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科学主义

胡塞尔试图通过哲学的沉思来打破物化的魔咒,并试图在“原初给予的直观”中,就像现象学家们喜欢说的那样,“掌握实事本身”。就其自身意图而言,不同于柏格森,这种尝试依然是与科学一致的。胡塞尔虽然使科学服从于哲学的裁决,但他同时也承认科学乃是哲学的理想。由此,他似乎比柏格森更加学院化。尽管有“回到实事”这个口号,但是,在他的文本的最富有成果的部分中,依然遍布着各种形式的、术语学上的区分。他也谈论意识“流”,但他的真理观是传统的,即认为真理是静态的、永恒的。他寻求的是有节制地超越科学:他的优秀的语言陈述能力绝非矫揉造作的。他的思维是非激进的、沉思的,并预先作好准备以面对它所反对的一切东西。然而,由于他并不否认自己与科学的对立关系,而是让其发挥作用,所以他避免了如下非理性主义错觉,即抽象的否定好像已经支配物化了。他明智地拒斥那种态度的苍白的运气,这种态度忽视了对手,却又挪用对手的力量。矛盾越是不可调和地出现在他的哲学中,直观主义忽视了的矛盾的必然性就越是明显,矛盾的无意识的发展就越是接近真理的发展。胡塞尔接受的是物化形态中的思维,然而,他如此坚定地遵循着它,直至这种思维最终超出了自身。他将哲学设想为“严格科学”[6],然而,“一切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以及它们的全部认识组成,正如……科学一样”[7]都将失效。实际上,失效的东西,这不仅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包括含有实事的、“要求自然态度的”[8]的专业科学,同样也包括“作为普遍科学(mathesis universalis)的纯粹逻辑学”[9],在胡塞尔看来,如果没有它,现象学所服从的那种严格科学的概念将是无意义的。作为“绝对起源的存在领域”[10]的思维、意识,是在一种科学理想的优先性之下被处理的,这种理想认为科学是纯粹的研究课题,它是从所有的偏见和理论补充中纯化出来的。但因此,按其本质和可能性,这种思维、意识凝结成了应当从其自身当中产生出来的东西。思维所“观察”的思维被一分为二,即此在的客观因素和进行被动记录的因素的客观性。通过现象学的借自科学的描述形式(它应当对思维没有任何添加),思维本身发生了变化。思维被从思维中驱逐出去了。尽管对自然世界作了还原,但严格来说,这就是物化的实情。“逻辑绝对主义”学说已是这方面的典型。胡塞尔不仅首次集中探讨了这一学说,而且还将它发展为关于观念实事状态的理论,并使之在本质直观的建构中发挥作用,这正是胡塞尔和柏格森所能触及的极限。非理性主义与欧洲理性主义不可避免地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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