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老高在“狗街”支起了馄饨摊。
肉糜烹煮的浓香弥漫了整条街道,掩盖了葱花切碎后的清芬。老高捧着茶杯坐在长条凳上,看着从摊子前面经过的食客。他们有的是为“华庭居”的秘制狗肉火锅而来,有的是为“满香楼”的鹿茸狗鞭酒而来。老高有自知之明,知道此刻他们的眼里容不下清汤寡水的荠菜小馄饨,因此静守一隅,不事喧哗。
但是十点之后,这种冷清会有所改观。总有人会在暴食之余想要解渴刷油,陆续走进他的红房子。直到半夜,整条大街都空了,他才会断了等候最后一个客人的念想,推车离开。
狼藉污秽的“狗街”,颇有些像传说中的“鬼市”。吃了太多的狗肉,喝了太多的酒,那些“老饕”都变得有些不太正常,眼中泛着血丝,唇边挂着白沫,当街撒尿呕吐。
老高越来越不喜欢“狗街”,他只希望攒够了钱,给儿子在芝县县城买一套房子,立刻退休养老。
晚上八点,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街上的人不算太多。大锅里的水冒着白汽,包好的馄饨分成小份摆放在四四方方的白瓷盆里,一切都准备就绪。老高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做的,戴上老花眼镜,再度看起那本沾满油渍的《故事会》,没看两行字,就等到了第一位客人。
客人早来晚来都很正常,但他没想到今天的第一位客人竟然是“酒神”鲍一丁。
“狗街”上有很多酒量大的食客,但他们都被当成“酒疯子”,只有鲍一丁担得起“酒神”的美誉。他不太爱说话,从不酒后失态,也不借酒装疯,就算是喝多了呕吐也都是安安静静的。两个礼拜之前,老高还看到他在对面的电线杆子下抠喉咙,缩着脖子,极为难受的样子,但是吐得死去活来后还用盆接水冲洗干净,走回饭店的时候腰板还是直的。
“来碗馄饨。”鲍一丁把包放在桌子上。他的情绪不太好,声音有些颓丧。
馄饨在沸水中翻腾,老高认真观察火候。馄饨漂浮起来时当立刻捞出,再延后口感就会发黏,肉也就不够滑嫩。在这个过程中,他略微抬了抬眼,看到马路对面的一个流浪汉。
他的眼角突然就跳了跳。
这个流浪汉头发板结肮脏,脸上污秽黧黑,衣服破烂不堪,跟游荡在“狗街”上的其他流浪汉并无两样,但是他的姿势很别扭,坐在臭水沟旁边的消防栓上,上半身绷直,胳膊撑着膝盖,那种紧张的姿态,就像一只绷紧了身体随时要扑咬过来的疯狗。
老高不敢继续看他,盛好馄饨,端给坐在长条凳上的鲍一丁。鲍一丁说了声“谢谢”,就低头吃起来。
“味道怎么样?”老高略显忐忑。
“好吃。”
“真的好吃?”
“真的好吃。”鲍一丁抬起头来,“真的。”
老高听出这句言简意赅的评价不是敷衍,心满意足地笑起来,用围裙搓着手说:“您抬举,您抬举。今晚怎么没去喝酒?”
鲍一丁愣了一下,抬起头打量着他:“你认识我?”
“这条街上谁不认识你?论喝酒,您是这个。”老高竖起了大拇指。
鲍一丁脸上的笑意像水汽一般蒸发,刻意回避什么似的低下头去喝碗里的清汤。老高有些尴尬,咳嗽了一声去给炭炉换块蜂窝煤。臭水沟旁的流浪汉又凭空消失,仿佛不曾出现过。
“老板,再来一碗。”鲍一丁喊他。
“好嘞。”老高掀开案上白净的棉纱布,摘了一份馄饨丢进锅里,和着汤水捞出后滴几滴麻油,撒一把葱花:“来喽。”
鲍一丁却没有显示出想吃第二碗的食欲,却多了想说点什么的兴致。他轻轻吹着汤水,问老高:“我以前喝酒是不是出了很多丑?”
“没有,你很好。”老高缩了缩下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年轻?我都四十五了。”
“那是得稍微注意点。”老高顺着他说。这种闲来无事的聊天本来就没什么原则可言,无非就是打发时间,“我以前也爱喝酒,现在改喝茶了。茶是树中魂,越品越精神。”
“再也不喝了。”鲍一丁小声说。
“也不至于,少喝点无妨。”
“刚刚拿到的医院检查报告,肝癌晚期。”
老高一时没反应过来:“你这是说谁呢?”
“当然是我自己。”
“怎么可能?”老高的眉头很夸张地拧在一起,以示惊讶。但这个结果对他这样年逾花甲的过来人来说,并不能算意外。就算是头牛,整天泡在酒坛子里,早晚也得出事,但是大多数人只有等到无可挽回时才会后悔。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
鲍一丁看出了他的窘迫,反过来安慰他:“反正都这样了,也没什么。”
“再查查,好好查查,去大医院,就咱们县那破医院能查出什么来……”
“我也是这么想的。”鲍一丁神色黯然,“所以我今天去了趟省城,今天上午拿到的结果,跟县医院说的一样,肝癌,晚期,没治了。”
“再查查……”
“不查了,就这样吧。”鲍一丁摇摇头说,“我这种人,就算再活一百年,也不过是多喝一百年的酒。死了也就死了,只是委屈了我老婆孩子。我对不起他们,伤了他们的心……”
“还有机会,还有机会。”
“如果真的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对他们……”鲍一丁用餐巾纸擦掉嘴角的汤汁,又在眼角抹了抹。
“你先坐一会儿,我给你加两个茶叶蛋。”老高站起身来去揭另一锅锅盖。里面的茶叶蛋都是他自己家散养的母鸡生的,也是他自己亲手煮制的,加了丹参和红花,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颗颗都包含了他的心血。
“不要钱。”老高很慷慨地说。
风大了,吹得红房子的篷布猎猎有声,棚中央悬吊的白炽灯摇晃起来,接触不良地闪烁两下,总算又保持了明亮。鲍一丁出了棚,把一侧被风吹斜的棚架扶正,把脖子上棉大衣的口子紧了紧,对从东面过来的三个女人说:“吃馄饨吗?”
三个女人没有搭理他,朝前走了几步,却又在棚口处停了下来,像是故意要借灯火照出婀娜身段。她们穿着肉色紧身裤,像荷塘里的莲藕成了精,敞开的羽绒服领口下线条饱满,闪烁着比白炽灯更加辉煌的光芒。
“吃馄饨吗?好吃不贵。”老高又燃起了希望。
女人们脸上的艳丽和傲慢,像墙上的贴纸被风撕扯,有动感地扭曲起来。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左边那个丰满女子,以惊人的肺活量,发出尖厉高亢的尖叫。另两个女子也随即不遑多让地发出惨叫。三道频率不同的声浪,撕裂了整条街道。
老高意识到,一定是棚子里发生了什么。他僵硬着脖子往前探去,正好与鲍一丁四目相对。鲍一丁喉结蠕动,一只胳膊伸向前,另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脖子。鲜血溢出了指缝,染红了他的前襟。
棚子里多了一个人,就站在他的身后,正在用刀捅他的背。
老高赫然发现,这正是不久前蹲在街道对面的流浪汉。
他想逃,两条腿却失去了知觉,半身不遂地瘫在地上,两只手也绵软无力,无法带动他累赘的身体。流浪汉放开了鲍一丁,任他从油腻的四方桌上滑在地上,提溜着刀,目光转移到了老高身上。老高看着桌子底下不断抽搐的鲍一丁,忽然感觉到下半身因失控而热潮喷涌。
“狗街”得了肠梗阻。受到惊吓的路人撞翻了老高的大锅和炭炉,却不顾烫伤而抱头逃窜,或往东,或往西。他们势均力敌,相互掣肘,撞击出此起彼伏的惨叫。
“警察来啦。”有人在远处喊。
流浪汉掀起红房子篷布后面的一角,猫着腰钻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