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原料药质量标准

一、原料药质量标准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原料药的质量标准是药品(制剂)质量标准的基础。通过对药物质量系统、深入的研究,制订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质量标准,并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以控制药品质量,保证其在有效期内安全有效。
要注意的是质量标准只是控制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药物的质量还要靠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工艺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过程的控制加以保证。只有将质量标准的终点控制和生产的过程控制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地控制产品的质量。

二、质量研究用样品和对照品

质量研究一般需采用试制的多批样品进行,其工艺和质量应稳定。临床前的质量研究工作可采用有一定规模制备的样品(至少三批)进行。临床研究期间,应对中试或工业化生产规模的多批样品进行质量研究工作,进一步考察所拟订质量标准的可行性。
新的对照品应进行相应的结构确证和质量研究,并制订质量标准。

三、原料药的质量研究

质量研究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既要考虑一般性要求,又要有针对性。应根据所研制产品的特性(结构特征、理化性质等),制备工艺,并结合稳定性研究结果,确定质量研究的内容,以便充分地反映产品的特性及质量变化的情况。
原料药的质量研究应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分的基础上进行。一般研究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一)性状 1.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引湿性等

为药物的一般性状,应予以考察,并应注意在贮藏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应如实描述。

2.溶解度

通常考察药物在水及常用溶剂(与该药物溶解特性密切相关的、制备溶液或精制操作所需用的溶剂等)中的溶解度。

3.熔点或熔距

熔点或熔距数据是鉴别和检查原料药的纯度指标之一。常温下呈固体状态的原料药应考察其熔点或受热后的熔融、分解、软化等情况。对熔点难以判断或熔融分解的品种应同时采用热分析方法进行比较研究。

4.比旋度

比旋度是反映具光学活性化合物固有特性及其纯度的指标。应采用不同的溶剂考察其旋光性质,并测定旋光度。

5.吸收系数

化合物对紫外-可见光的选择性吸收及其在最大吸收波长处的吸收系数,是该化合物的物理常数之一,应进行研究。

6.其他

(1)相对密度:相对密度可反映物质的纯度。若纯度不够,其相对密度的测定值会随着纯度的变化而改变。液体原料药应考察其相对密度。
(2)凝点:凝点系指一种物质由液体凝结为固体时,在短时间内停留不变的最高温度。物质的纯度变更,凝点亦随之改变。液体原料药应考察其是否具有一定的凝点。
(3)馏程:某些液态药物有一定的馏程,测定馏程可以区别或检查药物的纯杂程度。
(4)折光率:对于液态药物,尤其是植物精油,利用折光率数值可以区别不同的油类或纯杂程度。
(5)黏度:黏度是指流体对流动的阻抗能力。测定液态药物或药物溶液的黏度可以区别或检查其纯度。
(6)碘值、酸值、皂化值、羟值等是脂肪与脂肪油类药物的重要理化性质指标,在此类药物的质量研究中应进行研究。

(二)鉴别

原料药的鉴别试验要采用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的方法,常用的有化学反应法、色谱法和光谱法等。

1.化学反应法

其主要原理是选择官能团专属的化学反应进行鉴别。包括显色反应、沉淀反应、气体生成反应、盐类的离子反应等。

2.色谱法

色谱法是通过比较供试品与对照品在不同色谱条件下的色谱行为(比移值或保留时间)的一致性,来鉴别药品的真伪。色谱法主要包括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薄层色谱法等。
在含量测定或有关物质项下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利用对照品与供试品保留时间相同的特性作为鉴别依据,是非常简洁、高效的。对于保留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梯度洗脱时此种现象更为常见,在操作中可增加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等量混合,进样后出现单一色谱峰作为鉴别依据。薄层色谱法除色谱行为外,还可将斑点颜色作为鉴别依据,可由两个因素把握供试品与对照品的同一性,是一个很好的鉴别方法。

3.光谱法

常用的有红外吸收光谱法和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红外吸收光谱法可反映较多的结构信息,在组分单一、结构明确的原料药鉴别中作为首选,应注意根据产品的性质选择适当的制样方法。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应规定在指定溶剂中的最大吸收波长,必要时,规定最小吸收波长;或规定几个吸收波长处的吸光度比值(峰-峰、峰-谷、谷-谷)或特定波长处的吸光度,以提高鉴别的专属性。一般不宜用220nm以下波长的吸收特性作鉴别。因反映的结构信息少,一般也尽量不用单一吸收峰作为鉴别依据。

(三)检查

检查项目应考虑安全性、有效性和纯度三个方面的内容。药物按既定的工艺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产生需要控制的杂质,包括工艺杂质、降解产物、异构体和残留溶剂等,因此要进行质量研究,并结合实际制订出能真实反映产品质量的杂质控制项目。

1.一般杂质

一般杂质包括氯化物、硫酸盐、重金属、砷盐、炽灼残渣等。对一般杂质,试制产品在检验时应根据各项试验的反应灵敏度配制不同浓度系列的对照液,考察多批数据,确定所含杂质的范围。

(1)无机阴离子:

中国药典纳入的无机阴离子包括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磷酸盐、含磷物质、氰酸盐、碘化物、碘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溴化物、硫代硫酸盐等。可采用药典规定的限度检查方法检测,或采用离子色谱法检测等。

(2)金属离子与重金属:

中国药典纳入的金属离子包括碱金属、碱土金属、铜、锌、镍、铅、铁、硒、砷盐等。可采用药典规定的限度检查方法检测,如重金属限度检查法、砷盐的检测(古蔡氏法和Ag- DDT法);或采用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ICP- MS可用于绝大多数金属元素分析,检测限低,可同时完成多元素的测定,是目前痕量元素分析领域中最先进的方法。

(3)炽灼残渣:

系指硫酸化灰分,以转化为硫酸盐的重量计算,以考察不挥发的各种无机杂质。化合物本身炽灼后应无残留,残留物多为金属的氧化物或硫酸盐。含氟或碱金属的药物用铂金坩埚检测以避免腐蚀。

2.有关物质

有关物质研究是药物质量研究中关键性的项目之一,其含量是反映药物纯度的直接指标。现代色谱法是有关物质检查的首选方法,主要为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气相色谱法和毛细管电泳法。如单用色谱法检查有关物质尚不能满足要求时,还可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检测器/质谱或气相色谱/质谱等方法对被测杂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高效液相色谱法是有关物质检查最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建立主要包括:①收集样品信息:根据药物的化学结构特点及有关物质特性选择分离模式和样品前处理方式。如样品中杂质的含量/浓度范围、分子量、分子结构、溶解性、酸碱性、稳定性、挥发性等。②准备测试样品:对于原料药,可根据其合成工艺,采用各步反应的中间体(尤其是后几步反应的中间体)、异构体、粗品、重结晶母液等作为测试品,进行系统适用性研究。③分离模式的选择:如反相色谱系统、正相色谱系统、离子交换色谱系统等。④色谱柱的选择:根据色谱柱性能参数(键合相、封端、填料基质、颗粒形状、粒径、孔径、比表面积、碳覆盖率、温度范围、pH范围等)选择;按分离规模来选择(内径、上样量、流速、应用范围)。⑤检测器选择:根据化合物的结构,选择检测器。最常用的检测器为紫外检测器(包括二极管阵列检测器),其他常见的检测器有荧光检测器、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电化学检测器和质谱检测器等。⑥优化分离条件:键和相、流动相(pH、缓冲体系、水相有机相比率、流速等)、温度、进样量、样品溶剂等;检测器检测条件,如紫外检测器的检测波长,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的漂移管温度、载气流速等。⑦优化系统配置:连接管线、流通池、检测器数据采集速率等。⑧确定有关物质检查初步方法。⑨有关物质检测方法验证:包括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耐用性等。
具体定量方法有:①外标法(杂质对照品法)-该法定量比较准确,采用时应对对照品进行评估和确认,并制订质量要求;②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该法应对校正因子进行严格测定,仅适用于已知杂质的控制;③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该法的前提是假定杂质与主成分的响应因子基本相同,一般情况下,如杂质与主成分的分子结构相似,其响应因子差别不会太大;④峰面积归一化法-该法简便快捷,但因各杂质与主成分响应因子不一定相同、杂质量与主成分量不一定在同一线性范围内、仪器对微量杂质和常量主成分的积分精度及准确度不相同等因素,所以在质量标准中采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3.残留溶剂

测定残留溶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确定被测的有机溶剂、选择合适的色谱柱、选择满足检测灵敏度要求的检测器、选择合适的进样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等,简单分述如下:
(1)确定被测的有机溶剂:根据制备工艺确定被测有机溶剂的范围。通常应对制备工艺过程中使用的两类以上溶剂和重结晶用溶剂,以及根据工艺特点要求的其他溶剂进行残留量的研究。建议对合成线路最后三步使用的三类溶剂也进行研究,这样能更好地对未知峰进行归属。
(2)选择合适的色谱柱:按照相似相溶的原理选择色谱柱。毛细管柱有极性柱、非极性柱、弱极性柱和中等极性柱。填充柱有高分子多孔小球或涂渍适宜固定液的填充柱。
(3)检测器的选择:一般选用FID检测器,对含卤素的有机溶剂如氯仿等,采用ECD检测器可得到更高的灵敏度。
(4)进样方法:通常情况下,沸点低的溶剂建议采用顶空进样法,沸点高的溶剂可以采用溶液直接进样法,当样品本身对测定有影响时,也建议采用顶空进样法。
(5)供试品和对照品的制备:制备供试品的溶剂的选择应兼顾供试品和被测有机溶剂的溶解度,且所用溶剂应不干扰被测有机溶剂的测定。水是首选溶剂,特别是顶空进样系统。因为水中不含有机溶剂,故干扰较少,且在FID检测器上,以水为溶剂时,各残留溶剂的灵敏度最高。当药物不溶于水时,可加入适当的酸或碱以增加药物的溶解度,最好选用不挥发的酸或碱。以DMF、DMSO等为溶剂时,可加入一定量的水以增加检测的灵敏度,或用盐析的方法增加灵敏度。测定含氮的碱性溶剂时,供试品溶液应不呈酸性,以免被测物与酸反应后不易汽化。对照品的制备方法应与供试品的制备方法相同。
(6)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浓度的确定: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应满足定量测定的需要。限度检查时对照品溶液的浓度可按规定的限度配制,定量测定时按实际残留量配制,浓度相差最好以不超过2倍为宜。
(7)顶空进样法还要对顶空温度和顶空时间进行选择。顶空温度应根据溶解供试品溶剂的特性及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沸点选择。以水为溶剂及测定低沸点残留溶剂时,顶空温度不宜超过85℃;测定沸点较高的残留溶剂时,通常选择较高的顶空温度;但此时应兼顾供试品的热分解特性,尽量避免供试品产生的挥发性热分解产物干扰测定结果。
顶空时间是要确保供试品溶液的气-液两相达到平衡,一般通过测定顶空时间与顶空气体浓度的浓度-时间曲线来确定。注意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必须使用相同的顶空条件。
(8)残留溶剂检测方法验证:包括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耐用性等。

4.晶型

多晶型是指晶体或者无定形结构,也包括溶剂化物和水合物。晶体结构是指在晶格中具有不同的分子排列和(或)构造。无定形结构是由无规则的分子排列组成,不具有可识别的晶格。溶剂化物是晶体结构,含有定量或不定量的溶剂,如果混入的溶剂是水,溶剂化物通常被称为水合物。
一个原料药的不同晶型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化学和物理特性,包括熔点、化学反应性、表观溶解度、溶解速率、光学和机械性质、蒸气压和密度。这些特性可以直接影响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工艺过程,并且会影响制剂的稳定性、溶解度和生物利用度。故应对结晶性药物的晶型进行研究,确定是否存在多晶型现象。对于具有多晶型现象,且为晶型选择性药物,应确定其有效晶型,并对无效晶型进行控制。

5.粒度

用于制备固体制剂或混悬剂的难溶性原料药,其粒度对生物利用度、溶出度和稳定性有较大影响时,应检查原料药的粒度和粒度分布,并规定其限度。
测定方法有显微镜法、电镜法、筛分法和激光光散射法等。

6.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是原料药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通常应作此项检查,特别是制备注射剂用的原料药。
药物的颜色与以下因素有关:①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②制备工艺中的杂质也是药物颜色的重要引入因素;③部分药物在放置过程中,由于氧化、水解,络合、聚合等原因使药物的颜色逐渐加深。因此,颜色(溶液的颜色)检查是药物纯度检查的重要指标,其目的是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微量有色杂质和控制在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有色杂质。
检查方法有对照比色法、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一般来说,对于注射用原料药、易变色的非注射用原料药,均应进行颜色或溶液颜色检查。溶剂尽量选择水,辅助以酸、碱或有机溶剂。一般易溶于水的药物,供试液浓度尽量选择在0. 05~0. 1g/ml之间。

7.酸碱度

是检查药物中的酸碱性杂质。纯净原料药水溶液的pH值应是较为恒定的,但在工艺中经酸或碱处理的药物,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在产品中引入酸碱性杂质。酸碱性杂质的存在,可能影响药物的疗效或稳定性。检查方法有酸碱滴定法、pH值法和指示剂法。
酸碱滴定法是在一定指示剂的条件下,用酸或碱的滴定液(如盐酸滴定液或氢氧化钠滴定液)滴定样品中的碱性或酸性杂质,以滴定液的消耗来检查酸碱性杂质量。
pH值法是通过测定一定浓度供试品溶液的pH值来控制药物中酸碱性杂质量的方法。常用于制备注射剂原料药中酸碱性杂质的控制。
指示剂法是利用酸碱指示剂在不同pH条件下颜色的改变来检查酸碱性杂质的方法。

8.干燥失重

系指药物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至恒重后所减失的重量,通常以百分率表示,是化学原料药的必测项目。其准确的测定影响着化学结构的判断和含量测定的结果。
常压恒温干燥法适用于受热稳定及水分易驱除的药物。干燥剂干燥法适用于受热易分解或挥发的药物,常用的干燥剂有硅胶、硫酸和五氧化二磷等。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熔点低、受热不稳定及水分难驱除的药物。

9.水分

水分含量的多少,对药物的稳定性、理化性状及药用活性等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多数原料药的质量标准中都规定有水分检查项。根据水分子与药物分子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药物中的水分可以简单地分为结合水和吸附水,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
水分的分析方法有费休法、干燥失重测定法、热分析法、单晶X射线衍射法等方法。当样品易溶于甲醇或吡啶,且不干扰滴定时,首选费休法;如果常规试验条件下费休法不适合测定该品种的水分,可以考虑干燥失重测定法,但在方法学研究时,建议采用费休法、热重分析法、差示扫描量热法进行综合分析和验证;对于全新结构的药物,可进行单晶X射线分析,确认样品中水分的结合方式。

10.异构体

异构体包括顺反异构体和光学异构体等。由于不同的异构体可能具有不同的生物活性或药动学性质,因此,须进行异构体的检查。
单用比旋度控制手性药物的纯度不够完善,尤其是在药物本身比旋度数值小以及有多个手性中心存在的情况下,用比旋度控制药物光学纯度有很大误差。为准确提供光学纯度,应采用手性色谱法(手性HPLC及毛细管电泳等)或手性衍生法,所用方法需提供详细方法学研究资料,要注意分离度是否符合要求(建议提供相应的消旋化合物的检测图谱作为佐证),对于含有多个手性中心的化合物,其非对映异构体可通过普通色谱法进行定性或定量,故作为一般杂质处理,以简化研究工作。
手性药物除化学纯度应符合要求外,其对映体纯度应以e. e%值表示(对映体过量%)。质量标准中光学异构体杂质限量建议规定如下:①手性药物的对映体无反作用或仅有轻微毒性时,对映体过量≥98%(即光学异构体杂质限度≤1. 0%);②手性药物的对映体无活性,但副作用也较轻微时,对映体过量≥99%(即光学异构体杂质限度≤0. 5%);③手性药物对映体有严重副作用时,应严格控制对映体纯度,对映体过量≥99. 5%(即光学异构体杂质限度≤0. 25%)。

11.其他

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研究品种的具体情况,工艺和贮藏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设置检查研究项目。如聚合物药物应检查平均分子量等。
抗生素类药物或供注射用的原料药(无菌粉末直接分装),必要时检查异常毒性、细菌内毒素或热原、降压物质、无菌等。
对于多肽药物的一些特点在质量研究中需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在研究时需要增加一些特别的考察项目,例如氨基酸组成分析等;对于一些中、长肽,生物特性例如效价、免疫原性和抗原活性等也有必要进行研究。

(四)含量(效价)测定 1.含量(效价)测定的定义及意义

含量是指药物中所包含的某种有效成分的数量。凡用理化方法测定药物含量的称为“含量测定”;常用百分含量(%)表示。凡以生物学方法或酶化学方法测定药物效价的称为“效价测定”;通常以效价单位(μg/mg)表示。
原料药的含量(效价)测定是评价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主要确定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范围。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原料药的含量(效价)进行研究。

2.标准品和对照品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是以特性量值的稳定性、均匀性和准确性为主要特征。均由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如没有新药对照品,可进行标定研究,作为自制对照品使用。

3.常用含量(效价)测定方法

常用含量(效价)测定方法有化学分析方法、仪器分析方法和生物活性测定方法。

(1)化学分析方法:

化学分析方法是利用物质的化学反应及其计量关系来确定被测药物的组分和含量的分析方法。主要有滴定分析法和重量分析法,也称为经典分析方法。

(2)仪器分析方法:

仪器分析法是以药物的物理性质或者物理化学性质为基础而建立的分析方法。常用的有光学分析法(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荧光光度法、原子发射光谱法和原子吸收光谱法等)、电化学分析法(如电位分析法、库仑分析法等)、色谱分析法(如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毛细管电泳法和超临界流体色谱法等)、质谱分析法等。

(3)生物活性测定方法:

生物活性测定可分为体内测定法、体外测定法、酶促反应测定法和免疫学活性方法等,具体做法可见其他有关章节。

4.含量测定方法的选择

含量测定方法要求简便、快速、易于推广和掌握,同时还要考虑所用仪器在行业的推广使用情况。
设计测定方法时,应根据药物特性、鉴别试验和纯度检查综合考虑,当鉴别试验和纯度检查保证了专属性和纯度的情况下,含量测定方法的选择要着眼于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重复性。
对于组分单一的原料药,可根据药物分子中所具有的官能团及其化学性质,首选精密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的滴定法测定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是含量测定的重要方法,具有高效、高灵敏度、应用范围广、分析速度快等特点。随着高效液相色谱仪在制药企业的推广普及,越来越多的原料药都制订了含量测定的HPLC法。
气相色谱法用于挥发性成分的测定,具有分离效率高、分析速度快、样品用量少和检测灵敏度高等特点。可分离、分析恒沸混合物,沸点相近的物质,某些异构体等。
由于紫外分光光度法的专属性低,准确性又不及化学法,一般不用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若确需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时,可用对照品同时测定进行比较计算,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5.注意事项

滴定法测定含量要注意参加反应的应是药物分子活性部分,而不应是次要的酸根或碱基部分。如采用非水滴定法,用高氯酸滴定其有机碱的含量。
在很多情况下可使用同样方法(如HPLC)测定原料药含量和有关物质。如果认为含量测定采用非专属性的方法是可行的,则需用另一种分析方法来补充完善其专属性。如用滴定法测定原料药含量,应同时选用其他适当的方法测定有关物质。
在鉴别和检查项能够反映手性药物光学特征和光学纯度时,可采用非立体专属性的测定方法,如普通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四、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是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每个检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进行方法验证。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需验证的检测项目分为鉴别、杂质检查(限度试验、定量试验)、含量测定、其他特定检测项目(包括粒径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等四类。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耐用性和系统适用性等。

(一)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表示。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

1.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验证时一般要求分别配制浓度为80%、100%和120%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
可接受的标准: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98. 0%~102. 0%之间,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偏差( RSD)≤2. 0%。

2.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

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
验证时一般要求根据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与质量标准中该杂质的限度分别配制三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例如某杂质的限度为0. 2%,则可分别配制该杂质浓度为0. 1%、0. 2%和0. 3%的杂质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 RSD
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 RSD≤10%。

(二)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离散程度)。精密度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1.重复性

重复性系指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
重复性测定可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3次,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含量/有关物质测定可接受的标准:如配制6份相同浓度的供试品/杂质(一般为0. 1%)溶液,由一个分析人员在尽可能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试,所得6份供试品含量的 RSD ≤2. 0%,杂质含量的 RSD≤15%。

2.中间精密度

中间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实验室,由于实验室内部条件如时间、分析人员、仪器设备改变时测定结果的精密度。验证设计方案中的变动因素一般为日期、分析人员、设备。
含量/有关物质测定可接受的标准:如配制6份相同浓度的供试品/杂质(一般为0. 1%)溶液,分别由两个分析人员使用不同的仪器与试剂进行测试,所得12个含量数据的 RSD≤2. 0%。

3.重现性

指不同实验室之间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三)专属性

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鉴定、检出被分析物质的特性。通常在鉴别、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中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采用的方法不够专属,应另选其他方法予以补充。

1.鉴别反应

鉴别试验应确证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征。专属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而不含被测成分的阴性对照呈负反应,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负反应。

2.杂质检查

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如有关物质、重金属、残留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供试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与共存物质能得到分离和检出,并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比较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的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价的准确结果。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的供试品比较测定结果。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进行比较,对比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也可采用破坏性试验,得到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用两种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比较测定结果。必要时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证明含量测定成分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

4.数据要求

有关物质测定可接受的标准:空白对照应无干扰,该杂质峰与其他峰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 0。
含量测定可接受的标准:空白对照应无干扰,主成分与各有关物质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 0。

(四)检测限

检测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鉴别试验和杂质检查方法,均应测试检测限。该验证指标的意义在于考察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因此对杂质限度试验,需证明方法具有足够低的检测限,以保证检出需控制的杂质。

1.直观法

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检测限的测定是通过对一系列已知浓度被测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并以能准确、可靠检测被测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浓度来建立。

2.信噪比法

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噪声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可检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为3∶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检测限。
基于工作曲线的斜率和响应的标准偏差进行计算的方法也可用于检测限的确定。无论用何种方法,均需用一定数量的试样,其浓度为近于或等于检测限进行分析,以可靠地测定检测限。

(五)定量限

定量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定量限体现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定量检测能力。定量限的确定方法及实验要求与检测限一样,也包括直观法、信噪比法等,常用信噪比法确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为10∶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进行确定。
数据要求:有关物质测定可接受的标准:杂质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大于10。另外,配制6份最低定量限浓度的溶液,所测6份溶液杂质峰保留时间的 RSD≤2. 0%,峰面积的 RSD≤5. 0%。
含量测定可接受的标准:主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大于10。另外,配制6份最低定量限浓度的溶液,所测6份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的 RSD≤2. 0%。

(六)线性

线性系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检测结果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量)直接呈线性关系的程度。
线性是定量测定的基础,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如杂质定量试验和含量测定均需要验证线性。应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并说明依据。
数据要求:应列出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和回归图。
有关物质测定可接受的标准: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以含量为横坐标( x),峰面积为纵坐标( 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相关系数( R)不得小于0. 990, 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 RSD≤10%。
含量测定可接受的标准:在80%~120%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其主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以含量为横坐标( x),峰面积为纵坐标( 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相关系数( R)不得小于0. 998, 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 0%以内,响应因子的 RSD≤2. 0%。

(七)范围

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特定的范围一般从线性研究中得到,并取决于分析方法的预期应用。
确定范围的方法:样品中含有被分析物的量,无论在范围内或在范围末端,该分析方法均能获得良好的线性、精密度和准确度。范围是规定值,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应确定验证的范围和试验方法。可以采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药配制成不同的浓度,按选定方法进行试验。范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如百分浓度)表示。涉及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对范围进行验证,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
含量测定:对原料药的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20%。
杂质定量试验:杂质测定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结果,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面积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

(八)耐用性

耐用性系指测定条件发生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对于可变试验因素的抗干扰能力。开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如果测试条件要求苛刻,则建议在方法中予以写明。通过耐用性评估,建立了一系列的系统适应性参数(如分离度试验),以确保在任何时候使用该分析方法都是有效的。
典型的变动因素包括——供分析用的溶液的稳定性,提取时间。
液相色谱法条件下:流动相的组分变化的影响,流动相pH变化的影响,不同柱子(不同的批号和(或)供应商)、柱温和流速等的影响。
气相色谱法条件下:不同柱子(不同的批号和(或)供应商)、柱温、流速、固定相、担体、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等。
数据要求:溶液稳定性可接受的标准:按照分析方法分别配置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平行测定两次主成分与杂质的含量,然后将上述溶液分别贮存在室温与冰箱冷藏室(4℃)中,在1、2、3、5和7天时分别平行测定两次主成分与杂质的含量。主成分的含量变化的绝对值应不大于2. 0%,杂质含量的绝对值在±0. 1%以内,并不得出现新的大于报告限度的杂质。
HPLC测定有关物质可接受的标准:分别考察流动相比例变化±5%、流动相pH变化± 0. 2、柱温变化±5℃、检测波长变化±5nm、流速相对值变化±20%以及采用三根不同批号的色谱柱进行测定时,仪器色谱行为的变化,每个条件下各测试两次。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杂质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2. 0,杂质峰与其他成分峰必须达到基线分离;各条件下的杂质含量数据( n =6)的 RSD≤2. 0%,杂质含量的绝对值在±0. 1%以内。

(九)系统适用性

对一些仪器分析方法,在进行方法验证时,有必要将分析设备、电子仪器与实验操作、测试样品等一起当作完整的系统进行评估。系统适用性便是对整个系统进行评估的指标。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的设置需根据被验证方法类型而定。
色谱方法对分析设备、电子仪器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所有色谱方法均应进行该指标验证,并将系统适用性作为分析方法的组成部分。具体验证参数和方法参考中国药典有关规定。
数据要求:HPLC测定含量/有关物质可接受的标准:配制6份相同浓度的供试品溶液/杂质溶液进行分析,主峰/杂质峰面积的 RSD≤2. 0%,保留时间的 RSD≤1. 0%。另外,主峰/杂质峰的拖尾因子≤2. 0,主峰与杂质峰必须达到基线分离,主峰的理论塔板数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五、质量标准的制订

(一)质量标准制订的一般原则

质量标准主要由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和限度三方面内容组成。在全面、有针对性的质量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影响,确定控制产品质量的项目和限度,制订出合理、可行并能反映产品特征的和质量变化情况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中所用的分析方法应经过方法学验证,应符合“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原则,而且要有一定的适用性和重现性,同时还应考虑原料药和其制剂质量标准的关联性。

(二)质量标准的内容和限度的确定 1.质量标准的内容

质量标准项目的设置既要有通用性,又要有针对性,并能灵敏地反映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
原料药质量标准中的项目主要包括:
药品名称(通用名、汉语拼音名、英文名)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
分子量
化学名
含量限度
[性状]
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吸湿性
溶解度
熔点
比旋度
吸收系数
[鉴别]
[检查]
酸碱度(主要对盐类及可溶性原料药)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主要对抗生素类或供注射用原料药)
一般杂质(氯化物、硫酸盐、重金属、炽灼残渣、砷盐等)
有关物质
残留溶剂
干燥失重或水分
异构体 对于手性药物,需要考虑对异构体杂质进行控制。
晶型 对于多晶型药物,如果试验结果显示不同晶型产品的生物活性不同,则需要考虑在质量标准中对晶型进行控制。
其他 需考虑对原料药的无菌、细菌内毒素或热原、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等进行控制等。
[含量测定]
[类别]
[贮藏]
[制剂]

2.质量标准限度确定的一般原则

质量标准限度的确定首先应基于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考虑,并应考虑分析方法的误差。在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兼顾流通和使用过程的影响。研发者必须要注意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与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研究样品质量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实际生产产品的质量不能低于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样品的质量,否则要重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质量标准中需要确定限度的项目主要包括:主成分的含量,与纯度有关的性状项(比旋度、熔点等),纯度检查项(影响产品安全性的项目如残留溶剂、一般杂质和有关物质等)和有关产品品质的项目(酸碱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等)等。
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一些常规检查项的限度已经进行了规定,研发者可以参考。对有关产品品质的项目,其限度应尽量体现工艺的稳定性,并考虑测定方法的误差。对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则需要有限度确定的试验或文献依据,还应考虑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临床使用情况等;对化学结构不清楚的或尚未完全弄清楚的杂质,因没有合适的理化方法,可采用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规定的一些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如异常毒性、细菌内毒素或热原、升压物质、降压物质检查等。限度应按照药典的规定及临床用药情况确定。

3.质量标准的格式和用语

质量标准应按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的格式和用语进行规范,注意用词准确、语言简练、逻辑严谨,避免产生误解或歧义。

4.质量标准的起草说明

质量标准的起草说明是对质量标准的注释,研发者应详述质量标准中各项目设置及限度确定的依据(注意列出有关的研究数据、实测数据和文献数据),以及部分研究项目不订入质量标准的理由等。该部分内容也是研发者对质量控制研究和质量标准制订工作的总结,如采用检测方法的原理、方法学验证、实际测定结果及综合评价等。质量标准的起草说明还是今后执行和修订质量标准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