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春天,有一天我在伦敦的戴萨特酒店吃早餐,就像往常一样,我正打算从《晨报》的那些专栏里搜罗一些美国新闻。通常我都是一无所获,但就在那个幸运的早晨,我却收获了意外之喜。
已故的T. P. 奥康纳当时被誉为“下议院之父”,他在《晨报》开设了一个题为《故人与往事》的专栏。从那个特别的早晨开始,一连几天,泰·派伊的专栏讨论的都是关于亚伯拉罕·林肯的话题,可是内容并非围绕着他的政治活动展开,而是谈论一些私人问题:比如他的悲哀,他的屡次失败,他的贫穷,他对安·拉特利奇那份伟大的爱,还有他与玛丽·托德的不幸婚姻。
我饶有兴趣地将该系列文章都阅读了一遍,结果让我很是意外。我二十岁之前就是生活在离林肯的故乡不远的中西部地区,而且我一直对美国历史抱有浓厚的兴趣,按理说,我应该是相当了解林肯生平的,但是读完之后,我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是,我——一个美国人,来到伦敦,阅读了刊登在报纸上的、由一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系列文章,然后才意识到林肯的人生堪称所有人类史书中最具传奇的故事。
难道只有我这么可悲,这么无知?我很好奇。然而,这个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因为我立刻就和我的同胞们展开了讨论,结果发现他们和我如出一辙。他们对林肯的了解也就只有这些:他出生于一个小木屋里,借书都要走几公里的路,然后晚上展开四肢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阅读;他劈过栅栏,当过律师,讲的故事很有趣,曾说过做人要脚踏实地,大家都叫他“诚实的亚伯”;他曾与道格拉斯法官辩论;他曾当选为美国总统,喜欢戴一顶丝质礼帽,废除了奴隶制;他曾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并声称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是什么牌子的威士忌,好给其他的将军们也都送一桶;他在华盛顿的一家剧院被布斯枪杀。
《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了我的浓厚兴趣,于是我便去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阅读了大量关于林肯的书籍。阅读得越多,我就越是对林肯的故事着迷。最后,我决定自己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并未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也不具备专业的水平,更别说带着激情去为学者和历史学家们创作一部学问高深的论著了。此外,其实我觉得多一本类似的著作也没有什么必要,因为现有的作品都已经相当优秀了。但是,在读了很多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又觉得对于那些忙碌的市民来说,的确需要一本关于林肯生平中最吸引人的故事的书。而我希望,我努力撰写的就是这样一本书。
创作这本书的初期,我在欧洲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之后在纽约又花费了两年的时间。但是最后,我把这段时间的所有手稿都撕毁了,扔进了废纸篓。之后,我去了伊利诺伊,在那片林肯曾经怀揣梦想并为之奋斗的土地上,重新开始撰写林肯的故事。我和那里所有与林肯有关的人一起生活了几个月,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以及把猪赶到集市上去出售。我也试图通过那些古老的书籍、陈旧的信件、演讲稿、模糊的报纸和发霉的法庭记录,来更进一步地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的小镇上度过了一个夏天。我之所以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新塞勒姆城重建的乡村仅一英里之遥,而林肯就是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最重要的时光。他在那里经营小作坊和杂货店,在那里学习法律、当铁匠、做斗鸡和赛马裁判,也是在那里坠入爱河,因爱而心碎的。
即使在鼎盛时期,新塞勒姆的居民也从未超过一百个居民,而它存在的时间总共也就十年左右。林肯离开之后不久,这个村落就废弃了。蝙蝠和燕子在糟烂的木屋里搭窝,大半个世纪以来,只有牛群在那里生活。
然而就在几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把那个地方管制了起来,建成了一座公园,还建造了几间小木屋,就和一百年前的一模一样。所以,现如今新塞勒姆那个荒芜的村庄,看起来倒是颇具林肯时代的韵味。
一样的白橡树依然耸立在那儿,林肯就曾在那树下学习、摔跤、谈情说爱。每天清晨,我总是要带上打字机,从彼得斯堡开车到那棵树下,写上几段故事。那里真是一个惬意的工作场所!我的前方,流淌着蜿蜒的桑加蒙河水,我的周围,风吹着林木和干草,仿佛在和北美鹑合唱;树林里时而飞过蓝鸦、黄鹂还有红雀。我仿佛感觉林肯就在那里。
每个夏夜,当夜莺沿着桑加蒙河畔的树林开始欢叫,当月光在天空中映射出拉特利奇酒馆,我便会独自一人前往那里。这些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幻想着一百年前,就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安·拉特利奇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并肩漫步,聆听夜莺美妙的歌声,编织着令人神往却注定无法实现的梦。直到现在,我仍坚信,正是在新塞勒姆,林肯找到了他前所未有的、唯一的幸福。
当我写到关于林肯心上人的章节时,我带着小折叠桌和打字机,驾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一路经过养猪场,又经过奶牛牧场,最后来到埋葬安·拉特利奇的这片静谧的土地。这里现在已经完全荒废,杂草丛生。为了接近她的坟墓,我修剪了这里的杂草、树丛和藤蔓。而这里就是林肯曾默默拭泪、寄托哀思的地方。
本书许多章节都是在斯普林菲尔德镇完成的。一部分章节是在林肯度过十六年不幸时光的老房子里写成的,一部分章节是在他创作第一次就职演讲的办公桌上写的,还有一些章节是在他和玛丽·托德争吵的法院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