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顶吹浸没熔炼

6.3.1 每台顶吹浸没熔炼炉日处理铜精矿量应大于1000t。

6.3.2 年均生产时间应大于330d。

6.3.3 由原料至粗铜的铜回收率应高于98%。

6.3.4 入炉料粒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炉料入炉前宜将铜精矿、返料、烟尘、碎煤等经混合、制粒或混捏后入炉。

2 石英石、石灰石熔剂粒度不宜大于15mm。

3 块煤粒度不宜大于25mm。

6.3.5 炉料各组分的配料偏差宜为±2%。

6.3.6 入炉物料的水分含量宜为8%~10%。

6.3.7 铜锍品位宜为50%~70%。

6.3.8 铜锍品位、温度以及炉渣的铁硅比应有高的控制精度,炉渣的铁硅比宜为1.1~1.4,氧化钙宜为 3%~5%。有条件时,宜实行计算机在线控制。

6.3.9 顶吹浸没熔炼的机械烟尘率应低于2%,挥发尘应根据挥发物情况确定。

6.3.10 鼓风富氧浓度宜为38%~65%。

6.3.11 炉渣应进一步处理以回收铜。

6.3.12 顶吹浸没熔炼安全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枪应设置紧急提升装置应设有双电源或直流电源供电系统

2 应设置防止泡沫渣装置和采用有效的泡沫渣控制技术

3 炉体冷却元件供水不得中断水压应稳定冷却水应使用硬度低的净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