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帝国视野下的元史与东西文化交流
- 邱轶皓
- 3596字
- 2021-07-13 19:13:35
一、导言
在舒尔曼研究蒙古帝国税收制度的经典论文中,他将蒙古帝国发展进程的“第三阶段”,定义为“本土政治文化传统的大规模复兴时期”[1]。此阶段随各个蒙古汗国地方化进程的迟速而略有先后。在汉地,爆发于1260年的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之间的汗位继承战争,最终以“赞成采用更先进的臣服国家的宗教和政治思想以及治理模式”的忽必烈凭借着汉地人力、物力资源的优势,战胜了他固守“蒙古中心”主义的胞弟[2];并促成了回归汉地传统的元朝的建立。在波斯则要迟至合赞汗(Ghāzān,1295—1304在位)时代。此前,已经有大批旭烈兀家族宗王和依附于他们的蒙古贵族,因为卷入争夺权力的斗争而遭到诛灭[3]。他们的死导致除合赞汗、完者都汗之外的,建筑在婚姻、血缘和身份领属关系之上的旧的权力集团也随之瓦解[4]。从而使更符合波斯—伊斯兰政治理想的制度改革得以展开。至于金帐汗国和察合台汗国,则似乎从未到达过这个发展阶段。
在此期间,无论是在汉地抑或波斯,制度方面都发生了极为相似的变革。其表现通常为:为尽快恢复因蒙古军事征服和大规模分封而造成的经济衰退,蒙古人尝试重建新的中央集权式政府。蒙古帝国前期(窝阔台到蒙哥汗),那种通过特定的行政部门(税收、军事)和中介群体(札鲁忽赤、达鲁花赤),自远居漠北草原深处的汗庭遥控并干预被征服地区事务的间接统治,为直接管理所取代[5]。在汉地,忽必烈所主导的、由其私属怯薛和汉人、色目人幕僚班子整合成而的开平“行中书省”过渡为最高中枢行政机构[6]。另外,自中统初到至元七年之间,大体上仿效汉(金)制的枢密院、御史台、司农司等汉式机构也渐次成立。在伊利汗国中,旭烈兀(Hülegü)时代以来,由代表伊利汗家族利益的蒙古监临官(basqaq)、效忠蒙古人的当地世侯(多数为突厥人)和伊利汗委任的大食包税人(,有时候就是瓦即儿本人)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方式,逐渐向波斯传统的“瓦即儿”(vāzīr,宰相)制度靠拢[7]。另一方面,合赞汗致力于恢复因“定居—游牧民”对立而被严重干扰的农业与税收部门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8]。
此时的蒙古统治者或多或少也意识到,要确保中央集权政府的工作效率,就必须组建起一整套针对当地情况并运转有效的官僚队伍。经许衡等一批潜邸幕僚的长期劝讲,忽必烈对所谓“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的观点[9],渐有会心。由此才有至元二年诏徐世隆等“议立三省,遂定内外官制上之”的举措[10]。在1302年的忽邻勒台大会上,合赞汗也在各级伊斯兰人士和伊朗社团成员面前,宣称自己是“伊朗(Īrānzamīn)全体人民”的保护人[11]。随着官僚系统的恢复,更多提拔自本土社会的精英被吸收进中枢机构。他们多以某种行政才能被拔擢为官[12],虽然从“非蒙古人”那里征召幕僚始于蒙哥汗[13],但就其规模和人员的多样化程度而言,均不能和这个时期相提并论。
蒙古异密和本土官僚之间的关系,在蒙古帝国早期,因为文化性格和身份(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根本对立,不时导致激烈的冲突。这种对立严重削弱了蒙古地方管理的效率,如蒙哥汗时,在汉地“每城置达鲁花赤一员”加以监临,其人“率皆武弁,不习为吏,重以求取为念”,每每因“残暴无状”而造成“百姓骇散,千里萧条”的局面[14]。在与蒙古贵族的冲突中,本土官僚往往处于失势的一方,稍有不慎即身遭杀戮[15]。代表定居社会行政传统的官员,和继承征服者性格的蒙古异密之间的对立,在伊朗一直延续到13世纪后期。667/1268—1269年,畏兀儿官员万家奴(Vangyanū),被阿八哈汗“委任为负责规范法儿思地区秩序的全权长官”[16],由于他的严格管理妨碍了蒙古异密的无度需索,而被后者告发,并遭阿八哈汗惩处[17]。但经过双方长期的调适,在这个时期,蒙古人和本土精英变成于同一个政府机关中共事的同僚,虽然“蒙古人至上”的观念仍普遍存在,不过两者的结合方式却显现出了新的特征。
伴随着大规模的制度恢复,典型的蒙古旧制也不再像前几个阶段那样,占据着整个国家机器的中心地位。它们或被比附成本土传统中固有的形式,或被推移到一个较为边缘的位置上——如元朝制度中,“纯正”的蒙古官制多保留在与皇室事务相关的机构中。但正如舒尔曼敏锐地观察到的那样:复兴的结果,并未导致真正的“汉化”或“波斯化”。例如,在重建的元朝政体中,传统的汉式官僚体制的表现要“更加强力与专制”。虽然他解释道,这是蒙古因素的“移植”(graft onto)所造成的结果[18]。但“移植”说尚要面对以下质疑:首先,它过于注重位于权力顶端的蒙古人集团。但事实上,还有更多同样重要、却无法在本土制度传统中定位的蒙古重臣,其影响力被低估了[19]。更重要的是,即使在并非由蒙古人主持的政府机构内,同样也存在着由于“游牧式”政治观念的泛化而导致对本地传统的背离。所以,我们不妨将这种转变看作是游牧—定居文化互动关系里,一种新模式的起点。
在长期变动的过程中,源自蒙古旧制的因素不仅保留在“典型”的游牧官制中,更依附、融解在本地制度中。而其所代表的草原政治传统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手法,却泛化为主导政治生活的支配性原则。它们支配、干扰着此后的政治进程,进而改变并腐蚀了传统的官僚制精神。在元代,它发育成以汉式行政体制为原型,却不以儒家政治理念和汉地传统为唯一支配手段的政府。而在伊利汗国,联合了蒙古/突厥和大食人的中央政府,只是为波斯蒙古政权瓦解后的数个世纪中,为统治伊朗地区的突厥人政权提供了可资参照的样版。所以我们的考察,尤其需要对那些被认为是“地方化”较为成功的部门中,从汉式或波斯式的制度外壳下,透射出的来自另一种文化传统的制度成分保持足够的警觉。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尝试借助制度的比较,通过蒙古旧制在元朝、伊利汗国、金帐汗国中的延续,来观察它在与地方传统的相互渗透、结合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共性与异相;并且由此追溯各种制度的形成过程;最后,通过观察元、伊利汗国政治制度中的“二元”权力结构,进而讨论蒙古贵族与本土知识官僚的互动关系。
[1]H.F.Schurmann,“Mongolian Tributary Practices of the Thirteenth Century”,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HJAS),19:3/4,(Dec.,1956),p.305.
[2]Igor de Rachewiltz,“Turks in China under Mongols: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of Turco-Mongol Relations in the 13th and 14th Centuries.”,Morris Rossabi ed.China Among Equals:the Middle Kingdom and Its Neighbors,10th-14th Centuri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dition,1983,p.293.
[3]合赞汗是在不无侥幸的情况下,击败并杀死另一位宗王拜都(Bāydū),而登上汗位的。《史集》第三卷,第256—281页。而在其最初在位的一年中,有不下于十五名出自同族的宗王被残忍诛杀。John Andrew Boyle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vol.5,“The Saljuq and Mongol Period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p.381.
[4] 志茂硕敏:《イル汗国におけるモンゴル人》,载《东洋史研究》卷42,(Apr.,1984),第163—165页。
[5]布尔勒曾描述此阶段中蒙古帝国的统治手法为“卫星式”(satellite)管理。Paul D.Buell,“Sino-Khitan Administration in Mongol Bukhara”,Journal of Asia Studies,1981,p.147.
[6] 姚大力:《从大断事官到中书省》,原载《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
[7]《史集》卷三,第104—105页,Ann K.Lambton,“Mongol Fiscal Administration in Persia”(PartⅠ,Ⅱ),StudiaI slamica,1986:64,pp.79-99;1987:65,pp.97-123.Ann K.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Aspects of Administrative,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11th-14th Century,London:IB Taurus,Persian Heritage Foundation,1988,p.61.更为具体的描写见altavārīkh,其“阿八哈纪”中有:“[他]把周边国土委托给异密、篾力和有能力的瓦即儿[代为管理]”(mamālik-i rā ba-amīr’ī wa malik’ī wa wazīr’ī-yi kārdān sipurda būd.)Charles Melville,“From Adam to Abaqa:Rearrangement of Histrory(PartⅡ)”,Studia Iranica,2007:36,text.p.53(案:原文sipurda误写为siburda),trans.p.59.
[8]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26.
[9] 《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
[10] 《元史》卷一六〇《徐世隆传》。
[11] 《史集》第三卷,第324页。
[12] 可参看《中堂事记》列举的,被征召至开平中书省听候选任的士人名单。其选取标准或如王恽所云:“时选至省者,士人首以有无生理、通晓吏事为问,及取要所业文字。盖审夫资身之术或能否,从事及手笔何如耳。”《秋涧集》卷七九《中堂事记》(上)。
[13]Allsen,“Guard and Government in the Reign of The Grand Qan Mongke,1251-59”,HJAS,46:2,1986,p.508.
[14] 《乾隆沙河县志》卷下《秩官志》,引宋子贞:《改邢州为顺德府记》:“是时,顺德九县为户一万五千,皆属达剌罕部。每城置达鲁花赤一员,译言‘监视之人’也。率皆武弁,不习为吏,重以求取为念。故奸吏乘之肆为朘割。百姓骇散,千里萧条,为之一空。”上海图书馆藏刊本。
[15] 例如《世界征服者史》中,阔里吉思的被杀,起因之一就是曾得罪察合台位下某大异密。第561页。
[16]Tārīkh-i ,pp.193-194.
[17]参考: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86.Lambton,“Mongol Fiscal Administration in Persia”(PartⅡ),p.105.Denise Aigle,La Fārs Sous la Domination Mongole,Paris’:Association pour lavancement des études iraniennes,2005,p.120.
[18] “Mongolian Tributary Practices of the Thirteenth Century”,p.306.在这点上,中国史的研究者也有着相似的看法,例如周良霄认为“元朝体制是蒙古旧制和金制的拼凑”。周良霄:《元代史·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19]摩尔根认为蒙古人在日常政务中的作用被低估了,他们有时候也出现在波斯式官僚体系的顶端。“作为统治者的蒙古人保持沉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史料的缘故。David Morgen,“Mongol or Persian:The Goverment of Ilkhanid Iran”,Harvard Middle Eastern and Islamic Review,vol.3,(1996),pp.62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