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之物化

“思维经济学目标”这一概念是胡塞尔从19世纪末实证主义的认识批判那里拿来的,尤其是马赫(Mach)和阿芬那留斯(Avenarius),而他对这一概念的讨论需要被推进得更远一点才能完全显露出来。但是,他用这一名称来称呼物化的机制,只是为了服从这种机制。“例如像数学学科如何可能这样的问题便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在这些数学学科中,人们不仅仅可以自由自在地调动相对简单的思想,而且可以调动一些真正的思想和千头万绪的思想联系之塔,并且,人们可以通过研究来愈来愈复杂地创造这些思想和思想联系。工艺和方法能够做到这一点。它们克服着我们精神构造的不完善性并允许我们间接地、借助象征的过程,以及通过对直观性、本真理解和明见性的放弃来推导出结果,这些结果是完全可靠的,因为对方法的成就力量的普遍论证为这些结果提供了一劳永逸的保证。”[41]对直观性、理解和明见性的放弃,最为恰当地说明了如下矛盾:数学工作只能通过物化、通过放弃曾被意指之物的现实化来实现,然而同时,它所预设的自身有效性的合法根据是,执行那被它视为污秽而列入禁忌的东西。由于只是描述而非消解这一实情,胡塞尔已经认可了这种拜物教,六十年之后,通过改进了的计算器和致力于此的控制论科学,这种拜物教在其魔力中凸显了自身的虚幻性。他谈及数学的“思想之塔”(这是一个不错的比喻;而这种“思想之塔”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数学中展开的成就是不可能在数学家的运算中实现的,而是在符号之间发生的),由此,数学操作的客观性看起来能够独立于主观思维。那些“塔”是人造物,但它们却将自身呈现为好像自然而成似的。因此,(不妨继续使用这个比喻)古老砖墙被感知为风景的因素,它的社会起源和目的已被遗忘了。但是,这个塔不是石崖,尽管它是由赋予风景以色彩的石头砌成的。胡塞尔认识逻辑学之物化的目的在于“接受”它(这与他的整个方法是相适应的),在于有意再次遗忘已被逻辑学遗忘的东西。这不可避免地与庸俗经济学思维类似,后者将价值归于自在的商品,而不是将之规定为一种社会关系。数学方法之所以是“人工的”,仅仅因为在它之中,思维并未觉察到自身;但是,恰恰是这种“人工性”将逻辑学魔化为第二自然,并赋予它观念性存在的灵晕。为了它,胡塞尔在其哲学中将数学视为前哲学的模型。他并未因“思维机器”[42]的悖谬而感到不快。信誓旦旦的反实证论者与逻辑学家这两重身份以悖谬的方式合而为一,因为他将思维机器的产物(它脱离了具体的执行过程,它是数字概念的普遍的算术符号)定义为“纯粹的运算符号”,即“作为这样一种符号起作用,这种符号的含义仅仅受外在运算形式的规定;任何一个符号现在只被看作某种能够以特定的形式在纸上被操作的东西”[43]。胡塞尔的语言理论依然与逻辑学的筹码(Spielmarke)概念密切相关。在他看来,语言仅仅是“感性符号”,因此是可替换的。[44]逻辑绝对主义扬弃了自身:由于胡塞尔消除了概念的“可明察性”(Einsichtigkeit),概念必然同时变成“外在运算形式”,概念对于实事而言的绝对有效性变成偶然的了。同时,形式的独立化和永恒化(他认为如此就能消除与形式本己意义的对立)切断了被确立为绝对真实的东西与真理观念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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