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像片控制点选刺与整饰

7.8.1 像片控制点的选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控制点应选在影像清晰且交角良好的固定地物交角处或影像小于0.2mm的点状地物中心,且点位地面平坦,高程变化较小;

2 高程控制点应选在高程不易变化且各相邻像片上影像清晰的目标点上。当点位选在高出或低于地面的屋顶、围墙、陡坎等地物上时,应量出其与地面的比高,注至厘米,并详细绘出点位略图和断面图;

3 平高控制点的点位目标应同时满足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对刺点目标的要求;

4 像片控制点应选刺在便于GNSS架站、观测的点位上,且点位实地的辨认精度不应大于0.1mm;

5 像片控制点刺点应刺透,平面点和平高点的刺点误差不应大于像片上0.1mm,不应出现双孔;

6 三角点、水准点、导线点及其他埋石控制点宜刺在航片上,并应绘制点位略图,量注控制点标志与地面的比高应精确至1cm。

7.8.2 像片控制点刺点的整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片的刺点应在正面整饰,航线间公用像片控制点应在相邻航线基本片上转标,并应标注出刺点航线号和像片号,当非同一摄影分区时,前面应加分区号;

2 控制片反面整饰应在选点现场完成,刺点片的反面需加注简要的点位说明,并加绘点位略图或剖面图;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可对点位拍摄;点位说明和点位略图指示方位时,应以像片号字头标定上、下、左、右,并使孔位、点位、说明、略图相一致;

3 控制片的整饰格式应按本标准附录J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