务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出发,指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增加工业附加值、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周丹认为,目前的生产性服务业存在凌乱单薄发展现状,需要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陶纪明(2008)指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研究大体上要回答两个问题,为什么要集聚与在哪里集聚。曾国宁(2006)通过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和制造业集群的比较,形成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基本因素。陈殷、李金勇(2004)探讨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区位模式和影响机制,认为聚集因素在生产型服务企业区位模式中扮演主导作用。顾乃华、毕斗斗等(2004)将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归纳为需求遵从论、供给主导论、互动论与融合论四种观点。曾国宁(2006)通过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和制造业集群的比较,形成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基本因素。王保伦研究表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助于地区制造业生产率提高。顾乃华(2005)认为,不同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在不同地区的不同表现的原因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所处的市场范围和接受的政府扶持力度不同。吕政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阶段划分为种子期、成长期和成熟期,探讨不同发展阶段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关系。薛立敏等(1993)运用投入产出法、对比分析法研究了中国台湾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台湾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服务于制造业,随着中国台湾制造业的对外投资,这些服务也随之扩大其地域范围。于惊涛、李作志、苏敬勤(2004)对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外包共生关系强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共生理论研究了制造企业与其重要技术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共生关系主要受到外包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本地中介机构能力、本地技术支持能力和信息共享能力的影响。

在区域经济中,一般性服务业对地区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小。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可以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变革和分工的深化,可以将企业内部部分服务逐渐转移给专业服务企业。服务业的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服务效率的提高,能够向工业企业提供更多、更专业化和更高质量的服务,有助于改变工业企业将所需要的服务内部化的趋向(郑吉昌,2005)。因此,服务业与工业制造业之间并非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不断加强的唇齿相依的双向互动关系。随着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带来城市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而完成逐渐调整、完善城市产业结构的历史使命,从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地区产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