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意义

环境污染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最突出、最严峻的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治理环境污染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各主体共同努力。但各主体在环境污染治理中都有各自的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只有满足所有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的均衡解,才是满足各方共同利益的结合点,由此提出的才是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环境污染的有效对策。

虽然近年来出现了诸多研究政府、企业、公众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两两关系的文献,如对政府与企业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相关研究有:Porter和Van der Linde(1995)、Ambec和Barla(2006)、Coel(2002)、Schmalensee(2013)、Kemfert(2005)、Carrion-Flores和Robert(2010)、Rio等(2011)、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陈诗一(2010)。对公众与政府以及公众与企业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有:李永友和沈坤荣(2008)、陈福平(2009)、童燕齐(2003)、曹正汉(2011)、郑思齐等(2013)、邓志强(2009)、吴柳芬和洪大用(2015)。但以上研究多数仅停留在政府、企业、公众两两主体间的影响分析上,并且分析视角仅停留在两两主体间的单向关系上,对于两两主体间的双向影响分析,进而构建三者间的共治机制的文献几乎没有。尤其缺少在两两相互作用形成的局部均衡基础上,再构建一般均衡模型研究三者共治环境污染相互作用的机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如果通过单一主体直接用经济学的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污染外部性问题会面临诸多困难,因此本课题借用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分析思想把相关主体的利益行为联结起来,求出各方主体行为的利益均衡点,从而找到环境污染的共治对策。

本课题基于对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在治理环境污染中两两作用机制的分析,从而构建出三者的一般均衡模型。通过采用相关的实证分析方法,获得三者在治理环境污染中的一般均衡数量关系,从而帮助政策制定者更加系统、全面地获知任何一方行为的变化对整体的影响关系。基于此,才能更准确地进行政策模拟分析和提出科学的政策启示。