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国家开端:夏王国正式创建
还是让我们依据历史实践进程,揭开华夏族群跨入国家时代的奥秘。
1.夏启政变开创了国家权力血统传承之先河
真正的权力变局与历史跨越,是在大禹死后完成的。最重要的挑战,是突破五帝时代古老而传统的“禅让”权力传承方式。五帝确立权力继承的方式,是原先领袖在自己无力执政的时候,或者大势所需的时候,明确确立非血统继承人,并公告天下。其时还没有出现过最高权力领袖在临终之前才确立继承人的情况,也基本没有出现过将最高权力传承给血统亲子的事实。此前的尧禅让舜,舜禅让禹,都是在最高领袖仍在位时完成的。大禹,是一个在长期大规模治水中成长起来的强势领袖,他对远古传统形成的权力传承制,采取了一种表层看来不确定的模糊方式,来完成自己真实的血统传承意志。
首先,从形式上说,大禹遵循了远古传统。在正式继承了最高权力之后,大禹很快就宣布了皋陶的继任者地位。其实际原因是,大禹与皋陶是实际上的政治同盟,大禹必须借助皋陶的影响力,遏制或潜在或公开的反对势力。可是,已经进入垂暮之年的皋陶,很快就病逝了。于是,大禹将皋陶的后裔分封在了英地、六安两个地方;又将皋陶的儿子伯益,确立为继任者——下一次禅让的人选。两次确立继任人,都发生在大禹时期最后十年之内。据此,伯益居于继承人地位的有限时间,在五年至八年上下。
伯益有充分的阅历与资望,也有坚实的部族力量支撑,理应获得权力继任。从根基上说,皋陶、伯益父子的特大部族群,是大禹威权最坚定的支持力量,两大部族又是政治同盟,伯益更是大禹身边长期的治水辅佐。据《史记正义》引《列女传》云:伯益五岁就开始追随大禹,辅佐大禹。这则传说至少可以肯定:伯益与大禹共事的时间很早、很长,治水期间尤其如此。从远古传承法则说,这个权力继位者的人选又是在大禹执政时就已经公开了的。就是说,只要伯益的才具、德行、威望没有大幅度的衰落,他的继承权应该不会有意外发生。
但是,实际情况却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大禹死后的丧葬期,酝酿生发了一场权力大变局。历史的大转折,多是从偶然事件开始的。遵奉传统且显然没有政治警觉性的伯益,在大禹安葬后,效法前代“避让”血统传承的成例,虔诚地避让大禹的儿子启,离开了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搬到了偏僻的箕山南麓,也就是今日的嵩山地带去住。这种传统的避让法则,其实际意义是给天下族领们留出一个选择最高领袖的空间——拥戴启,就去朝拜启;拥戴伯益,就去朝拜伯益;族领们朝拜谁,谁就是人心所向的最高权力者。这是远古社会确认继承人的公开法则之外的一个潜规则——将最后的抉择权交给天下人心的向背来决定。伯益之所以这样做,显然是笃定天下族领一定会来朝拜自己。
可是,这一次不同。与会丧葬的族领们,没有追到箕山去朝拜伯益,而是去了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朝拜了启。依照古老的传统,这就是“天下”人心愿意拥戴启做最高首领。权力的道义衡器,显然地向启倾斜。于是,启当仁不让,立即正式继承了父亲的帝位,并公开宣布了自己新的国号——夏,自己的新权力名号——天子。
那么,伯益如何应对?按照《竹书纪年》的说法,我们可以推定:当伯益觉察到古老的继承法则(包括避让成例)已经被破坏时,一定愤愤不平,立即着手谋划如何迫使夏启退位,恢复权力地位等问题。而夏启一方,则一定是及时得到了消息,才联结同盟部族,突然攻杀伯益部族。其结果是,伯益部族战败了,伯益被夏启势力杀死。
这次事变,是远古权力传承发生的第一次大变局。这场变局的实质,是最高权力的传承法则,由古老的以“公天下”为价值理念的选贤禅让制,转变为新的以私天下为价值理念的血统承袭制。历史主义地看,这一巨大变局,是早期国家确立的最重要标志。
这次大变局的国家文明意义,将在日后日益鲜明地体现出来。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为天下族领(诸侯群)不朝拜伯益的行为,作出了一种说明:“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他的潜在意涵是:启辅佐最高层处理政事的时间更长,启比伯益更有才能。
2.夏启的历史形象
启的出生与业绩,及夺位之前的作为,史料记载极少。依据《史记·夏本纪》,大禹在治水期间路过涂山氏部族聚居地,与名叫“女娲”的涂山氏之女成婚,婚后两日即匆匆离去;婚后年余,大禹再次路过涂山氏聚居地,虽然没有进门,却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名叫“启”。这个故事,是大禹在舜帝主持的那次核心会议上陈述治水经过时说出来的。这至少可以说明:其一,启是在大禹治水最艰难的时刻出生的,治水成功之时,启已经是十一二岁的少年了;其二,在大禹代舜帝行使权力的17年里,启已经度过青年期,趋于成熟;其三,大禹最后十年独立执政,并在会稽山病逝时,启已经是40岁上下的盛年之期了。
有如此历史框架,可以推定:在大禹治水后实际执政的27年里,启经常性地参与政事,并作出了许多实际业绩,凝聚了许多部族首领。在远古社会,人们对于领袖的选择,更多看重继任人的才具与基本德行。尧、舜、禹的个人崛起,是这样;商契、后稷崛起为商族与周族的领袖,也是这样。在20余年的时间里,夏启迅速地崛起为一个潜在的权力领袖,是完全可能的。
舜帝曾经在大禹报告治水的核心会议上,特意提醒大禹:你的儿子,不能像尧帝的儿子丹朱那样傲慢沦落。大禹也特意提到了启的出生经过,并在最后说:正是因为生了如此一个儿子,自己的治水大业才能成功。据此可以推定,夏启是一个极有才具的杰出人物,其干练精明,远远超过了恪守古老传统的伯益。而大禹,原本就是个创造型领袖,一定看到了伯益的某种重大缺陷;基于不能使新建立的生存形态回到散漫无力的古老状态去的原因,大禹必须寻求比伯益更为强势的继承人。必然的逻辑是,大禹开始培植自己的儿子,夏启也很快地成长起来了。
3.血统传承制的确立
夏启开始的血统传承制,并不是在一次偶然政变中建立起来的,而是有传统成例的。《史记·五帝本纪》记载——
黄帝崩……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颛顼崩,而玄嚣之孙高辛立,是为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帝喾……生放勋……帝尧者,放勋……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荐禹于天……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而后,在《史记·夏本纪》中有:“帝禹……崩。以天下授益……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在远古权力传承的系列中,我们可以看出血统传承的久远存在。自黄帝而颛顼、帝喾、帝尧,连续四代的最高权力传承,都是黄帝部族血统。真正具有禅让性质的传承,事实上只有尧、舜、禹三代。这说明,远古社会的最高权力传承,并非只是单一的举贤禅让制,而是血统传承制与举贤禅让制并行不悖。只不过,无论是否血统传承,都更看重才具德望。
事情的奥妙复杂之处是:自从尧帝禅让于舜帝之后,便出现了被举荐的受禅者避让前代领袖儿子的“潜规则”。舜帝避让尧帝的儿子丹朱,禹帝避让舜帝的儿子商均,伯益又避让禹帝的儿子夏启。为什么会出现避让程式?从实质上说,还是血统传承优先的观念在起作用——已经被前代领袖肯定下来的继承者,还要主动让出权力空间,使社会再度作出选择。这一历史事实说明:当时的远古社会,对权力的血统继承依然有着深厚的敬畏感,即便非血亲继承人已经明确下来,社会也并不排斥将权力交给前任领袖的嫡系血亲;只有在前任领袖的血亲儿子实在无才无德,进而导致社会不承认的情况下,受禅者才能正式继任。
从历史的客观性出发,远古社会对血统继承的敬畏,有其必然性的一面。就其本质说,最高政治权力的运作,是一种对社会的宏观管理。这种权力运作要达到一定的水准,经验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越是信息不发达的时代,经验积累越见重要。惟其如此,对权力运作的经验传承,最高领袖的血亲子孙们具有最为优越的条件。相比较于寻常人等,权力领袖的嫡系后裔出现成熟政治家的几率,相对要高出许多;同时,由前代领袖的子孙承袭权力,社会法度也往往容易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能相对减少社会动荡。
在远古社会,世界各民族的早期权力体制,所以普遍地实行血统传承制,是有相当深厚的社会认知基础的,不能以今天的国家文明水准,简单地批判与否定。从实际情形说,中国远古社会的最高权力传承制,实际是以血统传承制为主,以禅让制为辅的二元传承制。惟其如此,夏启夺位的历史大变局,并不是完全缺乏社会根基的突兀事变。
4.以讨伐战争为开端,夏启政权正式迈入国家时代
夏启政变之后,立即爆发了第一次重大挑战——有扈氏不服。其时的“不服”,实际意义就是举兵驱赶夏启,恢复禅让制,为伯益争夺领袖权力。已经有了强大根基的夏启,自然不会听任有扈氏作乱。但是,有扈氏又是与中原毗邻的今日关中地区的特大部族,有着雄厚的人口实力,也有较强的武装力量,既然因“不服”起兵,夏启新政权就已经无法通过协商使有扈氏臣服。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天子”统军出征,并亲临战阵的第一次国家征伐战争,有了中国历史上第一篇临阵讨敌动员令——甘誓。在《史记·夏本纪》中,这次大征伐的经过是“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6)
这一战,夏启大军不是迫使有扈氏臣服了事,而是坚决地消灭了有扈氏族群。这种真正的杀戮战,使还没有完全走出古老传统的远古社会,第一次领略了国家常备军的巨大威力。种种潜在不服与非议,很快就消失了。战后立即出现了“天下咸朝”的第一次国家权力崇拜。夏王朝政权,宣告立定了根基。
中国远古文明,自此完成了向国家文明形态的开端性跨越。
5.夏王国的历史命运
夏王国存在了471年(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夏商周年表》,为公元前1070—前1600年)。作为华夏族群第一个国家形态,在夏启之后的400多年里,必然性地多经反复,一直呈现不甚稳定的状态。有穷氏族群的领袖后羿、寒浞两人先后政变夺权,取代夏政权50余年之久。其后,夏少康复辟,夺回了政权,夏王国才再度开始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总之,在整个400多年中,夏王国的动荡多多。
之所以如此,在于第一个王国的特殊性——松散的诸侯国家联合体,潜在的政权危机远远多于后世。在夏政权建立的时代,中央王权的直辖地域仅仅限于王族人口群的实际居住区域。若就单个部族而言,王族的实力无疑最强。但是,与广阔土地上众多的特大部族群相比,王权依然是弱小的,是无法直接征服所有“不服”者的。因此,夏王国属下的诸侯政权,由王权直封的很少很少。绝大多数诸侯,都是王国政权对各大部族自发政权的承认而已。惟其如此,中央王权对诸侯的实际控制力很弱,诸侯群对王权的多种威胁则很大。动荡与战争,自然地呈现出多发现象。这种治权松散的早期国家,非常类似于后世所称的邦联制国家。
这一历史进程说明:刚刚从远古社会跨越到国家开端时期的邦联制国家形态,仍然处在多元争端的余波动荡之中,还没有真正稳定地进入成熟的国家文明时代。
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夏政权灭亡了。大禹及夏启开创的夏王国,共传承了17任王。
夏人开创了中国上古族群的国家文明时代,建立了夏王朝,使中国上古文明完成了第一次历史性跨越,对此后中国民族群的国家文明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夏人族群,以大规模长期治水的伟大实践,创立了全人类上古文明中独一无二的井田制,从而开创了极具和谐性的农耕文明形态。此后几千年,中国古典农耕社会之所以具有颠扑不破的稳定性,其根本原因,正在于夏代生成的这种农耕生存方式,已经形成为中国民族一种强大而稳定的历史基因。
(1) 依据白寿彝先生在《中国通史》中的划分,中国的远古时代,是夏朝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上古时代,涵盖了夏、商、周三代及春秋、战国时期;中古则为秦帝国至清时期。社会上常用的太古、亘古、万古等概念,是偏重形意描述的不确定概念,不是历史理论概念。
(2)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科学出版社,1960年,第227页。
(3)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科学出版社,1960年,第128页。
(4) [英]汤因比:《历史研究》,曹未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92—93页及第95页。
(5) 参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128—131页。对于徐旭生先生关于中国远古洪水大劫难的肯定,我是完全赞同的。但是,对于“我国人民性情质朴,幻想力不够发达”的依据性论证,我不赞同。我以为,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后者的状态不是前者是否真实的论据。中国神话与传说所展现的宏大想象力,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是绝无仅有的,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族群对历史事实的记忆具有夸大性的必然缺陷;相反,想象力不发达的民族,其对历史事实的记忆也未必比想象力发达者准确。所以,这是两个不构成逻辑关系的问题。
(6) 《甘誓》的全部文辞是:“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予则帑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