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云南:建水县 PPP模式探索民生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的 “最大公约数”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是有名的 “中国果品之乡”,葡萄种植面积已达6.88万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 “南庄十里葡萄长廊” 景观,但水利设施却明显跟不上了。实际上,南庄镇附近有跃进水库、龙潭水库,水源丰富,因缺乏连通工程,水库水送不到田间地头。把水库水送到田里成为了当地群众最大的心愿。

引水库水浇灌葡萄园工程量大,但缺乏资金,更缺乏有效的灌溉服务机制。面对困境,云南省水利厅决定在南庄片区进行试点,采取PPP模式。工程主要包括引水渠、供水枢纽、提水泵站、供水管道等,投资共计7463.14 万元,其中企业出资4024.97 万元、政府出资3438.17万元。投资企业成立供水公司,获得整个工程的20年的经营管理权。工程产权按照 “谁投资,谁所有” 进行分配。

社会资本不仅要 “进得来”,还要 “稳得住”。县政府与投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企业权益,并支持其在项目区拓展经营服务范围;投资企业获得优先在本县域范围内进一步投资建设和经营农田水利工程的权利,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分担风险是社会资本 “稳得住” 的前提:政府在保证城镇供水的前提下优先保证本工程项目的原水供应;在枯水年和丰水年,若因自然因素出现当年终端供水量不足460 万m3 时,政府对缺口水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企业的投资回报主要来自水费收入,让项目 “有利可图” 才能促使其落地。而让社会资本盈利但不暴利,才能实现各方共赢,水价成为南庄片区项目机制设计的关键所在。据了解,建水县按照补偿成本、适当盈利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立了合理水价形成机制。项目区按工程折旧年限20年、投资收益率10%计,结合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终端水价定为1.43元/m3。照此估算,企业回报丰厚:按现状年灌溉毛需水量876 万m3 的标准,企业每年可实现1000万元左右的销售收入,年利润402.5万元。对于当地种植户而言,供水成本只占整体产值的1%~2%,作为种植户来说没有压力。

事实上,PPP模式不只是一种融资机制,更是有效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过去的政府一手包办到现在的引入社会资本,市场机制参与灌溉建设与管理,将显著改善供给效率。

从南庄片区项目合作条款看,PPP模式作为一种合作机制,在社会资本获得利益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在合作中突出自己的角色,谋求民生发展与资源保护的 “最大公约数”:在PPP模式这一平台上,建水县建立了水权制度,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至乡镇、项目区,并按耕地面积分配到农户,农户可凭水权证上分配的用水指标进行水权交易;项目区还建立了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定额内用水免收水资源费,超定额的对超出部分收取水资源费0.15元/m3 ,在定额内节约的水量,政府按0.10元/m3 进行奖励性回购。

用水总量控制、节水激励约束机制、水价形成机制等制度的建立,有效调节用水户的用水行为,最大限度保护了水资源。PPP模式改写了南庄片项目区 “有水用不上” 的历史,也必将在未来20年持续释放机制效应。

张焱 陶丽琴 唐瑾 师晓莹 执笔

席晶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