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蒙古汗国的“二元”构造

1.金帐汗国

布尔勒(Buell)把元代的中书省和枢密院的并立,看作是忽必烈对于蒙古部落传统和汉式官僚政府的“双重继承”。在他看来,枢密院不仅是实际的军事控制系统,而且是部落结构、传统(即论文中的“探马赤军”)的保存者[1]。其观点中有价值的地方在于,他正确观察到“蒙古旧制”并不是平均地被推入定居社会的制度结构中的。在涉及蒙古人特殊权利的地方,转型后所设立的、与之功能相当的机构,并未被真正地被赋予实权。元朝中书省六部中的“兵部”始终是一个架空的机构;而波斯传统中瓦即儿也不再对“军需部”(dīvān)负责。兰普顿认为这是蒙古军队有着自己的组织系统的缘故[2]。但对于像元代政府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国家机器来说,布尔勒的推论又显得过于简单化。我们很容易指出元代枢密院中包含有为数不少的汉、色目人官员。而纵观前人研究成果,我们也很难把枢密院和探马赤军(布尔勒认为其基干由“五投下”组成)简单地关联起来[3]。所以就元代制度本身来考究“游牧因素”的介入方式,是比较困难的。

正如哈赞诺夫曾指出的,那种“纯粹的”(pure form)游牧国家形态,也就是“在游牧人群和定居民之间,存在着一条明显的地理界限”的情况,只有在金帐汗国中才能看到,而在其他蒙古汗国中反倒不具普遍性[4]。当然,也只有在金帐汗国,“游牧的”倾向最终压倒了定居的倾向。那么我们的考察,似乎应该选择远离定居社会文化,保留着蒙古旧制较多的金帐汗国作为起点。

在金帐汗国政治结构中,有一个特殊的权力集团,即“四哈剌出·拜”(Qarachi Bey,土耳其语: Bey)制度。他们在波斯—阿拉伯文献中有时也被称作“兀鲁思别(拜)”(4 Ulus Bek)或“兀鲁思异密”(Ulusamīr[5]。由于典型的“兀鲁思异密”制度,主要出现在伊利汗国和作为其继承国的札剌亦儿王朝,以及稍后入侵波斯的帖木儿王朝中,因此,文献中的“兀鲁思别(拜)”、“兀鲁思异密”应该是波斯—阿拉伯语作家对金帐汗国“哈剌出·拜”的译称。

“四哈剌出·拜”是汗国内最重要的大臣,也构成了其国家机器的基干。沙米卢鲁综合前人的研究,认为“哈剌出”明确地表明了这些人出身平民——也就是“非成吉思汗后裔”[6]。虽然有关“哈剌出·拜”的记载,在金帐汗国时期还远不如在其继承者——诸如克里米亚汗国或帖木儿朝制度中那么常见。但沙米卢鲁归纳相关史料后证明,这个制度的形成明确可以追溯到金帐汗国中期。从“哈剌出”名称本身来看,它所反映出的也更应该是蒙古人,而非突厥人的政治观念。符拉基米尔佐夫把成吉思汗兴起之前的氏族(oboq)分为“那牙惕”(noyad)和“哈剌出”(平民)两个阶层[7],他们之间表现为领属与依附的关系,并一同被包含在以“血缘认同”关系组织起来的部落结构中。而到成吉思汗将全体草原游牧民编入千、百户体制后,原有的部落首领和那颜家族或者被肉体消灭,或者归附前者,成为为全体“黄金家族”(后者有时被称作ulus ejen,“国之主人”)服役的依附阶层。在传统的部落领属阶层跌落出世袭分封体系的顶端的同时,原本居于其下的“哈剌出”的地位反而体现出相应的提升。在蒙古帝国时代,“哈剌出”一语有时“不只意味着与贵族(那颜)相对的普通人,而且也意味着与汗室与宗室相对的一切社会集团”[8]。那颜们被看作成吉思汗直系后裔们的“哈剌出”,而自称是某人的“哈剌出”甚至成为一种荣耀[9],即表示其获得了高于普通官吏的“斡脱古·孛斡勒”(bo’ol,老奴婢)身份[10]。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所谓“哈剌出·拜”正是在蒙古帝国主奴关系背景下,演变而成的对最高级别外姓官僚的尊称。

在突厥—蒙古传统(金帐汗国、察合台汗国)中,“来自不同游牧集团的首领——‘别’,成为了汗国内的支配性的力量。对普通的游牧民来说他们是领导阶层(leading estate),而对于依附于其下的定居民,他们是统治阶级(ruling class)”[11]。所以当沙米卢鲁指出:“在成吉思汗继承国中,他们(哈剌出·拜)属于占据支配阶层(也就是游牧人),而不是被统治者。”[12]在表明他们游牧身份的同时,也就揭示了其所拥有的全部权力根源于部落组织。

关于金帐汗国的“四哈剌出·拜”制度,据斯普勒说:“在金帐汗国,最高管理机关并非掌握在一个人手中,而由四个‘兀鲁思异密’(即“四哈剌出·拜”)所共治。”[13]在金帐汗国中,这四个“支配部族”的首领,构成了与君主相对的“国家顾问”班子。其人数固定为4个,直到金帐汗国后期才增加为5人[14]。而在这四人之中,更有一位权力最大,地位最高者,被称为“众别(拜)之长”(beglerbegbeylerbey[15]。“众别(拜)之长”制度的来源目前还不是非常清楚,俄国学者认为它在乌古思人(Oghuz)政权中就已经存在[16]。它同样也存在于鲁木塞尔柱政权的国家制度中,卡恩(Cahen)推测其或与管理突厥蛮人的事务有关[17]。在蒙古人统治时期,“众别之长”和“众异密之长”(Amīr al-umarā’)、“众官之长”(Mīr-i mīrān),以及“兀鲁思异密”(Ulūs-amīr)或“兀鲁思别”(Ulūsbeg)完全对等。他们通常是指由大汗特别指定的,军队的最高将领[18]。沙米卢鲁归纳“四哈剌出·拜”制度的基本特征有:

1)他们是某个“支配部族”(ruling tribe)首领。

2)作为“支配部族”的首领,他在统治阶层中有自己独立的代理人。

3)四“哈剌出·拜”之长,为“众拜之长”(beylerbey)。

4)他们是军队的最高领袖。

5)对汗的选立有干预的权力。

6)他们均有资格参与新汗登基的仪式。

7)“众拜之长”享有与外国统治者通信、外交之权力。

8)四“哈剌出·拜”可以批准公文,并加以钤印[19]

曾实地游历金帐汗国的马木鲁克旅行家所留下的记述,向我们提供了此制度的概观。如乌马里看到,在别儿哥以及他的继承者时期,可汗的文件需要由“诸后和诸异密一致同意”(wa ittafaqat ārā’alkhavātīn wa al-umarā’)后[20],才能生效。同时,他提到金帐汗国的兀鲁思异密和瓦即儿不像在伊利汗国那样有决策权。访问过月即别汗金帐的伊本·白图泰也见证道:依风俗,苏丹每周五在其大帐中召开聚会。其时苏丹本人、他的众妻子、子侄兄弟们以及大异密们都依次列坐于其下,而跟着大异密的则是军队的长官们[21]。而在稍后几天的另一次宴会时,被安排在苏丹左右手入座的是王子和大异密们,而随其后的则是诸如千户长(amīr-i hazāra)之类的次级军官[22]。以上描述中,那些位于军队诸万户、千户之上的大异密,应该就是“兀鲁思异密(哈剌出·拜)”。

沙米卢鲁更尝试复原月即别汗时期的“四兀鲁思别”的名单。他相信作为在脱脱汗(Toqtaq)死后,支持月即别汗即位[23],并宣誓效忠的忽都鲁·帖木儿(Qutluq Temür)应该是“四兀鲁思别”中居长的那个人。他曾被哈菲兹·阿不鲁称作“月即别[汗]国的中心”(madār-i mamlakat-i[24]。除忽都鲁·帖木儿外,瓦萨甫书提到牙撒·拜(Yasa Bey)同样也是“兀鲁思异密”,而伊本·白图泰则提供了剩下两人的名字:秃鲁黑·帖木儿(Tuqluq Temür)和马合谋·火者(Khvāja)[25]

而他更重要的发现在于,根据克里米亚汗国的文献可以看出,汗国中的“四哈剌出·拜”总是和几个固定的“支配部族”有关,它们先后包括:,Bar1n,Siciut,,Qipchaq,Mang1t[26]。其中多数部族可以追溯到成吉思汗时代,借助《史集·部族志》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辨识出的有:八邻部、昔只兀惕部、阿儿浑、钦察和忙忽惕部等,其中有一些自《秘史》时代以来,就是成吉思汗身边所倚重的部族。但和沙米卢鲁的观点略有分歧的是,我认为在金帐汗国中的这些“支配部族”,与其说是真实的、由出自同族、同血缘的人群组成的“部族”,不如说是指某些出身某“特定部族”,并世袭权力的重臣家族而已。在此“部族”只是指其中的那牙惕家族,而与平民部众无涉。就像在元朝,被时人誉为“亲连天家,世不婚姻”的札剌亦儿部[27],其实只是指木华黎家族一支而已。

那为何后期金帐汗国的史料会显示出如此强烈的“部族”性格呢?我认为,这是因为蒙古人突厥化,并融入更强势的突厥文化的结果。和蒙古人不同,血缘(或拟血缘)的意识,在突厥文化中始终是构建更大的“部族共同体”的主要手法。在此背景下,特定的军事—政治集团也会被披上部族的外衣,如“哈剌兀纳思”(Qarāūnās)原来是蒙古帝国时期的克什米尔万户军人与当地人通婚后产生的后裔,但也形成了类似于部族的共同体。

与蒙古汗国民事机构的官员选拔向定居民中的精英开放,并依赖其运作不同,“四哈剌出·拜”表现出高度的垄断性格,没有一个出自本土的非蒙古—突厥人担任过此职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四哈剌出·拜”是蒙古帝国早期“权威共享”(collegiality)和“平等倾向”(egalitarian tendency)等部落民主精神的延续[28]

在金帐汗国,“瓦即儿”的权限和独立性都要小于伊利汗国。施普勒注意到,金帐汗国的“瓦即儿”往往同时带有“代理人”(na’ib)或“首领官”(mudabbir)这样的头衔[29]。而通过对勘不同史料,我们可以知道,其多由四兀鲁思·拜(四哈剌出·拜)中的一个人统领“瓦即儿”,他也被称作“汗的代理人”(na’ib al-Qān,或mudabbir mamlikatihi,国家的行政首脑)[30]。如果说,“瓦即儿”和“哈剌出·拜”的二元构造,体现了蒙古继承国家中部落组织和官僚机构两个部分的共存,那么这些既具有蒙古异密身份,又代表大汗和蒙古贵族对本土官僚进行监督的人本身,则为了蒙古政治传统和官僚制的结合部。《黑鞑事略》记载大蒙古国时期制度曰:“其相四人,曰按只,曰移剌楚材、曰粘合重山,共理汉事;曰镇海,专理回回国事。”其中,按只(宴只吉歹)在波斯史料中被称为窝阔台的“那颜”(nūyān[31]。他充当着蒙古人在民事行政中枢中的代理人。似可以看作是此类制度最初的形态。

这种“二元”构造甚至影响到了随后莫斯科公国(Muscovy)的国家结构。14世纪的莫斯科公国政治体制中,官僚体系模仿蒙古式中央机构,被分成武官、文职官僚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作为“四哈剌出·拜”制度的对应物,俄语中被称为tysiatskii的那些官员不仅是军队和外交事务的首脑,也在王公赴萨莱汗庭觐见时,全权代理其职责。而与其平行,相当于文职官员首脑的“瓦即儿”的职务,则掌握在被称作dvorskii的官员手中。他们“是和在国家中枢机构中各个部落首领(heads of clans)完全不同的一批人”。在更早一些时候(14至15世纪初),出任此职之人的社会层级并不高[32]

综上所述,我们或许可以推论:“四哈剌出·拜”制度所折射出的,其实是部落政治原则在移入另一种国家结构时,在权力分配模式方面的遗存。而这应该也是全体蒙古汗所共同继承的制度遗产之一。

(表一) 后期金帐汗国政治结构

引自D.Ostrowski,“The Mongol Origins of Muscovite Political Institutions”,有所改动。

2.伊利汗国

由合赞汗发起的改革的根本动机,是基于一个极为实际的目的:恢复自旭烈兀时代以来,已被反复的内战和蒙古人的粗暴管理破坏殆尽的伊利汗国经济[33]。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重建起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税收部门。在宰相拉施都丁的辅助下,中央集权的政府和各个机关得到恢复。在伊利汗后期,代表传统波斯集权政体的“瓦即儿”至少名义上成为了最高行政官员[34]。而随着更多波斯本土官员参与到国家机构里,伊利汗国前期历史中那种随处可见的,构成其军事阶层的蒙古与突厥人,与作为“非蒙古人”的波斯人之间的“二元”对立变得缓和[35]。兰普敦认为,在突厥—蒙古国家社会秩序与结构的恢复过程中,旧有的社会层级也会体现在新的社会结构里[36]。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新的征服者与其带来的新的社会关系,最初只是叠加在其外围,并逐渐渗透入原有的社会结构中去。

对蒙古贵族而言,合赞汗的改革把他们中的许多人推入了官僚体制中。虽然在此前也有少数蒙古人出任原本多由大食人担任的“瓦即儿”或“全权代表”(niyābat-i)一职。拉施都丁载,1283年(683)阿鲁浑汗“下诏委任名唤不花[的异密]为全国的宰相”(va yalīgh vazārat-i mamālik ba-nām-i Būqāgardānīd.)[37]。据《史集·部族志》可知,不花出自札剌亦儿部,是蒙哥汗时期大断事官忙哥撒儿之后,最初曾担任阿八哈的首思赤[38]。另一个例证,则是乞合都汗“委任失乞秃儿为伊朗地方的全权长官”(niyābat-i khud dar mamālik-i Zamīn ba-shīktūr nūyān tūshāmīshī farmūd.)[39]。失乞秃儿同样也出自札剌亦儿部,在伊朗阿尔达比勒(Ardabīl)出土公文中,失乞秃儿被称作是“强有力的异密”[40]。在合赞即位之初,还曾有阿鲁浑·阿哈之子捏兀鲁思(Nawrūz)担任过此职[41]。而斯普勒编制的“首席宰辅年表”中,除上述三人外,剩下的全部是波斯人[42]

这似乎也显示出一种融合倾向——即“真正的”蒙古异密也逐渐开始插手“瓦即儿”(文官)的事务。但有一个无法忽视的背景是:上述三人均直接参与了拥立伊利汗的内战,并倚靠其手中的军事实力助之登基。因此这个“瓦即儿”头衔或许只是一种临时措置。这些人是否如其所顶戴的官衔那样,对实际日常政务有所指画?我们实在不能抱有太高的估计。

在合赞汗改革前的大部分时间里,蒙古异密更多的是充当监督波斯大小世侯,并负责向定居民征收的赋税的八思哈[43]。扮演着外来征服者的角色的蒙古人,和之前进入波斯地区的游牧人相似,“就像油和水一样”无法结合进本土社会里[44]。在其施行管理时所遵循的并非是本地人习知的法规与惯例,而是成吉思汗和后代伊利汗们所制定的札撒(yāsā)与诏令(yarlīgh[45]。在这一时期,蒙古人作为实际权力的掌握者,大多数时候却“隐没”在文献背后。

对比了元代和伊利汗国官僚制首脑的种族构成后,可以发现“有元一代,担任中书宰执(左、右宰相,平章政事)的蒙古人占压倒多数”[46],但在波斯的情况则正相反。这点引起相关研究者的疑惑。而我的意见是,此种差异性并不表明波斯的蒙古人遵循了不同的政治理念。反之,蒙古人在传统中枢机构中的缺席,恰恰反映出,合赞汗改革前伊利汗国的蒙古人属于一个更为封闭、垄断的集团,这使得游牧背景的军事贵族更严格地隔绝于波斯本土官僚之外。

在伊利汗前期,这个军事、政治集团主要由伊利汗本人的怯薛班子构成。上述几位兼任“瓦即儿”的蒙古异密同时也具有怯薛身份。现存关于伊利汗国怯薛的事迹,集中在阿八哈时期。拉施都丁载:阿八哈的七个女儿中有三人的夫婿带有怯薛官职:玉勒·忽都鲁(Yül Qutluq)嫁给宴只吉歹·豁失赤(Qūshchī),脱海(Toqai)嫁给朵剌带·玉典赤(Dūltāy Eyūdūchī),篾力(Malik)嫁给了那海·札鲁忽赤(Nūqāy Yārghūchī)之子秃罕(Tūghān)[47]。而保存在伊斯坦布尔的一份用回鹘式蒙古语记录的,由阿八哈(写于1273年)颁布给当地贵族察察·兀鲁·努鲁·丁(Nūr al-Dīn)的宗教地产(Wāqf)文书中有:

bida edün noyat bügüdebolju gere bolbai.

俺每全体那牙惕,伴当每一处见证教做者[48]

随后并开列了作为“见证人”的蒙古大异密和全体怯薛的名单。为首的四人分别是:撒马合儿、拜纳儿(Baynal)、台亦儿(Tay1r)[49]、阔阔出[50]。除台亦儿(一作“台亦儿·拔都儿”,Bahādūr)原为“客失迷儿(Keshmir)万户府”长官外,拜纳儿亦见于亚美尼亚史家阿堪赤(Akanc’)所著《引弓民族史》[51];撒马合儿出自“槐因·塔塔儿部”(Qo’in Tatar),最初为旭烈兀的阿黑塔赤(akhtachī)[52]。他们应该都是阿八哈在位时最重要的蒙古异密与怯薛长,撒马合儿更是扶持阿八哈即位的“年长的大异密”之一[53]。而紧随其后的则是阿八哈位下各执事怯薛的名录,它们均以如下句式开头:

l.26-26a:noyan:哨卫的名单[54]

l.34::孛可温的名单[55]

l.39::嫩秃赤的名单[56]

l.41:inu:撒马合儿那颜的伴当每;

l.48:Baynal-uninu:拜纳儿那颜的伴当每

其涵盖范围大致包括了阿八哈怯薛中的主要成员。当然,其中大多数人并不见于其他史料。而在命令文书中列举当时在场怯薛名录的做法,和汉地情况相似[57]。由柯立夫译注并公布的一条完者都汗时期的公文题记则表明:在伊利汗国也有着与元代大致相似的怯薛轮值制度[58]。我们甚至能看出,公文中官员的排列次第,和元代内庭奏事时的次序也极为相似:1)出自怯薛的大异密:忽都鲁沙(Qūtlūq-Shāh)[59];2)文职官僚的首脑:“拉施都剌”(Erisidküle<*Rashīd ud-dūllah)[60];3)蒙古必阇赤:剌马赞(Mong.Iramadan<Per.[61]

虽然在合赞汗时期之前,也有少数的蒙古异密拥有“众异密之长”之类的头衔,但“四兀鲁思异密”以一种固定的制度出现在合赞汗之后的蒙古史料中,并作为与民政官员的首领“瓦即儿”相对的,整个官僚集团的顶端和最高军事长官[62],仍使我们能够将之看作此种转折最终定型的标志。

伊利汗国制度中的“兀鲁思异密”(Ulus Amīr)不见于蒙古时代之前的波斯—阿拉伯文献。它同样也不见于早期的蒙古史料,如《元朝秘史》、《圣武亲征录》或《世界征服者史》。从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和这个头衔最相近的称号出现在脱列哥那摄政时期的谷儿只(Georgia)。在1244—1245年间冲制于梯弗利斯(Tiflis)的金第纳儿(dīnār)上均印有如下铭文:“大蒙古国·兀鲁思别。”(Yeke Mongγol Ulus Bek[63]由于西亚地区发行钱币时,有必须印上显示当时统治者名称或头衔、尊号的惯例,所以这枚钱币上的“大蒙古国·兀鲁思别”一定是蒙古在当地的最高军政长官。有学者推测此人是曾主持河中地区政务的阿鲁浑·阿哈(Arghūn[64],但从后来的那些“兀鲁思别”只限于作为军事长官的头衔这点来看,它更有可能指的是拜柱·那颜(Baiju)[65]。拜柱·那颜出身于别速惕部(besüt),在窝阔台时期被派遣至高加索地区[66],出任负责对小亚细亚攻略的全体蒙古军的最高长官。

在现在保存下来的鲁木·塞尔柱政府公文书中,我们曾找到一通当地宰辅写给拜柱,表示臣服的书信,信中称其为“强大的那颜”(Nūyīn-i<Mong.Yeke Noyan[67],而在反映合赞汗改革以后官制的《书记规范》(Dastūr al-kātib)一书中,我们也能看到“强大的那颜及那颜子嗣”(nū’yan wa nū’yan zāda-yi )一名被固定地用来对应更符合波斯语表达习惯的“兀鲁思异密”[68]。所以我们或能推定:“大蒙古国·兀鲁思别(异密)”最初来自对拜柱之蒙古语头衔的直译,尽管其正确的写法应作“*yeke Mongγol ulus-un beknoyan)”。

而“兀鲁思异密”,以及作为四“兀鲁思异密”之长的“众异密之长”等名词较为频繁地出现在合赞汗时期及其后的波斯史料中,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在他主导的改革推动下,蒙古重臣面对越来越快的制度融合,不再像以前那样游离在官僚体系之外,而是迫切地需要从定居社会的政治资源中寻找到能标示自己地位的对应称号[69]

例如:根据《书记规范》中所载的几通《兀鲁思异密任命书》,我们大致能归纳出其职责为:“负责兀鲁思的保卫,封锁敌人[入侵]之门,遮断敌人[的道路]:上述大事,非委诸‘兀鲁思异密’不可[得行]。”(va īnna juz ba-ta’yīn Umarā’ī-yi Ulūs ka ulūs qiyām namāyandva abwāb makhālifān rā munsadd va maghlūq vaānid rā masdūd gardānadmī-sar na-shud.)凡出任此职者,均为“大异密”(amīr-buzurg),其职权所及包括“自密昔儿边境至阿母河谷,自忽鲁模子海岸至铁门的伊朗全境”(dar mamlakat-i īrān zamīn azi wādī-yi Amūyah va az tābāb al- Abwāb[70]。他们是全部军队、万户长的长官。此外,兀鲁思异密还须“一周二次,在大觐见厅与众宰辅、法官、国之重臣们集议;在断事官官厅调查案件”(va har hafta dū rūz dar kiryās-i ba-ittifāq vuzarāva qa va arkān-i daulat dar dīvān-i mushghūl gushta.)[71]。案,《完者都史》中就有“全部那些后妃”(mādar)和拥有“国之重臣”(arkān-i dawlat)[称号]的“那颜·异密们(Umarā-yi Nūyān)”[72]。据此可知,这段文献中的“国之重臣”只是指那些被委以重任的,有着显赫家世(“大根脚”)的蒙古异密,特别是大汗的怯薛。而“断事官官厅”(dīvān-i)是指与宗教法庭相对的“世俗仲裁法庭”。在起儿漫(Kerman)地方史志中,曾提及出身自“哈剌契丹异密”的世侯八剌黑·哈只卜(Baraq-),称:“他的官职一开始是哈思·哈只卜,后来被委以‘约鲁乞和札鲁忽’的长官,习惯上‘世俗仲裁法庭’是这两者的简称”( avvalān dād va pis ba-amārat-i yūlūq va yārghū wa aqāmat marāsim dīvān-isāniyandād.)[73]。如果熟悉蒙古时期波斯文献的写作习惯,可知作者通常会将一个外来语与波斯语连写以表示同一个意思。兰普顿曾据以认为,这是波斯传统的“法庭”被一个由军官主导审判团取代的结果[74]

但稍稍追溯一下蒙古旧制,我们相信这个由“兀鲁思异密”主持,有众宰辅、法官、众蒙古异密参与并作出裁决的法庭,应该来自蒙古旧制中的“大断事官”制度。如《元朝秘史》曾载成吉思汗命令:“宿卫的内,教人与失吉忽秃忽一同断事者。”[75]而窝阔台合罕在处置蒙古官员控诉阔里古思的案件时,曾命令“镇海、台纳儿,和其他一些来自断事官(札鲁忽)[班子]的官员全部坐在一起审查案件”(Qā’ān farmūd tā Jīnqāy va Tāynāl va jami’ī dīgar-i az umarā’ī-yi yārghū īnshā ba-nishastand.)[76]。由作为“大必阇赤”(bitīkchī)的镇海[77],和蒙古异密以及札鲁忽赤官员共同负责裁决,应该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作法。

乌马里《眼历诸国行纪》中对伊利汗国的中枢机构是这样描写的:

兀鲁思异密共有四人,其中[最大]的一位是“众别之长”(beklerbek)。他们四人合称为“在内的异密”(at Umarā,alQūl)。按规定,在发布命令文书(al-Yālīgh wa al-Fūmānāt)时,他们的名字要排在算端名字后面,排在宰相(al-Wazīr)名字的前面。假如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没有参加某次会议,但在发布文件时也要签署上他的名字。

异密们几乎每天都得上朝,在那里按照等级的高低依次坐在已摆好的檀香木椅上,然后宰相就去见合罕。

他特别强调地说道:如果出现了不法行为,只要与军事有关的,就由兀鲁思异密处理,只要涉及财产、民事纠纷等等的,就由宰相处理。

有关财政方面的事务(即所谓的)都由宰相(Wāzīr)提议并决定……那些有关军务方面的规约都得由兀鲁思异密决定[78]

蒙古贵族垄断着对军队的控制,而瓦即儿则主要关注财政事务。但在官僚制顶端,“大部分重要事务和君王的需要由异密和宰相们办理”[79],即由蒙古贵族和文职官僚共同来协商处理国家政务。因此兀鲁思异密得以对行政事务有所干预。

参考李治安对元代怯薛干预朝政的研究,可以看出后者通常是在宿卫之际,以“御前奏闻”、“陪奏”等方式得以实现。同时元代圣旨和官方文书中,也总是把参加陪奏的怯薛和朝廷宰执同书于一纸,体现出对其参预机务的合法权力的认可[80]。而在伊利汗国,蒙古异密同样也拥有并不异于汉地的参政权,此种权力的制度化形式,则表现在伊利汗国的公文制度上。乌马里说:在伊利汗国,“宰相(al-Wazīr)是唯一的一个有权决定文书的人。……正文下面是算端的名字,然后是四个[兀鲁思]异密的名字,最后是宰相的,和?[文书的空处]……另外,宰相要在空格处写上(fulān[81],即‘圣[钧]旨俺的’(这是某某的话)”[82]。《史集·合赞汗纪》中说,合赞汗曾“指定出自四怯薛的四个异密,每人独掌一黑印,以为圣旨钤印”(va chahar amīr rā az chahar kizīg-i aiyan farmūd va har-yik rā Qarā-Tamghā’ī dādatā chūn yarlīgh rā tamghā zunand.)[83]。而完者都时代的圣旨用印情况则是:“苏丹·完者都·马合木让五位异密在圣旨上签署他们的名字,他们的次第是:出班、孛罗、忽辛、舍云赤、也先·忽都鲁。苏丹的瓦即儿是火者·撒都丁。但众瓦即儿的签名要排在其(蒙古异密)后”[84]。和《完者都史》中“国之重臣”名单相对照,原位列第一的忽都鲁·沙已在吉兰(Gīlān)战事中被杀,所以原本位列第七的也先·忽都鲁升至第五,余下的人次序不变。而1305年的阿尔达比尔出土命令文书的起首语如下:

ba-ism-Allāhal-rahīm

以仁慈的安拉之名!

yarlīgh-īn-dīn:

完者都·苏丹圣旨里,

Qutlugh-Shāh Chūpān PūlādSavinj

忽都鲁·沙、出班、孛罗、忽辛、舍云赤

钧旨里,

Sa,ad al-Dīn

撒都·丁钧旨:[85]

此文书实为瓦即儿撒都·丁所发布,对公文最后所钤之印,多位释读者均作“王府之印”(wan-fu-chih-yin[86]。但我们根据元代制度与出土实物可以确定印文当释作“王傅之印”[87]。而另一通忽都鲁·沙颁布文书最后的钤印为“御(右?)枢密使之印”(yu-ch’u-mi-shih-chih-yin[88],“御枢密使”和“丞相”一样,都是由蒙古贵族所垄断的权力核心在汉地制度中的对应官职[89]。它们对稍后我们理解元朝制度中的蒙古因素,有着重要意义。关于伊利汗时期的“众异密之长”和四兀鲁思异密,排比各家史料可知大致有以下几人:

阿八哈汗时期:*孙者。

阿鲁浑汗时期:不花[90]

拜都汗:*脱合察儿[91]

合赞汗时期:*捏兀鲁思,纳邻[92],出班[93]

完者都时期:*忽都鲁·沙[94],出班,孛罗,*舍云赤,忽辛·别,也先·忽都鲁[95]

不赛因时期:*出班[96],舍云赤,亦邻真,忽辛,也先·忽都鲁[97]

(注:加*者,为“众异密之长”)

兀鲁思异密的出现是蒙古旧制在本地官僚制度中的渗透,怯薛及怯薛制度所代表的根源于部落组织的权力核心,只是隐退其后而并没有为其所取代。

《完者都史》中保存了一份伊利汗国后期的蒙古重臣和怯薛名录,而根据名单可以发现:置于整个波斯文官之上的,是怯薛集团和与怯薛保持着密切联系的大异密。在这个集团中,蒙古人占据了绝大多数,接下来才是少量通过与蒙古汗室、重臣家族之间的婚姻纽带联系起来的畏兀儿、钦察人。而所谓“兀鲁思异密”虽然来自和游牧传统截然相反的,中央集权政治改革的产物,但他们在官僚制体系内的地位,以及他们权力分配过程中的垄断性格,无不从原初的游牧官制“悄悄”过渡到新的角色中。因此我们在诸西方蒙古汗国家中所见到的“四兀鲁思异密”制度,实则为古老的“四怯薛”制度投影到波斯—突厥国家结构中的产物。他们是传统上掌握国家核心权力的全体怯薛集团在官僚制中的代表,也是蒙古人根深蒂固的“根脚”观念在国家机器中的反映。如《完者都史》的“蒙古重臣和怯薛名录”中的“阿里·豁失赤”、“忽都鲁·海牙”、“斡鲁朵·乞牙”,均通过“国之重臣”的身份进入伊利汗国官僚体制,却仍保留着标志其身份的“那颜”称号以显示其怯薛身份。

(表二) 《完者都史》所载蒙古异密构成[98]

在后世留下的波斯语行政文献集成中,我们很少能看到关于上述蒙古异密的活动痕迹。即便是《书记规范》中关于蒙古官职的记载,也是经过大幅度简略后的结果。但他们却是整个国家中最有实力的群体。合赞汗改革后,他们有时会直接参与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如忽鲁·铁木耳(Qūr Tīmūr)作为合赞时期“居近效力的众异密”之一(az jumla-yi umarā’-yi qarb mulāzim),也曾受命“管理底万府”(ba-dīvān-i dāshit.)[99]。但他们的重要影响更体现在:从完者都到不赛因时代的重要军事行动中,上述名单中的大部分异密都积极参与其中。其活动的结果往往直接左右着政局的发展,在不赛因时期(1319)由反对出班那颜的蒙古异密发起的叛乱中,前揭“蒙古重臣和怯薛名录”中的阿里·沙、古儿·不花、脱黑马乞扮演了相当积极的角色,也先后因此而被杀[100]。正如梅耶维尔所说的:“在伊利汗国,这些官员及其后裔在史料中的持续性的存在,特别是核心异密家族对内廷事务的长期把持,一直要到1335年不赛因死去为止。”[101]

这些蒙古异密的出身和部族还透露出两个明显特征:其一,他们及其家族均与蒙古诸老千户和怯薛集团有关。如位列第一的忽都鲁·沙的叔父忽儿合秃(Hūlqūtū)曾担任过阿八哈汗的豁儿赤和怯薛长[102]。出班则是拖雷家千户长宿敦(Sudun)那颜之后。第三位忽辛,出自旭烈兀到阿八哈时代“诸斡耳朵之长”(amīr-i ūrdū-hā),出身自札剌亦儿部额勒该(Elgei)那颜和失乞秃儿那颜父子之后[103]。舍云赤·阿合之父瑟瑟·八合失则是阿鲁浑汗的王傅,而据《书记规范》可知,“八合失”(bakhshī)也属于“内廷”官职之一种[104]

其二,他们的权力与大汗本人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并不像元代的四怯薛长总是和特定家族联系在一起,伊利汗国的“四兀鲁思异密”是大汗私人的内庭怯薛集团的代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乌马里书中合称“四兀鲁思异密”作“在内的异密”(Umarā’al-Qūl),此词来自蒙古语“豁勒”(qol),本义为“在内的、中央的”。在成吉思汗时代,由大汗直接领属的诸千、百户民众叫作“在内的兀鲁思”(qol-un ulus[105]。而“大中军”(Uluγ Qol),则是由大汗本人护卫所组成的军力[106]。此词后借入波斯文,如《瓦萨甫史》中有“名为‘大数目’的大中军”(Ulugh Qūl nī Dalāī-yi buzurg)之说法[107]。所以与“豁勒”有关的职务,即表明他们出身“大根脚”,且具有怯薛(内廷)身份。在符合游牧传统的“家产制”国家制度中,和大汗私人关系的远近,决定了他们处在权力结构的哪一端。成吉思汗曾亲口训谕道:“我的散班护卫,在在外的千户上。”[108]而完者都在即位后,就把异密·脱黑马乞(第二十二位)、异密·阿里·豁失赤(第九位异密)、哈剌即·马合谋(第二十三位)、撒鲁罕(二十四位)、塔失木儿(第二十五位),“介绍给自己私相狎近的幕僚班底”(īshān rā anīs-i salvat wa jalīs-i khalvat-i khūd gardānīd.)[109]。上述五人原来应该不是和完者都汗关系最密切的异密(如撒鲁罕来自元朝诸王阿难答手下),但他们由此得跻身更为核心的权力中枢。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来源于“怯怜口”(Mong.k’e’ü,意为“家中儿郎”)的突厥语对应词“额甫·昂兀立”(Turk.ev-ughul)在伊利汗国演化为内廷官职之一;而被符拉基米尔佐夫看作是更受“亲信的那可儿”的“倚纳”(inaq)一词,同样固定为和伊利汗本人保持着亲密关系的人群所顶戴的“官号”[110]。这或许透露出游牧因素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影响:身份及身份依附关系本身,被赋予了实际的政治功能。官员们不仅需要获得官僚等级中的相应位置,也需要在由血缘—身份关系构建起来的谱系中获得定位。这里所谓的身份关系,除了真实或虚拟的血缘(如为皇室同部、同族人)关系外,也包括通过婚姻纽带联系起来的特定的外婚制集团,更包括以统治者私仆、家臣身份而建立起特殊联系的人。他们往往利用与君主的亲密关系,晋身更为核心的权力集团,成为独立于官僚制度之外的群体。在特定的情况下,又通过婚姻手段,使得原来的身份依附关系被蒙上一层“亲属”的脉脉温情[111]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曾把那种与官僚制度相对的,由“统治者通过亲信、食客或者廷臣去执行最重要的举措”,看作是专制政体下“家产制政府”(patrimonial bureaucracy)的典型形态[112]。但在蒙古时代,这种基于身份依附的“家产制”关系,在官僚体系中被制度化。志茂硕敏考察了波斯文献中的“大异密”(amīr-i buzurg),发现在许多场合它对等于“那可儿”(伴当,nūkar)。而作为修饰成分的“大”(buzurg)一词,又固定地与大汗及大汗家族等概念联系在一起。如“大兀鲁思”(ulūs-i buzurg)指大汗直属的领地;“敕使”(īlchī-yi buzurg)指传达大汗口谕的信使[113]。所以大汗所居的斡耳朵,既是最高权力机关,又成为全部政治权力的来源。怯薛集团及其代表人物通过与“大斡耳朵”的天然联系,成为制约本土官僚群体的“半身份性的蒙古贵族集团”。而这种这种与官僚制精神截然相反的,以个人依附为基础,并通过对汗室私务的参与,进而跻身权力核心的方式,则反映出“游牧因素”在诸蒙古继承国家政治机器中的弥散。它不仅存在于蒙古贵族和大汗之间,也成为了黏合蒙古异密和波斯本土官僚的普遍法则。拉施都丁自己承认,忽都鲁·沙是因为曾于怯薛中共事而成为其幕后的支持者[114]。当前者死后,拉施都丁也终于因为缺乏后台而被杀。而在整个伊利汗时期,首席的波斯大臣和最为贵重的蒙古大臣之间总是以这种非“制度化”的纽带联结在一起[115]。如阿鲁浑时期的斡儿都·海牙(Ordu Qiya)和撒都剌(Sa’d al-Daula)、不花和苫思丁(shams alDīn)[116]、乞合都时期的脱黑察儿(Toqachar)和撒都(鲁)丁(Sadr al-Dīn)、合赞汗时期的纽邻·阿哈(Nurin Aqa)和撒都丁(Sa’d al-Dīn),以及完者都时代的忽辛·驸马和泰朮丁·舍兀治等,后者的得势与倒台均与前者支持与否有关,呈现出强烈的依附性。

最后,如果我们有限度地接受本田实信的评价,《书记规范》的篇章结构“如实展示了后期伊利汗们所追求的中央集权国家构造的全貌”[117],即将全体官僚划分为:1.蒙古异密及其僚属(amīr-i Mughūl va atabā’-i īshān);2.宰相、首席财政官及其僚属(vuzarā va Dīvān-i buzurg va );3.宗教官员( Shar’ī)三个部分[118]。那么《完者都史》对蒙古贵族和怯薛集团的描写,则使我们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被覆盖在波斯—突厥式官僚体制之下的,蒙古汗国政权的内部结构。两者之间的差异,体现了真实保留的历史“实相”和理想化的、基于文化传统而编撰的“行政指南”之间的落差。而在看似严整的官僚制外壳下,来自草原旧制的身份依附关系,成为了沟通新旧两个系统的手段。蒙古汗国正是依靠它来实现对于其治下的多元种族、多元文化集团“小心翼翼”地平衡驾驭的。

(表三) 伊利汗国政治结构:参考《书记规范》所载官职制作

[1] 保罗·布尔勒(Paul Buell):《蒙古帝国探马赤军的社会作用》,张凌云译,载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情报所编:《蒙古学译文选:历史专集》,呼和浩特,1984年,第39—44页。

[2]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57.

[3] 忽必烈在即位后曾从诸探马赤军中抽取人员,效仿汉制重组侍卫亲军。据《经世大典·军制》所载,可知其中有“钦察卫、康里卫、阿速卫、唐兀卫”等。而钦察亲军及其将领家族在元中后期政治中的活力,亦非原“五投下”所堪比拟。参考刘迎胜:《钦察亲军左右翼考》,载《元史论丛》第十一期,第10—25页。

[4]Anatoli M.Khazanov,Nomads and Outerside World,Madiso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94,p.242.

[5] 案,“别”(bek)是一个突厥语词汇,有时也写作“拜”(bey),是波斯语“异密”(amīr)和蒙古语“那颜”(noyan)的等义词。

[6]Uli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h.D.diss.,Columbia University,New York.,2002,pp.41-43.

[7] 《蒙古社会制度史》,第112页。

[8] 《蒙古社会制度史》,第118页,注1。姚氏称此为“蒙古帝国内主奴关系的泛化”,《论蒙元王朝的皇权》,载《学术集林》卷十五,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第308—310页。

[9] 《完者都史》中察合台系诸王八剌(Baraq)的异密札剌亦儿歹(Jalayirtay)和诸王钦察(Qipchaq)争吵时,以自己是八剌的“奴仆/哈剌出”为辞。而他事后也确实得到了八剌的袒护。《史集》卷三,第114—115页。

[10] “斡脱古·孛斡勒”在汉文文献中被用作“元勋世臣”的对译。见亦邻真:《关于十一、二世纪的孛斡勒》,收入《亦邻真蒙古学文集》,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00—712页。

[11]Khazanov,Nomads and Outerside World,p.250.

[12]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45.

[13]Bertold Spuler,Die Goldene Horde:Die Mongolen in Ruβland 1223-1502,Wiesbaden:Otto Harassowitz,1965,p.301.

[14]认为:此种制度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始终由“四”人组成。并且它是作为一种原则而被后来的君主所贯彻。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45.

[15]Spuler,Die Goldene Horde,p.302.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41.

[16]如Agajanov即认为:在乌古思人政权中,兀鲁别掌控氏族和部落联盟,而“众拜之长”则统领左、右翼军队。转引自S.G.Agajanov为《中亚文明史》所写章节,第四卷(上),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年,第41页。

[17]Claude Cahen,Pre-Ottoman Turkey:A General Survey of the Material and Spiritual Culture and Historyc1071-1330,trans.by J.Jones-Williams,New York:Taplinger Publishing Company,1968.pp.228-229.

[18]Bertold Spuler,Die Monglen in Iran:PolitikVerwaltung und Kultur der Ilchanzeit 1220-1350,“Das Heer”,p.331.另可参看Peter Jackson为Encyclopaedia Iranica撰写的词条:

[19]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206.

[20]Ibn Fadhl Allah,ed.and trans.by K.Lech,Das mongolische Weltreich:al-Umari’s Darstellung der Mongolischen Reiche in seinem Werk Masalik al-absar fi mamalik al-Amsar,Wiesbaden:Harrassowitz,1968,trans.p.137,text p.66.李卡宁摘译:《乌马里〈眼历诸国记〉(选译)》,《蒙古史研究参考资料》,新编第32—33辑,内蒙古大学蒙古史研究所编,1984年,第102页。

[21]The Travels of Ibn AD1325-1354,trans.by H.A.R.Gibb,vol.2,Leichtenstein:Kraus-Thomson Ogranization Limited,1972,p.483.

[22]The Travels of Ibn ,pp.494-495.

[23]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150.

[24]Abrū,jāmi’al-tavārīkh-i Rashīd’ī,ed.by Khānbābā Bayānī,Tehrān:Shirkat-i,1936,p.147.

[25]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p.153-154.

[26]Tribal Politic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Golden Horde,p.53.

[27] 元明善:《丞相东平忠宪王碑》,苏天爵:《元文类》卷二四。

[28]这方面最重要的讨论参看Elizabeth Endicott-West,“Imperial Governance in Yuan Times”,HJAS,vol.46:2,(Dec.,1986),p.547.

[29]Spuler,Die Golden Horde,p.301.

[30],“TheBeys of the Later Golden Horde:Notes on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Mongol World Empire”,Archivum Eurasiae Medii Aevi,1984:4,p.289.

[31]Haravī,Tārīk-nāma-yi Harāt,p.79.而在亚美尼亚史料中,他被称为“”大元帅(a certain great chief),是贵由派来取代驻守小亚细亚地区蒙古军统帅拜柱(Baiju)的。Kirakos Ganjakets’i’s,History of the Armenians,Chap.55,“Regarding Sartakh,son of Batu”,trans.by Robert Bedrosian,New York,1986.http://rbedrosian.com/.

[32]Donald Ostrowski,“The Mongol Oringins of Muscovite Plitical Institutions”,Slavic Review 49:4,(Win.,1990),p.532.

[33]Spuler,Die Monglen in Iran,p.263.

[34]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61.

[35]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53.

[36]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224.

[37]Джāмu’,Том.3,p.200.汉译本,《史集》第三卷,第188页,译作:“并下诏委任不花为宰相。”

[38] 《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55页。

[39]Джāмu’,Том.3,p.234.汉译本,《史集》第三卷,第223页。“全权的代表[官员]”(niyābat-i)一词,又见于《世界征服者史》。当时阿鲁浑·阿哈派出兀鲁黑必阇赤法合鲁丁·比希昔惕,丞相(瓦即儿)也速丁·塔希耳作为他的“全权的代表[官员]”,负责呼罗珊、祃拶答而的收税官。下册,第579页。

[40]Gehard Doerfer,“Mngolica aus Ardabīl”,Zentralasiatische Studien:9,1975,p.199.案,失乞秃儿为额勒该(ilge,一作:ilge)之后,额勒该家族自成吉思汗时期就是最为重要的老千户之一。虽然失乞秃儿本人在合赞汗时代已经失势,但其家族的影响力似并未削弱。继伊利汗国而起,控制伊朗北部省份的札剌亦儿王朝(Jalayirid)统治者,正是额勒该后裔。参看:Peter Jackson,“JALAYERIDS”,Encyclopaedia Iranica

[41] 《史集》第三卷,第282页。

[42]Spuler,Die Monglen in Iran,pp.238-240.虽然在《世系汇编》中,作者称孙者(Sūghūnjāq)为“众异密与众瓦即儿之长”(amīr al-umarā’va vazīr al-vuzarā-yi Abāqākhān),Shabānkāra’ī,Majma’al-ansāb,p.264.但《史集》和《泄剌失志》都指出,他只是法儿思地区的代理官员(na’ib),所以我没有将其算入其中。

[43]Spuler,Die Monglen in Iran,“Der Tribut”,pp.270-271.

[44]米诺尔斯基(Minorski)形容道:“就像油和水一样,突厥人(Turk)和波斯人(Tazīk)无法自由组合,人口中的这种二元性深刻地影响着波斯的军事和民政机构。”Anonymous.Tadhkirat al-Muluk.ed.and trans.by V Minorsky,London:1943,Appendices,p.188.

[45]《史集》第三卷,第104—105页。阿八哈治理国家时,降旨说:“凡旭烈兀制定的一切法律和他所颁布的各种诏令,都要坚决遵守和履行,严禁更改歪曲。”随后他就把波斯各“行省”(vilāyat)交给蒙古重臣(大多数人为成吉思汗时期的老千户后裔)去管理。法儿思(Fārs)、起儿漫(Kirmān)等地区的世侯则在服从蒙古八思哈(basqaq)和包税人的前提下,得保留部分权利。

[46] 姚大力:《论蒙元王朝的皇权》,第300页。

[47]Джāмu’,Том.3,p.98.《史集》第三卷,第101页。人名与怯薛官名按元代译音用字译出,和汉译本不同。

[48] Emiri Caca Nur el-Din’in 1272 Tarihli Vakfiyesi:Die Arabisch-Mongolische Stiftungsurkunde von 1272des Emirs von Caca Nur el-Din,ed.by Ahmet Temir,Ankara:Türk Tarih Kurumu,1959,p.159,line.22-23.引文据蒙古语译出,并参考原书土耳其语译文。其中,“”gere一词,在《元朝秘史》中作“格列”,意为“光”,此处则参考土耳其语:“tan1k,目击”,译作“见证”。

[49]此人土耳其整理者转写作:Day1r,现据《五族谱》、《贵显世系》中所载“旭烈兀位下异密”名录改正。“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77,text.p.61a.

[50] Emiri Caca Nur el-Din’in 1272 tarihli Vakfiyesi,p.159,line.23.

[51]Grigor of Akanc’,History of the Nation of the ArchersThe Mongols),trans.by Robert P.Blake&Richard N.Fry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4,note by F.W.Cleaves,p.147.

[52]《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80页。“槐因·塔塔儿部”在《五族谱》、《贵显世系》中被写作“Kūyīn Tātār”。“u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83,text.p.66б.

[53]Джāмu’,Том.3,p.《史集》第三卷,第103页。

[54]案,,不见于元代(如《元史·兵志·宿卫》)的怯薛官职。土耳其语整理者译作:“yüzba1,陆军上尉”。我认为这或许与《元朝秘史》中的“察黑都兀勒孙”,旁译为“后哨”一词有关。小沢重男:《元朝秘史モンゴル語辭典》,第二册,第413页。

[55]案,“孛可温”(Per.Būkā’ūl<Mong.),相当于汉文史料中的“孛可孙”,是蒙古军队中的负责军需、后勤的官员。

[56]案,,嫩秃赤,蒙古语,为掌管驻营地点、放牧地盘的官员。相当于突厥语中的“禹儿惕赤”。关于其执掌,可参看《书记及命官文书规范》所载制书。ал-Кāтибал-Марāтuб《书记及命官文书规范》,критич.текст,предисл.и указателиА.А.Али-заде,Tom.2,Москва:Наука,1976,pp.62-63.

[57] 参看刘晓:《元代怯薛轮值新探》,《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191—204页。

[58]Francis Woodman Cleaves,“A Chancellery Practice of The Mongols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s”,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14,No.3/4.(Dec.,1951),p.516.此则史料已经刘晓文指出,第197页。

[59]忽都鲁沙,蒙古忙兀惕部人,是拖雷位下千户长者台(Jadai)的后裔。合赞汗时期他位列蒙古重臣之列,而完者都汗即位初年,他已升任“居众人之首,位列第一”的蒙古异密。“u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94,text.p.746.Tārīkh-i,p.8.另据《史集·合赞汗纪》,忽都鲁沙尝娶乞合都汗之女。第三卷,第219页。

[60]关于“Erisidküle”,柯立夫已指出其前半部分应该是波斯文:的蒙古语拼法,但他没有辨认出此人为谁。我判断此人应该就是合赞汗时期著名的波斯宰相拉施都丁。在《完者都史》中他又称作:“拉施都剌”(Rashīd al-Dawllāh,读若:Rashīd ud-dawllāh>Mong.),此处或有误写。Tārīkh-i,p.44.因为前引《史集》已明确记载了“忽都鲁沙和拉施都丁”曾一同执役于合赞的怯薛中,第三卷,第305页。

[61]剌马赞是伯岳吾惕部(baya’ud)人,曾任阿鲁浑汗的必阇赤。Panjgāna,“u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96,text.p.75a.

[62]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94.Türkische und Mongolische Elemente im Neupersische.vol.1,pp.176-177.Das mongolische Weltreich,“武将归诸兀鲁思异密指挥,文官归宰相管理。”汉译本,第112页。

[63] 此种第纳儿目前已发现多枚,均冲制于脱列哥那摄政时期,其显著的特征是钱币正面为一反身射箭的武士。钱币图片可在“ZENO.RU—Oriental Coins Database”网站上看到。网址:http://www.zeno.ru/.

[64]George Lane,“Arghun Aqa:Mongol Bureaucrat”,Iranian Studies,vol.32:4,Paris:1999,p.461.而Kalbas甚至认为这是指当地的世侯(Malik),Judith Kalbas,The Mongols in Iran:Chingiz Khan to Uljaytu 1220-1309,New York:Routledge,2006,p.182,n.13.

[65]在这点上,我同意爱尔森的观点。参看Thomas T.Allsen,“Changing Forms of Legitimation in Mongol Iran”,G.Seaman and D.Marks eds.,Rulers from the Steppe:State Formation on the Eurasian Periphery.Los.Angeles,Ethnographics Press,1991,p.225.

[66] 《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60、320页。

[67]Osman Turan,Türkiye Hakkinda Resmi Vesikalar:MetinTercüme ve 《突厥赛尔柱政府文书:文本与译注》,TTK Ankara:1958.Türk Tarih Kurumu,Text,p.86.

[68]Nakhchvānī,ал-КāтибТаал-Марāтиб,Tom.1,Часть.2,1971,“avval:dar al-laqāb wa du’ā’-yi abnā’Umarā’-yi Ulūs”(致众兀鲁思异密的荣誉头衔和颂辞),pp.7-8.

[69]本田実信曾检索波斯蒙古史料,发现“兀鲁思异密”不见于《史集》,但频繁出现在后期伊利汗史书,如《选史》(Tārīkh-i guzīda)、《兀外思史》(Tārīkh-i Shaykh Uvays)中。本田実信:《モンゴルの遊牧的官制》,载《モンゴル时代史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1,第96页。但我在与拉施都丁所著《史集》有著較密切史源關係的《五族谱·合贊汗世系》中找到其稱大異密·捏兀鲁思为“大异密”(amīr al-umarā’)。

[70]Nakhchvānī,ал-Кāтибал-Марāтиб,Tom.2,nau’-i awwal,p.10.参考Joseph von Hammer-Purgstall,Geschichte der Goldenen Horde in kipschakDasist:der Mongolen in Russland.Pesth.:C.A.Hartleben’s Verlag.1840.pp.463-516.本田実信,《ジャライル朝のモンゴル·アミール制》,《モンゴル时代史研究》,第83—99页。

[71]Nakhchvānī,ал-Кāтибал-Марāтиб,Tom.2,nau’-i duwwum,p.15.

[72]Tārīkh-i ,p.12.

[73] al-Dīn Kirmānī,UlāUlyā:dar Tārīkh-i Qarākhtāīyān-i Kirmān ki dar 715-720 qamarī 《至尊者崇高的沉默》,Tehrān:Shirkat-i Sahāmī-i Chāp,1949,p.22.关于八剌·哈只卜其人可参看《世界征服者史》下册,第25章,《八剌黑的起儿漫地的征服》,第534—537页。这个词在此被写作“札鲁忽”而不是“札鲁忽赤”,但其意义并无区别。我们可以举出《元朝秘史》中记载成吉思汗任命失吉·忽突忽为“普上的断事官”,使用的也是“Qol-un Jarγu”的写法。

[74]Lambt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Medieval Persia,p.94.

[75] 《元朝秘史》卷十,第234节。

[76]Malikī Juwaynī,Tārīkh-i Jahāngūshā’ī,ed.by Qazvīnī,Leyden:Brill,1916,vol.2 p.233,台纳儿原文作“?arnal”,据校勘记n.6改,根据波斯文文意,我们无法认为镇海和台纳儿也属于札鲁忽赤班子。《世界征服者史》下册,第554页。引文据原文直译,与汉译本不同。

[77]Tārīkh-i Jahāngūshā’ī,vol.2 p.234,又称“镇海和必阇赤们(bitīkchiyān)”,《世界征服者史》下册,第499页。而“и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58,text.p.41a.写作“Jīghān”(《世界征服者史》中镇海之名有时亦缺n,而波斯文中ī和n仅有音点之区别),但是又称其来自altān,故可以推定是同一人。尽管其他的波斯文史料中也有称镇海为“异密”的,,p.31.但我们迄今还未发现明确指其为札鲁忽[赤]的史料。因此至少目前,我们无法取信许有壬:《圭塘小稿》卷十《元故右丞相怯列公神道碑铭》中“为札鲁花赤”的记载。

[78]Das mongolische Weltreich,Text,p.93.“Umarā al-Qūl”()一词,Lech没有译出。此词为蒙古语借词,译作“在内/居中的异密”。汉译本,第112—113页。案,本处汉译文错误较多。

[79] 《史集》第三卷,第358页。

[80] 李治安:《怯薛与元代朝政》,载《元代政治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57页。

[81]为突厥语,意为“话”。就是蒙文命令文书中常见的“üge menü”的突厥语对应词。关于伊利汗国和后续的突厥蛮王朝命令文书(farmān)制度中的,参看Abol al Soudavar,“The Mongol Legacy of Persian Farmāns”,Beyond the Legacy of Genghis Khan,pp.407-421.

[82]Das mongolische Weltreich,Text.p.102.

[83]Джāмu’,Том.3,p.500.《史集》第三卷,第478页。另渡部良子:《〈書記典範〉の成立背景—14世纪におけるペルシア語インシャー手引書編纂とモンゴル文書行政》一文也曾就此加以討論,《史学雑誌》117-7,东京,2002,第1—31页。

[84]Majma’al-Ansāb《世系汇编》,Tehrān:Amīr Kabīr,1984,p.270.

[85]Gottfried Herrmann,Persische Urkunden der Mongolenzeit:Text-und Bibldteil,Wiesbaden:Harrassowitz Verlag,2004 p.79.案,Per.Yarlīghīndīn<Turk..同样的句例见1、10th世纪突厥语译《古兰经》,意为“命令”(Commandment)。Janos Eckmann,Middle Turkic Glosses of the Rylands interlinear Koran translation,Budapest:Akademiai Kiado,1976,p.332.而元代文献中的用例,可见黑城出土文书No.117,“dar arpawāqi’namāyand ”,可译为:“敕令……征收大麦……”日译者认为为突厥语借词:“敕令にて”。吉田順一,チメドドルヅ編:《ハラホト出土モンゴル文書の研究》东京:雄山閣,2008,第224页。它相当于元代公文的起首套语:“皇帝圣旨里,大汗敕令里。”下接发文对象。

[86] “Changing Forms of Legitimation in Mongol Iran”.

[87] 《元史》卷九《世祖本纪》:“(至元十四年)二月丙寅,改安西王傅铜印为银印。”第188页。《平成15~16年东北亚遗迹考古》,收录有一枚1993年发现于吉林郭尔罗斯的八思巴文印章,边款作:“王傅之印”(至元九年颁)。而日本藏元本《事林广记》所载《大元文武官品之图》载:【亲王府品职】,正四品,傅(掌师范辅导、参议可否)。引自宮纪子:《叡山文庫所藏の‘事林広記’写本について》,《史林》,91:3,2008年,第480页。而元廷赐合赞汗为“威靖王”,其品秩适当一亲王。故可确定此印用字为“王傅”。

[88]Persische Urkunden der Mongolenzeit,p.74.

[89]有的学者相信在文书最后署名、钤印的官员都是“兀鲁思异密”,是错误的。上文已指出“兀鲁思异密”是一个世袭、并相当封闭的集团。Christopher P.Atwood,“Ulus Emirs,Keshig Elders,Signatures,and Marrige Parters:the Evolution of a Classic Mongol Institution”,Imperial Statecraft:Political Forms And Techniques Of Governance In Inner AsiaSixth-Twentieth Centuries,ed.David Sneath.Bellingham:Western Washington University,2006,pp.141-173.

[90],书中曾把阿鲁浑汗时期的大异密“不花”称作“兀鲁思的异密、世界的主人和伊朗全境统治者”(Amīr-i Ulūs wa kārsāz-i jahāniyān wa mudabbir-i al-Qālīm-i ),p.56.但此书的血作年代要晚于《史集》,所以未必就是其同时代人的看法。不花是札剌亦儿部斡格来·豁儿赤之子,最初为阿八哈的掌印官,见《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56页。

[91]Tārīkh-i,p.284.脱合察儿出自八邻部分部速合讷惕(Sūqnūt)部族塔木合家族,其父忽秃·不花那颜是“有威望的大异密”,见《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63、310页。

[92]иззалб-анса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генеалогuu)”,pp.93-94.

[93]Abū Bakral-Ahrī,Tārīkh-i Shaykh Uvays,trans.by J.B.Van Loon,s-Gravenhage,1956,trans.p.48.text.p.146.

[94]Tārīkh-i Guzīda,p.607.忽都鲁·沙是忙兀惕部者台那颜的族人。《史集·部族志》称者台是唆鲁禾帖尼别吉与拖雷诸子的近臣。其兄忽勒合秃·豁儿赤(Hūlqūtū)曾任怯薛长。《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303页。

[95]Tārīkh-i ,vol.4,p.467;,p.274.瓦萨甫称他们为“大那颜”(Nūyān-ān-i buzurg’),位于众异密(umarā’)之上。

[96]Tārīkh-i ,vol.5,p.620;Tārīkh-i Shaykh Uvāys,trans.p.51.text.p.155.

[97],p.357

[98]Tārīkh-i ,p.12.

[99]и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84,text.p.75а.

[100]参看Charles Melville,“Abū Sa’īd and the Revolt of the Amirs in 1319”,Denise Aigle ed.L’Iran Face a La Domination Mongole,Teheran:Institutde Recherche en Iran,1997,pp.89- 120.

[101]“The Keshig in Iran:the Survial of the Royal Mongol Household”,p.154.

[102] 《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303页。

[103] 《史集》第一卷,第1分册,第152页。

[104] ал-Кāтиб ал-Марāтиб,Tom.2,pp.39-45.在元代,“八哈失”同样属“通籍禁门”的内廷官职。其职事乃是为君王“恒侍左右,诵说经典”,“以文学备顾问”,通常此种职事也是世袭的。忽必烈朝的回鹘人大乘都先为忽必烈文学侍从,后为皇孙阿难答师。其子大理都以文学供奉入侍裕宗(真金);大慈都则效力于忽必烈身边。参程钜夫:《雪楼集》卷八《秦国先墓碑》。

[105] 《元朝秘史》续集卷二,第269节。

[106] 《元朝秘史》卷九,第226节:“这些做我护卫的人,以后教做大中军者。”

[107]Tārīkh-i ,p.51.

[108] 《元朝秘史》卷九,第228节。

[109]Tārīkh-i ,pp.28-29.

[110]《书记规范》一书中,收有给“君王的近幸与宠臣加封荣誉称号”(Dar al-Laqāb wa ad’iyah-yi wa muqarabān-i pādishāh)的制书。Nakhchvānī,Дасm алКāтиб,Tom.1,Часть.2,p.48.

在元代的汉文史料中,“倚纳”出现的次数较少。但直至元末,它仍被用来标示那些居于大汗侧近而拥有特殊身份的群体。如权衡:《庚申外史》卷上:“国师又荐老的沙、巴郎太子、答刺马的、秃鲁帖木儿、脱欢、孛的、蛙林、纳哈出、速哥帖木儿、薛答里麻十人,皆号‘倚纳’。”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叛党告迁地”条亦有“延祐间,倚纳脱脱公来为浙相”之记载,第30—31页。

[111]上表中的出班、亦邻真、脱欢等人都曾与伊利汗家族有着固定的婚姻关系:旭烈兀长妻脱古思(Toguz)合敦就是克烈部人,亦邻真则是脱古思合敦的侄子,《史集》第三卷,第20页;出班之女八合答·沙(Baghdād Shāh)则嫁给了末代伊利汗不赛因,“изз ала-нсабПрославляющее генеалогuu)”,trans.p.100.

[112] 马克斯·韦伯:《官僚制》,《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文集》,阎克文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8—189页。

[113] 志茂碩敏:《モンゴル帝国の国家構造》,《モンゴル帝国史研究序說:イル汗国の中核部族》,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5年,第447—475页。

[114]Джāмu’,Том.3,p.326.“他(忽都鲁·沙)对我(拉施都丁)说:‘咱俩彼此曾共执役于怯薛(dar yikbūda-īm),从来没有发生过误会以致受到委屈。’”《史集》第三卷,第305页。案,此句汉译本译作“咱俩彼此是同学”,去原意较远,今据原文直译。

[115] Charles Melville,“Wolf or Shepherd?Amir Chupan’s Attitude to Government”,p.85.

[116]《史集》第三卷,第189—190页。Tārīkh-i Shaykh Uvays,pp.40-41.

[117] 本田実信:《ジャライル朝のモンゴル·アミール制》,第86页。

[118]Nakhchvānī,ал-Кāтибал-Марāтиб,Том.2,pp.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