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心理分析:人为什么犯罪
- 刘建清
- 3835字
- 2023-01-18 15:33:53
02 无意识犯罪动机
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是由奥地利临床医生弗洛伊德于19世纪末在治疗精神疾病的临床实践基础上创立的一套病理心理学理论,同时,它也是一门独特的心理分析技术。无论是从经典的精神分析,还是从新的精神分析角度来讲,精神分析法都是20世纪以来对人类科学、宗教与哲学、文化与生活各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与理论学派。
精神分析以无意识、性本能为基本的研究对象,以精神疾病(消极能量的对内积累与扩展)与违法犯罪行为力量同源的观点(创伤与压抑力量指向内心世界为精神疾病;创伤与压抑力量向外部世界宣泄则为违法犯罪),以及人格内部冲突(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冲突)、自卑与超越、自我与环境文化的压力、心理创伤、罪恶感及自我防御等观点用于解释与探讨犯罪行为。而精神分析犯罪理论的基本的、典型的体现就是无意识犯罪动机。
经典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犯罪者的犯罪动机具有无意识的特征。这种动机的无意识性是个体“深层而有意”的压抑,导致该动机隐伏于无意识层面的结果。如个体犯罪者出于安全感或者归属感的需要,主动加入不良团伙、犯罪团伙,但他们在意识层面上可能主要体会到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对其所贪图的物质需求的满足;也可能是在犯罪团伙屈从于潜在的强大压力而被动地实施犯罪行为。它可以满足他们内心的强烈需要,也可以缓解或者解除焦虑。但他们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实施犯罪行为的真正原因。
新精神分析学者希利(W.Healy)与亚历山大(F.Alexander)等,则把某些犯罪行为模式看成无意识动机作用下的象征性反应。例如,一个抢劫犯使用武器被看成缺乏男子气概的反向作用(防御机制之一,即用外表强大的力量来掩饰或弥补内心的怯懦),如此,枪支或刀棍被看成男子气概的延伸性象征表达。入室盗窃犯罪被看成无意识的强奸欲望的替代性反应。他们提出,支撑犯罪行为的常见无意识动机包括:对自卑感的过度补偿;对父母亲的怨恨(报复性)反应;对团伙强大压力的认同反应;摆脱罪恶感的企图;追求自我惩罚的倾向(自罪动机);等等。
自从精神分析理论提出无意识学说以来,无意识成为人类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深度探索自身精神世界的有价值的维度。在现实的某些犯罪现象中(个体犯罪、群体犯罪、变态性犯罪、过失犯罪、情绪冲动型犯罪等),确实可以分析出其无意识犯罪动机的力量构成(包括完全的无意识犯罪动机、低自我意识性的犯罪动机两个水平)。同样,在犯罪人心理现象的研究、分析中,无意识动机、无意识心态客观地存在于犯罪心理结构里的动力结构、特征结构、调节结构及心理状态之中,是犯罪人或者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心理不可缺失的方面。
个体在潜在的本能冲动、社会规范适应及对特定群体规范的服从与对抗中,经历着迷茫、选择与孤独、对抗等强烈的消极体验。但个体对其力量的状态与来源并非时刻都能够具有清晰的意识性与自我认知性。个体所具有的无意识动机是导致其实施越轨行为、犯罪行为的重要驱使力量。
本能冲动力
本能的力量推动个体以探究性、冲动性行为走向越轨、犯罪行为,而由于性机能的唤醒与性意识、性知识、性体验的成长并不同步,这些本能力量便以个体未意识到的形式出现。无意识犯罪动机的另一表现——暴力攻击本能与性本能发挥作用的机制相似,也是在个体青春期身体机能增加、兴奋性提高的前提下,伴随着个体的“成人感”“独立感”“自尊感”而出现的。个体无意识中以遗传的攻击本能作为维护自尊心的手段;在家庭暴力与校园暴力中,个体以攻击行为作为自尊与原始力量崇拜的象征。
罪恶情结动力
性机能与性意识的朦胧唤醒在产生兴奋的同时,必然导致个体生理欲求与社会规范冲突:社会规范在此往往有严厉的限制,个体会觉得接近异性是一种不道德、有罪过的行为。如果个体在人格成长的早期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心理危机,如信任危机、过分信赖,或者在婴幼儿时期形成恋母情结、恋父情结等情感困惑,性的罪恶感就会被无端地放大而成为个体特定行为的主导力量。受到本能快乐追求与内心道德(超我)冲突的影响,对于客观越轨或自以为越轨的个体,其罪恶感忽隐忽现,时刻相伴相随,是其内心冲突与矛盾的来源。其极端的形式是赎罪动机与犯罪情结。赎罪动机是个体犯罪的潜在动机,是为了通过犯罪而得到的惩罚来赎清自己内心顽固存在的性的罪恶感或者对父母及家庭的罪过;犯罪情结则是因幼儿或童年时期遭受的心理创伤(如父母虐待或忽视、同伴的欺凌)造成一种潜在的、强烈的挫败感、仇恨感,驱使犯罪者发动攻击。
美国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亚历山大和希利曾对一名多次入狱的惯犯佩雷茨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精神分析。这名罪犯曾经因酗酒违反交通法规、盗窃等犯罪行为受到15次起诉,其中7次被判刑。分析者发现,他年幼时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依赖性很强,在28岁接受精神分析时,仍然表现出对五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的依赖。他们认为在佩雷茨的犯罪生涯中,其人格发展过程中的口唇固着、自卑感、反应性嫉妒与敌意、罪恶感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了他一次次的犯罪行为。他的犯罪行为很显然是夸张的男子气概行为的直接表现。
●口唇固着:由于被姐姐和哥哥溺爱,接受、依赖导致的固着。
●自卑感:由于在学校和同伴交往以及与哥哥的竞争中这些依赖倾向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充分满足而引起。
●反应性嫉妒与敌意:自卑感加剧了对哥哥的嫉妒,并导致了对哥哥与姐夫的敌意。
●罪恶感与自我惩罚:对哥哥的攻击行为引起罪恶感,也带来了自我惩罚倾向(疑病症状)。
●神经症性恐惧、攻击行为:自我破坏倾向和恐惧强化了自卑感;自卑感强化了嫉妒与怨恨、恐惧。
●对依赖性接受态度的退行性强化:恐惧驱使他退行到婴儿期固着(以依赖与被动接受为特征)状态。
也即犯罪行为是攻击欲望和虚张声势欲望的夸张表达,而攻击欲望和虚张声势欲望又是对婴儿期退行性行为的一种补偿反应。
可见,犯罪人佩雷茨早期发展中的问题与其不良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潜在的、稳定的恶性循环,加上其无意识的动机作用模式,驱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无力自拔。
好奇心动机
个体在好奇心、探究本能的驱使下,精力旺盛,富有冒险性,迫切想了解、探究未知领域新奇的刺激。如果没有外界疏导的途径,社会禁忌的阻挡反而会激发其探究的动力。在本能冲动性的自然引导下,性的信息与力量、暴力的方式与力量、创新与突破的力量、自我表达与自信的力量等都容易成为个体强烈追求的方向,虽然他们在具体的行为、活动中未必清晰地知道其行为的原因和动力。由此就有了性越轨、性犯罪、攻击行为、暴力犯罪及破坏活动的好奇心和潜意识动机。其更为典型的是游戏型犯罪动机,这是好奇动机与个体游戏快乐动机紧密结合的表现。
逞强动机
在与同伴之间的自尊心与地位竞争中,在争取群体归属感的过程中,个体容易表现出强烈的虚荣心或想出人头地的意愿。但由于受到心理水平与客观条件的限制,有时难以达到相应目的。而自卑感极强或自我显示欲极强的少年,一旦无法以合法行为表现自己时,就可能在自我价值感的驱使下,自然地激发出逞强动机。用自身的价值、自身的能力、自身的意志品质及道德品质来加强自尊的人生哲学在成人身上已经成为常识,但个体并不能完全理解与接受。个体往往把竞争当作与他人在气势上、力量上、胆量上的较量,他们更倾向于用直接的、外显的攻击方式来捍卫自尊。个体往往把非本质的特性,如单纯的身体力量、容貌、体形、服式、发式、言行风格与风度等作为自己品质与自尊价值的代表,具有更为表面化的虚荣心。这些虚荣心的要素是个体心理生活中的重要力量,也是无意识中促使个体为追求虚荣心而犯罪的动机之一。
逆反动机
个体的逆反心理是情绪的、非自我意识的,或者说是本能性的、自发的反应。个体个性是丰富多彩的,家庭、教师与社会(如传统习惯)则强调(甚至于强制)统一规范;个体追求自主与独立,家长与社会则要求绝对服从。这些心理需要与现实的矛盾导致对于个体内心期待的兴趣、自由与理想的限制与抹杀,直接导致个体天性的无意识反抗。逆反心理也是个体求乐倾向与自由倾向的自然表现。追求快乐是人的天性,而社会与家庭严格的要求与他们天性追求的轻松快乐立刻导致对立与冲突。如果成人世界的规则过于严厉,他们要面对来不及适应的压力,压力便成为反抗的作用力。另外,逆反心理是个体追求社会适应与归属感的反应。个体处于自我同一性建立的时期,他们潜意识里希望在自己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理想之间建立一种可靠的联系。由于个体的心理及行为未能符合家长或社会的规范(如学习成绩较差、行为不规范),受到家庭、学校或社会的排斥(或惩罚),他们心里一时无所适从,无所依赖。但其内心的归属感依然存在,甚至希望更为强烈地得到满足。此时,在主流文化的排斥中,区别于主流文化的副文化群体就突显出吸引力。副文化群体中的相互认同与归属感仿佛使个体心灵在迷茫大海之中找到停泊的港湾。为了保持与强化自己在副文化群体中的归属感与地位,在群体自身规范无形的压力下,个体自愿地接纳群体的规范。加之群体成员之间未被社会驯化的天性与行为方式的习染,最终较容易不经意地走到与主流文化规范的对立面。自我价值追求与归属感追求的过程潜在地造就了个体对抗社会规范的、叛逆性的行为动机。
作为犯罪心理结构之动力亚结构的组成部分,无意识犯罪动机丰富与深化了犯罪动机的内蕴,它揭示了犯罪人犯罪动机的特殊性、复杂性与隐蔽性(与有意识的犯罪动机相结合);无意识犯罪动机在刑事司法实践的应用中,对于揭露打击犯罪,促进犯罪人认罪服法,尤其是特异性动机的犯罪,对于罪犯的心理矫正、犯罪性人格与行为改造,均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与独特的、深刻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