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舌损伤残疾程度

舌的缺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缺损后并不是一个某功能的障碍,而是一个多功能的障碍,可以直接影响到言语、咀嚼、吞咽等。所以在鉴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多个功能受到影响的问题,也可以再参考口腔损伤一节中的相关内容给予类推性评定。

医疗损伤残疾程度

1.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评定

(1)舌缺损大于2/3的,为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

(1)舌缺损大于1/2的,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

(2)舌缺损大于1/3的,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

(3)舌缺损不足1/3的,但有说话不清的,可以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2.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

(1)舌根大部分缺损,五级伤残。

(2)舌体缺损达舌系带,八级伤残。

(3)舌部分缺损,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