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运用巧合

再说说巧合。毋庸置疑,现实生活中的巧合是令人愉悦的。我那位喜欢《李尔王》的莎拉姑妈每周都会去一趟布鲁克林商业区采购日常用品。有一回,她长篇大论地跟我和妈妈讲述她买了什么东西以及其他见闻,还说买完东西都没钱买回程票了,之后便不再言语。“那你怎么回来的?”爱较真儿的妈妈问道。莎拉姑妈平静无奇地答道:“我在人行道上捡到五美元。”在她看来,巧合压根儿不值一提。

大学时我有两个好朋友,虽然我们都住在纽约,但在相去甚远的三个地方。有天晚上,我们经过曼哈顿市区冷清的居民区时看见一个陌生女孩,闲聊间发现,大家都曾在回家的路上碰到过她。要知道那是三条完全不同的线路。还有一个例子:大学室友顺利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就趁她外出时在棚顶系上皱纸拉花,拉花一路垂落到地面非常好看。就在等她回来的空当儿,煤气公司的检修员按响了门铃,要做每七年一次的例行检查。他进来之后便蹲下身,在拉花下面调试炉灶。室友回来的时候,一打开门就看到拉花堆里冒出来一位手握扳手的男士,而我恰巧在客厅接电话。可想而知,惊喜泡汤了。

在我看来,美妙的巧合让人感觉冲破层层阻碍进入新境界,有时冲破现实的樊笼,有时滑稽可笑。莎拉姑妈身无分文时捡到五美元,而她本人不甚在意并坚信自己肯定会弄到钱的态度让我觉得很有趣,我喜欢这种天无绝人之路的乐观。在第二个故事里,要不是大学同学无意间提起,我们都不知道在人口如此密集、人情如此冷漠的纽约,我们三人居然有一位共同的“熟人”。那感觉就像被卷入到一个平行时空,在那里世界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运转,又好像我们已经离开人世升入天堂。这种巧合很像弗洛伊德所说的“uncanny”[1],又与传统宗教理念不谋而合。而现代文明恰恰是反神秘、反蒙昧的。

室友迎面碰上煤气检修员令人忍俊不禁,但这只是巧合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后来我与现在的丈夫结婚,而她选择与一位女士共度余生。但数十年前(那时还没有同性恋解放运动),她只要身处男士聚堆儿的地方就特别别扭,偶尔还会精神紧张,她想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女同性恋。我那时也没有勇气触碰禁忌。如今回想起来,我俩当时确实挺来电的。巧合发生的那一年我正巧有了男朋友,这让她很颓丧,还经常冲我发火。但那时我懵懂无知,还觉得是她的问题。

每当想到室友和煤气检修员在皱纸拉花堆里不期而遇,我依然觉得有趣,因为它凑巧得不像真事。我有时会想,手握扳手的男检修员突然在家里出现是否对她产生了某种心理冲击——也许这件事预示了未来一年我带给她的困扰。而且,室友外出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人生中的大事件),煤气检修员不期而至(七年一次的例行检修)——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冥冥中似乎受某种神秘力量的安排,也成就了一个既严肃又逗乐的故事。

以上那些机缘巧合——尤其是其中包含的奇异性和不可预测性——对小说来说似乎很难得,你是这么觉得的吧?实际上,文学就是由各种巧合构成的——危机让所有人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汇聚起来;不起眼的陌生人原来是失联多年的亲戚;无关紧要的访客无意间撞破了秘密……但这种巧合和现实生活中的巧合却完全不是一回事。小说中的巧合不会带给读者出乎意料的感觉,因为虚构世界显然是人为安排的、可控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虽不会对巧合抱有任何期盼,但一旦碰上,就会异常兴奋,因为它真的发生了。如果莎拉姑妈捡到五美元是小说里的情节,那种兴奋感也就荡然无存了。

《远大前程》的结尾,狄更斯让主人公皮普来到破败而浪漫的别墅,在月光下再次遇见一生的挚爱——艾丝黛拉。艾丝黛拉为之前的傲慢无礼向皮普忏悔。皮普心里想着:“夜雾开始消散,一片广阔的静寂沉浸在月色之中,似乎向我表明,我和她将永远在一起,不再分离。”全书在此终结。按照狄更斯原来的构想,结局本应该是皮普和艾丝黛拉在市区街道上偶遇,互相问候然后告别,至此切断其他可能性。但狄更斯屈从于外界压力修改了结局,没有把话说死,留了点不确定性,也让故事相对圆满。尽管如此,圆满的结局也还是显得有些刻意,破坏了巧合本应有的魅力。当然,我们不会用当代文学的标准去衡量十九世纪的作品,所以狄更斯有意为之的巧合读起来还算赏心悦目。也许读者朋友们也有同感,以太刻意的巧合做结尾不仅会拉低整体格调,还会使小说显得不合情理。

我很好奇狄更斯和其他著名作家是如何兼顾小说的品质和巧合的。也许狄更斯时代的读者就喜欢离奇巧合的情节。因为宗教信仰,当时的读者可能会更接受巧合,如果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巧合就不是作家投机取巧的结果,而是烘托主题的叙述。也许与当代读者相比,当时的读者也更尊重作家权威,抑或本性更纯良,所以乐于接受美好而失真的巧合。有些人无法理解小说的虚构性,分不清虚构和现实的区别,我觉得你可以试着把《远大前程》结尾的巧合套用到自己或现实生活中的朋友身上,看看是否会有主人公那种战栗、兴奋的感觉。也许狄更斯的第一批读者看到这样的结局时内心更容易接受,可能还会觉得很开心,但你不能跟他们比。

有违常理的巧合对狄更斯而言可能无伤大雅,但对一般作家来说则会显得不够专业。我很少能在学生的作品中找到巧合,因为一旦运用不当,哪怕只是将令人激动的情节夸大一点,都会自曝其短,所以他们索性弃之不用。这其实挺遗憾的。我们又何尝不想在小说中加上自然合理的巧合呢?就像莎拉姑妈意外捡到五美元,或像室友无意中身陷荒诞情境,而这又碰巧与她的人生轨迹暗合……话说回来,怎样才能合理运用巧合呢?

首先,不能依靠巧合来化解难题,甚至改变故事走向,否则会显得不可信。换句话说,巧合不是一个故事的根本,而是增加魅力、提供线索的增量。第二,先发制人,以巧合作为故事的开头,继而引发之后的情节,这样一来,巧合就显得很自然。第三,创建群体。由于群体中的成员关系太过紧密复杂,巧合便在所难免了。我生活的小镇位于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那里的人们时刻处于机缘巧合之中,都已见怪不怪了,认识任何人的途径都不止一条。常去的那家咖啡店里的店员就是同事的女儿——这类事情层出不穷。也许这是小城市的共性。在大城市,这种巧合就会让人啧啧称奇。

另外,巧合还得不着痕迹。E.M.福斯特在1910年出版了小说《霍德华庄园》,其中的巧合虽然离奇之极,但又独具匠心,读起来并不显刻意。故事的主人公是施莱格尔家的两姐妹玛格丽特和海伦。由于种种原因,海伦和一对工人阶级的情侣结为好友,还带他们去参加婚礼。巧的是,女工杰姬曾是新娘子父亲亨利·威尔科克斯的情妇,而亨利又刚与海伦的姐姐玛格丽特订婚。上述所有人物关系都以玛格丽特的视角展开:前情妇杰姬喝多了,亨利走上前想把她赶走,而杰姬说:“如果你不是我亲爱的亨利该多好!”一旁的玛格丽特压根儿没听明白,还替亨利向她道歉。而亨利却断定,这是玛格丽特和海伦两姐妹为了揭他老底儿耍的手段。他对玛格丽特说:“现在你满意了吧?”玛格丽特更加摸不着头脑了。经过长达一页的痛苦争论之后,亨利对玛格丽特说:“我要跟你解除婚约。”福斯特这样描述玛格丽特内心的挣扎:“她依然一头雾水。虽然她知道生活总会有阴暗面,但还未曾在现实中领教过。不行,必须让杰姬再说点什么,明明白白地把事情交代清楚。”玛格丽特不再胡思乱想,试着摸清来龙去脉,并最终对亨利说:“所以这位女士是你从前的情妇?”

所有人都如入迷雾、不明就里,福斯特悄无声息地操纵了包括读者在内的所有人,通过玛格丽特的心理活动转移了读者的注意力。玛格丽特无法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是因为她对生活以及两性关系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而不是因为工人阶级的女性、妹妹海伦的朋友居然曾是未婚夫的情妇。巧合对玛格丽特来说无关紧要。

合理运用巧合的另一种方法,是把故事设置在相对陌生的环境中,这也是滑稽剧的惯用手法——将巧合融入滑稽的场景中,以淡化离奇性。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好人难寻》并非滑稽剧,但其中的巧合极尽离奇之能事,为故事增色不少,而且合情合理,读者甚至都不曾察觉。

一位老奶奶将她在报纸上看到的一条消息告诉了家人:据说一个名叫“格格不入”(The Misfit)的逃犯藏匿在乔治亚州。而她和儿子、儿媳以及孙子们恰好要去乔治亚州自驾游。一家人途中遭遇车祸,结果与逃犯不期而遇,最后集体遇害。老奶奶怨天尤人,行事鬼祟且自私自利,家人所有的遭遇,包括最后与逃犯不期而遇,都跟她的过错有关。小说结尾处,她不断念叨着儿子的名字:“贝利,我亲爱的孩子。”此时读者才第一次感受到爱的存在。

为什么巧合能在这部小说中大放异彩?有人把它归功于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宗教观。老奶奶被射杀之前,曾近距离凝视着逃犯,说:“你也是我的一个孩子啊。”老奶奶将家人引向邪恶之境,像是算好了时机,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在弗兰纳里·奥康纳笔下的虚拟世界里,上帝主宰着世界,这家人似乎就是冥冥中受到神的指引,才踏上乔治亚州尘土漫天的公路,并遭遇潜伏在那儿的逃犯。但文中没有任何线索表明不期而遇的巧合带有宗教的预言色彩,一个字都没提。

正常情况下,作家如果在文中承认所写内容的不合理性,反而会让巧合更顺理成章。但奥康纳没有这么做,对玄之又玄的巧合,她没有给出任何的提示线索、申辩或解释说明。她笔下的巧合不仅大放异彩,还逼真自然,让我觉得这就是我生活中发生的那些真实巧合。或许奥康纳就是想告诉读者:现实生活本就有些失衡,不合理反而是常态。

但究其根本,巧合如此大放异彩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在于人物的愚钝无知,他们认为发生巧合的概率不大,所以掉以轻心。老奶奶早就说过会遭遇逃犯,没人听进去,结果不幸言中。就像天气预报说有雨,不带伞的话肯定出门就下雨。而叙事者的描述似乎也像人物一样不开窍。下面是对老奶奶坐在车里时的状态的描述:

她说今天是驾车出游的好日子,既不太热也不太冷,并提醒贝利将时速控制在五十五英里,巡逻警察会躲在广告牌和小灌木丛后面,一旦超速他们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出来,不给人任何机会减速。她还一一指出了沿途景点的好玩之处。

此后,叙事风格突变:

灌木丛里响起了枪声,一声接一声。然后是死一般的寂静。老奶奶觉得脑袋发麻,她听到了风略过树冠的唰唰声,像是一声声满足的叹息。“贝利,我亲爱的孩子!”她呼唤道。

叙事者本可以直接指出遭遇逃犯的概率微乎其微,但却在那时隐身幕后。此处奥康纳处理巧合的手法与福斯特相似,人物全然不觉,甚至没把偶遇当成巧合,他们忽略了太多细节,总觉得小概率事件压根儿就不会发生,对遭遇逃犯的可能性掉以轻心。就好像莎拉姑妈对捡到五美元不以为意,他们都觉得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巧合。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巧合来得毫无预警;而艺术作品中,巧合发生前总有预兆。

我一直认为必须让人物行动起来,故事才会丰满而有趣,如果仅描述人物的感觉(即心理活动),就无法充分利用小说的叙事优势吸引读者。相反,以呼应内部的外部事件来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则趣味无穷,因为作家需要构思许多情境及事件表现人物内心的挣扎或冲突。比如现实生活中,你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感觉今天好不了了,结果一回家就发现洗碗机坏了,厨房因此发水。外部事件与心理活动的呼应性正是衡量事件是否值得写进小说的标准。不灵光的小说中,人物的活动无关痛痒,比如一段冗长无聊的擦车窗动作。你要知道,人物的活动得与其强烈的情感及内在情绪相关。同样是擦车窗,在安德烈·杜布斯[2]的《冬天的父亲》(The Winter Father)中就很恰当。爸爸带孩子们外出就餐之后,把他们送回到前妻家门口,并在车里聊了几句。

次日早上,上车之后他发现挡风玻璃内侧结冰了,便从储物箱翻出塑料刮刀除冰。除到玻璃中间和右侧时,他看着灰白的冰霜卷曲着从玻璃上掉落下来,才恍然意识到这是孩子们昨天哈气结成的。

再想想寓言剧——以具体人物来呈现抽象人格品质的戏剧,比如善与恶。在十五世纪的英国戏剧《世人》中,“死亡”告知男主人公“世人”,他将踏上一段没有返程的旅途,而“亲情”“友情”“金钱”等纷纷拒绝一起上路,最终没有抛弃他的只有“知识”和“善行”。时至今日,因为热衷于探索精神世界的跌宕,我们还在写旅行;因为意识到内心世界的挣扎,我们还在写冲突。刻画人物行动不代表小说品质拙劣,这只是人物精神世界的外在表现,因此内心世界和外在活动间其实并无高下之分。战争小说固然能表达愤怒和冲突,职场小说和家庭小说也能表达一样的感情。试想是直接交代有人摘花比较好,还是先借一段描写引发惜花之情,再让人偷偷把花摘掉更好?显然后者更具吸引力。

但怎样营造惜花之情呢?描写花很好看无济于事,描写惜花之人的怜悯也不够。真正能吸引读者注意力的是花被摘掉那一刻发生的其他事情,比如其他人物的动作,或人物之间的冲突,亦即“巧合”。《韦氏新国际英语词典》第三版把巧合定义为:“同时发生的事件或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关联性,但没有明显的因果联系。”如此说来,室友一开门就碰见从拉花堆里站起来的煤气检修员算巧合,詹姆斯·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主人公斯蒂芬·迪达勒斯年幼无助时深陷窘境,又弄坏了自己的眼镜也是巧合。同时发生的事件之间联系要十分恰当才行,最起码要有趣,或对人有所启发。比如,人物内心悲伤沉痛,与之呼应的既可以是大萧条导致的穷困凋敝,也可以是越战、伊拉克战争或阿富汗战争引发的焦虑沮丧。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小说中,老奶奶与逃犯狭路相逢,前者在家里是不合群的刺儿头,而后者名叫“格格不入”,这就是巧合。巧合的本质在于两件事情同时发生,但这两件事安排得不能太刻意生硬:如果写十八世纪波士顿的日常生活,尽量别让保罗·瑞威尔的马踩踏到人物的脚。[3]

构思时从一个事件出发,考虑接下来有可能发生什么,要不拘一格地面对包括巧合性及必然性在内的各种可能性,这对我们自身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恰当的巧合会使小说既合情合理又迷人。“这个人物还能在生活中碰到什么事情?”——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在写作时直面作品所蕴含的强烈情感,就会灵感泉涌。这不仅能提升作品的生命力,还有助于呈现人物的精神世界。

制造巧合往往是小说表达主题的一种方式。不论是否合理,只要两件事情同时发生,就会激发出火花。同一时间内并发多重事件可以打破束缚,传达更为深远的意义。大多数人一听生硬的说教就头疼,印在马克杯上或“脸书”上发布的高深莫测的哲理,多少也有点招人烦,而以漫不经心的巧合传递意义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为了成就巧合,作家不得不在读者眼皮底下东拼西凑、步步为营,有时难免会流于刻意。因此,巧合有风险,运用需谨慎。

不过,我们都知道险中求胜的道理。我儿子高中写作课的评语是具有冒险精神——“雅各布勇于挑战,得了一个A 。”我逢人便夸。在写作中打破常规并有所突破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打破常规固然有风险,但能够开诚布公地呈现最真实的苦楚和磨难也令人钦佩。小说创作也有风险,如果说写作这门艺术存在着界限和规则,那么虚构事件和编排巧合不仅是一件冒险的事情,更是一件刺激的事情。让风筝自由翱翔,灵感自然会降临。

合理运用巧合不仅有助于故事情节发展,还有助于呈现主题,呈现作者想带给读者的宽慰和愉悦。两件事无论大小,只要是接续发生或同时发生,便会给小说增色不少。不论描述的对象是艺术、音乐、性爱,还是一场大雨,都要靠作者的笔触来一个一个地呈现。不过一旦接续或同时发生,便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这种化学反应并不受描述对象的影响。由于读者逐字逐句阅读,小说里的事件必须具备连贯性,不能太跳脱。但现实生活中的事件都不是孤立的,巧合能突破单线结构,使多重事件在同一时间发生成为可能,更贴近现实生活。运用得当的话,巧合既能丰富故事情节,又能加深主题意义。同时,你还要留意与人物相关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会促使他们做出什么行为——再借助具体的行为展现人物迷人的精神世界。这样一来,潜藏的内在情感便会以具体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

[1] 编者:uncanny,源自弗洛伊德1919年的散文Das Unheimliche,是一个心理学概念,中文译法为“怪怖”,用以表现某种带有古怪的熟悉感的事物,而不是简单的神秘事物。

[2] 编者:安德烈·杜布斯(Andre Dubus,1936—1999),美国短篇小说家。

[3] 编者:保罗·瑞威尔,北美独立战争期间的一位爱国者,因曾为部队捎去重要口信而被称为“午夜骑士”。此处作者想表达,“被保罗·瑞威尔送信的马蹄踩到”是一个刻意生硬的巧合,不太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