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物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
药品包装材料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药包材可保护药品不受环境影响和保持药品原有属性,便于药品贮藏、运输、销售和使用。药包材一般分为三类:Ⅰ类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包材;Ⅱ类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包材;Ⅲ类指Ⅰ、Ⅱ类以外其他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包材。药包材可吸收药品中的有效成分而降低其疗效,也可释出一些有害物质而损害机体。据报道,包装在聚氯乙烯输液袋中的地西泮注射液,60%的药物活性成分被包装材料所吸附,使其疗效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药包材与一般物品的包装材料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7月20日颁布了《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药包材国家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确保药包材的质量可控性而制订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
一、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目的
药品包装材料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广义来说是指药包材与药物间的相互影响或迁移,它包括物理相容、化学相容、生物相容。选用对药物无影响、对人体无伤害的药用包装材料必须建立在大量的实验基础上。
三、相容性试验的设计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设计要求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提供的是一种试验方法,是一种试验信息的反映,并不单纯作为实验结果的评判,它对于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形式)起指导作用。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稳定性(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是在一个具有可控的环境内,选择一个实验模型,使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互相接触或彼此接近地持续一定的时间周期,考察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是否会引起相互的或单方面的迁移、变质,从而证实在整个使用的有效期内,药物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并能使药物的纯度继续受到控制。
(二)测试方法的建立
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择三批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样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三)相容性试验的条件 1.光照试验
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 ±500l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3.长期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温度25℃±2℃、相对湿度为60%±10%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12个月,分别于0、3、6、9、12月取出,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继续考察,分别于18、24、36月取出,进行检测,以确定包装对药物有效期的影响。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6℃±2℃条件下放置。
(四)特别要求
将供试品置于温度25℃±2℃、相对湿度为20%±5%或温度25℃±2℃、相对湿度90% ±10%的条件下,放置1、2、3、6个月。本试验主要对象为塑料容器包装的眼药水、注射剂、混悬液等液体制剂及铝塑泡罩包装的固体制剂等,以考察水分是否会逸出或渗入包装容器。
(五)过程要求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药物与药品包装容器应充分接触,并模拟实际使用状况。如考察注射剂、软膏剂、口服溶液剂时,包装容器应倒置、侧放;多剂量包装应进行多次开启。
(六)必要时应考察使用过程的相容性
四、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的重点考察项目
(一)包装材料重点考察项目
取经过上述试验条件放置后的装有药物的三批包装材料或容器,弃去药物,测试包装材料或容器中是否有药物溶入、添加剂释出及包装材料是否变形、失去光泽等。
1.玻璃
玻璃材料为最常用的药包材,具有化学性质稳定,阻隔性好、不受大气影响,可随组分不同而调整化学性质和耐辐射性质,以及透明、美观、价格低廉、可回收等优点,因而被广泛用于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和小容量注射剂、大剂量输液、口服液、生物制品及血液制品等领域。玻璃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碳酸钠、碳酸钙。药用玻璃可含用硅、铝、硼、钠、钾、钙、镁、锌与钡等阳离子。玻璃的很多有用的性质是由所含金属元素所产生的,降低钠离子含量能使玻璃具有抗化学性,但若没有钠或其他碱金属离子则玻璃难于熔融;氧化硼可使玻璃耐用,抗热、抗震,增强机械强度。不同成分的材质其性能有很大差别,应重点考察玻璃中碱性离子的释放对药液pH的影响;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不同温度(尤其冷冻干燥时)、不同酸碱度条件下玻璃的脱片;含有着色剂的避光玻璃被某些波长的光线透过,使药物分解;玻璃对药物的吸附以及玻璃容器的针孔、瓶口歪斜等问题。
2.橡胶
橡胶材料主要用于制造药品包装容器的塞和垫圈,第一代用于药用瓶塞的天然橡胶由于会影响药品质量并对人体健康存在隐患,故现已基本淘汰,目前我国正大力推广使用丁基橡胶。药用瓶塞应有高洁净度和低抽提性,以保证药品的纯净。瓶塞在与药物接触过程中,橡胶中的杂质及添加剂会迁移到瓶塞表面或被药物抽提出来,污染或破坏药物,降低药效。鉴于橡胶配方的复杂性,应重点考察其中各种添加物的溶出对药物的作用;橡胶对药物的吸附以及填充材料在溶液中的脱落。在进行注射剂、粉针、口服溶液剂等试验时,瓶子应倒置、侧放,使药液能充分与橡胶塞接触。
3.塑料
塑料常用于片剂、胶囊剂、注射剂、滴眼剂等剂型的包装。塑料材料具有质地轻、可塑性强、美观大方、易于运输、在输液过程中不需补充空气而避免空气污染药液等优点,但密封隔离性和耐热性不如玻璃材料,且价格较高。按材质可分为高、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氯乙烯等。应重点考察水蒸气、氧气的渗入;水分、挥发性药物的透出;脂溶性药物、抑菌剂向塑料的转移;塑料对药物的吸附;溶剂与塑料的作用;塑料中添加剂、加工时分解产物对药物的影响;以及微粒,密封性等问题。
4.金属
金属材料主要用于粉针剂包装的铝盖、膏剂及气雾剂的瓶身以及铝塑泡罩包装的药用铝箔等。应重点考察药物对金属的腐蚀;金属离子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金属表面保护膜在试验前后的完整性等。
(二)药物制剂相容性重点考察项目
取经过上述试验条件放置后带包装容器的三批药物,取出药物,考察药物的相容性,并观察包装容器。
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规定,以上内容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第15号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