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那天打完架,我心里越想越害怕。一回想起打架的情形,回想起白面少年绅士一次又一次被我摔翻,鼻子流了血,两只熊猫眼,脸上给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在心里责骂自己,感觉自个儿是不会被白白放过的。我觉得头上还沾着那人的血,生怕以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说不上自己该当哪条哪款的罪,该受怎样的惩治,但我心中却十分明白:乡下孩子千万不能在外面招惹是非,不该撞进有钱有势的人家去,不该冲撞勤奋好学前程似锦的少年,否则就会自尝苦果。一连几天,我躲在家里,如果有事非要外出的话,也必定事先从厨房的门口仔细观察一番外面的情况,而且总是胆战心惊,两腿发软,唯恐一出门就被警察抓住。我的裤腿还残存有那位少年的鼻血,只好趁着深夜偷偷洗净来毁灭罪证。手指关节也被他的牙齿碰过,于是绞尽脑汁,想出成千上万个理由,以防万一被强行拉上法庭,也可以把这档子要命的事儿搪塞过去。

我把上次打架的事定性为暴力行凶。转眼又到了约好的日子,又要去行凶现场,我心里惊恐到了极点。伦敦法院雇佣的那帮凶神恶煞的家伙们,会不会埋伏在门口等我呢?郝薇仙小姐会不会因为我在她家行凶打人要亲手报复呢?她会不会穿着寿终正寝的衣服忽然站起来,拔出手枪,让我吃颗子弹呢?会不会有人花钱雇来一批无耻之徒或一大帮杀人犯,躲在酒坊,等待时机,一拥而上把我活活打死呢?我相信那位白面少年绅士具有高尚的品质,他不会唆使别人乱来,我怕的是他家里人不明是非,倘若看到他受伤惨重的模样,势必为了维护家庭的名声向我兴师问罪。

逃避是没有用的。到了约定的日子,我是非到郝薇仙小姐家去不可的,而我最终还是去了。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关于上次打架比武的事并没有掀起任何风波,也没有人提起这事儿,连那位当事少年也无影无踪。我看到花园的门依旧开着,便走进去探寻一番,甚至还到了那所独立住宅跟前,从窗口向里面张望,只见所有的百叶窗都关着,一片死寂,毫无生气。只是上次我们打架比武的角落,尚有些蛛丝马迹,足以证明那位少年绅士确有其人,绝非我白日做梦。当时留下的几处血迹还依稀可辨,我连忙抓了些泥土掩在上面,以免被人发觉。

郝薇仙小姐的卧室和那个放着长桌的房间之间有个宽阔的楼道平台,上面放着一把带滑轮的轮椅,可以从后面推着走,十分轻便。上次我就看到了这把轮椅。而从这一次开始,我就有了一个新的固定差事:郝薇仙小姐扶着我肩膀走不动的时候,就坐上轮椅,由我推着她在房间里兜圈子,还可以过平台,到对面的房间里兜圈子。一圈两圈三圈,不断地循环往复,有时一口气要兜三个钟头,我也数不清究竟兜了多少圈。也就从那天开始,我得隔一天去一趟,时间是晌午,差使是推轮椅,这个活儿差不多干了大概有八到十个月的光景。

时间是人与人之间的润滑剂,接触多了,我和郝薇仙小姐的相处就更和睦随意,她的话也越来越多。我们谈了许多,她问我学过什么,将来有什么打算,等等。我告诉她,我早晚要当乔的徒弟,做一个铁匠。我还告诉她,我什么都不懂,样样都想学。这样说,其实是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提供一点帮助,帮我实现心愿。可她压根儿就没有成全我的意思,反而让我感觉她巴不得我无知无识才好。她也从不给我钱或者别的什么,只是每次去都管我一顿饭。她也没有向我许过任何诺言,甚至连付我干活的工钱之类的话也不曾提过。

艾斯黛娜照样领我进进出出,但再也没有让我亲过她。只不过她这个人反复无常,有时冷若冰霜地冷落我,有时又好言好语地迁就我;有时和我十分亲昵,有时又横眉竖眼地说恨我。郝薇仙小姐偶尔会趁艾斯黛娜不在场时偷偷问我:“她是不是越长越美了,皮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她确实越来越美)。她听我这样回答,就高兴得不得了。我们玩牌时,郝薇仙小姐总是专心致志地瞅着,目不转睛地欣赏着艾斯黛娜的一喜一怒、一颦一笑。遇到艾斯黛娜情绪无常、耍脾气使性子,让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她总是把她的心肝宝贝搂在怀里,在她耳边低声细语。我依稀听见她说道:“捏碎他们的心,你是我的骄傲、我的希望,宝贝,把他们的心捏碎,不要同情怜悯!”

有一天,就在有了轮椅后不久,她坐在轮椅上突然烦躁动怒,把手挥得老高,对我说:“好了,好了,好了!烦死了!你就唱一支歌吧!”

真是出乎意料,她竟然想听歌!唱什么好呢,其实那时我只能唱一首连词都记不全的歌。那是乔在打铁时喜欢断断续续哼的歌,歌中反复吟唱着一句“老克莱门”。老克莱门是铁匠的保护神,铁匠们用吟唱的方式来表达对他的尊重显然有些欠妥;不过就老克莱门和铁匠们的关系而言,歌词却表达得恰到好处。曲调是模仿打铁时的节奏编成的,加了一些词儿,以抒情的方式,反复引出老克莱门这一人人敬仰的名字。比如有这么一节:

“孩子们一起来啊,来打铁呀,老克莱门!
打一锤啊,响一声啊,老克莱门!
用力打啊,加油干啊,老克莱门!
用力打啊,加把劲啊,老克莱门!
风箱拉得响啊,火苗来得旺啊,老克莱门!
劲头是大啊,臂膀是粗啊,老克莱门!
风箱拉得响啊,火苗飞得高啊,老克莱门!”

这歌我只在铺子里哼过,不知在郝薇仙小姐面前能否哼得出来,但我又不能忤逆她的意愿呀!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轻轻地哼起它来。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刚哼了几句,她便鬼使神差地跟着我哼了起来,就像在睡梦中歌唱一般。从此以后,每当推起轮椅,我们就哼这支歌,后来艾斯黛娜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到后来竟慢慢成了我们的必修课。我们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即使三个人的声音合在一块儿,也抵不过这阴森古老宅子里最轻微的风声。

身在这样的环境,我会变成怎样的一个人?我的性格又会被这种环境影响成什么样呢?每当我从那昏暗朦胧的屋子走出,走到光天化日之下,我都两眼昏花,连思绪都是错乱的,这也不足为奇吧?

与白面少年打架的事,一直压在我心里,如鲠在喉,叫我难受。如果不是我最初就胡说八道,扯过天大的谎话,后来又向乔和盘托出,我一定会把打架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乔。但若是我现在再告诉他,他准会认为,我上次胡诌了黑天鹅绒马车,这次无非是再给马车安上一个合适的乘客而已,所以我只字不敢提。还有,自从第一次议论了郝薇仙小姐和艾斯黛娜之后,我就特别怕有人再议论她们,这种顾忌到后来是日甚一日。在这个世界上,我只信任毕蒂,任何事我都要告诉她。我认为不瞒她是理所应当的,而毕蒂呢,不管我告诉她什么,她似乎都能与我有所共鸣。当时我确实愚钝无知,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现在我想我是明白了。

言归正传,这时候我家厨房正开着家庭会议。我心里本来就窝了一肚皮的火,这一来更是充满了愤怒的火焰,要是有一点火星的话,我保准就会哧哧点燃。原来那头蠢驴庞波契克总要多管闲事,晚上来家里和姐姐讨论我的前途问题。说实话,要是我手上有够大的力气,我一定会去把他马车上的车轴给拔出来。这个念头就算今天想起来,我也不会后悔内疚。这个下流坯子简直是愚顽不化:一讨论起这一议题,就非得要我待在他面前,仿佛我就是他用来实验的专属样品。我本来在墙角坐得好好的,他一把揪住我的领子,把我从小凳上拖起来,再把我放到火炉跟前,那架势似乎要把我烤熟吞下,嘴里还说道:“看,夫人,这孩子在这里!这孩子来了,这是你一手带大的孩子。孩子,你抬起头来,你可要感恩把你一手带大的人啊。来,夫人,我们来讨论一下这孩子以后的事吧!”接下来,他又开始胡乱摸我的头发,把我搅得火冒三丈——前面已经提过,打从记事起,我就认为没有人有这种权利,可以随便在我头上东摸西扯。最令我无法忍受的是,我站在他面前还不行,他还非得拉着我的袖管:他要我做出一副愚蠢低能儿的熊样,也许正好可以与他那副模样匹配吧。

接着,他和我姐姐一唱一和,以郝薇仙小姐为话题,尽说些荒唐可笑的废话,尽扯些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比如说她该给我什么好处,该为我考虑些什么。这些话使我痛苦不堪,气得要流下眼泪,恨不得马上出手狠狠揍他个鼻青脸肿。在他们谈话的过程中,姐姐每次提到我时,总要数落一番,那劲头好像要拔我牙齿似的。而庞波契克呢,总是以我的恩人自居,自鸣得意地坐在那里,用轻蔑的眼神瞧着我,俨然我今生今世的富贵幸福,非得仰仗他来一手促成,而我却忘恩负义毫不领情,让他落个费力不讨好的下场。

乔完全把自己置身事外,一般这类的讨论,他基本上是坐在火炉旁一声不吭。但是他们总要谈到他,因为姐姐早就看出来了,乔是不赞成我离开铁匠铺的。按当时我的年龄来说,已足够做乔的徒弟了;因此,只要乔操着火钳,心不在焉地拨弄着炉格中的灰的时候,姐姐便毫不含糊地认为,这种行为是明目张胆地和她作对,然后猛地扑向他,把他手里的火钳夺下丢在一边,随后又是推搡又是抓扯他的头发,非闹个惊天动地不可。从我懂事起,这类讨论没有一次不是以这种难堪局面收场的。一时间,没有了新的话题,姐姐哈欠连连,然后像是忽然间才发现了我似的,向我猛扑过来,嘴里吆喝道:“行了!没你的事了!还不滚去睡觉。一晚上都在为你操心还不够吗?”他们把我烦得要死,却反咬一口,好像是我死皮赖脸地恳求他们来折腾我一样。

这种烦心的日子,从我第一次去了郝薇仙小姐家以来,几乎就没有间断过。在过了好长时间,我本以为还得继续过的时候,谁知有一天,当郝薇仙小姐正扶着我的肩膀走路时,突然停了下来,有些不高兴地对我说道:“皮普,你长高了!”

我用探究的表情望了她一眼,委婉地向她表明:这可是自然规律,是我无法控制的。

当时她没有再说什么,但每隔一会儿就要停下来重新望着我,一脸愁云,怫然不悦。等到了下一次去她家,我照例又去侍候,并像往常一样扶她走到她的梳妆台前,她却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指,说道:

“再把你那铁匠的名字告诉我。”

“小姐,他叫乔·嘉奇里。”

“你就是打算要当他的徒弟吗?”

“是的,郝薇仙小姐。”

“你最好马上就去跟他学手艺。你看嘉奇里是否能带着你们的师徒合同,和你一起上这儿来一趟,你说呢?”

我说,如果要他带着合同来这儿,他一定会感到万分荣幸。

“那么就请他来一次。”

“小姐,约定哪一天来呢?”

“得啦,得啦!我哪知道时间不时间的。请他尽快来就好了,跟你一块儿来就是。”

当晚一回家,我就把口信转达给了乔和姐姐。姐姐听了,立马恼羞成怒,火气比平日还大。她责问我们是不是把她当成放在门口的擦鞋垫子,可以任意踩踏,是谁给我们吃了豹子胆,竟敢如此对她,她倒要请教我们,假若连她都不配到这样的人家去做客,那还有谁配呢。她愤慨地责问了一通后,就拿起烛台向乔摔过去,随即号啕大哭,拿出了畚箕——这一举动永远是一种不祥之兆——围上粗布围裙,开始疯狂地打扫。光是扫地还不足以泄愤,又提了一桶水,拿了板刷来擦洗,弄得我们在里面待不住,只得跑到后院站着发抖,一直熬到晚上十点钟,我们才仗着胆子悄悄溜进屋子;姐姐一看到乔,就问乔当时为什么不讨个女黑奴当老婆,乔可怜兮兮地不敢还嘴,只是站在那里用手摸着他的胡须,垂头丧气地看着我,仿佛真的在思考,若当时果真讨个女黑奴当老婆,说不定比现在的日子畅快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