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

《九歌》是楚国祭祀中用的乐神之歌。其初当出于巫者,但今本《九歌》在语言风格上和屈原的辞作颇为相似,而且其中有不少词句也见于屈原的其他作品,可见它确曾由屈原加工修改。至于加工修改的时间,旧说多认为是屈原遭到放逐之后;但是从《九歌》本身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来看,并无已被放逐的痕迹,且以被放逐者的身份修改歌词,也难以为巫师所接受。因此,《九歌》当是屈原在楚怀王朝任职三闾大夫,掌管宗族事务时加工修改的。

《九歌》是乐歌的名称,其名来源甚古,相传是夏代的乐曲。至于楚人把他们的祭歌称为《九歌》,或许是因为这些祭歌和传说中的《九歌》一样,采用了载歌载舞的形式。一说楚国的《九歌》只是借用了夏时《九歌》的名称,二者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没有什么联系,这也可供参考。

关于《九歌》的演唱形式,古今研究者做了种种解释。现在能够肯定的只有一点,即男女巫师在演唱中起着主要的作用。但《九歌》十一篇的演唱形式是不完全相同的,其中最后一篇《礼魂》,是前十祀全部完成之后,最终演唱的送神之曲,是通过群巫的集体歌舞来表演的。《礼魂》之外的十篇,大致有两种演唱形式:祭祀天神的五篇,即《东皇太一》、《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和《东君》的演唱形式都有饰为天神的主巫与代表世人的群巫共同参与。但在《东皇太一》中,主巫只出现于祭坛,并不演唱;其他四篇则为主巫与群巫轮流对唱。祭祀地祇的四篇,即《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祭祀人鬼的一篇《国殇》,演唱的形式都是主巫的独唱独舞,没有群巫的歌舞穿插其间。

《九歌》共十一篇,旧时注《楚辞》者,因拘泥于九的数目,或合并《山鬼》、《国殇》、《礼魂》为一篇;或合并《湘君》、《湘夫人》为一篇;《大司命》、《少司命》为一篇,以求符合九之数。其实《九歌》只是一种歌舞形式的名称,并非确指九篇,各种合并篇数的说法,都是不可信的。以下十一篇的排列次序,仍依照王逸《楚辞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