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中包含知識

不過,海耶克並不是個一成不變的保守主義者。他留意到,我們的道德和法律守則是會改變的,而實際上,我們的做法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社會就是這樣演變出來的。然而,衡量甚麼東西在將來可行的最佳指引,便是以往曾可行的那些東西。我們所遵循的行動規則至少讓我們人類能發展至今,而我們甚至沒有認真想過。海耶克認為,這些行動規則包含了某些對我們有幫助的智慧或知識。那些企圖摧毀社會秩序,並以自己的藍圖取而代之的狂熱分子,海耶克稱之為建構主義者(constructivists),這些人忽略了已確立的社會規則之中包含着的知識內容,導致自己在執行工作時處於極不利的位置。

我們的社會規則中所包含的知識內容,並不只局限於對個別客觀事實的知識,如某些具體東西的知識。也許更重要的是,這些規則還包含了如何行事的知識。

例如,這類知識可以是我們在學習技術時所獲取到的。技術並不是一套“事實”,我們不可以把它寫下來,然後傳給其他人;技術是很個人的,以術語來說,就是主觀的——在某情況下做哪件事的知識,這是我們每人要自己去學習的。同樣地,海耶克認為,我們的習慣、習俗,甚至乎情緒和姿勢等,都對促成我們的社會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們又不需要理解或解釋這些東西在整體社會秩序中的重要性。反而,我們只不過是在沒多加考慮的情況下,便遵循了這些東西,而它們便會發揮本身的作用,幫助我們繼續向前。

依海耶克看來,這是一個演變進化的過程。如果羣體中,各種各樣的個人行動規則結合起來能產生有利的整體秩序,這個羣體便會變得興盛,能向外擴展,進而取代其他羣體。因此,無論有關的個體是否意識到,他們的行為與整體成功之間的關聯度,這些規則制度都會漸見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