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佩里美狄亚住着一位学者。有关他的争论从未平息,有些人称其为恶魔在世,可也有人盛赞他是当代圣人、大预言家以及现代科学之父。双方都有充足有力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论述。不得不承认,我并没有选好阵营,哪怕自我成年后,便一直钻研他的作品。我想强调的是,他这个人究竟怎样,对我而言并不重要,我关心的是他的作品,那些天才之作。毕竟,真理又不存在善恶,就像一块钢锭或一段木材,它只是某种原料而已。毫无疑问,安提戈涅·斯克里弗拉有嗅出真相的天赋。市井传言,他把一只魔鬼关进了瓶子里,由魔鬼向其解答他的所有疑问。但那只是无知和迷信,真要有那么容易就好了。

金鳞寺绝非我喜欢的那种学府。他们收集手稿,保存价值连城的文件,不然这些文件在几个世纪以前就可能已经丢失了。但怎么处置这些文件呢?他们将其束之高阁,严禁任何人查阅——他们声称,文件里的知识、事实和数据非常危险,本质上是有害的。上帝保佑,他们将其定义为“邪恶的智慧”。他们的论点似乎是,一些信息——真相的某种表现——是如此负面,以至于它不该被泄露出去。既然不能通过撕毁、焚烧或埋葬的方式毁灭它,那就将其单独囚禁,无期徒刑。他们把这当成使命,对此非常狂热。其中一个囚徒是斯克里弗拉的《关于瘟疫》。

方丈领着我走下六层狭窄而蜿蜒的楼梯——我不擅长爬楼梯,我会头晕,何况楼梯甚至没有扶手。自然不会。金鳞寺上的楼梯和通道都具备防御功能。以防有人率领大军前来,用武力夺取有关武器的知识。楼梯脚下是一条又长又窄的走廊,每隔五码就有一扇铁门。每扇门前有手持十字弓全副武装的看守。通道正上方是奥努河;如果进攻部队过了界,某个塞子就会被拔掉,河水会在一分钟内灌满四英里长的地下通道。当然,书保存在通道尽头四层楼高的地方,洪水不会危害其分毫。这就是金鳞寺的布局方式,你知道为什么我不太喜欢了吧。

斯克里弗拉被单独锁在一个牢房内,铁门足有一英寸厚。守卫们都是世俗的兄弟,没有信仰、无所畏惧、廉洁奉公,并且都是如假包换的文盲。他们接到命令,但凡没有高级僧侣陪同,只要有人出现在大门外,立即射杀。

你不需要成为萨洛尼努斯,就能从这一切中洞悉,在有关斯克里弗拉的辩论里,金鳞寺是站在哪一边的。就我个人而言,如果让我选边的话,我倾向于稍稍离他们远一点儿。不过,既然身在寺中,我也不打算如实相告。

当你真正进入房间内,会发现斯克里弗拉的存档少得令人失望。它只包含一本书——《关于瘟疫》的亲笔手稿,现存的唯一一本——外加一个瓶子。

这本书很有意思。斯克里弗拉并不像你我那样在羊皮卷上书写。不,他有一本精心制作并被装订成册的笔记本,全白的书页光滑整洁,供其记录。显然,他有信心不会做太多的调整或修改。同样的道理,他也相信自己的作品值得收藏,并会经常被人查阅。他的笔迹是经典的古体草书小楷,极其优雅,清晰整洁,边距宽大,字距精确而充足,每个字母大小统一。他亲自做的彩饰:只有大写字母,采用一种朴素但吸引人的抽象风格,用红色、蓝色和极稀少的金箔色。当你把他的一页作品当作一件造物、一件工艺品来看时,它传达出一种超然的心灵——平静、疏离、美丽以及一种缺乏人情味的永恒。你会幻想神明也如此书写,使文字显现在羊皮纸上,而不需要笔墨。祂说,要有文字,就有了文字。就是那种感觉。

相比之下,这个瓶子,只是一个瓶子。三英寸高,圆柱形,深绿色的玻璃瓶,用圆形玻璃塞塞住,以松脂密封。我父亲在音乐学院当园丁的时候,经常挖出这样的瓶子。就风格和材料而言,它非常适合斯克里弗拉;两百年的历史,毫无疑问是梅尊廷的风格。他们制造了数百万个这样的瓶子,并将它们卖到世界各地,有时是空的,更多的时候装着香水、箭毒或发酵鱼酱。玻璃并不透明,你看不到里面的东西,但有一个标签碎片,是用兔毛胶粘上去的。上面写着 “为了瘟疫”。

我在水闸受到了方丈本人的接待。他是个高大魁梧的人,脖子像牛一样粗,手指又粗又宽(像我父亲)。很难想象那些手指去翻书或者握笔。他的声音高亢尖锐,元音优雅。我觉得他并不认可我。当时正在下雨,他的头发紧贴在头上。

“正常情况下——”这已经是他第五次或第六次这么说了,“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绝不受理此类申请,哪怕是人类生存危机。以前也爆发过瘟疫,毫无疑问,以后也还会有。这又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正穿过一个四合院,速度很快,以致我不得不小跑才能跟上。我知道我应该说点儿什么,但不知道该说啥。最后我说,“你说得对。”

“不过,这是宰相的明确要求——”他耸了耸肩,没有放慢脚步,“我也同意你的说法,目前形势异常严峻,前所未有。故而,我觉得我别无选择,只能和自己的保留意见一起退到一边,同意这样做——”他皱起眉头,想不出我的访问属于哪种类型,也想不出一个词来形容它。“你可以获得最高级别访问权限,当然是在受到监督的情况下。我相信,这是可接受的。”

他让我觉得,好像我搞大了他女儿的肚子,然后他在质询我能付多少嫁妆。“谢谢您。”我答道。顺便说一句,记清楚了,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没有任何人感谢过我,不管是学院里的上司、政府官僚,还是金鳞寺的僧侣。当然,我就是那个将要拯救这座城市的可怜的家伙,或者消灭整个人类。非此即彼。

交代一下背景。众所周知,瘟疫分为两种:红死病,百分之二十的致死率,传播速度与步行相当,持续时间大约一个月;白死病,百分之三十三的致死率,传播速度比狗跑得还快,持续时间超过一年。根据报道,城里肆虐的几乎可以肯定是红死病,虽说这种病相较来说还算温和,但在一个挤满灾民、随时可能被敌人围困的城市里,这也不是开玩笑的。抛开人道主义的考虑,百分之二十的致死率会让驻军迅速减员,根本没法儿有效防御城池。而失去了这个提供其三分之一财政收入的城市,联邦也根本没法继续承担战争所需的费用。

迫在眉睫。

另外,观点众说纷纭。一些尊贵且有信誉的权威人士认为,斯克里弗拉找到了治疗红死病的方法,但在红死病大爆发期间,尚未来得及实验便去世了。相反的观点——堪称有史以来最恶毒的揣测——斯克里弗拉毕生致力于研究红死病,并非为了治疗它,而是为了改进它。他的最终成果便是白死病,在他去世那年首次爆发。该阵营的一个分支甚至添油加醋,宣称白死病都只是一个试验版本,是经过斯克里弗拉改良、在最终版本之前的一个未完成版。而讽刺的是,斯克里弗拉发布最终版本前,便死于自己研究的瘟疫。我的工作便是检查证据,抢在瘟疫爆发以及公爵的军队围城之前,判断出藏在金鳞寺的库房里的著名瓶子,它贴着的“为了瘟疫”的标签,是否代表其能治愈瘟疫以及它的改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