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问题指向

法兰克福学派在当代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影响非常之大,从不同的立场来审视其历史影响,也会得出不同的评价结论。这里,我们先就其历史贡献方面进行述评,其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差异、其社会批判理论诸多方面的缺陷问题,将在后文各章展开详细分析。

一 对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反驳

恩格斯在晚年回顾他与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唯物史观时多次指出,年轻一代中许多人用经济决定论、物质生产力的一元因素来概括唯物史观,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对于这个误解,甚至早年的他本人和青年马克思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这种表述是非常耐人寻味的,因为其中包含着微妙的自我批评。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的一个共同思想特点,就是对经济决定论进行单纯的否定。这种单纯否定,只是在矫枉过正的意义上才具有一定合理性。这一点,是我们在阐发其理论指向之前应当明确的。

我们认为,概括来说,经济决定论既不是唯物史观的本质,同时又在唯物史观的初创时期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确实体现了唯物史观(初步理论规划)的本质,因此评判经济决定论不应简单使用“对”抑或“错”的形而上学思维,而应当作历史的分析。

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等思想家启蒙工人阶级,这种思想运动本身是植根于经济活动的。工人阶级觉悟的形成离不开思想家,但先进思想觉悟并不是天才人物头脑自生的,而是植根于时代的土壤。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以资本为核心的经济活动操作社会历史的运动。工人阶级作为一个独立政治主体的出现和发展,本质上都是经济运行的产物。没有资本主义经济和工人阶级的存在,就没有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从这个意义上看,20世纪发达工业社会当中群众革命意识的消解,不是像法兰克福学派所想象的那样“证伪”了经济决定论。相反,是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经济决定论中的合理因素。法兰克福学派,乃至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对于原典马克思的偏离,归根结底取决于西方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变化,而不是理论家的主观态度等等。

另一方面,经济决定论作为对唯物史观的机械决定论色彩阐释,本身既不符合唯物史观的本真精神和实际发展,也不符合发达工业社会对群众进行再启蒙的思想任务,因此法兰克福学派对之进行的批判又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和现实针对性。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兴起,都与第二国际到苏联官方对马克思思想的固有阐释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马克思主义起源于对第二国际及苏联马克思主义解释模式的批评。卢卡奇、科尔施、葛兰西等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的观点有一项共同之处,就是反对第二国际理论家的经济决定论,而特别突出无产阶级革命意志的重要性。法兰克福学派在这一点上同于西马早期代表的思路,强调经济决定论的伪马克思主义性质,并相应提升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反思性质的理解模式。

在第二国际理论家当中,以经济决定论来理解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一个普遍的阐释路径。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晚年时所反思的,对于他们的学生的这种理解模式,他们俩是负有一部分责任的——换言之,在他们的著作表述中甚至在思想实质中,确实有时生发出一种用经济原因来揭示所有社会现实的倾向。这里,我们暂且抛开这点不谈,而是集中看第二国际理论家关于经济决定论的典型观点。如保尔·拉法格认为,“是经济的必然性而不是自觉的或不自觉的正义观念引导人类前进”,“我们是共产主义者,因为我们相信在资本主义生产的经济力量必不可免地要把社会引到共产主义。”[57]从政治主张的宣传策略来看,坚信资本主义必然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论断是极其重要的,它是针锋相对地反对资产阶级永恒化资本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的一个武器。但是,从理论上用经济必然性(且是排除了任何自觉的或不自觉的道德性的自然必然性)来保障历史的演进,实质是架空了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

因此,第二国际理论家的经济决定论往往是建立在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本体论阐释基础之上的。这是因为,只有以物质本体论作为新世界观的基石,才能从中引申出经济运行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必然性进行的结论。进而,才能保证共产主义必然取得资本主义的革命结论。但是,这里隐含的理论设置却是,革命成了顺其自然的、与人的能动性无关的行为了。法兰克福学派对于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批判,首先就从铲除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自然唯物主义式理解入手。如弗洛姆认为,“尽管从哲学的意义上讲,马克思是一个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者,但他确实对这些问题不感兴趣,也就很少谈到这些问题。”[58]由此,弗洛姆将马克思的思想与本体论唯物主义的关系进行了区分,实际也就等于取消了用自然唯物主义(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等等在实质意义上都是自然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石的地位。这也就意味着,第二国际对于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不存在一个保证历史唯物主义的天然合法性的辩证唯物主义,不存在一个类似于牛顿力学规律的自然规律来保障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然来临。

这样一来,第二国际理论家的经济决定论的哲学基础就被抽空了。法兰克福学派并不限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重新阐释,他们还直接对经济决定论本身进行了瓦解,其主要着眼点就是通过强调工人阶级的主观意识状况对于革命行动的影响,来证伪经济决定论的合理性。第二国际理论家梅林认为,“工人阶级挣脱雇佣劳动制的桎梏的要求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历史上必然的。”[59]从真实的历史来看,工人阶级确实自诞生之日起就对于资本家的剥削与压迫进行着或明或暗、或强或弱的反抗,但是工人阶级的觉悟形成与思想家的启蒙密不可分。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工人境况的同情、哀叹、揭示、启发、鼓动、领导等等,是历史上工人运动的直接动因。如果说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揭示了工人因物化意识所导致的被动状况,那么法兰克福学派则进一步针对发达工业社会对于工人阶级革命意志的消解,来阐发了革命迟迟无法发动的精神原因。又如,第二国际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认为,“社会的心理始终符合社会经济的目的,始终适应社会的经济,始终由社会经济所决定。”[60]这是经济决定论的典型表达方式。但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等人所要表达的,正是社会心理对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斗争等等的能动作用一面,这是法兰克福学派对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在反驳过程中的积极的贡献,当然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法兰克福的思想家们纠正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同时也不慎与第二国际一样陷入困境,学派在指责第二国际的同时,使自身也走向了观念决定论。总之,对于第二国际理论家经济决定论的反驳,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重要思想主张。

二 对上层建筑重要作用的咏叹

反驳与批评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同时必然会遥相呼应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法兰克福学派所深度咏叹的上层建筑对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唯物史观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规律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对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反驳,就势必要从其相称的层面来论证上层建筑的不可或缺性。

在关于上层建筑重要作用的看法上,与梅林、普列汉诺夫、拉法格等人不同,第二国际理论家卢森堡有着较为敏锐的观察。卢森堡在与伯恩施坦的论战中,并未一味贬低其社会改良主张的软弱性、妥协性,而是客观地分析了伯恩施坦改良主张的社会现实基础。卢森堡指出,“资本主义发展本身使国家的本质有了重大的改变,因为它不断扩大国家的作用范围,不断给国家担负新的职能,特别在经济生活方面使国家的干预和统制越来越重要了。”[61]正是资本主义国家职能的扩大化,使其在一定限度内弥补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缺陷,从而给予资本主义发展以很大的推动与保障作用。可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已经出现了重视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功能变化、上层建筑职能增强的思想动向。

在整个法兰克福学派当中,最为重视研究晚期资本主义国家职能变化的理论家是哈贝马斯。甚至可以说,哈贝马斯在政治上走向许多人所诟病的右倾,与其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解密不可分。哈贝马斯认为,“有组织的资本主义或由国家调节的资本主义等说法是指这样两类现象:它们可以归之于积累过程的高级阶段:一方面,是指经济的集中过程和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劳动市场的组织化,另一方面,则是指这样一个事实:随着市场功能缺口的不断增大,国家开始对市场进行干预。”[62]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守夜人而存在,国家要最小化而社会则任其自由发展,这是亚当·斯密为现代社会所设定的基本公设。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在带来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的同时,又带来了经济危机、两极分化、社会动荡、道德沦丧等等一系列危机,并不断激化阶级矛盾,使得工人运动一波又一波地展开,严重地触及了资本主义统治的根基。正是经济上的调节需要,政治上的稳固统治需要等等,使得晚期资本主义国家职能不断增强,其阶级压迫一面更多地通过文化工业、社会福利等措施来重新显现,而其社会管理职能一面则不断加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带来了民主程度的提升、劳动群众基本权利的改善。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则敏锐地洞察到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又一重新变化,即政治化的社会领域的产生。哈贝马斯写到,“社会的国家化与国家的社会化是同步进行的,正是这一辩证关系逐渐破坏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础,亦即,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从两者之间,同时也从两者内部,产生出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这一领域摆脱了‘公’和‘私’的区别。”[63]这也就意味着,传统上关于资本主义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社会之间截然不同的看法已经过时了。在晚期资本主义的国家生活中,已经没有了所谓公与私的明晰界限。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正在社会领域内发挥着一种新的作用机制,它将市民社会的机制融入国家政权之中,同时又将市民社会进一步资本主义政治化。法兰克福学派对于晚期资本主义上层建筑变化的分析,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又是蕴含着不同的情感态度的。如果说哈贝马斯始终把自己表现为一个客观、冷静、理性地进行手术刀式分析的研究者,那么像弗洛姆、马尔库塞等人则从批判的冷峻角度看待资本主义政治的异化性质。如弗洛姆就谈到,“不仅物的世界变成人的统治者,人所创造的社会政治环境也变成了他的主人。”[64]由此,其表达了对于资本主义政治的犀利的批判立场。

三 对意识形态研究的伸扩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中,意识形态与政治法律制度共同构成了上层建筑(广义的)。上一问题我们分析了法兰克福学派对于资本主义政治法律制度机构(狭义的上层建筑)研究的深化拓展。与之相呼应,对于意识形态研究的伸张,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又一个理论贡献和历史功绩。

黑格尔哲学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理论渊源之一。黑格尔关于精神现象的思想,构成了法兰克福学派意识形态研究的一个立足点,法兰克福学派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甚至往往正是通过阐发黑格尔思想的方式而展开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著名的主奴辩证法思想,构成了法兰克福学派意识形态领域研究的一个支点。黑格尔在分析人的自我意识的矛盾及其斗争与和解的过程中,借主人与奴隶的辩证关系展开了论述。尽管形式上是借此来作为自我意识运动规律的一种表述,但这种表述本身却成为马克思阶级斗争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黑格尔谈到,“就奴隶来说,主人是本质。”[65]奴隶作为奴隶,并没有完全的、独立的人格,他只是凭借主人这一本质规定而存在的。没有主人,奴隶就将成为失去本质的虚无。这种意识状况对于奴隶是消极的,甚至是不堪忍受的。由此,主人的存在成为奴隶的福音,主人就是上帝,而奴隶只有在服务献身于主人的情况下才拥有自身的存在事实。

但是,黑格尔通过劳动——历史过程的介入,改变了主人与奴隶的这种依赖关系。黑格尔写道:“在主人面前,奴隶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外在的东西或者与自己不相干的东西;在恐惧中他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潜在的;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66]奴隶直接服务的对象是主人,但奴隶直接劳动的对象则是自然、土地。由于自然、土地遵循着春种秋收的逻各斯,因此这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自然反应对于奴隶而言进行了一次具有震撼效应的启蒙,使得奴隶首次认识到自身的力量,认识到自己并非出于自由世界的彼岸,而是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现实地改变自然、从而确证自身存在的主体。

阿多诺在《主体与客体》一文中,继承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思想,深刻地阐发了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主体与客体的意识关系问题。阿多诺认为,传统哲学关于主体与客体的二分是建立在理性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哲学则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角度,重新规划了二者的关系,将二者视为互相设定、无法独立成立的辩证双方。现代哲学家如海德格尔等人,尽管也主张取消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但他的论证思路是确立一个作为实体的主客体中介。这种将中介实体化的思路是行不通的,因为依照这种逻辑,从主体到达中介还需要中介来过渡,由此就进入到了黑格尔所批判的单调的循环、恶的无限。[67]因此,真正达到对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理解,只有从马克思的社会实践视野入手才能达成。

阿多诺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分析入手,揭示了主体与客体发生分裂的现代社会根源。由于现代社会表面上是一个个单子式个人通过商品交换关系的联合,因此每个人作为交换的主体都设定自己是一个先于交换关系的存在,因此设定交换关系及其交换物、交往的对方等等,都是与自身不同的客体性存在。这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主客体分离的重要根源,它与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之间既有历史关联性,又有着巨大的差异,具有清晰的时代含义。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多诺等人通过对于意识形态形成机理的研究,深化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相关思想,并赋予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以富有时代意蕴的内涵。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8]马克思关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是双重的,一是揭露了统治阶级所宣扬的普遍思想的特殊本质,二是揭露了这种思想的现实利益根源,即围绕统治阶级利益而展开的某种精神现象学。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特征一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当中重新确立主体与客体的二分意识,二是将眼前的统治秩序永恒化,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揭露的,“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69]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其早期代表人物,对于资产阶级的这种历史终结论的幻觉进行了犀利的嘲讽与揭露,因此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重要发展资源。

四 对社会发展模式的总结与反思

1.对发达工业社会深刻变化的总结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之一,法兰克福学派对于当代发达工业社会的深刻变化有着系统的总结概括。这些总结尽管立足点不一、具体结论不一,但都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社会现实发展的批判性研究。因此无论对于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实践,都具有较强的启示借鉴意义。

首先,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敏锐地洞察到发达工业社会不同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剥削方式特征。在马克思的时代,资本家剥削工人主要依靠绝对剩余价值剥削来进行,“资本的经常趋势就是把工作日延长到体力可能达到的极限,因为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增加,剩余劳动,从而这劳动所创造的利润也将同样增长。”[70]而在当代发达工业社会,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日益成为主要形式。资本更多地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过程中降低劳动力价值,进而获取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同时,对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强化和应用,构成了整个资本主义发达工业社会生产最重要的杠杆。[71]科学技术以一种表面上是中性的客观对象的方式,成功地实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秩序的合法化外观,并且使实证主义成为一种泛化的意识形态。

其次,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敏锐地洞察到发达工业社会不同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阶级结构特征。在马克思的时代,“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72]尽管实际社会生活非常复杂,但三大阶级的基本结构是清晰明朗的。到了发达工业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股份制的普遍执行,使得资本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发生分离,使得资本家集团形成了纯粹食利阶层与从事经营管理劳动的阶层。这一变化非常重要,加之技术专家地位的不断上升,甚至形成了伯纳姆所称的“经理革命”,形成了加尔布雷斯所称的“新工业国”。又如,体力劳动工人的数量比例下降,脑力劳动工人的数量比例上升,蓝领白领化、白领金领化的现象使得劳动群众彻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意志不断弱化,革命为具体地争取某项权利所取代。法兰克福学派成员据此甚至得出了工人已经不再是革命阶级的结论。[73]尽管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但其所揭示的事实变化却足以引起社会主义者高度重视。

最后,法兰克福学派根据发达工业社会变化所引起的思想反应,概括了整个晚期资本主义时期的精神状况。在资本家集团方面,历史终结论甚嚣尘上,福山、哈耶克、弗里德曼等人的自由主义观点以绝对真理而自居。如福山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工业社会视为人类历史的最完善状态。他写道:“人人相同、人人平等的国家建立在开放并公开的原则(指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立宪过程中实行的原则)的基础上。”[74]美式民主成为他心目中的普世原则。自由主义思潮侧重于经济领域,实证主义思潮侧重于哲学领域。但在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看来,二者具有以发达工业社会既得利益者利益为基点的同一性,即对于现实采取绝对肯定的、单纯辩护论的态度。与之相敌对的,就是法兰克福学派提出的批判理论、否定的辩证法、大拒绝等等。这些否定性理论从字面看来有偏激的倾向,但如果从理论与现实的实际关联入手来考察,却能够发现正是这些看来有些夸张的言论,才更加锋利,才能够在冰冻三尺的资产阶级实证主义意识形态深处(这种意识形态已经通过生活条件的改善、保障程度的提升、大众文化的洗脑等等,成功地控制劳动群众的头脑)豁开一个个裂口。因此,对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的我国来说,法兰克福学派关于资本拜物教的批判,尤其具有警示意义。

2.对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的反思

法兰克福学派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性学派,而整个西马的共同点之一就是对于东方社会主义——斯大林模式的反思。身处西方社会的法兰克福学派,具有双面作战的维度:向西批判资本主义发达工业社会,向东批判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由于思想自由、开放,法兰克福学派对斯大林模式的批评较比卢卡奇直接得多、深入得多。但也由于缺乏足够的了解与同情,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又时而脱离苏联国情,陷入抽象人道主义的空疏谴责之中。这正反两方面经验,都值得正在深化改革的中国人深长思之。

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认为,苏联马克思主义是变了种的、变了味的另类马克思主义,不符合马克思的本原精神,却又强行以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继承人自居,因此不可避免地使自己陷入理论与实践的明显冲突之中。马尔库塞专门撰文《苏联的马克思主义》中写道:“苏联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在列宁所解释的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开始形成的、没有回到原来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去。”[75]马尔库塞心目中的马克思主义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特征,但苏联却将马克思主义变成经济决定论、革命形而上学、新型专制政体等等。所以,在马尔库塞看来,“事实上,不管它的‘水平’如何,这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一直是政治体系中的主要成就之一,当然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也一直存在着。”[76]为了解除理论与实践中的矛盾,为了使人民群众信服这种版本的马克思主义的合理性,苏联官方费尽心思地使用各种术语进行强行辩护,但实际效果是人民群众对于现实越来越失望,进而对于这种扭曲的理论越来越质疑。假作真时真亦假,本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被当成愚民的说教,这是造成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重要思想原因。

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认为,苏联马克思主义在革命胜利后,异化为新的统治机构。革命的初衷是解放广大劳动者,结果却因为政权的异化而变成了社会阶级的翻烙饼,新的统治者重新把劳动群众置于奴役地位。弗洛姆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一书中写道,“像苏联那样作为一个资本家的国家,对马克思来说丝毫也不比私人资本家更受欢迎。”[77]“实际上,用马克思的观点来看,在俄国的‘社会主义’的工厂中,在英国的国有工厂中,或在美国的诸如‘通用汽车公司’那样的工厂中,工人的境遇在本质上是相同的。”[78]弗洛姆的意思是,苏联以社会主义国家自居,表面上是反对资本主义的、与资本主义不共戴天的。但这个国家的性质同样是对于劳动群众剩余劳动的无偿榨取,因此就其国家的经济性质而言,与资本家如出一辙。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假设马克思在世,就一定要向苏联这个作为资本家的国家投下理论匕首。这种批判视角显然是从人道主义甚至是从抽象人道主义出发,他并未充分考虑到苏联的具体国情、面临的外敌入侵威胁、新生政权为了能够存在下去所不得不采取的一系列牺牲群众利益的方式方法。

作为学院派知识分子,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较少地考虑苏联时期的危机四伏所造成的国家焦虑。斯大林反复告诫苏共领导干部:“必须记住而且时刻不要忘记,资本主义包围是决定苏联国际环境的基本事实。”[79]如果说在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中,劳动群众确实没有过上马克思所设想的真正社会主义的生活,那么其原因是历史的、具体的,不能完全归结为苏共的执政失误。当然,就法兰克福对于斯大林模式弊端的犀利批评而言,我们还是能从中找到坚定走改革开放道路的理论支持,而这就是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积极因素的一类。


[1][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前言第1页。

[2][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6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0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84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6卷(1),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9页。

[7]傅永军:《法兰克福学派的现代性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8][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9][德]马克斯·霍克海默:《独裁主义国家》,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96—97页。

[10][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3页。

[11][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前言第1页。

[12][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1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2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16]参见陈士部《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历史演进》,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7][德]阿克塞尔·霍耐特:《权力的批判——批判社会理论反思的几个阶段》,童建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8页。

[18][德]Rainer Forst:《Das Recht auf Rechtfertigung.Elemente einer konstruktivistischen Theorie der Gerechtigkeit》(福斯特:《论证的权力——构成主义正义论的要素》),Suhrkamp,2007年版。

[19]曹卫东:《法兰克福学派研究近况》,《哲学动态》2011年第1期。

[20][英]Giddens,Anthony 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1990.Stanford,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27.

[21]参见谢永康《批判理论的范式转型及其问题——重思“后形而上学思想”与“否定的辩证法”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22][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71页。

[23]王凤才:《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24]参见胡大平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资本主义理解史-第五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0页。

[25][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页。

[26][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68—169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页。

[2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87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8页。

[30][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75页。

[31][德]马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熊伟、王庆节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8页。

[32][美]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33][德]G.Simmel.The Philosophy of Money.Tom Bottomore and David Frisby.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07/1978,p.152。

[34][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64页。

[35][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36][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37][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6页。

[38][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页。

[39][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页。

[40][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76页。

[41]衣俊卿、丁立群、李小娟、王晓东:《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4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43][美]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0页。

[44][美]詹明信:《意识形态诸理论》,俞吾金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9页。

[45][法]路易·阿尔都塞、[法]艾蒂安·巴里巴尔:《读 〈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6页。

[46][德]马克斯·霍克海默、[德]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47][德]马克斯·霍克海默:《人的概念》,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77—178页。

[48][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49][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50][德]特奥多尔·W.阿多诺:《弗洛伊德理论和法西斯主义宣传的程式》,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86页。

[51][德]特奥多尔·W.阿多诺:《弗洛伊德理论和法西斯主义宣传的程式》,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84页。

[52][德]特奥多尔·W.阿多诺:《弗洛伊德理论和法西斯主义宣传的程式》,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84页。

[53][德]特奥多尔·W.阿多诺:《弗洛伊德理论和法西斯主义宣传的程式》,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89—190页。

[54][美]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刘林海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版,第5页。

[55][美]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刘林海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版,第6页。

[56]胡大平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资本主义理解史-第五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57][法]拉法格:《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王子野译,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15页。

[58][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4页。

[59][德]梅林:《保卫马克思主义》,吉洪译,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3页。

[60][俄]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读本》,王荫庭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91页。

[61][德]罗莎·卢森堡:《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徐坚译,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2页。

[62][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63][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1页。

[64][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5页。

[65][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9页。

[6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1页。

[67][德]特奥多尔·W.阿多诺:《主体与客体》,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01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2页。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7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页。

[71][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导言第8页。

[7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1页。

[73][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导言第8页。

[74][美]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0页。

[75][德]赫伯特·马尔库塞:《苏联马克思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56页。

[76][德]赫伯特·马尔库塞:《苏联马克思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56页。

[77][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78][美]埃里希·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西方马克思主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7页。

[79]《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