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真实进步指标理论综述

2.1 引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科学衡量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进步,体现发展的可持续性与社会福利的提升成为新时代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真实进步指标(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以下简称GPI)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与方法。

自GPI诞生以来,国际上对其研究与应用日益广泛,在国家/地区真实进步的变化趋势、真实进步的国际对比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成果(Andrade & Garcia,2015;Clarke & Shaw,2008;Costanza et al.,2004;Delang,2016;Hayashi,2015;Kubiszewski et al.,2013;Kubiszewski et al.,2015)。然而,由于GPI体系中包含的指标繁多,且部分指标缺乏统一、标准的测度方式,因此不同研究结果之间难以进行横向对比。

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尝试对中国整体或地区开展GPI测度研究(李刚等,2001;李燕、李应博,2014;Hou,2017)。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的真实进步程度,但其研究或缺乏微观调查数据的支持,或包含的地域范围较小,且缺乏长期坚持,无法进行省际的横向对比,难以产生持久显著的社会影响。

随着GPI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了更加准确地测度GPI,使指标设置更加统一,便于进行对比,在一部分国外学者的提倡下,GPI核算在近年来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核算原则与指标体系设置的调整,亦称GPI 2.0(Bagstad et al.,2014;Talberth & Weisdorf,2017)。当前,国内尚缺乏对GPI 2.0体系的介绍,也鲜有基于GPI 2.0测度的实践。

针对上述情况,本章将主要对GPI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并着重对比GPI 1.0与2.0指标体系之间的差异,并相应提出中国真实进步指标测算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