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糕風雲」

在一九六零年代,香港仍未有海底隧道,所有車輛都要經汽車渡輪來往港九兩地。當時車輛不像現在的多,但每次「過海」仍起碼要輪候三十多分鐘。當時有空調的車輛不多,故在大熱天時,駕車輪候過海真是一件苦差事。

當時,我是居住在香港島,每次上班都習慣先駕車到中環統一碼頭,把汽車駛上渡輪後,約半小時的船程便可抵達佐敦道碼頭(該碼頭與附近海面現已分別被清拆及填海,發展興建為城市高爾夫球會,以及「擎天半島」等大型私人屋苑),再駕車往油麻地警署。每次下班在佐敦道等候渡海時,必定見有一名用單車售賣大公司(牛奶公司,Dairy Farm)雪糕的小販阿叔穿插於在輪候的車輛中。他是持有流動小販牌照的,所以沒有干犯法紀,反而在炎熱的天氣下向候船者供應解暑食品,自然是受到大家歡迎。我自己或與女友過海時必定光顧他買雪糕或雪條解渴。這位雪糕小販並不知道我是督察,因為我每次到佐敦道碼頭乘坐渡輪往香港時,都是穿便服的。

一天,竟讓我見到那雪糕小販被一同僚帶返油麻地警署,他被拘捕的罪名是「阻街」。我認為他的售賣方式不同其他的小販在鬧市擺賣,算不上是阻街行為,因為阻礙人們在行人道上行走,那才是真正的阻街。況且這位雪糕小販以前從未被拘捕過,這次可能是冒犯了抓他的「差人叔叔」吧。於是我問這位同僚可否將「雪糕佬」這案件交我處理。這警員見是上司要求,又不用「跟手尾」,便樂得做個順水人情,把對方交給我。我問該小販為何被「拉」?果然如我所料,他說是得罪了那位警員,並表示十分抱歉。我也不打算繼續問下去,便在記錄簿上注明已向他作出口頭警告了事。最後,他在記錄簿上簽名後,即道謝離去。

關於此事,我原以為事情已經完滿解決,怎知卻帶來一個頭痛的問題。那位阿叔經過這件事後便認得我。當我每次排隊渡海時,便主動請我吃雪糕,不是請我吃一杯雪糕或一根雪條,而是把五六件雪糕雪條放入紙袋內給我。我一個人怎能一時吞下這麽多的凍品?真是啼笑皆非。有一次,我跟女友渡海,他發現我們兩人,竟把十二件雪糕雪條遞過來,令到我的女友以為他精神有問題。更教人厭煩的是,那「雪糕佬」沒有認真聽取我的勸告,仍不停的送雪糕給我。

接連幾天都是如此,我真的無法忍受,唯有採取「果斷行動」:一天,我在出更時候,帶領了一輛「豬籠車」到佐敦道碼頭執行任務。停車後,特意朝「雪糕佬」那邊走去,即時把他連人帶單車推上「豬籠車」,直嚇得他面無人色,以為我神經失常。在「豬籠車」內,我警告他說,若他以後再送雪糕給我,我會吩咐當日拘捕他的警員天天來找他麻煩。我又對他說,若我要買雪糕,他一定要收錢,否則以後不能在那裏販賣。他見我的神態,知我是很認真的,便發誓以後與我正常交易;這樣,「雪糕風雲」到此才告了結。從此以後,我和那小販阿叔反成了朋友,每次過海都有交談。

一九六零年代末的中環統一碼頭(巴士站右邊)

一九七零年代初的佐敦道碼頭,右上方那艘船便是作者昔日駕車乘搭的同類型汽車渡輪。碼頭前方的行人天橋下的汽車出口處,因作者建議而設置安全鐵欄。(詳見頁62「非常建議贏得青睞」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