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在生长。心怀沙漠的人,有祸了。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他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试图说点儿什么。即便你已经遵循礼仪把佩剑留在门房,把坐骑交给了皇家马夫,也不能对着一位王子说“去死吧”,绝对不行。我可以干脆地拒绝,转身就走,当然也可以不这么做。我不会接受。
“抱歉,我的一只耳朵有点儿聋。您能再说一遍吗?”
他叹口气,像对着外国人那样放慢语速说道:“我想让你帮我抓一条龙。抓活的。你一定能做到,对吗?”
没错,确有其事。代价高昂。“可能不行。”
不是他想要的回答。“为什么不行?”
我知道很多人都有理有据地抱怨一个小小的失败就毁掉了他们的生活。对我来说则是一次成功彻底搞砸了我的生活。我那时还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卷进了什么麻烦里,要是我知道的话一定跑得远远的;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经太迟了。那是我履历中的一笔,是我人生中的烙印(考虑到这个烙印的性质,我的人生可能不会很长)。我的脸上刻着“英雄”两个大字——深刻得涂脂抹粉也掩盖不住,高大得带着阔檐帽也遮蔽不了。
我那时十九岁。是一名贫困骑士的三个儿子中的老幺。这就意味着我们家的大厅潮湿、漏雨,厅内的装饰品是一套代代传承下来的锈迹斑斑的盔甲;我们还得自己放羊。更正一下:我和朱夫瑞要放羊,因为雷蒙博是长子,他是法定继承人,所以高贵的他不能让生活琐事弄脏双手。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用木剑击打木桩以及学习纹章学上,与此同时我们却在给怀孕的绵羊剪掉屁股周围沾着屎的羊毛。我说不好谁的处境更糟糕;这两种过日子的方式都挺悲惨,但我们的方式至少能把食物摆上餐桌。
我们有两百零六只羊。有一天,还剩两百零二只。有四只羊消失了。我和朱夫瑞去找羊,只找到几根骨头和四散的羊毛。这说不通。狼会留下一大片血腥混乱的现场,而偷羊贼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分头去找。我游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什么都没看到。我之前和朱夫瑞说过在那里等我,我回到那里,他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